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7 章 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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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確,欺詐規則很特殊。是一種想要成為原罪的全新信仰規則。

  是多元宇宙發展的產物,是生靈們自發形成的規則。

  欺詐規則是瓦爾斯天賦的具象化,是瓦爾斯進階大巫師的核心,是一條還沒開始修建的「道路」。

  但是,它的價值並不高。

  比起推演一條全新的路,怎麼從權柄已經被瓜分殆盡的常見規則中,給那些半神巫師指引出一條通往大巫師的路,明顯要難得多,甚至不可能。

  雖然瓦爾斯需要的答案很有價值,位格很高,但是它並不難尋找。所以價格也就不會像瓦爾斯想像的那麼高。

  「是我太緊張了。」

  瓦爾斯笑了,被自己逗笑了。

  這麼簡單的問題他竟然沒有想到,還要被亨利提醒。

  「這畢竟是一件大事,您再怎麼去思慮也是正常的,沒有什麼觀點是絕對正確。」

  亨利謙虛的搖搖頭,說道。

  「這是商會擬定的契約,如果您沒問題的話,就請簽訂契約吧。」

  笑盈盈的亨利話鋒一轉,把一張潔白到有些金黃的契約紙,遞給瓦爾斯。

  沒有留下自己的精神力印記,瓦爾斯第一時間好奇的把玩兒起來。

  「這是會長大人不知道從哪裡得來的上古契約,而且還是一位中等神力親手製作的契約紙,上面的規則之力還在流轉。

  根據會長大人的推測和研究,這應該是審判之神以審判規則為核心,以自己的神名為保證,聯合契約規則製作的契約。

  畢竟相關領域的神明不多,到達中等神力的就更少了。

  違契者將受到審判規則的懲戒。」

  見瓦爾斯頗有興趣,亨利解釋道。

  「佩洛奇會長還真是嚴謹,這份契約的價值恐怕就抵得上數百萬魔石了。」

  瓦爾斯反覆欣賞了幾遍,然後才在契約上留下自己的精神力印記,說道。

  契約法則和這份契約神性交織,瓦爾斯理解了一點審判之神的用意——傳播祂的名號,擴大信仰和權柄。

  每維護一次交易,相應的,審判之神的影響力就會擴大一些,直至審判規則和契約規則綁定。

  這種染指相鄰領域權柄的做法,是很多前路無望的神明們的選擇。

  只不過這份契約依舊對瓦爾斯無效,雖然它很珍貴。

  這份契約最高只涉及到位面,並沒有涉及到多元宇宙。

  瓦爾斯的靈魂不屬於某一個位面,勇氣位面的瓦爾斯的承諾,巫師位面的瓦爾斯不需要遵守。

  如果你有什麼疑問,那就去找巫師位面意志好了。

  「價值再高也是物品,放在倉庫里就更是一張廢紙。

  只有把它用在有意義的地方,那它才是有意義的物品。

  很顯然,您就是那個讓它有意義的尊貴巫師。」

  亨利很自然的奉承道,不顯得那麼刻意的恰到好處。

  瓦爾斯顯然不會信了他的鬼話。

  說到底,還是黃金商會不夠信任瓦爾斯。

  可能是瓦爾斯的進階速度太快了,讓佩洛奇看出了什麼,所以他不放心瓦爾斯,想找一些其他的方法來約束瓦爾斯。

  很顯然,佩洛奇的直覺是對的,但他的手段卻沒有起到效果,瓦爾斯依舊不被約束。

  「這裡還有一份契約,請您過目。」

  輕輕轉動手腕兒,又一紙契約從亨利的袖子裡滑出來。

  《黃金商會股份轉讓協議》

  佩洛奇這是想讓瓦爾斯更進一步,從大會員變成股東。

  來了興趣,瓦爾斯接著往下看。

  首先是權利,瓦爾斯將獲得黃金商會百分之二的股份,以及黃金商會的內部商品價目表和內部採購權。

  同時,瓦爾斯還將擁有票權,成為黃金商會股東大會的重要一員。

  想要成為黃金商會的股東,半神位階只是基礎。

  普通的半神只有百分之一的股權,大巫師則擁有百分之十。

  百分之一的股權就代表一票,可以在股東大會上進行投票,決定黃金商會未來的發展方向,會長和副會長的任免和罷免,股東大會的召開。


  瓦爾斯作為雙體系半神,在佩洛奇的建議下,股東大會通過《瓦爾斯的特殊股份分配決議》,給予瓦爾斯雙倍於普通股東的股份。

  契約中還提到,現在的黃金商會共擁有四位大巫師,四位大巫師掌握著百分之六十五的股權。

  其中,黃金商會的創始人,六階大巫師掌握著百分之三十五的股權。

  那些還沒有分配的股權,也全部由大巫師代管。

  半神級股東八位,瓦爾斯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和一個不太熟悉的名字。

  這些都不是重點,

  作為暴風大陸範圍內最大的商會,黃金商會每年的盈利都在千萬以上,在拋開成本的情況下。

  海族、魔獸、中央大陸、三大王國、聯邦和黑夜燈塔,只要你有魔石,黃金商會的商人就會出現在你的家門口。

  百分之二的股權,意味著瓦爾斯每年可以躺著收入十幾二十萬魔石。比剛剛那份契約的供奉還要多,甚至是翻倍的多。

  內部採購權意味著瓦爾斯可以用接近成本的價格,從商會內部直接買走他所需要的任何資源。

  像米德家族和露西亞購買的三階、四階巫術飛艇,瓦爾斯現在就可以用七成的價格折扣購買。

  還有一些不太重要的監督權等,這是黃金商會股東的權利。

  權利和義務相對應,

  作為黃金商會的股東,黃金商會有權利在不抹黑股東個人形象的情況下,用股東的名望擴大商會的影響力。

  當然,如果反響足夠好,商會也會反饋股東。

  股東有義務保護商會的利益,不能頻繁拒絕商會提出的合理請求。

  (會支付相應的報酬)

  股東也要配合商會的擴張,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

  還有在需要的情況下,提供武力震懾等。

  這些要求都很合理,甚至於這就是一份擴大版的僱傭協議。

  從這些股東的身份來看,黃金商會拉攏的股東都很特殊,和瓦爾斯的「性質」有些類似。

  尤其是股東中的「熟人」,是一個意料之中卻又情理之中的人物,竟是陰影系的半神巫師奧沙利文。

  怪不得黃金商會能把分會開到燈塔的家門口,想來全是因為奧沙利文從中斡旋。

  當初奧沙利文競爭塔主失敗,在需要資源的情況下入股黃金商會,恐怕阿爾瓦羅塔主也不好多說什麼。

  想要進階大巫師,資源必不可少。

  有黃金商會送上資源,也省下阿爾瓦羅塔主從燈塔的資源中均出一部分.分給奧沙利文。

  瓦爾斯現在的處境,和千年之前的奧沙利文又有何不同?

  雖然名為燈塔的半神巫師,但燈塔卻遲遲沒有找瓦爾斯簽訂契約。

  經過詢問,瓦爾斯這才知道其他院系的半神巫師不被燈塔「投資」,供奉還是按照剛進階四階巫師後簽訂的契約發放。

  半神巫師可以主動找燈塔「招資」,但燈塔卻不會主動投資。

  如果僥倖進階,那麼沒有和燈塔簽訂契約的大巫師就可以選擇另立門戶。

  畢竟到了高階之後,黑夜燈塔對於非陰影系巫師的吸引力幾乎沒有。

  除了一些大眾化的通用高階知識,燈塔並沒有其他拿的出手隱秘知識。

  沒有付出,燈塔自然也不會強制收取回報。

  也就是說,瓦爾斯現在是自由的,半絕對的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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