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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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莎似乎是個見過大世面的人,或者她已不是頭一回碰到類似的事了,因此沒有被八字鬍威脅到,依舊在馬車內淘淘不絕的說著:

  「別想嚇唬我,如果你敢開槍,在學校時就已經這麼做了。」

  「你們完全可以打死我然後逃走,沒人知道是誰幹的。」

  「但這樣做你們什麼也得不到!」

  說著,貝莎若有深意的望了威廉一眼,似乎是在告訴威廉:不用擔心,他們只是要錢而已。

  威廉一聲苦笑,她是想保護我?

  後來威廉才意識到他誤會貝莎的意思了。

  貝莎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吸引綁匪的注意力,避免被他們識破威廉的身份。

  那個眼神是在暗示威廉不要暴露自己。

  否則,首相兒子被綁架馬上會招來一大堆警察,甚至還會有軍隊全城搜查。

  意識到自己逃不掉的綁匪只能選擇殺人滅口再逃之夭夭。

  威廉不知道這些,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八字鬍指著他的轉輪手槍上。

  然後威廉給出判斷:「你錯了,貝莎,他們不是為了錢。」

  「什麼?」貝莎半信半疑的望向威廉。

  「看看他手裡的槍。」威廉輕揚下巴:「你知道它值多少錢嗎?」

  貝莎輕輕搖頭。

  奇怪的傢伙,在被槍口指著腦袋的時候還會想著這把槍值多少錢!

  威廉不急不緩的解釋:

  「這把槍在美國的官方售價大約28美元。」

  「但因為美國內戰武器需求激增,尤其這款手槍很受美軍士兵歡迎,因此價格飛漲。」

  「這樣一把轉輪槍在美國已賣到60美元但依舊一槍難求。」

  (註:美國南北戰爭從1861年到1865年。)

  威廉目光直視八字鬍,眼裡帶著詢問:

  「然後它經過長途海運、進口關稅以及商人利潤加成。」

  「我估計它能賣到80塔勒甚至更高。」

  「我沒說錯吧?」

  這時期一名普魯士士兵一整年的軍餉只有72塔勒左右,還不包括扣除各種實物配給,因此80塔勒一把轉輪槍無疑是天價。

  八字鬍只是冷哼一聲,眼裡閃過一絲意外,似乎還有欣賞,像是認同威廉這個「同道中人」。

  貝莎聽明白了,她望了望威廉又將目光轉向八字鬍:「所以,你的意思是,他們不缺錢?」

  能用這種轉輪槍做隨身武器的一定是有錢人,有錢人當然不會為了錢綁架她。

  如果不是為了錢,那是……

  貝莎眼裡終於露出恐懼。

  「別擔心。」威廉安慰道:

  「你分析的沒錯,他們同樣不是為了要我們的命。」

  「劫色嘛……」

  威廉斜眼上下打量貝莎誘人的身材,嘴角帶著幾分邪邪的壞笑,似乎在回味什麼。

  直到貝莎狠狠的瞪了威廉一眼,威廉才說:

  「劫色也不太可能,他們不需要費這麼大力氣。」

  「因為可以花點小錢在『白色鼠』找到。」

  其它兩個綁匪包括在前方駕車的車夫都「哈哈」大笑,只有八字鬍一臉尷尬,不用想,八字鬍很可能是「白色鼠」的常客。

  貝莎翻了翻白眼,男人都一樣。

  「所以他們是為了威脅。」威廉下了結論:「很可能是威脅你的親人,讓你親人做某些事或不做某些事。」

  貝莎恍然,緊繃的神經稍稍放鬆。

  三名綁匪卻不約而同的沉默了。

  八字鬍緊盯著威廉看了好一會兒,沉聲警告:「你最好別故作聰明,威廉,聰明人往往死得更快。」

  這是實話,聰明人意味著有可能記住他們的臉或者猜出其它什麼細節。

  所以威廉閉嘴了。

  馬車搖搖晃晃的拐進一個小巷,最終駛進一間廢棄的倉庫。

  威廉在心裡默記綁匪的人數和裝備:


  車上三人,一把M1轉輪一把軍用柯爾特轉輪,車夫不確定是否帶有武器。

  (上圖為1860年軍用柯爾特轉輪手槍,它相比M1轉輪手槍落後得多,它需要在轉輪彈室中前裝火藥和彈頭,再後裝火帽。M1轉輪手槍只需直接後裝金屬彈殼定裝彈即可,往往M1完成所有裝彈,柯爾特只來得及裝完一發彈藥)

  開門的綁匪手裡拿著一把德賽萊針擊步槍,從他恰到好處的握槍力度和放鬆的姿勢看,威廉認為這是個在軍隊裡受過正規訓練的老兵。

  (上圖為普魯士制式步槍德賽萊針擊步槍,於1841年開始秘密列裝普軍,是世界首款後裝步槍也是當時最先進的步槍,其它國家還在使用前裝步槍,射速只有它的五分之一左右)

  當馬車駛進倉庫時又增加一個人,看起來是頭目。

  他坐在空處的正中央,孤孤單單的一把椅子,頭戴牛仔帽腰掛著M1轉輪,一排子彈像皮帶似的隨意吊在腹前,窗口透過的陽光恰好照在他粗糙的右頰上,嘴角叼著一根草梗輕輕嚼著,活脫脫一個美國牛仔。

  見馬車駛來,牛仔自帶氣場緩緩起身,右手習慣性的扶著槍套。

  這姿勢讓威廉感到了壓力,這傢伙估計學的也是牛仔快速出槍的那一套,槍法不會太差,可能是個大威脅。

  馬車緩緩停了下來,八字鬍推著兩人下車,他沖牛仔揚了揚頭:「人帶到了,奉送一個。」

  「奉送?」牛仔吐掉草梗,抬頭疑惑的望向八字鬍。

  「是的。」八字鬍上前解釋:「路上撞到的,不得已一起抓回來了。」

  牛仔盯著威廉看了一會兒,冷冷的問了一句話:「他是不是叫威廉?」

  「是的。」八字鬍眼含不解:「你怎麼知道這個?」

  牛仔笑了起來,他恨鐵不成鋼的瞪了八字鬍一眼:

  「貴族學校叫威廉的有幾個,芬恩?」

  「你這個蠢貨一點都沒意識到他是俾斯麥的兒子?」

  「你竟然把他當作路人一起帶到這來,帶到我面前?!」

  八字鬍愕然回望威廉,眼睛瞪得溜圓。

  「俾斯麥,的兒子?」他艱難的問,臉上寫滿不信。

  貝莎一顆心沉到谷底。

  完了。

  牛仔叫出「芬恩」這名字,就意味著他已做了決定。

  綁架從這一刻起已從「威脅」變成了「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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