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它不在乎善惡,只在乎治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26章 它不在乎善惡,只在乎治亂

  李清照獨坐在東廂的帳房裡,面前攤著厚厚一摞卷宗。

  這是江寧分號近半年來所有的官司文書。有貨棧占地糾紛,有木軌鋪設衝突,有碼頭搬運爭訟,林林總總二十餘件。

  東旭讓她學著打理,她便真的一樁一樁翻看起來。

  起初只是例行公事。

  看契約是否合規,看證人證詞是否翔實,看衙門判詞是否公允。

  她自幼讀過《刑統》《宋刑統》,對律法條文不算陌生,看著這些尋常商事糾紛,只覺繁瑣,並無特別。

  直到翻到第三卷。

  這是一起「碼頭貨棧侵占案」。

  原告是江寧本地的一家「順發貨棧」,狀告鐵門「強占其祖傳碼頭泊位,毀其貨倉,致其損失三千貫」。案卷很厚,證詞、物證、勘驗記錄一應俱全,乍看之下,鐵門確實理虧。

  可最後的判詞卻讓李清照怔住了。

  「經查,順發貨棧所持地契系偽作,其所稱祖傳泊位」實屬侵占官河公用之地。鐵門貨棧乃奉江寧府衙明文批准興建,合規合法。故判:順發貨棧誣告反坐,賠償鐵門損失五百貫,限十日繳清。」

  她反覆看了三遍。

  卷宗里明明有順發貨棧出示的「祖傳地契」拓本,有鄰里老者的證詞,有縣衙早年核發的「碼頭泊位賃契」。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那片泊位至少已由順發貨棧使用了三代。

  怎麼到了府衙判決里,就成了「偽作」「侵占」?

  李清照蹙眉,繼續往下翻。

  第四卷,「木軌車軋傷佃農案」。鐵門一輛試運行的空載木軌車在城郊失控,軋傷俞家一名佃農。佃農狀告鐵門「馭車不慎,致人傷殘」,索償醫藥費及田畝損失共計二百貫。

  案卷記載清晰:有目擊證人,有郎中驗傷文書,有佃農田畝被毀的勘驗圖。

  鐵門車夫也承認「當時雨後路滑,剎車不及」。

  可判決卻是:「佃農私自闖入木軌試行路段,違反《江寧府道路管制敕令》。鐵門車行已盡警示之責,無過錯。故判:駁回原告訴求,訟費自理。」

  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

  李清照越看越心驚。

  二十餘件官司,無論原告是誰,證據如何,最終判決無一例外一全部偏向鐵門。

  有些案子鐵門明顯理虧,可判詞總能找到些牽強的理由,或是「證據不足」,或是「原告過錯」,輕描淡寫便將責任推個乾淨。

  有些案子,雙方都有過錯,可最終擔責的總是對方。

  最讓李清照脊背發涼的是第十二卷的一起「船料購銷糾紛」

  李家漆園狀告鐵門「以次充好,交付船膠質量不符約定」,索償一千五百貫。證據確鑿,連鐵門負責驗收的管事都承認「確與樣品有異」。

  可判決卻是:「船膠質量雖與樣品略有出入,然仍符《漕船用料通敕》之最低標準。李家漆園未能及時驗貨並提出異議,視為默許。故判:鐵門補償李家損失三百貫,餘款駁回。」

  略有出入?認真的麼?

  李清照記得那批船膠的檢驗文書。

  樣品含桐油七成,實貨不足五成;麻絲摻了草梗;石灰未過篩,結塊嚴重。

  這樣的「船膠」,用在漕船上,怕是不出百里就要滲漏。

  這還能被判定符合最低標準?

  她合上卷宗,只覺得手心冒汗。

  李清照起身,拿起那摞卷宗,走出帳房。

  東旭正在正廳與廖掌柜議事,見她進來,兩人停了話頭。

  「師傅,」李清照將卷宗放在案上,聲音儘量平靜:「這些官司————弟子看完了。」

  東旭看了她一眼,對廖掌柜擺擺手:「你先去忙。」

  廖掌柜行禮退下。

  廳中只剩師徒二人。

  東旭執起茶壺,為李清照斟了一盞涼茶,推到她面前:「看出什麼了?」

  李清照沒有接茶。

  她抬眼,直視著師傅:「這些判決————都偏得太過明顯。順發貨棧的地契,李家漆園的船膠,還有俞家佃農的傷。這些證據確鑿,可判詞總能找到理由開脫。師傅,這————不合常理。」


  東旭笑了。

  那笑里沒有得意,沒有狡黠,只有一種看透世事的淡然。

  他執起自己那盞茶,緩緩飲了一口,說道:「你讀過《宋刑統》,讀過《刑統賦》,可你知道大宋的司法,究竟是怎麼運轉的麼?」

  李清照一怔。

  她斟酌詞句,說道:「弟子略知一二。朝廷中央設大理寺掌審判,刑部掌覆核,御史台也有司法之權。地方州縣,則由知府、知縣兼理刑獄。審、判、覆、

  核,層層節制,以防冤濫。」

  東旭放下茶盞,冷笑道:「說得對,也不對。你只說對了形」,沒看透實」。」

  「大理寺審中央要案,刑部覆核全國死罪,御史台監察百官。聽著是分權制衡,對不對?」

  「地方上,知縣審案,知州覆核;疑難案件,上報路級提刑司;重大案件,直報刑部、大理寺。聽著貌似也是層層監督,對不對?」

  李清照點頭:「正是如此。太祖太宗定此制,正是為了防止地方專權、司法腐敗。」

  東旭抬頭,開口問道:「可你想過沒有,這層層節制,最終節制到誰手裡?」

  李清照愣住。

  東旭斬釘截鐵的說道:「是官家。大理寺的判決,刑部可駁;刑部的覆核,御史台可彈;御史台的彈劾,中書門下可議。可所有這些可駁」可彈」可議」,最終都要呈到御前。由官家硃筆一批,塵埃落定。」

  他走到案前,執起那捲順發貨棧的案宗。

  「地方上也是一樣。知縣判了,知州可改;知州定了,提刑司可駁;提刑司核了,刑部可追。可所有這些可改」可駁」可追」,在江寧這片地界上,最終都要落到一個人手裡————」

  他抬眼,看向李清照:「陶節夫。」

  李清照心頭一震。

  東旭緩緩道:「陶府尊判的案,除非驚動刑部、大理寺,否則在江寧,便是終審。而他判案時,考量的從來不是「證據是否確鑿」律條是否適用」————」

  他頓了頓,聲音低沉道:「而是判這個結果,對我有沒有利」。

  「」

  李清照艱澀道:「可是————國朝律法森嚴,程序周密,豈能如此兒戲?」

  「程序?」東旭笑了,那笑里滿是譏誚:「你想想,一場官司從告到判,要過多少道程序?告狀要寫狀紙,縣衙要受理,要傳喚,要取證,要審訊,要擬判,要覆核。每一步,都有「程序」。」

  「可這些程序,最終是為了什麼?」他直視著徒弟,問道:「是為了得出一個正確」的判決,還是為了得出一個符合某些人意願」的判決?」

  李清照張了張嘴,卻說不出話。

  東旭的聲音在寂靜的廳中格外清晰:「我告訴你答案。這些程序,最終都服務於一個目的!讓那個有最終裁定權」的人,能夠名正言順地裁定他想要的結果。」

  他執起茶壺,往空盞中注水。

  水聲淅瀝,在盞中漸漸滿溢。

  「就像這盞茶。」他放下壺,說道:「你可以規定必須用顧渚紫筍,必須用虎跑泉水,必須用越窯青瓷盞,必須由茶博士以特定手法沖泡。程序很周密,對不對?」

  「可最終這盞茶給誰喝————是由倒茶的人決定的。」

  李清照怔怔看著那盞茶。

  水汽裊裊升起,在午後的日光里扭曲、變形,最後消散無蹤。

  「所以————」她腦袋裡到現在都是嗡嗡的:「師傅收買了陶府尊?」

  「收買?」東旭搖頭道:「那太淺了。陶節夫這種人,要的不是錢,是前程。我許他北疆的功業,許他日後的援手,這比十萬貫錢更能打動他。」

  他頓了頓,又說道:「況且,我也未必需要直接收買」。我只需要讓陶節夫知道。在江寧,鐵門做的事,對他有利;鐵門遇到的麻煩,會變成他的麻煩。

  如此,他自然會秉公執法」。」

  李清照只覺得一股寒意從腳底升起。

  她想起那些卷宗里牽強的判詞,想起那些被輕描淡寫推翻的證據,想起那些明明有理卻輸掉官司的原告。

  原來,在程序正義的面紗之下,是這樣赤裸裸的裁定權遊戲。

  「可是————」她喃喃道:「這般做法,豈非視國法為無物?長此以往,司法威信何在?百姓如何信服?」


  「百姓?」東旭笑了,說道:「你以為這種操作是誰先做的?你以為百姓在乎司法威信」?他們在乎的,是能不能活下去,是有沒有飯吃,是有沒有冤屈能申。」

  「大宋的司法,從太祖定下強幹弱枝」的國策那天起,就註定要服務於中央朝廷。分散權力是表象,便於皇權集權操控才是實質。而到了地方————」

  他話音如刀:「便成了便於長官操控」。」

  「所以師傅就利用了這個漏洞?」李清照的聲音發顫。

  「不是利用!」東旭糾正她:「是適應。在這個世道里,你想做點事,就得先弄明白遊戲規則。而大宋司法的規則就是:最終裁定權,大於一切程序。」

  「這些案子,你看明白了麼?」

  李清照看著那些卷宗,看著封皮上「江寧府衙」的朱紅大印,看著裡面那些字斟句酌的判詞。

  她忽然覺得,這些文字是一張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網。

  而她的師傅,已經學會了在這張網裡遊刃有餘。

  「弟子————」她苦澀道:「明白了。」

  「不,你還沒完全明白。」東旭看著她,說道:「你現在只是看到了果」,還沒想透因」。為什麼大宋要設計這樣一套司法制度?為什麼看似分權,實則集權?為什麼程序周密,卻漏洞百出?」

  他頓了頓,緩緩道:「因為這套制度設計的初衷,從來就不是為了公正」,而是為了控制」。控制地方,控制百姓,最終控制天下。」

  「皇帝不在乎善惡,只在乎治亂。」

  李清照渾身一震。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