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在談戀愛
「這張不行,把裝衣服的袋子拍進去了。」
「這張也不行,角落有我的外套。」
……
聽了一會兒牆角,楊晉明白了。
——哥在和妹子拍照。
也是,十七歲了,正是談戀愛的年紀。
楊晉正感慨呢,就聽那妹子催促:「別挑了,再挑下去,布丁都熱了。」
嗯?關布丁什麼事?
「還真是。」林七夜一摸布丁,迅速收手。
他把手機還給蘇繡,發現時間已經過了十點半,「這個點,姨媽可能睡了。這樣,我把表弟楊晉的電話給你,你讓他出來拿。」
蘇繡:「……」
深吸一口氣,「那我們換衣服換地方拍照的意義在哪?」
「證明我倆是朋友啊。」林七夜理所當然地道,「我表弟又不傻,怎麼可能輕易相信一個晚上十點半來送布丁的陌生女人。」
蘇繡:「……」
楊晉:「……」
「給你表弟看,一張就夠了。」蘇繡強忍暴打林七夜的衝動,一個電話打了出去。
楊晉連忙回到屋子裡,接起電話:「你好。」
「你好,我是蘇繡,林七夜的朋友,我現在就在你家樓下,能麻煩你出來一下嗎?」
「好的。」
楊晉輕手輕腳地下樓,小黑癩跟在他身邊。
一人一狗輕聲出門,看到家門口站著個白T短褲的馬尾少女,拎著個禮物袋,笑吟吟的,模樣溫柔。
「你好。」
「你好。」楊晉點頭。
蘇繡知道面前這人的真身是清源妙道真君楊戩,即便今晚露出很多破綻,他也會在姨媽面前幫忙圓過去。
「我明天就要去參軍了,和林七夜同一個地方,今晚替他送點東西回來。」
林七夜躲在牆角,冒出腦袋,偷偷觀察。
貓貓祟祟jpg
小黑癩:「……」
楊晉假裝沒有發現異樣,配合著走流程:「我哥沒說有你這麼一個朋友。」
蘇繡把相冊里兩人剛拍的照片拿出來,「我和他都是二中的學生,同一個班,坐得很近,私底下關係也不錯。」
楊晉心說:是挺不錯的,都跑來一起糊弄家人了。
他都準備收下了,想到什麼,「我們加個微信,你把照片發我。」
「好。」蘇繡加上微信,發了照片,完成送布丁的任務就要回去。
臨走時,聽到楊晉冷不丁地問了句:「你和我哥是朋友,就只有這一張合照嗎?」
林七夜:!!!
阿晉,你學什麼不好,非要學姨媽的謹慎!
蘇繡連忙把剩下的全發過去了,「有的,都在這呢。他剛轉來沒幾天就去當兵,沒有其他的了。」
邏輯通了!林七夜暗暗點頭。
楊晉大致掃了一遍,確定能和媽交差,點了下頭。
「行,回去路上小心。」
蘇繡腳底抹油,溜得極快。
走出不遠,就和匆匆趕來的林七夜匯合。
蘇繡哀怨地看他:「你們一家子都把謹慎刻進了DNA?」
林七夜訕笑:「或許吧。」
楊晉站在陽台上,目送兩人離開。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那個女孩好像生氣了,踹了哥一腳,哥根本不敢躲,老老實實挨了一腳,雙手合十地討饒。
那個女孩很快消氣,兩人並肩走著,越走越快。
他倆的關係好像真的還不錯,楊晉放心地回了房間。
姨媽出來喝水,意外地看著兒子:「阿晉,你還沒睡啊。」
楊晉:「嗯,有點事,馬上睡了。」
這個年紀的男孩子不是玩遊戲就是聊天,經常熬夜,姨媽沒想太多,回去睡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起來做早餐時,在冰箱裡看到陌生的禮品袋。
「阿晉,這是你買的?」
「不是,是昨晚哥的朋友送來的。」
「小七的朋友?誰啊,我見沒見過?」
楊晉就知道有此一問,把手機上的照片調出來。
蘇繡發過來的照片太多,他剔除了一些可能穿幫的,還剩十幾張,應該足夠糊弄家長。
姨媽看著看著,疑惑起來:「小七和這個女孩什麼關係啊?」
楊晉看過兩人打鬧,很確定地說:「是同班同學,也是朋友。」
姨媽狐疑:「真的嗎?我以前去小七班裡送雞蛋,沒見過這個女孩子啊。」
「……」
「小七大晚上的和女孩拍照,女孩子也願意那麼晚和他一起出去,這關係對沒認識兩天的同學來說,是不是稍微有點親近了?」
「……是有點哦。」
姨媽翻著照片,驚咦一聲:「小七這衣服不是我買的,我也沒見他穿過。」
楊晉:!!!
死腦,快想啊!
小黑癩溜溜達達地來了。
小黑癩又溜溜達達地走了。
它只是一隻普普通通的小黑狗,每天最大的煩惱就是肉骨頭,圓謊這種事和它有什麼關係呢?
姨媽如同名偵探,放大照片,一點點地看細節:「這衣服上面印著的是小豬佩奇,小七不愛看這動畫片,肯定不是他自己買的。」
「兩人貼得這麼近,看照片裡的手,是小七拿手機拍的照,是他想記錄這個美好的瞬間。」
「這張照片背景里的桂花樹有點眼熟,我好像在哪裡看到過。」
楊晉已經聽麻了。
以前聽人說「每一個女人都是名偵探」,他還不信,現在好了,名偵探本人就在身邊。
哥和蘇繡臨時拍的照片,不會穿幫吧?
照片穿幫就算了,布丁一定要吃啊,裡面蘊含著旺盛的生機,好東西呢。
「我知道了!」姨媽眼神一亮,「他倆在談戀愛!」
「啊???」楊晉傻眼。
楊晉小心地問:「媽,您從哪裡看出來的?」
是不是有點過於離譜了?
姨媽把兒子拉過來,指著林七夜穿的小豬佩奇T恤:「你哥從來不穿這種衣服,可要是這個女孩給他買的,聽女朋友的,那就說得通了。」
「他覺得這個年紀穿小豬佩奇太幼稚,不肯帶回家,所以把衣服偷偷藏起來了,沒讓我發現。」
「你看這件外套,是皮衣誒,他是能買皮衣的人嗎?他哪有那個錢?肯定是女孩子送給他的。」
說著說著,邏輯越發通順,姨媽開始慌了:「完了,小七年紀輕輕就吃上了女朋友的軟飯,他不會被嫌棄吧?」
楊晉整個人都麻了,厲害了我的親媽!
居然真的形成了邏輯閉環。
說得他都快要信了。
「哥的女朋……」楊晉慌忙改口,「女同學今天去參軍,和哥是同一個地方,他倆的收入應該是一樣的。」
姨媽一拍大腿,更為相信自己的判斷了:「我說兩孩子怎麼那麼快在一起了呢,原來是去一個地方當兵啊。」
糟糕,邏輯更閉環了!
楊晉努力把話題拐到正確的方向:「她昨晚特地來送布丁,說是親手做的,媽記得吃啊。」
「是她親手做的啊。」姨媽抱著禮品袋,喜滋滋的,生機還沒吃進嘴裡,整個人就容光煥發起來,「我都跟著小七吃上軟飯了呢。」
楊晉:「……」
嗯,您高興就好:)
「這張也不行,角落有我的外套。」
……
聽了一會兒牆角,楊晉明白了。
——哥在和妹子拍照。
也是,十七歲了,正是談戀愛的年紀。
楊晉正感慨呢,就聽那妹子催促:「別挑了,再挑下去,布丁都熱了。」
嗯?關布丁什麼事?
「還真是。」林七夜一摸布丁,迅速收手。
他把手機還給蘇繡,發現時間已經過了十點半,「這個點,姨媽可能睡了。這樣,我把表弟楊晉的電話給你,你讓他出來拿。」
蘇繡:「……」
深吸一口氣,「那我們換衣服換地方拍照的意義在哪?」
「證明我倆是朋友啊。」林七夜理所當然地道,「我表弟又不傻,怎麼可能輕易相信一個晚上十點半來送布丁的陌生女人。」
蘇繡:「……」
楊晉:「……」
「給你表弟看,一張就夠了。」蘇繡強忍暴打林七夜的衝動,一個電話打了出去。
楊晉連忙回到屋子裡,接起電話:「你好。」
「你好,我是蘇繡,林七夜的朋友,我現在就在你家樓下,能麻煩你出來一下嗎?」
「好的。」
楊晉輕手輕腳地下樓,小黑癩跟在他身邊。
一人一狗輕聲出門,看到家門口站著個白T短褲的馬尾少女,拎著個禮物袋,笑吟吟的,模樣溫柔。
「你好。」
「你好。」楊晉點頭。
蘇繡知道面前這人的真身是清源妙道真君楊戩,即便今晚露出很多破綻,他也會在姨媽面前幫忙圓過去。
「我明天就要去參軍了,和林七夜同一個地方,今晚替他送點東西回來。」
林七夜躲在牆角,冒出腦袋,偷偷觀察。
貓貓祟祟jpg
小黑癩:「……」
楊晉假裝沒有發現異樣,配合著走流程:「我哥沒說有你這麼一個朋友。」
蘇繡把相冊里兩人剛拍的照片拿出來,「我和他都是二中的學生,同一個班,坐得很近,私底下關係也不錯。」
楊晉心說:是挺不錯的,都跑來一起糊弄家人了。
他都準備收下了,想到什麼,「我們加個微信,你把照片發我。」
「好。」蘇繡加上微信,發了照片,完成送布丁的任務就要回去。
臨走時,聽到楊晉冷不丁地問了句:「你和我哥是朋友,就只有這一張合照嗎?」
林七夜:!!!
阿晉,你學什麼不好,非要學姨媽的謹慎!
蘇繡連忙把剩下的全發過去了,「有的,都在這呢。他剛轉來沒幾天就去當兵,沒有其他的了。」
邏輯通了!林七夜暗暗點頭。
楊晉大致掃了一遍,確定能和媽交差,點了下頭。
「行,回去路上小心。」
蘇繡腳底抹油,溜得極快。
走出不遠,就和匆匆趕來的林七夜匯合。
蘇繡哀怨地看他:「你們一家子都把謹慎刻進了DNA?」
林七夜訕笑:「或許吧。」
楊晉站在陽台上,目送兩人離開。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那個女孩好像生氣了,踹了哥一腳,哥根本不敢躲,老老實實挨了一腳,雙手合十地討饒。
那個女孩很快消氣,兩人並肩走著,越走越快。
他倆的關係好像真的還不錯,楊晉放心地回了房間。
姨媽出來喝水,意外地看著兒子:「阿晉,你還沒睡啊。」
楊晉:「嗯,有點事,馬上睡了。」
這個年紀的男孩子不是玩遊戲就是聊天,經常熬夜,姨媽沒想太多,回去睡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起來做早餐時,在冰箱裡看到陌生的禮品袋。
「阿晉,這是你買的?」
「不是,是昨晚哥的朋友送來的。」
「小七的朋友?誰啊,我見沒見過?」
楊晉就知道有此一問,把手機上的照片調出來。
蘇繡發過來的照片太多,他剔除了一些可能穿幫的,還剩十幾張,應該足夠糊弄家長。
姨媽看著看著,疑惑起來:「小七和這個女孩什麼關係啊?」
楊晉看過兩人打鬧,很確定地說:「是同班同學,也是朋友。」
姨媽狐疑:「真的嗎?我以前去小七班裡送雞蛋,沒見過這個女孩子啊。」
「……」
「小七大晚上的和女孩拍照,女孩子也願意那麼晚和他一起出去,這關係對沒認識兩天的同學來說,是不是稍微有點親近了?」
「……是有點哦。」
姨媽翻著照片,驚咦一聲:「小七這衣服不是我買的,我也沒見他穿過。」
楊晉:!!!
死腦,快想啊!
小黑癩溜溜達達地來了。
小黑癩又溜溜達達地走了。
它只是一隻普普通通的小黑狗,每天最大的煩惱就是肉骨頭,圓謊這種事和它有什麼關係呢?
姨媽如同名偵探,放大照片,一點點地看細節:「這衣服上面印著的是小豬佩奇,小七不愛看這動畫片,肯定不是他自己買的。」
「兩人貼得這麼近,看照片裡的手,是小七拿手機拍的照,是他想記錄這個美好的瞬間。」
「這張照片背景里的桂花樹有點眼熟,我好像在哪裡看到過。」
楊晉已經聽麻了。
以前聽人說「每一個女人都是名偵探」,他還不信,現在好了,名偵探本人就在身邊。
哥和蘇繡臨時拍的照片,不會穿幫吧?
照片穿幫就算了,布丁一定要吃啊,裡面蘊含著旺盛的生機,好東西呢。
「我知道了!」姨媽眼神一亮,「他倆在談戀愛!」
「啊???」楊晉傻眼。
楊晉小心地問:「媽,您從哪裡看出來的?」
是不是有點過於離譜了?
姨媽把兒子拉過來,指著林七夜穿的小豬佩奇T恤:「你哥從來不穿這種衣服,可要是這個女孩給他買的,聽女朋友的,那就說得通了。」
「他覺得這個年紀穿小豬佩奇太幼稚,不肯帶回家,所以把衣服偷偷藏起來了,沒讓我發現。」
「你看這件外套,是皮衣誒,他是能買皮衣的人嗎?他哪有那個錢?肯定是女孩子送給他的。」
說著說著,邏輯越發通順,姨媽開始慌了:「完了,小七年紀輕輕就吃上了女朋友的軟飯,他不會被嫌棄吧?」
楊晉整個人都麻了,厲害了我的親媽!
居然真的形成了邏輯閉環。
說得他都快要信了。
「哥的女朋……」楊晉慌忙改口,「女同學今天去參軍,和哥是同一個地方,他倆的收入應該是一樣的。」
姨媽一拍大腿,更為相信自己的判斷了:「我說兩孩子怎麼那麼快在一起了呢,原來是去一個地方當兵啊。」
糟糕,邏輯更閉環了!
楊晉努力把話題拐到正確的方向:「她昨晚特地來送布丁,說是親手做的,媽記得吃啊。」
「是她親手做的啊。」姨媽抱著禮品袋,喜滋滋的,生機還沒吃進嘴裡,整個人就容光煥發起來,「我都跟著小七吃上軟飯了呢。」
楊晉:「……」
嗯,您高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