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一場招商鬧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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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麗婧遞給吳志遠一疊資料:「吳書記,這是近三年的招待費、包車費、禮品採購費等明細及統計表,余悅昨晚加班,初步整理、分類統計出來了。」

  吳志遠一看,數字觸目驚心。

  招待費,前年一百三十五萬,去年一百一十二萬,今年截至上個月底已接近四十萬。

  大量餐費發票只有菜餚明細、金額和經辦人簽字,但事由欄多為籠統的「工作餐」「接待用餐」「會議用餐」,缺少具體招待對象和事由。

  包車費,三年累計六十八萬,其中去年高達三十萬。

  禮品採購費,三年累計五十三萬,名目多為「聯絡感情」「業務走訪」「節日慰問」。

  禮品主要是當地土特產,比如,螃蟹、魚、堅果、土豬肉等。

  菸酒是單獨列出來的,三年有一百多萬。

  還有諸如「辦公用品」「維修維護」「會務開支」等名目下的可疑支出,總額也不小。

  比如,有一張發票,開的是辦公用品,五萬多元。

  還有一張發票摘要是書,九千多元。

  鎮裡副科級以上幹部都有簽單,普通幹部也有。

  簽單最多的是鎮長張平和鎮黨委副書記陳軍強。

  張平簽單的飯店幾乎都在縣城,陳軍強則縣城、鎮上都有。

  胡麗婧解釋說:「吳書記,一般情況下,在鎮裡飯店的公務接待,張鎮長是不會親自簽字的。

  這些單子,應該是張鎮長在縣城沒有其他鎮幹部在場的情況下籤的。

  作為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在縣城宴請縣直單位領導吃飯,其實很正常,聯絡感情嘛。

  當然,是不是都是為了工作、有沒有私人宴請,這就很難說,無法核實,也不會去核實。

  當領導嘛,不就圖這個好處嗎?如果請朋友同學吃飯,還要自掏腰包,那還願意當領導?」

  胡麗婧說的是習以為常的事。

  「吳書記,據我了解,縣裡有些單位採取總額控制的辦法,比如,縣農業局,局長每年有最高五萬、副局長每年最高兩萬的簽單權。

  這些簽單,不管公事私事。其實,基本上都是私人宴請。因為如果是因公接待,不需要他們自己簽單,由辦公室簽單。」

  吳志遠意味深長地說:「看來,縣農業局領導待遇不錯啊。」

  胡麗婧說:「農業局採取了總額控制,其他單位,特別是強勢單位,哪怕是副局長,就可以隨心所欲簽單、安排私人接待。

  怪不得很多人削尖腦袋要當領導,當領導真好啊。」

  吳志遠問:「關於禮品費用,怎麼這麼多?」

  胡麗婧說:「吳書記,逢年過節,和縣裡聯絡感情,那是必須的,其他鄉鎮,也是這麼做。

  縣裡一些強勢單位,如交通、財政、發改委等,一到春節,我們就會送土特產,比如魚,一人兩條大青魚,用小卡車裝,領導班子成員,還有一張購物卡。

  縣裡這些強勢單位幹部職工,年貨基本都不用買,還吃不掉。

  還有,這個檢查組,那個檢查組下來,我們都不能讓他們空手而回,有時一人給一條煙,螃蟹上市時節,一人一禮盒螃蟹。

  沒辦法,其他鄉鎮都這麼做。有的鄉鎮費用比我們大得多。」

  胡麗婧剛走,孫德旺進來了。

  「吳書記,我通過一個在江州當交警的朋友查了。林老闆上次的奧迪和今天的寶馬,都是在租車行租的。

  另外,查了工商註冊登記,林老闆所在的公司,是去年底才註冊的。

  而且,這是一家假國企。真正的國企今年在報紙上發了公告,說有很多企業傍國企,打企業名稱的擦邊球,冒充或讓人誤認為是國企,其中就有這家公司。」

  「孫主任,我知道了,這些細節暫時保密。」

  「吳書記,我明白。」

  孫德旺走後,吳志遠撥通孫潤才的電話。

  孫潤才現在調整為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擔任副支隊長,正科級。

  大樹底下好乘涼。畢竟,他有一個擔任市委政法委書記的岳父。

  聽了吳志遠的情況介紹,孫潤才表示,會對林老闆的底細摸摸底。


  鎮黨委會召開。

  其中一個議題就是張平提議,給予青山峽景區開發項目提供五百萬元啟動資金。

  張平說:「同志們,青山峽項目的重要性,我不再贅述,它關係到我們新店鎮未來幾年的發展大局,甚至是翻身仗。

  投資方那邊,誠意很足,效率很高,已經把初步的合作框架協議發給我們了。

  他們承諾,首期投資不低於兩個億,而且要解決部分原有債務,優先聘用本地勞動力,這都是實打實的好處。

  當然,人家也有要求。希望我們鎮裡能在項目前期,給予一定的配套資金支持,體現我們合作的誠意。

  我和他們討價還價,最後商定的配套資金是五百萬。」

  五百萬!

  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新店鎮的家底。

  這可不是個小數目。

  張平預料到了大家的反應,緊接著說道:「我知道,五百萬對我們鎮來說壓力不小。

  但是,同志們,我們要算大帳,這五百萬投下去,撬動的是兩個億,甚至更多的社會資本!

  帶來的是景區盤活、遊客湧入、就業增加、稅收增長!

  是青山綠水變成金山銀山!是全鎮老百姓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張平提高音量:「至於資金從哪裡來?我考慮了一下,可以從幾個方面籌措:

  第一,動用一部分年初預算的項目發展專項資金,大概能擠出兩百萬;

  第二,向縣裡打報告,申請一部分旅遊發展扶持資金或者轉移支付,爭取一百萬,耿縣長已經原則同意;

  第三,剩下的兩百萬,暫時從鎮財政預備費里墊付,等項目啟動後,產生的稅收和收益再逐步回補。

  這叫集中力量辦大事!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同志們,機遇不等人啊!

  兄弟鄉鎮、周邊幾個縣區也在大力招商引資,如果我們猶豫不決,項目就可能被別的地方搶走。

  我提議,黨委會通過這個配套資金方案,授權鎮政府與投資方儘快細化協議,爭取下周正式簽約!」

  張平的話音落下,會議室里出現了短暫的安靜。

  分管招商引資的副鎮長文強率先打破沉默:「張鎮長講得很好,思路清晰,措施也很具體。

  青山峽這個項目,確實是我們鎮當前最大的發展機遇。

  配套五百萬,看起來多,但比起兩個億的投資和長遠收益,是值得的。

  我同意張鎮長的意見,應該抓住機遇,儘快推進。」

  鎮黨委副書記陳軍強隨後跟上:「我也贊同。發展是硬道理,有時候就得有點魄力。

  挪用點項目資金,向上爭取點支持,都是常規操作。

  只要項目能成,這點投入很快就能收回來。我支持。」

  大部分人都表態支持,少數人持保留意見。

  吳志遠終於發話了:「張鎮長和同志們的意見,我都聽到了。

  大家想發展、盼發展的心情,我能理解,也表示贊同。

  新店鎮確實需要一個突破性的項目來拉動。」

  隨即,他話鋒一轉:「但是,越是面對看似誘人的機遇,我們越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越要把風險防控放在首位。

  發展,不能變成盲目的冒險,更不能成為個別人追求政績的賭注!」

  張平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

  吳志遠注意到了,繼續說道:「關於林國富先生及其所謂的公司,我了解到一些情況,想提出來和大家探討,也請同志們慎重考慮。

  第一,經初步查詢工商信息,林國富的公司註冊時間就在去年,實繳資本情況不明。

  一個註冊不久、資信未明的公司,是否有能力運作數億元的投資項目?

  第二,該公司宣稱是某大型國企子公司,但據核實,該國企曾發布公告,明確指出存在多家企業冒用或傍其名號,這家公司名列其中。

  這意味著,其國企背景是不實的。」

  會議室里響起一陣議論聲。

  張平反駁道:「吳書記,你這些信息從哪裡來的?準確嗎?


  現在很多大公司為了業務方便,註冊新公司很常見。

  至於國企公告,可能是存在一些名稱近似的小公司,這能說明什麼?

  我們不能因為一點捕風捉影的懷疑,就否定一個有實力的投資方!」

  吳志遠看了張平一眼,繼續道:「第三,投資方一行兩次前來,使用的車輛——奧迪和寶馬,經查證,均是在江州的租車行租賃的。

  當然,張鎮長可能會說,外地客商臨時租車方便,這可以理解。」

  張平果然立刻接口:「就是嘛!人家大老遠從南方過來,不開自己的車,租個車代步,再正常不過了!這也能當成疑點?」

  吳志遠接著拋出了更具分量的質疑:「第四,一個計劃投資數億、聲稱實力雄厚的公司,在項目尚未有任何實質性進展、甚至未提供可信的資信證明和詳細可行性報告的情況下,

  就急於要求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資金,並且反覆強調希望以項目土地作為抵押獲取銀行貸款。

  這種操作模式,將絕大部分前期風險和資金壓力轉移給了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而其自身實際出資意願和能力存疑。

  這符合正常大型投資企業的邏輯嗎?

  我們是否應該更加審慎地評估投資方的真實意圖和履約能力?」

  吳志遠目光掃過眾人,最後落在張平身上:「張鎮長,我理解你招商引資的急切心情。

  但正因為它可能是一個大項目,我們才更要穩紮穩打,把基礎工作做紮實。

  在投資方背景、實力、項目可行性未經嚴格、獨立、第三方核實之前,

  在未看到真實可靠的投資保障和詳細規劃之前,我堅決反對鎮政府貿然與之簽訂任何帶有約束力的協議;

  更反對在未經充分論證和合法程序的情況下,挪用其他項目經費或動用財政預備金提供大額配套資金。

  這是對鎮財政負責,也是對全鎮人民負責,更是對我們每一位在座同志的政治前途負責!」

  張平終於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桌子:「吳志遠同志!你這是什麼意思?

  你是說我為了政績,不顧風險,要把鎮裡拖下水嗎?

  你對林總的調查,有確鑿證據嗎?還是僅僅憑一些猜測和道聽途說?

  我們招商引資有多難你知道嗎?

  好不容易引來一個有實力的客商,你左一個懷疑右一個審慎,還要我們怎麼開展工作?

  你這是典型的保守思想,是不作為!

  你是不是怕我引進大項目,搶了你的風頭,影響了你在新店鎮的威望?」

  李長富重重地咳嗽一聲,試圖打圓場:「張鎮長,吳書記,都是為了工作,有不同意見正常,別傷了和氣。」

  吳志遠神情嚴肅,朗聲道:「張平同志,你這句話,格局小了,也把我看低了!

  我來新店鎮,是組織安排,是來工作,是來為這裡的老百姓做實事的,不是來和你爭什麼風頭、搶什麼政績的!

  新店鎮的發展,是全鎮五萬多幹部群眾共同的事業,任何有利於新店發展的成績,

  都是黨委政府集體的功勞,是全體幹部群眾的榮耀,我吳志遠只會為此感到高興,絕不會去阻攔!

  我之所以提出這些疑問,要求審慎決策,恰恰是因為我真心希望新店鎮好,希望這個項目能真正成功,而不是帶來一場災難!

  如果我們不把投資方的底細摸清,就憑著滿腔熱情和『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的衝動,

  就把五百萬財政資金,把全鎮發展的希望,押在一個疑點重重、來路不明的所謂『投資商』身上,這才是對新店鎮最大的不負責任!

  這才是對在座各位政治前途最大的漠視!」

  張平辯解道:「你這是危言聳聽!誇大其詞!林總他們是有實力的!

  耿縣長都同意了,很高興,說要親自出席簽約儀式,你不僅是和我作對,也是和縣政府主要領導作對!」

  張平搬出縣長耿冬青,扯虎皮當大旗,吳志遠毫不示弱:「我尊重耿縣長對發展經濟、招商引資工作的重視和支持。

  但耿縣長的支持,必然是建立在項目真實可靠、風險可控的基礎之上。

  如果我們上報的情況本身就有重大疑點,甚至存在欺瞞,那麼耿縣長的『同意』和『出席』,

  不僅無法成為我們倉促決策的理由,反而可能讓我們對領導、對組織、對群眾犯下更大的錯誤!

  這不是和誰作對,這是對工作負責,對組織負責,也是對耿縣長負責!」

  張平被噎得臉色一陣紅一陣白,還想再爭辯,吳志遠卻不再給他機會,直接轉向記錄會議的黨政辦余悅,語氣嚴肅:

  「小余,請你在會議記錄中,明確、完整地記錄下我的以下意見:

  對於張平同志提出的,在投資方背景存疑、實力不明、項目可行性未經驗證的情況下,動用五百萬元財政資金為其提供配套支持的動議,我持明確反對態度。

  反對理由基於該投資方存在的公司註冊信息、背景真實性、運營模式合理性等多方面重大疑點。

  我認為在此情況下倉促決策並提供大額資金,存在極大經濟與行政風險,甚至可能涉嫌失職瀆職!

  我的意見如上,請予記錄,以備查證。」

  會議記錄是公文形式,也是重要的檔案材料,吳志遠這番話被記錄在案,將來萬一項目出事,所有今天投贊成票的人,都可能面臨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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