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所有的人都被狼撕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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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哈斯是19歲那年犯了強姦罪,那個時候,他確實沒什麼頭腦,只有一股蔑視王法的混不吝。

  在監獄裡生活的那5年,因為他是強姦犯人,就連同區的其他服刑犯人也都看不起他!

  前兩年,他幹的幾乎都是掏大糞的活。

  至於挨揍,那就是家常便飯,管教對於他身上的傷,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但也正是因為這些折磨,讓他的腦子健全了起來。

  服刑犯人中不缺少有絕技的,更不缺少腦子好的,一來二去,他也學會了很多彎彎繞。

  至於法律,他都懂了,也曾經發過誓,不再犯法。

  出獄之後,現實的生活還是那麼枯燥,他不但依然找不到媳婦兒,甚至連50歲的老阿媽也不願意出現在他面前了!

  這種狀態下,他的那顆心更加扭曲,無所事事,就帶著三個弟弟四處為非作歹。

  直接犯法的事兒不干,小來小去的罪惡,卻每天都不斷!

  就比如別人家在娶媳婦,他們哥4個衝進去就是一頓大吃大喝,之後還要拿足所謂的禮物才肯走。

  比如看到大姑娘小媳婦,只要是她們身邊沒有足夠的男人保護,他們就會衝上去一頓調戲。

  強姦是不敢幹了,過過嘴癮,甚至占點手頭上的便宜,他們天天樂此不疲。

  他們以前並不認識烏雲其木格,能被烏雲其木格主動找上,更是他們做夢都沒想到的。

  別說烏雲其木格去的時候有意打扮了一下,就算頂著一頭牛糞,那也是要面相有面相,要身材有身材的頂級美女!

  四個老流氓,怎麼可能放過這種機會?

  他們想過用強,想過用騙,但最後都忍住了,因為他們達成了最後的一致。

  包里必須有一個,隨時想霍霍就能霍霍的女人了!

  有了這個想法,多花一點錢,他們根本不在乎,他們認為,只要能天天晚上霍霍烏雲其木格,一切都值。

  他們萬萬沒想到,褲子都脫了,新娘卻跑了!

  這他媽不只是要急死的事兒,是不是臉都丟盡了?

  他們追回來之後,本來是想就在烏雲其木格的包里辦成好事兒的,不但要爽透徹,還要把威風重新立起來。

  卻沒想到出現了李平安一伙人。

  以哈斯的閱歷,他自然也看出來了,李平安等人不是普通人,他確實沒敢第一時間用強。

  他本想用錢把李平安等人趕走。

  晃瞎他眼睛的是,人家竟然有一皮箱的錢!

  那是多少?

  至少也得有5萬多塊吧?

  5萬多塊錢,在草原上生活是什麼概念?娶媳婦還用犯愁嗎?娶10個媳婦兒都足夠了吧?

  哈斯的第一反應就是立刻下手搶,他的弟弟們也都是這個意思,但理智讓他選擇了離開。

  明目張胆的搶劫,那就不只是再蹲5年監獄了,可能兄弟4個都要被槍斃!

  不能換一種方法嗎?

  反正他們今天晚上也沒有走的意思。

  事實是,哈桑只用十幾分鐘,就制定好了計劃。

  他先向那些幫忙的外人許下了承諾,5天後殺牛宰羊,請所有人一醉方休。

  送走了外人後,他甚至把一開始就跟著他的那些兄弟也都遣走了。

  又過一小時,才挑最把握的8個人,重新聚集在了一起。

  這一次哈桑算是徹底露出了嘴臉。

  「看到那些人的錢了嗎?老子今天晚上就要弄死他們,搶走了他們所有的好東西!」

  「跟著老子乾的,以後咱們就是一輩子的生死兄弟,這次的錢見者有份,咱們平分!「

  沒有人不同意!

  因為他找的這些人都是亡命徒,毫不誇張的說,就算他們四兄弟不干,那些人也不會放過李平安。

  之後的事情完全是哈斯在指揮。

  他先給兩隻羊灌上了「狼引散」。

  其中一隻羊,他交給了他的三弟,讓老三躲在烏雲其木格的蒙古包附近,聽到動靜,就立刻給那隻羊放血,扔進羊圈裡。


  他自己則是選了一匹最好的馬,帶著另一隻羊,親自跑去了,經常有狼群出沒的位置。

  把一隻羊腿砍掉,任由羊血灑落在地面上,然後就是快馬加鞭,直奔烏雲其木格蒙古包的方向。

  狼群確實被他引過來了,而且數量,連他這個劊子手都嚇了一跳!

  他甚至在距離蒙古包還有50多米的位置,就把羊扔在了地上,然後就是亡命奔逃。

  好在一切都在他的算計中,狼群並沒有追逐他,而是順著「狼引散」的味道衝進了烏雲其木格家裡。

  之後就是等待了。

  他們12個人聚集在幾百米外的土丘上,清清楚楚的,能聽到對面的狼嚎聲,而且狼嚎聲只是響了幾分鐘,就完全安靜了下去。

  這讓他們更是大喜。

  他們都有這方面的經驗,如果那些漢人有本事,就有可能和狼群搏鬥很久,狼的吼聲也就會持續很久,現在這種狀況只能說明一件事,所有的人都被狼撕碎了!

  狼是只吃肉,不吃錢的,等一會兒,狼群走了,錢100%還在,想一想那麼多錢,誰能控制得住興奮?

  如果不是哈斯極力壓制,他們早就衝過去了,勉強等到天亮,確實是他們的極限了。

  此時,哈斯四兄弟已經鑽進了歪倒的蒙古包,讓他們大吃一驚的是,蒙古包里竟然一具人類的屍體都沒有,也沒有狼屍,更沒有看到那個裝錢的箱子。

  怎麼回事?

  哈斯敏銳的感覺到事態不受他控制了。

  就在他要下令小弟們搜查的時候,一輛吉普車的車門打開了,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兩個大個子!

  只不過,那兩個人現在都是臉色煞白,腿上、胳膊上,甚至是肚子上都有被狼撕咬過的痕跡。

  他們雖然手中還握著刀,但誰都能看得出來,他們已經離死不遠了!

  哈斯站在最前排,身後是他的三個兄弟,再往後是另外8個人,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說話,是因為他的眼角一直在跳,是用手按都按不住的那種。

  而就在他猶豫之時,那個提錢箱子的男人說話了。

  「畜生,你們竟然視人命如草芥,竟然引狼群攻擊我們!」

  「知不知道烏雲其木格,已經被你們害死了?」

  「知不知道,我們的人也死了兩個?」

  「你們都是殺人犯,你們都將被槍斃!」

  「識相的,立刻去公安局自首,否則你們死的會更慘!」

  什麼叫亡命徒?

  這種時候,誰還會考慮退路?

  都已經死了三個人了,是不是不能讓證人活著?

  錢就在他們身上,是不是必須搶?

  只要把這兩個人弄死,他們就依然是被狼群咬死的,沒有證人,沒有證據,公安就算有懷疑,又能拿他們怎麼樣?

  「兄弟們,咱們再送他們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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