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軍用吉普
「現在就要打嗎?」林振東等人趴在雪坡子上,瞅著烏拉大隊大隊長趙德柱舉起手中土獵槍,他壓著嗓子問道。
這裡距離下面山坳子裡還有個兩百多米距離,在這裡開槍的話,趙德柱手裡那個土獵槍百分百打不中豺的一根毛,而且要是驚動了豺群,說不定它們會一溜煙兒逃進深山裡,到時候更難搞。
趙德柱愣了下,視線落在林振東身後的五六半上,羨慕的搖頭解釋:「沒辦法,我們這槍比撅把子好一點兒,但最遠也就四五十米射程,加上你一共也就五把槍,子彈不多也只能起個威懾作用,豺群太多了滅不完。
而且我們這是上風口,估摸著那群豺已經聞到了人味兒,在這兒衝著那邊山溝溝開槍,能夠保證它們往著里林子裡跑,那裡面有我們之前埋的陷阱,能弄死幾條。
繞到後面圍住堵截也不可行,要是被它們再次跑進大隊或者順著大隊繼續往外走,可能還會遭到回馬槍襲擊,梅花鹿這玩意經不起驚嚇,只能如此了。」
林振東聞言點點頭,確實如趙德柱所說那樣,不同環境下採取的策略也不可能一樣。
靠山屯那是在山外頭,那群狼就算是進屯子繼續往外跑也會被其他大隊的人弄死,但這裡不一樣,烏拉大隊本就是在深山裡的山坳子,這群豺穿過烏拉大隊依舊是深山,極大可能會弄個回馬槍,到時候損失可不是僅僅是這兩頭公鹿。
瞅著下面明顯聞到人味兒,好幾隻豺同時扭頭瞅了這邊一眼。林振東從背後把五六半端到手裡,對著趙德柱說道:「我來吧,能多留下一頭是一頭!」
說完,他深吸一口氣,調整好氣息,趴在雪地里槍托抵著肩膀,準星瞄準不遠處的一頭毛髮顏色較為鮮亮的烏蘇里豺。
雖說五六半射程有四百米,但二百多米的移動靶,對於不是專業射擊手的林振東也是個不小考驗。
幸好這裡是上風口,風速影響很小而且這個雪坡子到下面山坳子裡都是石頭,沒有植被遮擋更方便他瞄準射擊。
上風口傳來的人味兒和面前這群久攻不下的人類,讓豺群有了退意,它們和狼不一樣,狼擅長圍追堵截,豺擅長追逐圍獵,奔跑中偷襲才是它們的強項,陣地戰一時半會兒無法突破面前這群人的防守,只能開始變換隊形撤退。
趙德柱瞅著林振東的架勢也沒阻攔,五六半射程確實比他手裡的土獵槍要好上不少,只不過這個距離難度很高。
就在這時,林振東眼瞅著豺群解開包圍,朝著不遠處的山溝溝里直線退走,終於讓他抓住了機會。
「砰砰」兩槍響起,最先退走的那個烏蘇里紅豺,都沒反應過來,慣性作用直接栽倒在面前的雪地里,濺起一陣雪花,嚇了旁邊那頭豺一跳。
見到林振東這槍法,趙德柱眼神里滿是震驚,咽了口唾沫,以前那把五六半沒壞的時候,他也用過這槍,但這二百多米的距離直接命中頭部,著實有些准。
最重要的是,林振東才多大年紀,別看他管他叫林老弟,實則他年紀都沒他三兒子大,叫聲天才也不為過。
不說別的,就憑這本事,那高品的干鹿茸切片就沒白送,這年輕人前途無量。
這兩聲槍響嚇著了豺群,只見下面的豺群瞬間散開,那群烏蘇里紅豺也沒敢繼續從山溝路走,直接轉向換了個帶頭的,徑直鑽進另一側的樹林子中。
一條條紅豺在雪地里奔跑起來極其迅速,猶如一條條紅絲帶一樣絲滑,還沒等林振東開下一槍,它們直接鑽進林子裡不見蹤影。
「林老弟,好槍法!」趙德柱衝著林振東比了個大拇指,給足了情緒價值,可樂小說閱讀盛宴:海量圖書、極致體驗,。然後帶著一行人和下面山坳子裡的人成功匯合。
趙德柱安排了幾個人把那兩頭已經被咬死的梅花鹿送回去,帶著眾人朝著那片林子裡走去。
不一會兒,從那片林子中又弄了三匹烏蘇里紅豺,一個掉進了雪覆蓋著的深坑裡,一個被獸夾子夾斷了腿,另一個則是被鐵絲套子直接勒死。
弄出來後,趙德柱從身後抽出侵刀,幾刀扎死那兩頭活著的紅豺,順勢直接給扒了皮。
這也是侵刀的好處,集合砍柴、狩獵和扒皮於一體,綁上木棍子還能當做刺刀,是東北這邊老獵人必備的防身刀具。
可惜林振東用不慣這玩意,或者說他用不上這玩意,從來不在山裡頭扒皮的他,尼泊爾彎刀那種反曲刀,更符合人體發力標準,近身肉搏更厲害,才是他想要的效果。
功能性在他這兒排不上號,百貨商店裡三四百、六七百的氣槍和雙筒啥的種類不少,但威力大、能保證自身安全才是林振東最看重的,要不然他也不會花大價錢買新的五六半。
重活一世的他,知道什麼都比不上安全重要。
「肉你要嗎?」趙德柱擦了擦侵刀上的血,轉頭對林振東問道。
因為這種野生猛獸身上的皮子和肉都有獨特氣味兒,人聞不到,但會讓梅花鹿會受到驚嚇,就像是百歲吃了狼王的肉後,在屯子裡都橫起走,別的狗遇見都不敢跟它叫喚一樣。
梅花鹿這玩意精貴的很,經不起嚇,所以烏拉大隊的人向來不要這種大型野生猛獸的肉和皮子,之前那頭獨狼打死後就被扔到出老遠,啥都沒留。
「要,回去給狗吃。」林振東想到傷還沒好的百歲和留在趙德柱家的長命,既然他們不要自個就都拿回去,正好這次也沒拉太多東西回去,板車裝幾頭豺綽綽有餘。
豺肉不像是豹子和狍子之類的動物,這種肉酸苦而且還有微量毒素,有心臟病的人吃了極其容易發病,但給狗吃正好,漲力氣、消骨鯁。
趙德柱他們住在深山,經常要面對野獸和處理梅花鹿,這種扒皮、清內臟已經熟能生巧,四頭紅豺沒到半個點一群人就分工合作弄的乾乾淨淨的,回到烏拉大隊直接放到板車上。
林振東瞅著時間剛過了中午,沒再耽誤直接告別,和柱子一起趕著馬車返程。
回程的路依舊十分順利,除了晚上在那個石崖子山洞裡休息的時候遇見一頭野狼之外,也沒啥危險。
那頭野狼也是幸運,正好是柱子守夜的工夫,一槍沒打死,讓它跑進林子裡,大晚上兩人也沒去追。
道兒上沒一米厚的雪,板車輪子走起來也快,來回只用了三天。
第三天太陽還剩一點兒落山的時候,林振東駕著馬車已經上了松花江。
「嘖嘖,東哥,我咋感覺這車比市里那些小轎車還好看呢!」柱子和長命躺在板車上,瞅著後面飛速駛離的軍用吉普,滿眼羨慕。
林振東瞥了一眼,估摸著應該是金礦那一批人,這時候也只有軍隊能用軍綠色的軍用吉普。
不過,他也沒多留意,畢竟這輩子也不可能和部隊的人有啥交集,不是他看不上,而是他一個平頭老百姓配不上。
與此同時,剛路過的那輛軍用吉普里,副駕駛上一個扎著麻花辮的女生,透過右邊外後視鏡打量著木板車上的倆人,轉頭看向後排問道:「老師,那倆人瞅著像獵戶,咱們進山是不是也得要找一個當地獵戶做嚮導?」
後排那個戴著眼鏡的老教授合上手裡的筆記本,抬起頭笑道:「不用,這邊有個兵團駐紮了兩三個月了,咱們直接找他們就行,實在不行再說,這事兒越少人知道越好。」
這裡距離下面山坳子裡還有個兩百多米距離,在這裡開槍的話,趙德柱手裡那個土獵槍百分百打不中豺的一根毛,而且要是驚動了豺群,說不定它們會一溜煙兒逃進深山裡,到時候更難搞。
趙德柱愣了下,視線落在林振東身後的五六半上,羨慕的搖頭解釋:「沒辦法,我們這槍比撅把子好一點兒,但最遠也就四五十米射程,加上你一共也就五把槍,子彈不多也只能起個威懾作用,豺群太多了滅不完。
而且我們這是上風口,估摸著那群豺已經聞到了人味兒,在這兒衝著那邊山溝溝開槍,能夠保證它們往著里林子裡跑,那裡面有我們之前埋的陷阱,能弄死幾條。
繞到後面圍住堵截也不可行,要是被它們再次跑進大隊或者順著大隊繼續往外走,可能還會遭到回馬槍襲擊,梅花鹿這玩意經不起驚嚇,只能如此了。」
林振東聞言點點頭,確實如趙德柱所說那樣,不同環境下採取的策略也不可能一樣。
靠山屯那是在山外頭,那群狼就算是進屯子繼續往外跑也會被其他大隊的人弄死,但這裡不一樣,烏拉大隊本就是在深山裡的山坳子,這群豺穿過烏拉大隊依舊是深山,極大可能會弄個回馬槍,到時候損失可不是僅僅是這兩頭公鹿。
瞅著下面明顯聞到人味兒,好幾隻豺同時扭頭瞅了這邊一眼。林振東從背後把五六半端到手裡,對著趙德柱說道:「我來吧,能多留下一頭是一頭!」
說完,他深吸一口氣,調整好氣息,趴在雪地里槍托抵著肩膀,準星瞄準不遠處的一頭毛髮顏色較為鮮亮的烏蘇里豺。
雖說五六半射程有四百米,但二百多米的移動靶,對於不是專業射擊手的林振東也是個不小考驗。
幸好這裡是上風口,風速影響很小而且這個雪坡子到下面山坳子裡都是石頭,沒有植被遮擋更方便他瞄準射擊。
上風口傳來的人味兒和面前這群久攻不下的人類,讓豺群有了退意,它們和狼不一樣,狼擅長圍追堵截,豺擅長追逐圍獵,奔跑中偷襲才是它們的強項,陣地戰一時半會兒無法突破面前這群人的防守,只能開始變換隊形撤退。
趙德柱瞅著林振東的架勢也沒阻攔,五六半射程確實比他手裡的土獵槍要好上不少,只不過這個距離難度很高。
就在這時,林振東眼瞅著豺群解開包圍,朝著不遠處的山溝溝里直線退走,終於讓他抓住了機會。
「砰砰」兩槍響起,最先退走的那個烏蘇里紅豺,都沒反應過來,慣性作用直接栽倒在面前的雪地里,濺起一陣雪花,嚇了旁邊那頭豺一跳。
見到林振東這槍法,趙德柱眼神里滿是震驚,咽了口唾沫,以前那把五六半沒壞的時候,他也用過這槍,但這二百多米的距離直接命中頭部,著實有些准。
最重要的是,林振東才多大年紀,別看他管他叫林老弟,實則他年紀都沒他三兒子大,叫聲天才也不為過。
不說別的,就憑這本事,那高品的干鹿茸切片就沒白送,這年輕人前途無量。
這兩聲槍響嚇著了豺群,只見下面的豺群瞬間散開,那群烏蘇里紅豺也沒敢繼續從山溝路走,直接轉向換了個帶頭的,徑直鑽進另一側的樹林子中。
一條條紅豺在雪地里奔跑起來極其迅速,猶如一條條紅絲帶一樣絲滑,還沒等林振東開下一槍,它們直接鑽進林子裡不見蹤影。
「林老弟,好槍法!」趙德柱衝著林振東比了個大拇指,給足了情緒價值,可樂小說閱讀盛宴:海量圖書、極致體驗,。然後帶著一行人和下面山坳子裡的人成功匯合。
趙德柱安排了幾個人把那兩頭已經被咬死的梅花鹿送回去,帶著眾人朝著那片林子裡走去。
不一會兒,從那片林子中又弄了三匹烏蘇里紅豺,一個掉進了雪覆蓋著的深坑裡,一個被獸夾子夾斷了腿,另一個則是被鐵絲套子直接勒死。
弄出來後,趙德柱從身後抽出侵刀,幾刀扎死那兩頭活著的紅豺,順勢直接給扒了皮。
這也是侵刀的好處,集合砍柴、狩獵和扒皮於一體,綁上木棍子還能當做刺刀,是東北這邊老獵人必備的防身刀具。
可惜林振東用不慣這玩意,或者說他用不上這玩意,從來不在山裡頭扒皮的他,尼泊爾彎刀那種反曲刀,更符合人體發力標準,近身肉搏更厲害,才是他想要的效果。
功能性在他這兒排不上號,百貨商店裡三四百、六七百的氣槍和雙筒啥的種類不少,但威力大、能保證自身安全才是林振東最看重的,要不然他也不會花大價錢買新的五六半。
重活一世的他,知道什麼都比不上安全重要。
「肉你要嗎?」趙德柱擦了擦侵刀上的血,轉頭對林振東問道。
因為這種野生猛獸身上的皮子和肉都有獨特氣味兒,人聞不到,但會讓梅花鹿會受到驚嚇,就像是百歲吃了狼王的肉後,在屯子裡都橫起走,別的狗遇見都不敢跟它叫喚一樣。
梅花鹿這玩意精貴的很,經不起嚇,所以烏拉大隊的人向來不要這種大型野生猛獸的肉和皮子,之前那頭獨狼打死後就被扔到出老遠,啥都沒留。
「要,回去給狗吃。」林振東想到傷還沒好的百歲和留在趙德柱家的長命,既然他們不要自個就都拿回去,正好這次也沒拉太多東西回去,板車裝幾頭豺綽綽有餘。
豺肉不像是豹子和狍子之類的動物,這種肉酸苦而且還有微量毒素,有心臟病的人吃了極其容易發病,但給狗吃正好,漲力氣、消骨鯁。
趙德柱他們住在深山,經常要面對野獸和處理梅花鹿,這種扒皮、清內臟已經熟能生巧,四頭紅豺沒到半個點一群人就分工合作弄的乾乾淨淨的,回到烏拉大隊直接放到板車上。
林振東瞅著時間剛過了中午,沒再耽誤直接告別,和柱子一起趕著馬車返程。
回程的路依舊十分順利,除了晚上在那個石崖子山洞裡休息的時候遇見一頭野狼之外,也沒啥危險。
那頭野狼也是幸運,正好是柱子守夜的工夫,一槍沒打死,讓它跑進林子裡,大晚上兩人也沒去追。
道兒上沒一米厚的雪,板車輪子走起來也快,來回只用了三天。
第三天太陽還剩一點兒落山的時候,林振東駕著馬車已經上了松花江。
「嘖嘖,東哥,我咋感覺這車比市里那些小轎車還好看呢!」柱子和長命躺在板車上,瞅著後面飛速駛離的軍用吉普,滿眼羨慕。
林振東瞥了一眼,估摸著應該是金礦那一批人,這時候也只有軍隊能用軍綠色的軍用吉普。
不過,他也沒多留意,畢竟這輩子也不可能和部隊的人有啥交集,不是他看不上,而是他一個平頭老百姓配不上。
與此同時,剛路過的那輛軍用吉普里,副駕駛上一個扎著麻花辮的女生,透過右邊外後視鏡打量著木板車上的倆人,轉頭看向後排問道:「老師,那倆人瞅著像獵戶,咱們進山是不是也得要找一個當地獵戶做嚮導?」
後排那個戴著眼鏡的老教授合上手裡的筆記本,抬起頭笑道:「不用,這邊有個兵團駐紮了兩三個月了,咱們直接找他們就行,實在不行再說,這事兒越少人知道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