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倫不類,書到用時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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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在周樹看來,相較於那似是而非的東瀛女殭屍,三個活著的小鬼子,對他的威脅無疑更大一些。

  萬一那三個小鬼子跟他一樣底線靈活,不守江湖道義,在戰鬥時直接掏出三把槍來對付他,那不就慘了。

  所以在解決那東瀛女殭屍前,還是先將三頭活著的小鬼子弄死為好,以免陰溝裡翻船。

  手槍這東西,他雖然才剛剛接觸一天。

  但憑藉他練神境法師的強大精神力,還是非常容易掌握的。

  哪怕不能跟專業的神槍手相比,十來米的距離,打三個不動的靶子,簡直不要太簡單。

  兩槍胸口一槍頭,閻王看了也搖頭。

  三頭小鬼子,十四顆子彈,一人三顆還能剩下五顆,全都送給了那東瀛女殭屍。

  砰!砰!砰……

  不斷地槍響聲,打破黑夜寂靜,不知將多少人從沉睡中驚醒,但醒歸醒,卻沒有哪個不怕死的傢伙敢跑出來湊熱鬧。

  周樹兩套美式合居下來,跟在那東瀛女殭屍身後的三頭小鬼子,都不等反應過來就被打黑槍,全都死不瞑目。

  只餘下那東瀛女殭屍中槍後不斷嘶吼,像是野獸般,手腳兼用的朝著客棧方向快速爬動。

  驚悚,扭曲,爬行!

  「不倫不類!」

  周樹見此一幕,冷笑一聲,整個人直接從客棧二樓一躍而下。

  眼前的東瀛女殭屍看似驚悚嚇人,實際上卻是不倫不類,不是正常的煉屍術煉製而成,而是以某種邪術將靈魂封印在屍體之中,練成的非僵非鬼之物。

  這東西看似結合殭屍和鬼物的優點,力氣大,能靈活移動,擁有稍許意志,沒有疼痛,不懼陽光。

  實際上卻是肉身不如殭屍,手段不如鬼物。

  只需兩三個壯漢將能將其制服,然後一把火燒掉。

  東瀛人將其稱為屍魔。

  遠東修行界中,則是將其命名為活屍,意思就是活著的屍體,連白僵都不如,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其一身屍毒,不要被抓到咬到就行。

  周樹從客棧二樓躍下,雙腳剛剛落地,就看到那東瀛女活屍手腳並用的快速爬來,就像是一個人形蜈蚣一樣。

  「左零右火,雷公助我!」

  「吃我一記五雷掌!」

  面對扭曲嚇人的東瀛女活屍,周樹直接催動一張五雷符。

  金木水火土,五行雷霆之力在他手中不斷跳躍著,然後化作一道小型雷蛇劈在東瀛女活屍的腦門上。

  僅一瞬間,便湮滅了活屍殘餘靈魂,讓其化作一道真正的屍體。

  嗯,以手掌驅動五雷符,名之為五雷掌。

  絕對沒毛病。

  當然,真正的五雷掌,是在人神魂之中勾勒出一道五雷符文,然後施展時用法力激活,如此即可召喚五雷之力對敵。

  周樹暫時還沒有想好在練神境時凝聚什麼術法符文,作為自己的本命符。

  所以他只能借法符來施展術法,想施展什麼術法就需要提前準備好什麼法術符籙。

  這也是茅山弟子大半本領都在符籙上的原因。

  弄死東瀛女活屍後,周樹並沒有返回客棧,而是從活屍身上取了一根毛髮,用追蹤符包裹住,疊了張千紙鶴,開始施法。

  雖然不知道這些小鬼子找他幹什麼,不過想想就知道不會有好事。

  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既然已經動手,那就要斬草除根。

  追蹤符,去!

  周樹跟在追蹤符所化千紙鶴之後,末了還不忘給自己貼了張斂息符和隱身符,順帶的將清空的彈夾,以及幾個備用彈夾全都壓滿子彈。

  對付小鬼子,根本就不需要講武德。

  ……

  濟南城,一處民宅外。

  周樹看著繼續宅院內飛去的千紙鶴,伸手一招,便將那千紙鶴收回。

  追蹤符的追蹤路線是沿著東瀛女活屍移動路線進行的。

  周樹可不覺得那東瀛女活屍有穿牆遁地的本事,所以這處宅院中,就算不是幕後黑手的居住之地,裡面住著的也是一群小鬼子。


  既然是群小鬼子,全殺了肯定沒錯。

  收好追蹤符。

  周樹看了眼緊閉的宅院大門,當即後退兩步,然後一個助跑,直接踩著牆壁翻上牆頭,整個過程瀟灑到極點,沒有絲毫聲響傳出。

  這是一處三進大宅院,院子裡不僅有巡守人員,還有養了幾條大黑狗。

  見此一幕。

  周樹不由皺眉,大感棘手。

  他懷疑這個宅院是小鬼子的一個據點,因為僅是他看到的小鬼子巡守人員就有十幾個,再加上隱藏的,恐怕要翻三五倍不止。

  甚至這些小鬼子中,還有極大可能存在一個陰陽師。

  這麼多小鬼子,可不是他一個人就能搞定。

  正所謂,書到用時方恨少。

  此時的周樹,也恨自己的手段太少。

  真要養了幾具殭屍,幾隻厲鬼,又怎會像現在這樣一籌莫展?

  「哼,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這筆帳道爺記下了,等道爺下次來濟南城,一定將你們全都弄死。」

  周樹在心裡罵罵咧咧兩句。

  罵完之後,他從牆頭上一躍而下,沒有絲毫留戀,直接轉身離開。

  君子不立於危牆。

  他雖然想要將宅院裡的小鬼子全都弄死,卻也不會拿自己的小命冒險,將自己置於危險中。

  所以這一次算這些小鬼子走運,等他下次來濟南城,一定會將這些小鬼子全都弄死。

  ……

  民國時期,打槍和死人,簡直不要太常見。

  哪怕死的是日本人。

  巡捕房的人也懶得理會,最多是將屍體拉到停屍房,看有沒有人認領。

  有人認領,上面要求查案,那就去查。

  沒有人認領,那就直接丟到城外的亂墳崗,埋都懶得埋。

  至於說巡捕房的人聽到打槍後,直接封鎖街道,大面積排查匪徒?

  這事情想都不要想。

  一個月幾個大洋,你就跟拿槍的凶人拼命?

  這不是傻嘛。

  所以當周樹回到客棧時,除了街道上的屍體已經被人拉走,再無任何變化,就連個維護案發現場的人都沒有。

  這倒是方便了周樹,讓他省下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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