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10章 校場操練
隨心見過那條狗,印象不好,不是對那條狗的印象不好,而是因為這狗是異國送來的,還是及通人氣的東西,換做他肯定不養在身邊。於是他想都沒想就說,「那殿下的那隻狗就是狗中的奸臣,最好打殺了!」
程攸寧嘴角一抽,他寧可將狗送給南側妃也不會打殺了大黃,大黃……大黃雖然不那麼如意,但是大眼睛圓圓的,一身的皮毛如黃色的綢緞,尾巴搖起來根本停不下來,還是很討他喜歡的。
想到打殺了大黃,程攸寧後知後覺的搖了搖頭,他絕對不會這樣做。
二人一路從狼說到狗,目的地直奔營房。
五千多人的臨時軍營不小,帳篷有序林立,守備森嚴,離營地老遠就能聽見士兵操練的聲音,到了近處聲勢更加浩大,這些都是上過戰場真刀真槍的與南部煙國打過仗的戰士,他們目光犀利,眼神堅毅,身子筆挺,鐵骨錚錚,單看哪一個都是硬漢,從訓練的校場路過,程攸寧忍不住都要多看幾眼,果然強將手下無弱兵,難怪他小爺會如此器重隨心。
沒多一會兒程攸寧就被隨心帶去了營房。
所謂的營房就是一個大帳篷,專供將士吃飯的地方。
此時營房裡面有一隊士兵正圍坐在一起吃飯,見來人是太子和將軍,忙起身問好。
程攸寧擺了擺手裡的扇子,做了一個讓大家繼續坐下吃飯的動作,樣子親和極了。
通過昨晚捕狼的事情,士兵對太子更加敬仰,看太子的眼神都帶著點仰慕,九隻狼,太子以一己之力,踢死了四隻,這樣的本事眾人望塵莫及,做不到,真的做不到,所以眾人見到太子都忍不住往太子的腳上看,想知道太子這小人兒到底長了一雙什麼樣的腳。
程攸寧身穿茶白色錦衣,腰系玉扣珠絛,發束紫金冠,發冠兩側垂著兩顆瑩潤發亮的大東珠,是難得一見的稀世珍品,珠光流轉,襯的太子熠熠生輝。不過眾人的眼睛都不自覺的定在太子腳下的那雙珍珠小鞋上,米粒大的珍珠在鞋面形成連枝纏紋,華美富貴。
昨晚太子也是穿了一雙類似的珍珠小鞋,生生踢死了四隻狼,眾人有目共睹。
素日裡,一群糙漢子最不屑這種花俏的玩意,在他們的認知里,這種鞋都是遊手好閒的紈絝公子哥穿的,都是華而不實的東西。
可這鞋穿在太子的腳上大家卻覺得格外的和諧,太子這樣的一雙腳,就該穿這樣一雙華而不實的小鞋。
太子年方十一,眉目朗潤,神色淡然,既有少年郎的清俊,又有儲君的沉穩,沉穩一半是程攸寧裝出來的,小小年紀的他已經學會了偽裝。
此刻他並不知道眾人心中所想,見大家都盯著自己的鞋子看,不明所以然。
他一直如此打扮,並不覺得不妥,如今大街上穿他腳下這種珍珠鞋的不止他一人,因為他們奉乞產珍珠,珍珠在他們這裡並不是多值錢的東西,所以珍珠作為裝飾品,隨處可見。
大家為什麼看他的鞋子啊?
就在程攸寧疑惑不解的時候,隨心已經把他請到了正位上坐下,這座位是剛才的士兵特意讓出來的。
隨心則是坐在了程攸寧的身邊,在軍營就得守軍營的規矩,要與將士同吃同住,不許開小灶,將軍不可以,他這個太子也不可以。
所以從小就在軍營裡面混跡過的程攸寧,知道軍營裡面的規矩,伙房做什麼大家就吃什麼。
很快就有士兵給他們送上碗筷,早餐是稀飯和包子,還有一小盆煮好的狼肉。
肉盆裡面有一把小尖刀,隨心拿起刀,熟練的給程攸寧扎一塊肉,程攸寧馬上用扇子給自己的碗給遮上,「不餓,你們吃吧!」
那肉散發著濃郁的肉香,戰士們一個個大快朵頤,吃的別提有多香了,這麼好吃的東西,即使不餓他們也能吃下一碗肉。
太子就不一樣 ,明顯是不想吃。
程攸寧進屋的時候聞到肉香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不過他就是心裡牴觸吃狼肉,他自己都不知道是為什麼,也許就是隨心說的那句『狼肉比狗肉香。』
總之程攸寧沒有吃的欲望,這要是小野雞,他一定來者不拒。
「不餓?我剛才都聽見你肚子叫了!」隨心說話喜歡直來直往,還想讓這小孩嘗嘗這肉。
可站在程攸寧身後的喬榕一臉冷漠的說:「將軍聽錯了,剛才肚子叫的是我!」
隨心眼珠子一轉,小孩心裡想的都是什麼,肚子叫難道不能在眾人面前說嗎?
矯情!
隨心在心裡暗罵:這小孩真矯情,和他小爺爺一個樣子,挑剔。
然後把包子往太子殿下推了推,程攸寧這回沒拒絕。
吃了兩個大包子一碗粥,包子是素餡的,一股他熟悉的味道,味道不錯,不過和他平日裡吃的飯菜沒法比,畢竟這是大鍋飯,大鍋飯能做成這樣已然不簡單了。
不過程攸寧沒吃飽,留了點肚子,盤算著等一會兒得空和喬榕去河裡撈兩條魚烤上。
怎奈何,見他放下筷子,大家都急火火的把碗裡剩下的飯菜往嘴裡忙乎,狼吞虎咽像是在搶時間,也不急著打仗,大家為何吃的這樣急。
「你們慢慢吃,急什麼!」程攸寧想說,這樣吃飯是吃不出味的,浪費了飯菜。
可眾人不這樣認為,隨心的副將道:「殿下,將軍,我們吃好了,什麼時候去校場?」
校場?剛才幾千士兵在校場操練?聲勢浩大,聲震雲霄,去那裡做什麼啊?他要去河邊走一走,附近有河,程攸寧對這裡的地形熟的很。
隨行放下手裡的筷子,對著程攸寧呵呵笑。
程攸寧一臉警惕,這人的確是笑面虎,可笑的賊兮兮讓人發毛啊。
「殿下,大家都在校場等著你呢!咱們請?」
程攸寧差點自閉,「你的意思是,本宮也要和其他士兵一樣操練?」
隨心是這裡的一把手,要是下令讓他跟著一起操練,他無話可說,軍令不可違,他是他小爺爺派給隨心的,違令就是抗旨。
程攸寧嘴角一抽,他寧可將狗送給南側妃也不會打殺了大黃,大黃……大黃雖然不那麼如意,但是大眼睛圓圓的,一身的皮毛如黃色的綢緞,尾巴搖起來根本停不下來,還是很討他喜歡的。
想到打殺了大黃,程攸寧後知後覺的搖了搖頭,他絕對不會這樣做。
二人一路從狼說到狗,目的地直奔營房。
五千多人的臨時軍營不小,帳篷有序林立,守備森嚴,離營地老遠就能聽見士兵操練的聲音,到了近處聲勢更加浩大,這些都是上過戰場真刀真槍的與南部煙國打過仗的戰士,他們目光犀利,眼神堅毅,身子筆挺,鐵骨錚錚,單看哪一個都是硬漢,從訓練的校場路過,程攸寧忍不住都要多看幾眼,果然強將手下無弱兵,難怪他小爺會如此器重隨心。
沒多一會兒程攸寧就被隨心帶去了營房。
所謂的營房就是一個大帳篷,專供將士吃飯的地方。
此時營房裡面有一隊士兵正圍坐在一起吃飯,見來人是太子和將軍,忙起身問好。
程攸寧擺了擺手裡的扇子,做了一個讓大家繼續坐下吃飯的動作,樣子親和極了。
通過昨晚捕狼的事情,士兵對太子更加敬仰,看太子的眼神都帶著點仰慕,九隻狼,太子以一己之力,踢死了四隻,這樣的本事眾人望塵莫及,做不到,真的做不到,所以眾人見到太子都忍不住往太子的腳上看,想知道太子這小人兒到底長了一雙什麼樣的腳。
程攸寧身穿茶白色錦衣,腰系玉扣珠絛,發束紫金冠,發冠兩側垂著兩顆瑩潤發亮的大東珠,是難得一見的稀世珍品,珠光流轉,襯的太子熠熠生輝。不過眾人的眼睛都不自覺的定在太子腳下的那雙珍珠小鞋上,米粒大的珍珠在鞋面形成連枝纏紋,華美富貴。
昨晚太子也是穿了一雙類似的珍珠小鞋,生生踢死了四隻狼,眾人有目共睹。
素日裡,一群糙漢子最不屑這種花俏的玩意,在他們的認知里,這種鞋都是遊手好閒的紈絝公子哥穿的,都是華而不實的東西。
可這鞋穿在太子的腳上大家卻覺得格外的和諧,太子這樣的一雙腳,就該穿這樣一雙華而不實的小鞋。
太子年方十一,眉目朗潤,神色淡然,既有少年郎的清俊,又有儲君的沉穩,沉穩一半是程攸寧裝出來的,小小年紀的他已經學會了偽裝。
此刻他並不知道眾人心中所想,見大家都盯著自己的鞋子看,不明所以然。
他一直如此打扮,並不覺得不妥,如今大街上穿他腳下這種珍珠鞋的不止他一人,因為他們奉乞產珍珠,珍珠在他們這裡並不是多值錢的東西,所以珍珠作為裝飾品,隨處可見。
大家為什麼看他的鞋子啊?
就在程攸寧疑惑不解的時候,隨心已經把他請到了正位上坐下,這座位是剛才的士兵特意讓出來的。
隨心則是坐在了程攸寧的身邊,在軍營就得守軍營的規矩,要與將士同吃同住,不許開小灶,將軍不可以,他這個太子也不可以。
所以從小就在軍營裡面混跡過的程攸寧,知道軍營裡面的規矩,伙房做什麼大家就吃什麼。
很快就有士兵給他們送上碗筷,早餐是稀飯和包子,還有一小盆煮好的狼肉。
肉盆裡面有一把小尖刀,隨心拿起刀,熟練的給程攸寧扎一塊肉,程攸寧馬上用扇子給自己的碗給遮上,「不餓,你們吃吧!」
那肉散發著濃郁的肉香,戰士們一個個大快朵頤,吃的別提有多香了,這麼好吃的東西,即使不餓他們也能吃下一碗肉。
太子就不一樣 ,明顯是不想吃。
程攸寧進屋的時候聞到肉香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不過他就是心裡牴觸吃狼肉,他自己都不知道是為什麼,也許就是隨心說的那句『狼肉比狗肉香。』
總之程攸寧沒有吃的欲望,這要是小野雞,他一定來者不拒。
「不餓?我剛才都聽見你肚子叫了!」隨心說話喜歡直來直往,還想讓這小孩嘗嘗這肉。
可站在程攸寧身後的喬榕一臉冷漠的說:「將軍聽錯了,剛才肚子叫的是我!」
隨心眼珠子一轉,小孩心裡想的都是什麼,肚子叫難道不能在眾人面前說嗎?
矯情!
隨心在心裡暗罵:這小孩真矯情,和他小爺爺一個樣子,挑剔。
然後把包子往太子殿下推了推,程攸寧這回沒拒絕。
吃了兩個大包子一碗粥,包子是素餡的,一股他熟悉的味道,味道不錯,不過和他平日裡吃的飯菜沒法比,畢竟這是大鍋飯,大鍋飯能做成這樣已然不簡單了。
不過程攸寧沒吃飽,留了點肚子,盤算著等一會兒得空和喬榕去河裡撈兩條魚烤上。
怎奈何,見他放下筷子,大家都急火火的把碗裡剩下的飯菜往嘴裡忙乎,狼吞虎咽像是在搶時間,也不急著打仗,大家為何吃的這樣急。
「你們慢慢吃,急什麼!」程攸寧想說,這樣吃飯是吃不出味的,浪費了飯菜。
可眾人不這樣認為,隨心的副將道:「殿下,將軍,我們吃好了,什麼時候去校場?」
校場?剛才幾千士兵在校場操練?聲勢浩大,聲震雲霄,去那裡做什麼啊?他要去河邊走一走,附近有河,程攸寧對這裡的地形熟的很。
隨行放下手裡的筷子,對著程攸寧呵呵笑。
程攸寧一臉警惕,這人的確是笑面虎,可笑的賊兮兮讓人發毛啊。
「殿下,大家都在校場等著你呢!咱們請?」
程攸寧差點自閉,「你的意思是,本宮也要和其他士兵一樣操練?」
隨心是這裡的一把手,要是下令讓他跟著一起操練,他無話可說,軍令不可違,他是他小爺爺派給隨心的,違令就是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