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李建業和吳秀蘭的撫養糾紛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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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了,終於找到了……」

  顧晚棠看著手中的情報,她只感覺自己的大腦一片空白。

  整個人有些無力地坐在了身後的椅子上。

  這二十多年的尋找,終於在這一天有了結果。

  這讓她感到非常的開心。

  「這麼一個好消息,讓宗儒、邦媛還有修能知道的話,一定會非常開心的吧?」

  想到了自己的男人,還有女兒與義子,顧晚棠臉上也露出了一抹燦爛笑容。

  不過,正當她準備打個電話通知這些人的時候,卻是忽然想到了一個事情。

  「對了,今天好像是吳秀蘭和我兒子打官司的日子吧?

  呵呵呵~

  一個狼心狗肺的賤人,和我兒子打撫養費的官司,真的是好膽量!」

  想到了吳秀蘭,顧晚棠的眼中頓時就閃現出了一抹殺意。

  她早早地就跟著李宗儒一起參加革命了。

  可不是一個普通弱女子。

  「如果那個吳秀蘭收養了我的兒子之後,好好地對他的話。

  我也不介意給她一些東西。

  可她是怎麼對我兒子的?

  真不是親生的,就不心疼嗎?

  讓我兒子給你們當奴隸?

  伺候著你們一家老小?

  真是好膽!」

  顧晚棠想到了桌子上那一份情報之中,周海飛交代的話,心中是非常憤怒的。

  於是,她沒有猶豫,直接拿起了電話,先給省里大領導打去了電話。

  「你好,那位?」

  「老孟,是我,中央組織部顧晚棠~」

  「哦哦!哈哈~原來是顧同志啊!

  咱們上次一見,還真的是好久不見了~

  怎麼?你這是來我們省了嗎?

  需要我派車去接你嗎?」

  聽著電話里的聲音,顧晚棠不由得撇了撇嘴。

  心中暗罵老狐狸。

  她根部不信,這個老狐狸不知道她早就已經來這裡,並且找了很久兒子了!

  之所以這個老狐狸裝作不知道,純粹是因為裝作不知道才可以更好地維護兩人的關係。

  「我小兒子的事情,你也知道,我這一次過來就是來找我小兒子的~」

  「哦?這是有收穫了?」

  「對!我找到了我的兒子。」

  「恭喜啊!哈哈!老李一定很開心吧?」

  「這個我還沒有來得及和他說呢!

  現在給你打電話,也是有一個重要的事情,要拜託你幫忙!

  我兒子,現在在周山縣法院打官司。」

  顧晚棠詳細地說了一下具體的情況。

  而對面的孟晨在聽聞了具體的情況之後,則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下來。

  ……

  周山縣法院,今天十分的熱鬧。

  因為李建業的名聲比較大,大家娛樂活動比較匱乏。

  加上他這一次也算是十分罕見的打官司,所以,村里來了不少人過來圍觀。

  除了村裡的人之外。

  還有不少縣城的人,因為有些無聊,見到法院居然有這樣的一場官司在打,也過來湊熱鬧了。

  所以,這一次的法庭旁聽席倒是做了不少人。

  「哼!小畜生,你就等著大出血吧!」

  吳秀蘭冷冷地看著不遠處的李建業,得意地說著。

  同時,她還指了指身邊的一個律師,賣弄著說道:「知道什麼是律師嗎?

  我這邊的這一位就是!

  有這麼一個厲害的律師在,我這一次的案子,一定可以行!」

  吳秀蘭身邊的那個律師聞言,則是推了推眼鏡。

  笑著對李建業說道:「這位同志,你不給父母撫養費,這是絕對說不過去的!」


  他今天還挺開心的。

  因為白白賺了一筆錢。

  像是這樣的撫養費糾紛案子,根本用不著律師出手。

  輕輕鬆鬆就可以贏。

  不過,周海飛當時為了能夠得到更多的錢,所以專門給吳秀蘭找了一個律師過來。

  如今,雖然周海飛已經被抓了。

  但律師的錢已經付了,所以,律師還是按照約定到場了。

  「呵呵~」

  李建業聞言,只是冷笑了一聲。

  律師?

  他根本就不需要!

  在來到了縣城之後,他並沒有急著來法院。

  而是先去找了高慶秘書。

  通過高慶,他也了解了很多事情。

  比如,周海飛已經被抓,目前已經審訊完畢。

  關於吳秀蘭和李振強兩口子的批捕令,正在走流程。

  等批捕令下來之後,就可以走逮捕令的流程了。

  當逮捕令被批下來之後,就可以拿著逮捕令,來帶走吳秀蘭和李振強了。

  周海飛的事情比較大,是省廳那邊負責的,所以這個逮捕令恐怕要晚一些時間送到縣裡。

  因此,李建業現在什麼都不需要做,只需要靜靜地等待即可。

  「肅靜!」

  法官進場,伴隨著一道威嚴的聲音響起,場內也瞬間安靜了下來。

  「現在開庭。」

  法官緩緩開口,隨後開始核對當事人信息,宣布合議庭組成員,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

  最後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在走完了基本流程之後,就進入到了法庭調查環節。

  「請原告陳述。」

  「我要求我們的律師發言!」

  吳秀蘭指了指旁邊的律師。

  而法官見狀微微點頭。

  「可以。」

  「法官您好,諸位審判員、陪審員你們好。

  我是原告律師。

  現在陳述一下我們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原告是被告父母,要求被告每個月支付500塊的養老費。

  同時,需要一次性給出5萬元的精神補償金!」

  「什麼?!」

  「好傢夥!這吳秀蘭居然要這麼多!」

  「我的老天爺啊!每個月五百?一次性給五萬?

  我是不是出現幻覺了?

  她還真的敢要啊?

  這還是她的親兒子嗎?」

  「離譜!我一個正式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才37塊5!

  一年到頭都賺不到五百塊!

  她倒好,開口就是一個月五百!

  一次性五萬!

  五萬,我這輩子能不能賺到這麼多錢還是一回事呢!」

  ……

  聽到那個律師說出了吳秀蘭的訴求之後,旁聽席上面頓時就發出了一陣議論聲。

  「安靜!」

  法官喊了一聲,然後看向了律師說道:「原告律師請繼續說明事實理由。」

  「首先,被告身為兒子,從來都沒有履行過撫養父母的責任。

  還對父母非常的不好。

  這一點,全村的人都可以證明。

  其次,被告非常的有錢。

  他的存款,早就已經超過十萬了。

  身為一個兒子,這麼有錢,多給父母一些撫養費難道不行嗎?」

  「十萬!?」

  「我的天啊!」

  「這個李建業究竟是個什麼人!?為什麼這麼有錢?!」

  ……

  聽到了律師的話之後,不了解李建業的人頓時就不淡定了。

  十萬塊,在這個年代可是一筆天文數字!

  能夠擁有這麼多錢的人,可都是鳳毛麟角的大人物!

  「安靜!」

  法官再次維持秩序,然後看向了律師。

  「原告律師,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沒有了。」

  「行,那麼下面請被告答辯。」

  「吳秀蘭不是我的親娘,我有證據。」

  李建業簡單明了的話,讓全場所有人都是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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