第1章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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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5,3月13號。

  美利堅,愛達荷州。

  幾道冷風吹進一間小木屋,李斯特把身上的厚麻布被子裹得更緊,最後還是凍的掀開被子走到窗邊一邊抽著雪茄,一邊看向窗外。

  窗戶外是一望無際的土豆田。

  更遠處是一道又一道的鐵絲網,將土地分解成規整的幾何形狀。

  這是「宅地法」許諾給每個奮鬥者的美國夢,也是將他們牢牢釘在此地的枷鎖。

  他的視線越過田地,落在遠處那條土路上。

  一輛黑色的「犁牌」拖拉機正噴著濃煙,慢吞吞地駛過——那是摩根家新買的鋼鐵牲口。

  李斯特的妻子瑪莎曾經說過,做夢都想要一台這樣的拖拉機。

  李斯特看著這一切仍然感覺到難以置信。

  他不敢相信的是這個世界上真有穿越!

  而且還穿越到1905年的美利堅!

  別人都是穿越自己國家!

  要麼就是穿越現代的美利堅!

  他倒好偏偏選中了這個年份!

  李斯特是昨天穿越的,原主的全名叫卡特·李斯特,他剛穿越過來的時候還以為原主只是一個普通的農民。

  到後面接收記憶才發現原主居然當過黑幫,還是神槍手!

  在這裡定居也是後來的事情。

  幾年前。

  原主所在的黑幫四分五裂,原主獨自一人來到愛州定居,買了一大片的土豆田以種地為生。

  慢慢的李斯特就認識他的妻子瑪莎,他們最早是在鎮上認識的,經過一段漫長的戀愛,兩人在教堂宣誓最後結婚生子。

  瑪莎是鎮上少數不多的文化人在私立小學教書,每個月領著固定的薪水。

  而李斯特則是依靠在地里種田,依靠的幾畝田地養著一家人的生計。

  只可惜最近幾年田地的營收不好,家中的一兒一女就連吃飽飯也困難,為此妻子瑪莎和李斯特都曾頭疼過。

  他們一家一共四口人。

  大兒子湯姆,現在在公立小學上學,做事比較猛撞,性格有一點像是原主。

  而女兒珍妮更像是妻子瑪莎,溫柔體貼,愛看書,只是體弱多病,李斯特一家每一年都要花費60~150美元。

  這一筆開銷對於李斯特這種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他們一家總共的年收入也才100美元,最多只能有80美分的結餘。

  更多時候。

  治完病他們家還要欠錢!

  要是賺不到外快,他們家就無力支付小女兒的治病費用,因為兒子湯姆也馬上到了小學畢業要繼續教育的年紀,妻子瑪莎的結婚紀念日到了,要給他準備錢買結婚紀念品……

  錢!錢!錢都是錢!

  李斯特一想到這些就有點頭疼。

  這也是他自從穿越過來就一直想的一個問題。

  發展科技?

  他雖然有超強記憶,但是記住的圖紙實在不多。

  而且一戰的那些玩意可沒想像中的那麼好手搓。

  許多專用的零件都被卡著,美利堅的普通家庭是搞不到的。

  尋常工作拿錢太少,接觸到的人太多。

  想要不拋頭露面又能賺錢。

  那只有寫書。

  李斯特是省刊的編輯,前世就寫過大量的稿子。不管是文學還是網絡文學還是詩歌,甚至還寫過翻譯,寫作的底子不算太差。

  再加上有太多的文學作品可以借鑑,光是美利堅本土有很多出色的通俗文學家,要是搞嚴肅文學的,有像海明威這樣子提出冰山理論的大家。

  要是想要出色的創意,一些遊戲題材稍加整合以後也可以融入小說當中,賽博朋克描寫的夜之城在這個年代絕對有超前性。

  這樣一想當一個作家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選擇!

  海明威當初一天也就寫500字。

  這都足以他過上奢侈生活,李斯特的要求沒有那麼高,只要他一家能夠吃飽穿暖,過上幸福生活就行。


  現在的需求雖然沒有二戰那麼高,但是這個年代因為工業化帶來的識字率的提升以及工業化的發展已經足夠養起好幾家大型雜誌。

  像《星期六晚郵報》、《科利爾周刊》、《紅書》這樣的文學雜誌擁有百萬的讀者——它們稿酬豐厚,需求量大,正希望看到嶄新的故事!

  至於第一本的小說內容,當然是從中篇開始,拿錢快能夠解決現在的問題。

  你要是寫一本長篇小說。

  搞不好自家女兒又什麼時候折騰出個病。

  到時候沒錢去治病,難不成眼睜睜的看著自家的女兒痛苦?

  甚至病死!

  短篇小說的篇幅又太短,到手的稿費數量不多。

  中篇剛剛好二萬字的篇幅,幾天就能寫完。

  一旦過頂級雜誌社就算是新人按詞都可以拿250美元。

  更別說中篇是很容易被雜誌社買斷的,一旦買斷就是400美元。

  短篇按詞來可能也就三美分一詞,這不比短篇香?

  到底選哪篇小說,還得再想想……

  李斯特一想到這裡就往樓下走。

  樓下,妻子瑪莎正在教育湯姆,昨天湯姆在學校裡面闖了禍。

  李斯特一家向來重視教育,一大早瑪莎就對湯姆進行教育工作:

  「每當你要批評別人。」

  「要記住世上不是每個人都有你這麼好的條件。」

  「切記以後不要隨便評價別人,要學會尊重他人的喜好,如果有人找你抱怨,你就不要講話,或者假裝睡覺……」

  瑪莎教育完湯姆以後,湯姆嘟著小嘴一臉不服氣的樣子躲在房間裡面。能夠隱隱約約聽到房間裡面,這孩子是在發脾氣。

  瑪莎並沒有去找他,而是開始準備今天的在學校教育工作。

  剛好撞見了從樓上下來的李斯特。

  瑪莎是一個標準的美人胚子,身材高挑苗條,皮膚白皙。

  一頭亞麻色的頭髮在腦後形成一個簡單的髮髻,發間別著一枚小巧的珍珠發卡,這是李斯特送給他的定情信物。

  因為偶爾有體育鍛鍊的原因該胖的地方胖到恰到好處,顯得極為的性感和迷人,只可惜瑪莎身上穿著一身長裙,把她那傲人的身材遮捂得嚴嚴實實。

  「親愛的,你可算是下來了,早餐已經做好了。」

  「愛你,瑪莎。」

  李斯特走上前,輕輕擁抱了一下妻子,在她額間落下一吻。

  兩人走到餐桌旁。

  早餐很簡單一大盤冒著熱氣的土豆泥。

  旁邊放著一小撮鹽,幾片烤得微焦的黑麥麵包以及牛奶。

  女兒珍妮已經坐在那裡,小口小口地吃著她的那份土豆泥。

  因為經常生病的原因,她的臉色顯得很慘白,看起來毫無精神力。

  李斯特摸了摸珍妮的額頭,今天的溫度還算正常,看來沒有發低燒。

  這便讓他鬆了一口氣,取了一塊黑麵包搭配著牛奶一邊吃一邊構思小說。

  白人飯並不算好吃,尤其是這黑麵包本身硬邦邦的,口感不算軟,吃進嘴裡甚至還有點苦澀。

  跟國內的麵包完全不同,土豆泥也是乾枯無味。

  這些飯菜還不如拼好飯,這讓李斯特越來越想念前世的中國飯菜。

  但現在又不得不吃黑麵包,要不然就沒有力氣幹活,等李斯特把黑麵包啃到一半的時候,一隻昆蟲爬上桌。

  「哦,天哪!」

  瑪莎輕聲驚叫,下意識地就要拿起旁邊的抹布將其拂開。

  妻子的尖叫打斷了李斯特的想法。

  李斯特順著尖叫聲看過去。

  是一隻帶著甲殼的昆蟲,在農場,這種小蟲子並不少見,但它們出現在餐桌上總是不受歡迎的。

  瑪莎還是挺怕這種甲殼類的昆蟲。

  每一次有昆蟲在家中出現瑪莎總是會尖叫。

  突然一個念頭從李斯特的腦中閃過。

  等等,昆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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