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把2ne1也帶走!(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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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掛斷電話,手機握在手裡。

  林有天已經很久沒有這麼緊張過了。

  自從金南國帶著任時安和李在敏走了之後,這錄音室里的空氣仿佛都不流通了。

  看著坐在沙發上生悶氣的權志龍,他想了無數辦法,最後選擇了嘗試討好。

  「志龍哥,我定了位置,中午一起吃個烤肉吧?」

  「呵!」

  權志龍一直在等林有天的解釋,但是沒想到居然等來了這麼一句話。

  一股怒氣自胸腔噴涌,到了嘴邊就變成了冷冰冰的話語:

  「吃什麼烤肉?」

  「散夥飯嗎?」

  「還是為你送行的飯啊?」

  有些話正等著他呢,沒想到他竟上趕著來。

  林有天聞言頓時一個腦袋有兩個大。

  這件事情確實是他做的不對,於是趕忙上前示好:

  「志龍哥,你聽我給你解釋,我真的是有苦衷的!」

  權志龍現在看見他就煩,手一揮滿臉怒容繼續噴灑著心中的不滿:

  「少來這一套!」

  「林有天,你心裡還有我這個哥哥嗎?」

  「這麼多年,這麼大的事情你不和我說,要不是今天南國哥在這裡把你點破。」

  「我還跟個傻子一樣,被你蒙在鼓裡!」

  自己早就視若親人的弟弟,組合里最疼愛的忙內,居然謀劃著名有朝一日退團,另起爐灶!

  他居然不打算拉著自己一起走!這難道不是一種背叛嗎?

  寒心!太寒心了!

  林有天並不清楚權志龍在意的點是規劃中沒有帶著他。

  還以為他是在氣自己不告訴他。

  見討好不起作用,為了不讓事態繼續嚴重下去,一咬牙,拿出最後的絕技。

  賣慘!

  當權志龍的眼神再次看過來的時候,他嘆了口氣,臉上滿是落寞:

  「志龍哥,我也在YG待了十幾年。」

  「這些年我是怎麼過來的,哥你也都看到了。」

  「如果不是到了實在待不下去的地步,我也不想離開。」

  傷感不舍的眼神,一言難盡的表情再加上晃動的腦袋。

  林有天本就顏值氣質出眾,此時看上去愈發的讓人信服心疼。

  這也就是陳赫導演離開的太早,如果此時在場,絕對會拍手叫好。

  誰說林有天沒有演技的,這演的可太好了。

  權志龍見狀,臉上的怒容一下就破了功。

  林有天的幾句話,讓過往的記憶在腦海里不斷閃現。

  是在組合里唱著最少得唱段,單人鏡頭幾乎沒有。

  是舞台上本應該照亮他的燈光永遠是暗的。

  是出道8年從來沒有個人行程。

  是在人氣最高的那年被整整冷藏了兩年。

  是受了委屈都不敢說,為了他們這些哥哥們咬牙堅持到合約快到期。

  想到這裡,權志龍一下就不氣了,眼神里的失望變成了心疼。

  「哎!」

  「不怪你,是公司的問題。」

  「你應該早點和我說的,我們這些做哥哥都會支持你。」

  林有天知道自己賣慘起了作用,畢竟那些過往都是他的親身經驗,是真的慘。

  事到如今,那就再加一把火!

  臉上掛起了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在權志龍眼裡那就是強撐著的假開朗。

  「你和永裴哥勸說我離開公司的時候,你們倆個都有回歸的行程。」

  「我這個當弟弟的怎麼會讓你們為難。」

  權志龍皺著眉,既心疼又愧疚。

  剛剛金南國他們在場時,他有些話沒有問出口,此時就沒那麼多顧忌了:

  「所以那個時候你沒選擇走,而是默默謀劃著名另起爐灶?」


  林有天點了點頭,認真道:

  「是的,我沒想著回華夏。」

  「那個時候就想著在半島開一間經紀公司,當哥哥們在YG待的不開心了,我就把你們都挖過來。」

  當然了順便報復一下,YG這麼些年來對自己的「照顧」。

  這句話林有天可沒有說出來,反而笑著訴說著自己對未來的暢想:

  「到時候,志龍哥你想開咖啡館就開,想做潮牌就做潮牌,健康開心就好。」

  「永裴哥估計和嫂子就結婚了,要是想唱歌就回歸唱唱歌,要是不想那就讓他在家帶孩子。」

  「勝賢哥想拍戲,就讓他去當演員,大成哥就讓他去當一個綜藝MC。」

  「是不是很美好?」

  短短几句話描繪出來的未來,讓權志龍感受到了這個弟弟的真心,他原來有打算帶自己一起,那這就夠了。

  心裡的想法就更加堅定了些。

  他坐直了身體,眼神盯著林有天鄭重道:

  「要走就一起走,bigbang走到哪裡都要是五個人!」

  「我剛剛站出來表了態,永裴那裡不用擔心,他肯定會同意!」

  「勝賢哥是個柔軟的人,好好的跟他說沒有問題的。」

  「至於大成,哥哥們在哪裡,他就得在哪裡,他沒得選!」

  說到這裡,似乎還有些意猶未盡。

  權志龍盤算了一下後,有些激動的說道:

  「把2ne1也帶走!」

  「你和她們的關係更親近一些,你去說!」

  林有天此時腦袋有些宕機,他明明一開始只是想自己帶一些人出去開一間經紀公司,順便噁心一下公司的。

  可是怎麼這一個一個的,都是準備把YG往死了整?

  到底在公司里受委屈的人是誰啊?

  見權志龍越說越不靠譜,什麼連保潔都不給YG留下的話都說了出來。

  林有天趕忙阻止道:

  「志龍哥,志龍哥!」

  「現在時機還不到,尤其是你剛剛說了咱們bigbang要一起走!」

  「那要考慮的就更多了。」

  「雖然歌曲版權都在你我手裡,但是bigbang的組合名,大家的藝名這些還是屬於公司的。」

  「要想辦法讓公司把這些都放出來!」

  權志龍也漸漸冷靜了下來,剛剛有些上頭,沒有考慮到這些。

  現在聽林有天這樣講,不由得皺了皺眉:

  「倒是把這些忘了,想要讓公司鬆手怕是不容易。」

  「當年神話的前輩們,可是花了一筆天文數字才拿到了使用權。」

  「你想怎麼做?我這裡倒是有一些存款的。」

  林有天想到這些年搜集到的一些東西,本來是打算防止YG玩陰的,給自己留的護身符。

  現在看來,用到這裡才是正確的。

  心中有底以後,說話也輕鬆了不少:

  「志龍哥,先不急。」

  「快中午了,叫上永裴哥他們,咱們一起吃個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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