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6 章 舊金山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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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京總統辦公室。

  「總統,外交部急電。」侍從官輕聲走過來,將文件夾放在龍少華桌面上。

  龍少華拿起文件夾,裡面只有一頁電報紙,是駐美國大使館發來的密電。

  「致總統府:今晨接鷹醬正式通知,對日和約最終草案已定,定於九月八日在三潘市(舊金山)舉行簽署儀式。

  美方強烈敦促我國派全權代表出席並簽署條約。

  另,據可靠渠道了解,條約第十四條涉及戰爭賠償部分,僅提及日本『應對其在戰爭期間造成的損害和痛苦給予賠償』,但未列明具體賠償對象及金額。

  根據情報顯示,東南亞各國中,菲律賓已獲承諾大額賠償,印尼等國亦在爭取。

  我國作為戰爭受害地區代表,美方建議『把握時機』。大使館建議,是否簽署,需慎之又慎。」

  1941年12月,日軍入侵暹羅,暹羅政府四小時後即宣布「合作」。此後,日軍以暹羅為跳板,進軍緬甸、馬來亞。

  而在法屬印度支那(越南、寮國、柬埔寨),維希法國當局早在1940年就允許日軍進駐,這片土地成了日軍在東南亞的戰略基地和資源掠奪區。

  這段時期,日軍徵用糧食導致的大饑荒,強征勞工修建「死亡鐵路」,掠奪橡膠、錫礦、木材,還有那些被焚毀的村莊、被屠殺的平民。

  「賠償……」他低聲念著這個詞,嘴角浮起一絲冷笑。

  歷史上,1951年的三潘市和約確實對戰爭賠償做了處理。

  在鷹醬的主導下,條約第14條規定日本應對戰爭損害進行賠償,但同時又強調「日本的資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賠償所有損害」。

  實際結果是,多數東南亞國家獲得的賠償遠低於實際損失,且多以勞務賠償、生產物資抵償的形式進行。

  菲律賓得到了8億美元賠償承諾,實際支付不足一半;緬甸得到2億美元;印尼得到2.23億美元。

  而越南、寮國、柬埔寨,這三個當時正陷入戰爭或政局動盪的國家,幾乎一無所獲。

  南越政權後來與日本單獨談判,僅獲得3900萬美元賠償和4500萬美元貸款,北越則被排除在外。

  還有小小的泡菜國,也得到了三億美元的賠償。

  「現在,歷史變了。這片土地上,有了一個統一的國家。那麼,這筆帳,就該重新算。」

  下午四時,總統府第一會議室。

  接到緊急通知趕來的高層陸續到齊:首相趙春立、總參謀長陳耀祖、外交部長溫世珍、財政部長李國基、張文遠等一眾內閣成員。

  龍少華將電報副本遞給眾人傳閱。

  會議室里響起紙張翻動的聲音,隨後是短暫的沉默。

  「九月八日……只剩下七天了。」溫世珍率先開口,他原先是外交聯絡處負責人。

  「時間太緊。就算我們現在決定派代表,坐最快的飛機,經東京,過夏威夷到三潘市,也要三天。還得留出時間研究條約文本、制定談判策略。」

  「關鍵不是時間,是這條約值不值得簽。」趙春立沉聲道:「看電報里的意思,賠償那塊就是個空頭支票。

  簽了,就等於承認了條約里其他所有條款,包括對日本戰爭責任的界定、領土處置等等。咱們連正式文本都沒看到,怎麼能貿然簽字?」

  「條約里會不會有限制日本重整軍備的條款?如果有,但執行不嚴,將來日本又成了軍事強國,對咱們遠東局勢可不是好事。」張文遠發出疑問。

  李國基更關心實際利益:「要是賠償真能落實,倒是一大筆錢。咱們五年計劃正缺外匯,要是能弄來幾億美元……」

  「幾億?」司法部長沈鈞儒推了推眼鏡,聲音溫有力,「李部長,咱們來算一筆帳。」

  這位法學家拿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邊寫邊說:「二戰期間,日軍在印度支那的掠奪,是有據可查的。

  我整理過一些資料,僅1944-1945年,日軍從越南強行徵購的大米就超過100萬噸,導致北圻大饑荒,至少200萬人餓死。

  在柬埔寨,日軍徵用橡膠園,強迫勞工超負荷工作,死亡數以萬計。在寮國,日軍為修建軍事設施,強征勞工,許多村落整村整村地消失。」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眾人:「這些,都是可以折算成經濟損失的。按照國際戰爭賠償慣例,不僅要賠償直接掠奪的物資,還要賠償因戰爭導致的生產破壞、人口損失、基礎設施損毀。


  我粗略估算過,如果嚴格按國際法來算,日本對原印度支那地區應賠償的金額,不會低於20億美元。

  這還沒算上對暹羅的賠償,雖然暹羅當時是合作方,但日軍在暹羅的徵用、破壞也是事實。」

  「20億?」李國基倒吸一口涼氣,「這……這日本人拿得出來嗎?」

  龍少華終於開口說道:「拿不拿得出來是一回事,要不要是他們的事。重要的是,我們要讓全世界知道,夏國,不是可以隨便打發的。」

  他站起身,走到會議室前方的小黑板前,拿起粉筆。

  「諸位,三潘市條約,為什麼急著要我們簽?」

  龍少華在黑板上寫下「鷹醬」二字。

  「第一,他們要在遠東建立一個反熊反兔的同盟體系,日本是這個體系的關鍵一環。儘快結束對日占領狀態,讓日本恢復正常國家地位,是符合他們的戰略。」

  隨後,他又寫下「賠償」二字。

  「鷹醬不希望日本被巨額賠償壓垮,影響其經濟發展和戰略價值。所以條約要把賠償問題模糊化、拖延化。

  最好就是大家簽個字,承認『日本該賠』,但具體賠多少、怎麼賠,以後慢慢談。這一慢,可能就沒了。」

  最後,龍少華又寫下「夏國」兩字。

  「我們夏國,現在控制著中南半島大部分地區。在鷹醬人眼裡,我們既是遏制洪流主義南下的屏障,又是一個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他們希望我們簽字,既是對我們『國際地位』的一種承認,也是想用一紙條約約束我們的行為。

  比如,條約里肯定有限制簽約國對日本採取單方面行動的條款。」

  粉筆在黑板上「噠噠」敲擊,龍少華轉過身,目光銳利:

  「所以,我們不能輕易簽字。但也不能不簽。如果不簽,我們就會被排除在國際體系之外,成了『不合作的國家』,這對我們吸引外資、發展貿易不利。」

  溫世珍領會了意思:「總統的意思是……要簽,但要有條件地簽?」

  「對。我們要在簽署前,提出我們的正式聲明和保留意見。核心有幾點」

  「一、夏國作為二戰期間日軍侵略和占領的主要受害地區之一,有權獲得全面、公正的戰爭賠償。

  具體金額應根據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由夏日雙方另行談判確定,不應受本條約模糊條款的限制。」

  「二、日本應歸還在戰爭期間,從夏國現領土範圍內掠奪的一切文物、藝術品、貴金屬及其他有形資產。

  我國將成立專門委員會,負責清點被掠奪物品清單,日方有義務配合調查並歸還。」

  「三、日本企業或個人在戰爭期間,通過強迫勞動、非法占用等手段在夏國現領土範圍內獲取的利益,應予以清算和返還。我國保留對相關日本企業提起訴訟的權利。」

  「四、鑑於日本在戰爭期間的暴行給夏國人民造成巨大身心創傷,日方應在賠償之外,提供額外的醫療、教育援助項目,具體形式由雙方協商。」

  「五、夏國簽署本條約,不意味著放棄對日本戰爭罪行的追訴權利。我國司法機構有權對在夏國犯下戰爭罪行的日本戰犯進行審判,無論其目前身處何地。」

  龍少華拍著桌子講道:「這就是我們的底線。」

  會議室里一片寂靜。

  幾位部長面面相覷,都被這份「要價清單」的強硬程度震住了。

  沈鈞儒沉吟片刻,緩緩道:「總統這五條……從國際法角度,都有依據。特別是文物歸還和強迫勞動清算,國際上已有先例。

  只是,這麼強硬的態度,美日方面恐怕難以接受。」

  「不需要他們全盤接受。這是我們的談判立場。外交嘛,就是討價還價。我們先開高價,他們才能還價。

  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說『給點錢就行』,那最後可能真就只剩『點錢』了。」

  他看向溫世珍:「溫部長,你立刻以外交部名義,起草一份正式照會,發給白宮和三潘市和會籌備委員會。

  照會內容就是這五點,語氣要強硬,但措辭要符合外交慣例。

  同時,要求他們立即將完整的條約文本通過外交渠道送交我方,我們有權在簽署前看到全文。」

  「是,總統。」溫世珍迅速記錄。

  「另外,」龍少華補充,「通知駐鷹醬大使,讓他以非正式渠道向鷹醬外交部透露:夏國非常重視與鷹醬的友好關係,也希望在對日問題上與美國合作。

  但夏國人民的感情和合法權益必須得到尊重。如果條約不能體現這種尊重,夏國政府將面臨巨大的國內壓力,甚至可能影響我們在遠東其他問題上的合作。」

  趙春立聽懂了弦外之音:「總統這是……用戰略合作來換賠償?」

  龍少華淡淡道:「籌碼要一起用。鷹醬人現在最怕什麼?怕我們在東南亞倒向北方,怕我們破壞他們在遠東建立的秩序。

  那我們就要讓他們知道,夏國的合作,是有價值的。而這份價值,應該用實實在在的利益來體現。」

  他看了一眼牆上的日曆:「現在是九月一日。離簽字還有七天。溫部長,照會今天必須發出。

  同時,準備組建赴三潘市代表團,你親自帶隊,沈部長作為法律顧問隨行,再帶兩名熟悉經濟賠償的專家。

  代表團的任務不是去簽字的,是去談判的。」

  「如果……如果到了八號,談判還沒結果呢?」李國基問。

  龍少華斬釘截鐵道:「那就延期簽字。三潘市和約不是只有一天開放簽字。我們可以聲明:

  夏國原則上願意簽署和平條約,但有關賠償和戰爭遺留問題的具體條款,需待進一步談判達成協議後再行簽署。

  國際上有的是這種『先聲明後補簽』的先例。」

  他站起身,目光掃過眾人:「諸位,這是一場外交仗。我們不是在乞討,而是在主張應有的權利。

  六十多年前,甲午戰敗,滿清賠給日本兩億三千萬兩白銀。現在,輪到他們賠我們了。」

  窗外,秋日西斜,將總統府的影子拉得很長。會議室里的燈光亮起,照在每個人臉上。

  溫世珍合上筆記本,佩服的說道:「總統,我明白了。這份照會,會讓他們知道,夏國,不是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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