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你可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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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臻從袖中取出早已備好的金瘡藥,將藥粉小心翼翼地撒在裴琰的傷口上,藥粉觸碰到傷口,裴琰疼得渾身一僵。

  祈今越手中端著一碗溫粥,走到裴正則身邊。

  裴正則雙目緊閉,嘴唇乾裂,身上的傷口還在隱隱滲血,被刑罰折磨得奄奄一息。

  祈今越扶起他,舀起一勺溫熱的粥,送到他的唇邊。

  一勺溫熱的粥入喉,裴正則猛地睜開糊了血水的眼眸,他一臉不可置信:「四、四殿下?」

  「國公爺醒了就好。」江臻走過來,「我們今天來,是想問問您,二十年前的那三十萬兩軍餉,到底是怎麼回事?」

  「那筆三十萬兩白銀,確實足額送到了邊境,是我親自接收的,也親筆寫下了回執,交給了朝廷的人。」裴正則喝盡稀粥,快速說起來,「可就在我準備詳細登記軍餉用途、整理帳目明細時,戰場突然傳來急報,我的父親,琰兒的祖父,在前線被敵人一箭射穿了胸口,危在旦夕,我一時心急如焚,滿心都是父親的安危,只來得及口頭交代屬下,妥善安排軍餉的使用,用於糧草購置與軍械補充,完全忘了交代人做書面記錄……後來我父親死了,我帶著他的棺材回京,那筆軍餉的事,我就忘了。」

  「我以裴家全家人的性命起誓,那三十萬兩白銀,一分一毫都沒有貪墨,全部都用在了戰場上,用在了將士們的身上,我絕沒有對不起裴家的列祖列宗,絕沒有對不起當年浴血奮戰的將士們!」

  裴正則的聲音越來越激動,情緒起伏過大,牽動了身上的傷口,疼得他渾倒吸一口涼氣,卻依舊字字鏗鏘。

  裴琰的眼淚涌了出來:「你們不知道,當年戰場有多慘烈,我祖父中箭後,那支箭沒有完全取出來,他才養了兩天,就忍著劇痛,披甲上陣,手持長槍,威震敵國,硬生生殺退了敵人的三次進攻……直到最後,祖父力竭,倒在了馬下,敵人為了泄憤,竟然將他的屍體大卸八塊,連全屍都沒有留下……我們裴家,世代忠良,怎麼可能貪污軍餉?」

  江臻強壓下心中的情緒。

  她從袖中取出姚大人謄寫的簽名,遞到裴正則面前:「鎮國公仔細看看,是不是您的親筆?」

  裴正則點了點頭,聲音沙啞:「是我的字,不會錯。」

  「可這簽名,是在匯通錢莊的存款存根上謄錄的。」江臻的聲音沉了幾分,「也就是說,二十年前,您確實在那家錢莊,存過一筆三十萬兩的白銀?」

  「怎麼可能!」裴正則猛地抬頭,「當年我父親常年駐守邊疆,年年都要自掏腰包,給邊疆的將士們添置衣物,但凡遇到窮苦的將士,更是傾囊相助,家中的積蓄,大多都用在了這上面,我哪裡來的三十萬兩白銀,存進錢莊?」

  他咬牙切齒,「這簽名確實是我的,可我從未存過三十萬兩白銀,更從未見過那份所謂的存根!」

  這時,牢房外傳來獄卒的提醒聲:「四殿下,江大人,探視時間到了。」

  江臻站起身,叮囑道:「無論他們用什麼刑罰逼問,都不要認罪,我一定會儘快想到辦法,在明天的三司會審上,還你們清白,你們一定要撐住!」

  看著她遠去的背影,裴琰的眼淚,再度不爭氣往下掉。

  「哭什麼!」裴正則猛地呵斥一聲,「裴家人,流血流汗不流淚,就算身處絕境,就算被判死刑,也要有脊樑,你祖父當年戰死沙場,都未曾有過一絲退縮,你身為裴家的子孫,豈能如此懦弱?」

  話音剛落。

  兩個獄卒就進來:「鎮國公,刑部尚書提審,跟我們走一趟吧……」

  裴正則已經站不穩了,被兩個獄卒拖拽了出去。

  裴琰才止住的眼淚,又嘩嘩淌落。

  上輩子,他和學渣天團們,一起死在了大貨車的輪下。

  而這輩子,他一個人要先走了。

  重活了一世,已經活夠本了不是嗎,沒什麼可哭的。

  對了,他不該娶池如錦。

  本想拉她一把,可現在,她卻被要裴家牽連了……

  時間一點一點過去。

  牢房裡光線昏暗,分不清白天黑夜。

  不知過了多久,裴正則渾身是血的被扔進來,裴琰連忙打開江臻留下的金瘡藥,全往傷口上倒……

  父子二人剛眯了一會,獄卒又進來了:「三司會審開始了,趕緊起來,跟我們走!」


  獄卒上前,拖拽著他們走出牢房,鐵鏈摩擦著皮膚,帶來一陣刺痛,裴琰踉蹌了幾步,勉強站穩身子。

  當走出陰暗潮濕的牢房,踏入外面的庭院時,刺眼的陽光瞬間灑在他的身上,讓他下意識地眯起了眼睛。

  明明才被關了兩三天,可這卻感覺像是過了一輩子那麼漫長。

  不多時,父子二人被拖拽到了三司會審的大堂門口。

  大堂內,氣氛肅穆,刑部尚書居上,督察院御史與大理寺卿左右而坐,兩側站著手持水火棍的衙役,氣場威嚴,讓人不寒而慄。

  獄卒按下他們的肩膀,厲聲呵斥:「跪下!」

  裴正則挺直了脊樑,哪怕滿身傷痕,哪怕身處絕境,眼底依舊沒有絲毫退縮。

  裴琰也強撐著抬頭。

  刑部尚書翻開案卷,聲音冷硬:「罪犯裴正則,二十年前,三十萬兩軍餉在你經手期間失蹤,你可認罪?」

  「我沒有貪墨軍餉,為何認罪?」裴正則道,「那筆銀子到了邊關,我接收了,寫了回執,後來我父戰死,我忙著料理喪事,忘了做記錄,銀子沒有丟,都用在了將士身上。」

  刑部尚書的眉頭皺起來,手指在案卷上點了點:「你說銀子用在了將士身上,可有憑證?」

  裴正則搖頭:「時隔二十年,當時的將士死的死,散的散,我找不到憑證,但我說的句句屬實,沒有半句虛言。」

  都察院左都御史接過話壓:「裴正則,你當年在錢莊存了三十萬兩白銀,存根上的簽名是你的,手印也是你的,這你又如何解釋?」

  裴正則大聲道:「簽名是我的,但我沒有在錢莊存過錢!」

  大理寺卿姚大人道:「本案筆跡為真,存根有據,但作案動機不足,且人證不足,依律,疑罪從輕,死罪須核,不宜草率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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