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遺囑?立,必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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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鑫鋒畢恭畢敬道:

  「小姐早上好,我剛才查看了您目前的所有資產配置,除了個別項目、企業投資,也就只有房產投資。

  除此之外,並未發現任何一項保險項目,針對個人,我建議您購買終身壽險,實現資產隔離,配置年金保險,對沖長壽風險。

  購買高端醫療險,獲取全球頂級醫療資源......」

  好複雜的感覺。

  「讓錢律先看,確認適合我就可以購買。」凌悅道。

  接下來,李鑫鋒的語氣變得更加小心了,甚至還帶著那麼一點試探:

  「為保護財富,我建議您可以做信託管理,同時立遺囑,以此來對抗生活中的不確定性。」

  見凌悅面色微沉,李鑫鋒心口狂跳。

  忙解釋道:「立遺囑並非暗指悲觀,而是理性管理,完全是對風險的防範。」

  凌悅抬起手,李鑫鋒立即住嘴。

  他後背冒起一層冷汗。

  年輕富豪,正是闖的年紀,最忌諱被人談起死亡這個命題。

  但這是他工作,他不得不說。

  好悲催啊。

  不會剛就職第一天就被辭退吧。

  下一秒,凌悅猛得起身,大聲道:「你說得對,這遺囑得立!必須立!」

  不僅要立,還要立得清清楚楚!

  這段時間光顧著吃喝玩樂。

  都忘了如果有天她發生意外嘎了,按照遺產繼承順位,關雪梅和凌國富將會得到她的巨額財產。

  到那時,找不到女朋友的凌輝會突然暴富,拿著她的錢開始遊戲人間,換各種美女,買車買房,從此過上人上人的生活。

  關雪梅在家當富太太,七八個保姆伺候,吃葡萄都得保姆剝皮。

  凌國富鹹魚翻身,開啟了中年男人的放蕩生活,香菸美酒永不間斷。

  一家三口其樂融融之時,還得說上一句:「那凌悅啊,死得好哇!這麼多財產都是我們一家三口的了,啊哈哈哈哈!!!」

  三人的奸笑仿佛迴蕩在耳邊。

  凌悅一想到那個場景,是化成骨灰都會氣到自燃的程度!

  她絕對不允許這種事發生。

  即使是十萬分之一的概率,也必須預防!

  「也別等了,現在就弄!」

  程皎很是難得看到凌悅這麼著急的樣子。

  李鑫鋒舔了舔乾乾的嘴唇,輕輕呼出一口氣,「小姐,我們需要先聯繫專門的財富管理律師,以及信譽良好的公證員。」

  「你有認識的嗎?」

  李鑫鋒既然主管資產方面,不可能從前沒有執行過類似立遺囑的工作。

  果然,李鑫鋒點頭道:「有的,需要為您聯繫嗎?」

  「靠譜嗎?」凌悅多問了一句。

  李鑫鋒笑道:「律師所處機構是紅圈所知名律師事務所,國內許多富豪都與之合作,信譽口碑有保障。

  公證員放方便也無需擔心。」

  凌悅點頭:「你儘快安排。」

  ......

  李鑫鋒的辦事效率還算快。

  三天時間,就聯繫好了各處。

  為保險起見,凌悅安排了書面遺囑和錄像遺囑相結合的方式,以此最大程度的保證遺囑的有效性。

  但現在最重要的,不僅是有效性。

  還有一個令凌悅非常惱火的問題。

  「所以,就算我立了雙保險遺囑,表明死後遺產全捐了一分不留給父母,但若我死時恰好父母喪失勞動力或無生活來源,法院依然會從捐出去的錢中留下我20%-30%的遺產給我的父母?」

  律師受凌悅聘請,從魔都特意飛過來。

  他聽了凌悅的描述,很遺憾的告訴她,「對的。但必留份的份額比例是個彈性概念,具體多少要根據您的遺產進行計算。

  如果您遺產數值巨大,必留份比例會發生改變,其核心原則是保障基本生存,而非讓父母繼承巨額財富。

  無論如何,您想完全剝奪父母的繼承權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您生前就將所有財產捐出,提前讓自己身無分文。

  至於其他灰色手段,我只能說風險極高,不建議您這麼龐大的身家去冒險嘗試。」

  凌悅無語到把自己氣笑了。

  律師默了一瞬,又道:「還有一種可能。」

  「什麼?」凌悅迫不及待追問。

  律師道:「您長期定居國外,或者改變國籍,那麼遺產就會根據其他國家的法律走,有的國家......」

  律師話沒說完,凌悅就抬手打斷,「不可能!我絕不改變國籍!」

  律師抿緊嘴唇。

  那就沒有其他辦法了。

  凌悅安慰自己:沒事的。

  說不定她活的時間久,可以把父母先熬死。

  反正兄弟姐妹之間又沒有必留份。

  可是,萬一呢。

  就拿300億資產舉例,必留份可能只有5000萬。

  5000萬對她來說九牛一毛,但卻足以讓凌家過上富庶日子。

  而她的資產肯定會日漸增長的,以後要給的或許不止5000萬。

  凌家人那麼對她,憑什麼拿她的遺產尋歡作樂?!

  律師多人精啊。

  處理過那麼多遺囑案例,僱主對父母繼承反應這麼強烈,顯然親子關係十分不睦。

  他經驗老道的提出建議,「也有合法合規的攻克方法。

  您設立信託基金,存下較少比例的錢,受益人填寫父母。

  之後假若發生意外,有遺囑的強效應加額外的信託基金,法院大概率不會強留您的部分遺產給父母。」

  凌悅看到希望,追問:「較少比例是多少?」

  律師道:「要看您父母所生活的城市。」

  凌悅:「十八線縣城。」

  律師思忖片刻:「100-200萬能覆蓋基本生活費和醫療費用。」

  這樣算,比法院的『必留份』的確少得多。

  當然,這筆錢凌悅也是不願意給的。

  這不是得防範於未然麼。

  「就按照你說的辦。」凌悅看向律師。

  律師心中默默想,這得是多惡劣的親子關係,才會讓子女做到這種地步。

  常見的富豪都是對兒女遺產分割嚴格,為父母考慮良多,甚至安排周到。

  像眼前這位小姑娘的遺產分割方式,還挺少見的。

  只能說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律師開始著手準備了。

  凌悅將自己的遺產分為四份,現金實名捐贈給國家航空單位、國家教育發展基金會、國家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股份、房產、珠寶等等在死後委託律師全部賣掉,統統換成錢實名捐贈給科學院的研究機構。

  她就是要一分不留。

  律師必然會知曉凌悅資產情況,這麼龐大的資金流,律師強烈建議她提高給父母的信託基金,否則法院可能會認為她存在故意剋扣的行為。

  沒辦法。

  將信託基金提高到300萬。

  300萬就300萬吧,設定成按月支付。

  若她活得久,熬走了父母,這份信託基金也能撤銷。

  立完遺囑,做了公證。

  凌悅還去做了精神狀態評估證明。

  幾份資料,公證處和律師都各保留一份歸檔封存。

  按理說遺囑這種重要文件三五年就得更新一次。

  凌悅開始擔心,自己賺錢太快,那不得三五天更新一次?

  真扯,她可沒有那麼閒。

  唉,這就是太有錢的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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