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小開不算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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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樺聽懂了徐編輯的意思,知道這是對自己的考量,於是開始說起這篇小說的故事。

  「這部作品我三個月前就開始初步構思了,因此並不是短短几天就寫出來的。」

  說完,林樺摸了摸鼻子,接著繼續講述。

  林樺前世就很喜歡安德森的寫作風格,甚至對其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模仿。

  從他那裡,林樺學會了如何用極簡的「電報式語言」表達深刻的情感以及對人物細微表情的刻畫。

  因此他對安德森的作品進行了頗深的研究,講起來沒有絲毫的生澀。

  講述過程中,徐如海還會插入幾句對林樺所說事情的詢問,林樺也非常詳細地回答了。

  兩人聊的越來越開,探討的話題也從「為什麼這樣寫」到「你覺得困難的意義是什麼?苦難值得歌頌嗎?」。

  前世林樺十幾年的日子也不是白過的,他向徐如海充分展示了自己對各種事物的看法以及見解。

  隨著話題的深入和越來越廣泛的探討,徐如海看向林樺的眼神也越來越欣賞,甚至是震驚。

  「所以,我從來不相信困難是值得的,苦難就是苦難,它不會帶來成功。」

  「苦難不值得追求,磨鍊意志是因為苦難無法躲開。」

  林樺看著不斷點頭的徐如海,借用余華老師的名言,表達了自己對苦難的看法。

  「哎~」

  徐如海嘆了口氣,重重地拍了拍林樺的肩膀,「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隨即徐如海便站起身,從抽屜里拿出《手》的原稿,以及一份複印件。

  「這是你的手稿,我複印了一份,上面有我的一些小小的建議。」

  「您太謙虛了。」

  林樺是真的越來越尊敬徐如海老師了,跟他比起來,自己就是個無名小卒。可他還是對自己表現出了足夠的尊重。

  徐如海笑著搖了搖頭,將手稿交給林樺後,有些鄭重地說道:

  「我很欣賞你,也願意為你提供文學上的幫助。」

  「《作品》在國內文學期刊上的地位想必你也知道,你這篇《手》完全有資格發表在上面,只是用作參賽也算是物盡其用吧。」

  「日後再有作品,可以讓我替你把把關,要是能發表出去,對你來說不僅能賺到生活費,還能認識其他作家。」

  林樺聽到心裡,點了點頭。

  發表短篇小說為自己積累名氣,賺不賺錢的不重要,拓寬自己的人脈才最重要。

  「我知道了徐老師,我的創作之路不會就此終止的,日後寫出來的作品,還望您多多斧正。」

  林樺謙虛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隨後帶著手稿和批改稿,準備向徐老師道別。

  在最後,林樺讓徐老師在自己帶的《死無對證》留下了這麼一句話:

  祝許夏同學家庭幸福,生活美滿,永遠年輕漂亮!——徐如海

  回到家裡,林樺將親簽過的《死無對證》小心平放在書架上,確保不會掉下來。

  然後將批改過後的稿子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心裡對徐如海的敬意再次提高不少。

  林樺的水平還是有的,全篇被指出修改的地方不過十幾處,在五千多字的篇幅下,平均四百字才會出現一個值得修改的地方。

  這就怪不得徐如海為什麼一看完林樺的作品,還沒來得及修改就約他見面。

  他是把林樺當成了百年難遇的文學天才,可實際上......

  「小開不算開。」

  林樺咂咂嘴,將手稿放進抽屜里,就打開電腦開始碼字。

  其實有那麼一瞬間林樺是有一點點羞愧的,只是......

  也只是一瞬間罷了。

  什麼?!你說這不是我寫的?

  不,這就是我寫的。

  這不是你寫的。

  這就是我寫的。(林樺斜著瞥了一眼)

  只不過那時候我還很年輕,文風有點不一樣。

  這麼多年過去了,有點改變也實屬正常。

  「姐,再有半年,好像就該到迦南學院今年的招生時間了吧?」蕭炎悠閒的翹著腿......」


  林樺噼里啪啦的打著字,不由得感慨道,這哪是寫小說啊,這簡直就是在寫我的發財路啊!

  僅僅一天過去,《斗破蒼穹》的在讀人數已經由昨天的七十萬漲到了今天的八十萬

  雖然仍處於巔峰榜第十,但與前一名只相差四五萬。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一天的稿費也漲了七百多,達到了三千七百多塊。

  林樺估計,照這個速度下去,日讀人數突破一百萬最多也就是一周的工夫,日薪上萬根本不是夢想。

  更不用提堪稱天價的IP版權費用,以及周邊聯名的費用了。

  一想到這,林樺就跟被注入咖啡因的牛馬一樣,渾身又充滿了動力!

  碼!往死里給我碼!

  錢不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職業道德,我林樺絕不能讓各位讀者老爺『空守閨房』啊!

  就這樣,林樺除了中午點了個比自己年齡都大的黃燜雞外賣,其他時間都在電腦桌前滿足著眾多讀者老爺。

  「莊周大大也太性情了吧!這更新速度,給我整的不要不要的~」

  「哎呀媽呀,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樓上說的話有點意思啊。」

  「莊周大大是世界上最快的男人,我為莊周大大賀!」

  「這個催更符,敬世界上最快的男人!」

  「同敬!」

  ......

  林樺看了幾眼就關閉評論區了,大家都說說話糙點沒事。

  但這踏馬也太糙了!

  神他媽世界上最快的男人?誰公認的??

  我現在居然有點不敢承認我是《斗破》的作者了,這要讓熟悉我的人知道......

  林樺搖了搖頭,畫面太過於社死不敢想像。

  算了,掙錢嗎,不寒磣,林樺繼續投身鬥氣大陸的世界。

  他還抽空看了眼飛信,許夏這小妮子不知道是不是在耍小脾氣,到現在還沒回復自己。

  林樺也不惱,甚至覺得許夏這樣做還為她平添一份可愛。

  只是他還有個疑惑:

  許夏這樣做......應該是把我當成好朋友了吧?

  饒是大作家林樺也搞不明白女生的心思,母胎單身三十五年可不是假的。

  ......

  一下午的時間,直到下午六點父母下班回家,林樺才停下碼字。

  整整碼了四萬字,也就是二十章。

  儘管不需要動腦子,只需要按著腦海中的小說敲下來,但就這樣簡單的工作也徹底掏空了林樺的身體。

  他不再是『太』而是成『大』字形躺倒在床上,感慨道:

  「日更一萬甚至一萬四的.......」

  「詩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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