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常規賽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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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奧良全明星周末結束時,林越的名字已經被釘在了本屆全明星的榮譽之巔。

  他把所有能攥在手裡的榮光都收入囊中,用一場場炸裂的表現,砸碎了最後一絲關於「人氣大於實力」的質疑。

  ESPN的頭版標題赫然寫著《林:全明星的王》,《SLAM》雜誌直接把他的扣籃瞬間印成封面,配文:他不是偶像,是主宰。

  鋪天蓋地的報導里,他是話題製造機,是頭條常客,是這座城市全明星周末里,唯一的絕對主角。

  他的聲望在這個周末完成了一次史詩級的飛躍,壓過了邁卡威,也壓過了一眾成名已久的NBA超級巨星。

  這是他職業生涯迄今為止,最耀眼的高光時刻。

  經紀團隊的電話被商業合同的邀約打爆,代言費的數字一漲再漲,他的商業價值就像一顆陡然引爆的炸彈,迸發出驚人的能量。

  外界都在說,林越已經得到了一個新秀球員能夢寐以求的一切。

  但只有林越自己知道,心裡還藏著兩樁不大不小的遺憾。

  其一,全明星周末匯聚了全聯盟最頂尖的天賦怪才,可那些私下裡緋聞纏身、生活作風散漫的傢伙,竟然沒一個能讓他薅到半點天賦。

  這簡直比打輸一場關鍵戰還憋屈,活脫脫就是入寶山而空手回。

  其二,比爾-梅爾西奧尼那傢伙,簡直是鴿子界的天花板。

  一次次給出信誓旦旦的時間表,又一次次用各種理由爽約,到最後,林越連吐槽的力氣都沒了,只剩下滿心的麻木。

  當然,拋開這些遺憾,林越的收穫足夠耀眼。

  他用榮譽夯實了自己的地位,成了籃網當之無愧的核心球員,和邁卡威並稱為2013屆新秀的雙領軍人物。

  面子和里子,他都賺得盆滿缽滿。

  13-14賽季的下半程,就這麼踩著全明星的尾聲,呼嘯而至。

  全明星賽的落幕,意味著30支球隊都要收起玩樂的心,朝著季後賽的門票發起最後的衝刺。

  籃網自然也不例外,隨著大洛佩茲傷愈歸隊,林越的狀態也調整到了巔峰,球隊的衝冠底氣,又厚實了幾分。

  德隆-威廉士的傷缺,給了林越徹底掌控球權的機會。

  他正式扛起了球隊首發控衛的大旗,戰術發起點的重任,幾乎全壓在了他的肩上。

  基德顯然也看到了他身上的無限潛力,開始給他加碼。

  讓他在1、2、3號位之間來回切換,充分發揮他的萬能填空屬性。

  防守時頂防得分後衛,進攻時持球組織,偶爾還得客串小前鋒去搶籃板。

  林越的打法,在高強度的比賽里,變得越來越老練沉穩。

  整個二月,林越交出了場均16分8籃板8助攻1.4搶斷1.5封蓋的全能數據,帶領籃網打出12勝3負的優異戰績。

  憑藉這份無可挑剔的表現,他生涯第一次捧起了月最佳球員的獎盃。

  更值得一提的是,他是當屆所有新秀里,唯一一個獲此殊榮的球員。

  一個菜鳥,硬生生從東部那群成名已久的球星碗裡,搶下了這份榮譽。

  就像他在全明星周末做的那樣,用實力,打破了所有的偏見。

  這個評選結果,自然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

  東部不乏數據亮眼、帶隊戰績出色的球星,不少媒體和球迷都在質疑,一個新秀拿月最佳,是不是太草率了。

  但評委會的回應擲地有聲:「我們需要給聯盟的年輕人樹立榜樣,而林的表現,配得上這份榮譽。」

  畢竟,沒人能忽視他在15場比賽里轟下的5次三雙,也沒人能否認,他的數據雖然得分略有下滑(大洛回歸後球權分配更均衡),但籃板和助攻的全面提升,給籃網帶來了質的改變。

  各大籃球媒體也紛紛給出評價,稱他為完美的冠軍拼圖。

  一個能控球、能組織、能防守、能搶籃板的全能後衛,是任何志在奪冠的球隊都夢寐以求的瑰寶。

  林越的進化,在二月里肉眼可見。

  他的敏捷天賦,已經觸碰到了預支的極限值。


  這也是為什麼,他總能在球場上見縫插針,做出那些匪夷所思的變向和突破,讓防守球員望塵莫及。

  爆發力依然停留在95%,距離96%,只差那臨門一腳的契機。

  這份來自「竊賊」布雷洛克的爆發力天賦,在聯盟里算得上一流偏上,但和那些飛天遁地的外線怪物比起來,還有些許差距。

  讓他在外線對抗時絲毫不落下風,偶爾殺進內線搶籃板,也能頂開防守球員占據有利位置。

  一個身高臂長、手掌巨大、敏捷拉滿,還兼具力量的外線球員,場均能搶下8個籃板,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畢竟,他的籃板技術,是從加內特那裡預支來的,熟練度已經高達90%。

  卡位、預判、起跳時機,都透著狼王的影子。

  綜合來看,林越除了絕對速度稍顯遜色,整體身體天賦已經躋身一流水準。

  雖然和最頂級的天才還有差距,但他身上的錯位優勢,卻讓他成了防守球員的噩夢。

  敏捷和力量這兩個看似矛盾的屬性,在他身上完美融合,讓他既可以用速度戲耍對手,也能用力量碾壓防線。

  除此之外,他的無球技術,已經練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

  跑位的時機和路線,堪稱教科書級別。

  而從考特尼-李那裡預支的防守技術,也在隨著他身體天賦的提升,不斷增強。

  很明顯,林越的身體天賦越強,這些技術的殺傷力就越恐怖。

  現在的他,毫無疑問已經站在了全明星的門檻之上,距離真正的巨星,只差那一層窗戶紙。

  這讓籃網的管理層和球迷欣喜若狂。

  一個新秀,剛進聯盟就能為球隊帶來如此巨大的貢獻,等他徹底成長起來,那還了得?

  可林越卻覺得,自己的成長速度還是太慢了。

  他的目標,從來不是什麼全明星,不是什麼球隊巨頭,而是超級巨星,是歷史級別的巨星,是能以一己之力統治聯盟的存在。

  現在的他,還差著兩個檔次呢。

  時間進入三月,籃網的連勝勢頭依舊兇猛。

  球隊內部的『喬洛之爭』,雖然還沒徹底平息,但至少在球場上,兩人再也沒有爆發過激烈的衝突。

  矛盾的次數,肉眼可見地減少。

  究其原因,無非是球權的分配,已經漸漸落到了林越的手裡。

  喬-詹森和大洛佩茲,雖然彼此看不順眼,但對林越,卻都有著極高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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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心裡都門兒清,只要能拉攏到林越的支持,等到球隊奪冠之後,就能輕而易舉地把對方擠出球隊。

  林越自然也看穿了兩人的心思,但他始終保持著中立。

  他不偏不倚,訓練結束後,會留下來和喬-詹森對練持球進攻的技巧,打磨自己的單打能力。

  大洛佩茲找他一起加練內線傳球配合,他也從不拒絕。

  籃網這艘原本已經出現裂縫的豪華戰艦,因為林越這道強力膠的存在,重新平穩而快速地航行在東部的海洋里。

  當然,也有不少球評指出,籃網現在的打法,越來越偏離基德最初推崇的5out進攻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近乎大雜燴的戰術體系。

  林越時而和加內特打擋拆,時而持球突破分球,時而又在高位發牌組織,甚至還會和喬-詹森玩交叉跑位,他在場上的位置,模糊得讓人摸不著頭腦。

  但那又怎麼樣呢?

  贏球,就是唯一的硬道理。

  ...

  訓練結束的傍晚,林越拖著一身汗水,走進公寓樓的電梯。

  剛按下樓層鍵,電梯門就被人從外面按住了。

  格蕾斯-莫瑞茲站在門口,手裡攥著一份皺巴巴的劇本,臉上還帶著些許拍戲後的疲憊,身上卻換了一身寬鬆的衛衣和牛仔褲,顯得格外隨性。

  兩人是對門鄰居,這段時間低頭不見抬頭見,早就熟絡了。

  「嘿,林!」

  格蕾斯眼睛一亮,笑著揮了揮手。


  「恭喜啊,月最佳球員!我今天看體育新聞,鋪天蓋地都是你的消息,現在全紐約的球迷,都在說你是最佳新秀的頭號熱門了吧?」

  林越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輕鬆的笑意:「謝了。不過最佳新秀的評選還沒結束,最後這幾場比賽才是關鍵,不好說。」

  隨著賽季逐漸步入尾聲,各大獎項的評選熱度也越來越高。

  對林越而言,眼下最重要的目標,就是把最佳新秀的獎盃捧到手。

  倒不是說他有多看重這份榮譽,而是因為他和耐克的贊助合同里,藏著一條額外條款。

  只要他能拿到最佳新秀,就能獲得一筆豐厚的獎金。

  當初耐克和他簽約的時候,無非是想借著他的亞洲面孔,開發亞洲市場,誰也沒料到,他能在新秀賽季就打出這樣的逆天表現。

  現在的耐克高層,怕是早就樂開了花。

  別說一筆獎金了,就算再多給點,他們也心甘情願。

  畢竟,林越的簽名鞋預售數據,已經火爆到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期。

  這筆投資,早就賺得盆滿缽滿了。

  格蕾斯聽了他的話,挑了挑眉,靠在電梯壁上,語氣裡帶著幾分調侃:「得了吧,你這數據,這帶隊戰績,要是拿不到最佳新秀,才是最大的冷門。」

  電梯很快就到了兩人的樓層,叮的一聲,門緩緩打開。

  格蕾斯跟著林越走出電梯,看著他掏出鑰匙準備開門,忽然想起了什麼似的,開口問道:「對了,我剛拍完戲,餓得不行,打算叫樓下那家義大利餐廳的外賣,要不要一起對付一口?」

  全明星周末的時候,兩人在酒店裡就一起吃過兩次夜宵,加上又是對門鄰居,林越也沒客氣,摸了摸肚子,點頭應道:

  「行啊,正好我也懶得做飯了。」

  「那就去你家吧,我家亂得跟狗窩似的。」格蕾斯說著,已經掏出手機,熟練地撥通了餐廳的電話,語速飛快地報了幾個菜名。

  掛了電話,兩人走進了林越家裡。

  格蕾斯熟門熟路地把劇本扔在沙發上,自顧自地倒了兩杯水。

  沒一會兒,外賣就送到了。

  熱氣騰騰的千層面、烤雞翅、凱撒沙拉,擺滿了小小的餐桌。

  兩人剛拿起刀叉,格蕾斯突然哎呀一聲,拍了拍自己的腦袋,臉上露出一絲懊惱的神色。

  林越正咬了一口烤雞翅,見狀抬頭問道:

  「怎麼了?」

  格蕾斯有些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頭,眼神里閃過一絲糾結,又很快掩飾過去:「我閨蜜前幾天給我帶了幾瓶蘇格蘭烈性威士忌,說是度數高,口感好,我本來想今天跟你好好喝兩杯的,結果忘在我家玄關了。」

  林越愣了一下,隨即笑了笑,叉起一塊千層面塞進嘴裡:

  「沒事,這菜味道挺不錯的,有沒有酒都一樣。」

  他心裡其實嘀咕了一句:現在去拿也來得及啊。

  但這話到了嘴邊,又被他咽了回去。

  畢竟是鄰居,這麼說好像有點太冒昧了。

  格蕾斯卻像是沒聽出他的言外之意,擺擺手,一臉認真地說:「那可不一樣!那酒勁兒足得很,配著烤雞翅喝,絕了!」

  「下次我一定記得帶上,保證讓你嘗嘗鮮!」

  林越點點頭,沒再多說什麼。

  兩人邊吃邊聊,話題從天南地北扯到格蕾斯的新電影,又聊到林越的比賽。

  格蕾斯吐槽拍戲有多辛苦,導演有多嚴苛,林越則笑著分享球場上的趣事,比如加內特在訓練時有多摳門,基德的戰術板有多難懂。

  吃完飯,格蕾斯又拉著林越打了一把遊戲。

  她的操作稀爛,全程被林越按在地上摩擦,輸了之後還耍賴,非要再來一局。

  直到夜色漸深,格蕾斯才看了一眼時間,戀戀不捨地站起身:

  「得走了,明天還要早起拍戲呢。」

  送走格蕾斯,林越把餐桌收拾乾淨,沖了個熱水澡,躺在床上的時候,只覺得渾身的疲憊都涌了上來。

  迷迷糊糊間,他墜入了夢鄉。

  夢裡,他和艾瑪-沃特森正手牽著手,漫步在陽光明媚的海邊,兩人嬉笑打鬧,甜蜜得不像話。


  可不知什麼時候,身邊人的臉龐突然變了,變成了格蕾斯那雙帶著狡黠笑意的眼睛。

  林越在夢裡愣了一下,卻沒有放開牽著的手。

  他甚至覺得,格蕾斯的笑聲,比艾瑪還要清脆響亮。

  第二天一早,林越被窗外的陽光曬醒,渾身酸軟得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氣,腦子裡還殘留著夢裡的片段。

  他揉著太陽穴,一臉茫然。

  怎麼會做這種夢?

  難道是因為最近比賽太累,壓力太大?

  還是因為太久沒見到艾瑪,心裡有點想念了?

  林越嘆了口氣,翻身起床,心裡暗暗盤算著,等賽季結束之後,一定要和艾瑪來一場長途旅行。

  找個山清水秀的地方,看看風景,好好享受一下二人世界。

  希望到那個時候,艾瑪能有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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