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穌沒來,最高檢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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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個深夜。

  京都,法學院教職工宿舍樓。

  羅大翔已從魔都返回,窩在書房裡,檯燈的光照著滿桌的法律文獻和列印稿。

  已經寫了四個小時。

  手邊的茶涼了三杯,菸灰缸堆滿了菸蒂。

  這篇文章,這位老教授醞釀了一個白天。

  從錢浩在他直播間放狂話那一刻起,羅大翔就知道,這一仗遲早要打。

  但他不急。

  羅大翔是學者。

  學者要做的事只有一件:把道理講明白。

  文章標題在屏幕上方,加粗,二十四號字。

  《正義的追訴期,不應成為惡魔的保護傘》

  正文一萬兩千字。

  從《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的立法本意講起,逐條拆解追訴時效的適用條件與例外情形。

  中間穿插此案的法律困境。

  卷宗早已被焚毀,物證也未能保留。兇手更是改名換姓逃匿了二十七年。

  但羅大翔用加粗紅字標註了兩個法律事實。

  第一,依據《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檢察院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二,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這兩條是無法反駁的事實。

  任何訟棍都繞不過去。

  文章後半段,羅大翔附上了陸誠提供的脫敏證據截圖。

  屍檢報告草稿的關鍵文字被框了紅線。

  錢浩那段「耶穌來了都翻不了盤」的直播錄屏嵌在正文中間。

  結尾那一段,羅大翔改了七遍。

  「如果連長達27年的血海深仇,都能被程序二字輕易抹去。」

  「那我們信仰的法律,究竟在保護誰?」

  「是保護那個追兇二十七年、兩鬢斑白的姐姐?」

  「還是保護那個改名換姓、身價過億、摟著副市長肩膀舉杯的殺人犯?」

  凌晨四點十七分。

  羅大翔檢查了三遍錯別字,一鍵發送。

  微博、法學論壇、公眾號,三個平台同步推送。

  天亮的時候,閱讀量突破兩千萬。

  評論區新增留言翻動得讓人眼花,轉發量六小時內破百萬。

  法學界、媒體圈、普通網民,三方開始大規模討論。

  微博熱搜前十,有四個詞條跟此案相關。

  #正義的追訴期#

  #楊雪晴二十七年#

  #雷城不起訴決定書#

  #錢浩滾出法律圈#

  各界意見形成了壓倒性的聲勢。

  ……

  京都。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樓。

  秦知語是凌晨五點到的。

  秦知語坐在走廊的長椅上等了兩個小時。

  身上的職業套裝昨晚穿到現在,領口微皺。

  手裡攥著一個黑色U盤和一迭列印材料。

  七點整,辦公室的門從裡面打開。

  開門的人年過六旬,頭髮花白,戴金絲邊眼鏡。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原廳長,退居二線但仍有極大影響力的老檢察官。

  秦知語讀研時的導師。

  「進來。」

  秦知語走進辦公室,把U盤和材料放在桌上。

  「老師,這是陸誠讓我轉交的。」

  老人坐下,翻開第一頁。

  屍檢報告草稿。

  第二頁。

  2003年通話錄音的文字轉錄稿,原件在U盤裡。

  第三頁。

  五十萬資金流水。錢宏達的帳戶經三層殼公司打入梁坤名下。


  第四頁。

  微信聊天記錄截圖,附兇手親口承認殺人的語音轉文字。

  老人一頁一頁看完。

  臉色越來越沉。

  秦知語把雷城檢察院那份《不起訴決定書》攤開,壓在所有材料上方。

  「省檢下函責令重新審查。雷城檢察院七天出了決定。」

  秦知語語速很快。

  「正常程序至少一個月。」

  老人盯著決定書上檢察長范德明的簽名。

  「范德明是錢宏達一手提拔的。」秦知語補了一句。

  老人摘下眼鏡,手指揉了揉眉心。

  沉默了將近半分鐘。

  然後他抬頭,一掌拍在桌面上。

  茶杯震了一下,筆筒里的簽字筆跳出來兩支。

  「無法無天!」

  聲音不大,但秦知語能感覺到老人此時的情緒起伏。

  是沖那份七天就蓋了章的決定書發的。

  老人站起來,U盤攥在手裡。

  「這個東西,我親自送上去。」

  秦知語站直身體。

  「老師,陸誠還讓我帶一句話。」

  「說。」

  「他說,如果最高檢也選擇沉默,他會請全世界的媒體來旁聽。」

  辦公室里安靜了兩秒。

  老人看了她一眼,嘴角動了動。

  但他最終只是把眼鏡重新戴上,拿起材料往門外走。

  「用不著他請。」

  老人頭也不回的丟下一句。

  「最高檢的臉,還不至於讓一個律師來幫著擦。」

  ……

  三天後。

  一份文件從京都直達粵州。

  A4紙,三頁。

  抬頭印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國徽,文件編號:高檢刑特追〔2026〕第0012號。

  名稱:《特許追訴決定書》。

  正文第一段援引《刑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及《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認定內容清析明確。

  犯罪嫌疑人梁坤,原名易庚華,於1992年涉嫌故意殺人後為逃避偵查改名換姓,犯罪行為處於連續逃匿狀態。

  依據《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二款,被害方在追訴期限內持續控告,有關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限制。

  第二段。

  鑑於本案案情重大、社會影響惡劣,且存在地方司法機關與涉案人員利益關聯之合理懷疑,本院決定掛牌督辦,指定粵州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異地管轄審理。

  第三段。

  即日起,撤銷雷城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雷檢刑不訴〔2026〕第0073號不起訴決定。

  三枚鮮紅公章蓋在落款處。

  消息當天下午被央視法治頻道率先報導。

  ……

  魔都。

  錢浩工作室。

  消息推送彈出來的時候,錢浩正端著一杯手沖咖啡翹著二郎腿刷微博。

  他的至頂博文還掛在最上面。

  「耶穌來了都翻不了盤。現在,雷城檢察院替耶穌回答了。」

  轉發十二萬,點讚八萬三。

  新彈窗跳出來。

  【最高檢掛牌督辦楊子軒遇害案,簽發特許追訴令指定異地審理】

  錢浩手一哆嗦,咖啡杯歪了。

  赫色液體潑在淺色西褲上,燙得他嘶了一聲。

  他顧不上褲子。

  點開評論區。

  前排清一色紅色感嘆號。

  「天亮了!!!」

  「錢浩你不是說耶穌來了都翻不了盤?」

  「最高檢的章夠不夠硬?要不要摁你臉上讓你看清楚?」


  「哈哈哈不起訴決定書被撤了!被撤了!被撤了!」

  「@錢浩 微博別刪,截圖我存好了。」

  錢浩的臉白了。

  放下咖啡杯,手指飛快的戳屏幕。

  他刪除了微博,接著關閉評論區,並設置帳號僅半年可見。

  助理從外面推門進來:「錢律師,記者打電話過來了,要采……」

  「不接!誰的都不接!」

  錢浩把手機甩在桌上。

  西褲上的咖啡漬洇開一大片,兩條腿一直在抖。

  特許追訴令。最高檢掛牌督辦。異地審理。

  這三樣東西疊在一起什麼意思,他比誰都明白。

  錢宏達的職權干預失效了。

  雷城那份被他炫耀過的不起訴決定書,失去了法律效力。

  他在全網五百萬人面前說過的話,都變成了對自身專業水平的否定。

  錢浩癱在轉椅上。

  助理尤豫了一下:「那個……陸律師的微博更新了。」

  錢浩猛的坐直。

  「……寫的什麼?」

  助理把手機遞過來。

  陸誠的認證微博,一條新消息,發布於十二分鐘前。

  配圖是《特許追訴決定書》首頁,三枚紅章清晰可見。

  配文一行字。

  「@錢浩 你說得對,耶穌確實救不了你。」

  評論區回復刷新速度加快。

  三分鐘,轉發破五萬。

  ……

  雷城。

  軍供招待所307房間。

  消息是夏晚晴最先看到的。

  她衝進楊雪晴的房間時,楊雪晴正坐在床沿上發呆。

  兩隻胳膊摟著舊布包,眼皮腫著,整個人縮成一團。

  「楊姐!」

  夏晚晴把手機懟到她面前。

  屏幕上,央視法治頻道的推送標題赫然在目。

  【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發特許追訴令,楊子軒遇害案指定異地審理】

  楊雪晴盯著屏幕,一個字一個字的看。

  看完了,又從頭看了一遍。

  手不由自主發抖,嘴唇微微顫動,連帶著雙肩也有些穩不住。

  「真……真的?」

  「最高檢簽發的。掛牌督辦,異地審理。」

  夏晚晴蹲下來,握住她的手。

  「楊姐,雷城的那份不起訴決定,撤了。」

  楊雪晴嘴張了兩下,發不出聲音。

  眼淚流下來。

  昨晚流淚是因為絕望。

  此刻緊繃了二十七年的身體終於得以放鬆。

  「我弟……有人管了……」

  楊雪晴整個人往前傾,額頭抵在夏晚晴的肩膀上。

  身體止不住的顫。

  門口,顧影揪著手裡的速記本,鼻子酸得厲害,別過臉去。

  周毅靠在走廊的牆上,狠狠吐了口氣。

  拳頭鬆開。又攥緊。

  ……

  308房間。

  陸誠坐在窗邊的塑料椅上,筆記本電腦架在膝蓋上。

  他把最高檢的文件編號抄在本子上,又翻開湛江中院的管轄地圖看了兩分鐘。

  夏晚晴推門進來。

  「楊姐那邊怎樣?」陸誠頭也不抬。

  「哭完了,吃了碗粥,睡下了。」

  夏晚晴把手機往桌上一放,坐到床沿。

  「這是她這一周第一次主動吃東西。」

  陸誠嗯了一聲。

  「開庭日期還沒定?」夏晚晴問。

  「最高檢掛牌督辦,走的是加急程序。快的話兩周內排期。」


  陸誠合上電腦,站起身走到桌前。

  桌上攤著一張粵州地圖,角落裡用紅筆圈了幾個位置。

  陸誠的目光沿著雷城的輪廓線往南移,停在一個標註上。

  邁車坎村。

  二十七年前的案發地。

  甘蔗園。

  陸誠拿起紅筆,在那個位置畫了第二個圈。

  「開庭之前,我得去一趟邁車坎。」

  夏晚晴看著他。

  「去幹嘛?」

  陸誠把筆擱下,手指點了點地圖上那個紅圈。

  「所有證據里,還缺核心的一樣。」

  「物證。」

  「二十七年前埋在甘蔗園裡的東西,得親手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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