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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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熊皮的男人走到院門口,停下腳步,看著院子裡戒備的眾人,溫和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瞭然。

  他沒往前湊,只是慢慢從懷裡掏東西

  「嘩啦」一聲,十枚金幣滾落在掌心,黃澄澄的,在陽光下閃得人眼睛發花。

  「新婚賀禮。」

  他的聲音有點沙啞,卻透著股真誠,「給新郎新娘的。」

  說著,他彎腰把金幣放在石階上,推了推,像怕燙著手似的立刻收回手。

  然後他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熊皮,解釋道:「我是個旅人,走了很遠的路,路過這裡,聽見熱鬧,就過來看看,沒別的意思。」

  他說話時,嘴角扯了扯,像是想笑,卻被臉上的污垢遮了大半。

  院子裡靜了靜。

  大衛看了看那堆金幣,又看了看莉莉,兩人眼裡都有些猶豫。

  但他們本就心善,加上這旅人沒露出半點惡意,手裡的金幣又實在晃眼——有了這些錢,能給莉莉買塊好布料做新衣裳,還能再買點新家具。

  「進來吧。」

  大衛終是鬆了口,往旁邊讓了讓,「都是街坊,不講究那麼多。」

  眾人見主人家應了,也紛紛散開,只是看那旅人的眼神還有些提防。

  至於那股惡臭味,大家都默契地忍著——畢竟十枚金幣的分量,足夠壓過這點不適了。

  穿熊皮的男人道了聲謝,腳步很輕地走進院子,自覺地往最角落的石桌挪去。

  麵包房的老闆娘端來塊蛋糕和一碗蘋果酒,他接過去,低聲道了謝,就坐在那裡自顧自地吃起來,吃得很慢,咀嚼聲很輕,像怕打擾了誰。

  格沃夫原本坐在離他不遠的石凳上,那股臭味像有生命似的往鼻子裡鑽,混雜著腐爛物和汗餿味,嗆得他胃裡直翻騰,差點把剛才吃的蛋糕吐出來。

  他盯著那男人——確實像童話里的熊皮人,落魄卻帶著股莫名的正直,可這味道實在太上頭了。

  他默默往後挪了挪石凳,離那男人遠了些,胃裡的翻騰才稍稍平息。

  其實他挺想問的——經過多少個國家?見過多少森林裡的秘密?

  可剛往前湊了半步,那股臭味就像只無形的手,狠狠捏住他的鼻子,逼得他又退了回去。

  「嘖。」格沃夫咂了咂嘴,有點遺憾。

  他看了眼那旅人,對方正低頭用粗糙的手指捏著蛋糕,小心翼翼地避開上面的野莓,像是在珍惜什麼寶貝。

  灰鼠從蛋糕上抬起頭,小鼻子皺了皺,也往格沃夫這邊挪了挪,顯然也受不了那味道。

  院子裡的音樂又響了起來,古魯特和普西凱還在跳舞,這次古魯特的步子順了些,兩人笑得咯咯響。

  大衛和莉莉正給孩子們分糖果,陽光落在他們身上,暖融融的。

  穿熊皮的男人偶爾會抬頭看一眼,眼神很軟,像在看一幅很珍貴的畫。

  他吃完蛋糕,把空碗放在桌上,就那麼坐著,像座沉默的山,不打擾誰,也不被誰打擾。

  格沃夫又往遠處挪了挪,幾乎貼到院牆邊了。

  他看著那旅人,心裡琢磨著:又錯過一個童話了,誰叫自己嗅覺這麼好呢。

  他深吸了口帶著金銀花香氣的空氣,試圖把那股惡臭味從肺里擠出去,結果剛吸到一半,就看見那旅人抬手撓了撓頭,熊皮動了動,一股更濃的臭味飄了過來。

  格沃夫猛地捂住鼻子,差點從石凳上跳起來。

  算了,童話里的主角,果然不是誰都能靠近的。

  他放棄了搭話的念頭,轉頭去看古魯特和普西凱跳舞,眼不見為淨,鼻不聞不臭。

  ……

  艾瑞克的書桌上總攤著信紙,鵝毛筆蘸著墨水,在紙上洇出一行行工整的字跡。

  他一有空就往書房鑽,有時寫著寫著,嘴角會突然勾起,傻呵呵地笑出聲,手裡的筆懸在半空,眼神飄向窗外,像是透過房子的尖頂,看到了什麼極美的景象。

  守在門外的騎士們常常偷偷往裡瞟,私下裡感慨:「二王子殿下以前多英明啊,處理政務時眼神都帶著銳氣,現在倒像個沒斷奶的小子,一封破信能看半天,笑起來傻愣愣的。」

  嘴上抱怨著,眼裡卻藏著點欣慰——這位王子,遭受到打擊之後,現在終於有了點年輕人的鮮活氣。


  但最讓騎士們嘖嘖稱奇的,不是王子的傻笑,而是書桌上那架紙飛機。

  那飛機是用紙折的,邊角都磨得起了毛,卻透著股說不出的神奇:無論艾瑞克在房子的哪個角落——書房、露台、甚至馬廄里,只要把寫好的信捲成細筒塞進飛機,輕輕一拋,它就像長了眼睛似的,晃晃悠悠地升空,繞開大樹的尖頂,穿過雲層,朝著某個固定的方向飛去,從不會偏航。

  「殿下,這飛機到底往哪飛啊?」

  有次年輕的騎士忍不住問,眼睛瞪得溜圓。

  艾瑞克正低頭給飛機尾翼系紅繩,聞言笑了笑,指尖划過粗糙的紙頁:「往心上人那裡去。」

  騎士們面面相覷,沒人知道「心上人」具體在哪,只當是王子編的浪漫說辭。

  飯桌上,騎士長切著牛排,看艾瑞克又在對著空盤子發呆——最近他總這樣,吃著吃著就走神,刀叉在盤裡划來划去,心思早飛沒了。

  騎士長放下刀叉,咳了聲:「殿下,跟您通過信的那位……到底是哪位貴族小姐?需不需要屬下派人去打聽打聽底細?」

  艾瑞克握著刀的手頓了頓,眼底閃過一絲猶豫。

  他想說「是命中注定的人」,話到嘴邊卻咽了回去。

  其實他自己也說不清,對方是誰,在哪,長什麼樣,他一概不知。

  只知道每次展開那架從遠方飛回的紙飛機,裡面的字跡總是溫潤娟秀,像初春的溪水漫過青石;

  對方聊起星空時會說「每顆星星都在眨眼,像在說悄悄話」,談起政務時又能一針見血地指出「苛政比猛虎更傷人」,思想與他這般契合,仿佛兩人共用一顆心臟在跳動。

  直到那天,艾瑞克在信里寫了個故事:「從前有位王子,在宴會上遇見一位公主,只一眼,就覺得是命中注定。」

  他筆尖停頓,添了句,「你說,一眼就愛上的人,難道不是命中注定嗎?」

  紙飛機飛走後,他等了三天。這三天裡,他食不知味,總覺得信紙都帶著焦味。

  直到第四天清晨,那架熟悉的紙飛機落在窗台上,翅膀上沾了點露水,像哭過似的。

  他急忙拆開,裡面的字跡依舊溫柔,卻帶著不容置疑的認真:

  「所謂的一見鍾情,從來不是愛,不過是見色起意的藉口。

  所謂的命中注定,也從不是靠眼神碰撞出來的,它得是兩個人慢慢靠近,聽對方說過的傻話,見過對方狼狽的模樣,知道彼此的軟肋與鎧甲,在日復一日的相處里,把新鮮感熬成默契。

  「到那時候,新鮮感會褪色,就像布料洗久了會發白,但刻在骨子裡的責任與教養不會;

  愛不是攥緊對方的手不讓走,也不是索要回報的算計,而是知道他怕黑,就每晚留盞燈;

  明白她逞強,就悄悄替她扛下難處。

  是和舊的人一起看新的日出,踩新的落葉,而不是換個人,把說過的情話再重複一遍。

  「真正的愛,從來不止是擁抱時的體溫,更是兩個靈魂隔著千山萬水,卻能在同一句話里找到共鳴,在同一個眼神里讀懂彼此——到那時候,才算得上命中注定。」

  艾瑞克捏著信紙,指尖微微發顫。

  他想起狼王國的那位公主,那一次她穿著睡裙,如此的美麗。

  他確實驚艷過,心跳漏了半拍,可除此之外呢?

  他不知道她愛吃甜還是辣,不知道她失眠時會數羊還是看星星,甚至不知道她笑起來時,眼角有沒有淺淺的梨渦。

  而信對面的人,他知道她怕打雷,所以會在雨天寄去曬乾的薰衣草;

  知道她喜歡收集落葉,就把房子花園裡的楓葉壓平寄過去;

  他說「治理國家好累」,她會回「累了就歇會兒,國王也不是鐵打的」;

  他講「今天騎士們又笑我傻」,她會畫個歪歪扭扭的笑臉,說「傻得可愛」。

  原來如此。

  艾瑞克突然笑了,把信紙小心翼翼地折好,放進貼身的口袋裡。

  窗外的陽光正好,落在那架紙飛機上,給它鍍了層金邊。

  他拿起筆,在新的信紙上寫下第一句:「你說得對,命中注定,從來不是一眼的事。」

  騎士們又看到王子對著信紙傻笑了,只是這次,他的眼神里多了點篤定,像迷霧散盡的森林,終於看清了腳下的路。

  騎士長搖搖頭,笑著嘆氣——管他心上人是誰呢,只要殿下高興就好。

  而艾瑞克知道,他的命中注定,不是宴會上驚鴻一瞥的幻影,是那架穿越風雨的紙飛機,是信里溫潤的字跡,是隔著山海,卻能與他靈魂共振的那個人。

  上帝讓他遇見紙飛機那頭的人,或許就是為了告訴他:愛從來不是童話故事裡王子對公主的一見鍾情,是煙火人間裡,慢慢熬出來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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