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人鎮山河,萬獸皆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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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有人說,打狼群得先幹掉頭狼。

  其實全是瞎扯。頭狼哪會沖前頭?都在後面指揮小弟衝鋒。

  等你能摸到頭狼,估計狼群也剩不了幾隻了。

  他一腳踩住狼頭,那傢伙正被花花鎖住喉嚨。

  抬手一刀捅進胸口,正中心臟。

  血「嘩」地噴出來,濺得雪地一片猩紅。

  可就在這當口。

  兩側黑影暴起,四隻狼同時躍出,把他團團圍住!

  花花察覺懷裡的狼不動了,立馬鬆口,迅速回防李尋身側。

  一隻個頭最大的狼瞅准空檔,猛地朝李尋側臉撲來。

  花花毫不猶豫撞上去,用自己的身子擋下這一擊。

  其他幾隻也幾乎同時發動攻擊,全都撲向李尋。

  但他可不是普通人——十點力量,八點速度,九點耐力,反應遠超常人。

  看準一隻撲來的狼,揮刀橫削。

  刀刃划過狼背,雖沒致命,但也逼得它慘叫退後。

  可狼群已近身。

  左側一隻趁他轉身瞬間,猛地咬向手臂!

  幸虧李學武及時趕到,掄起火把狠狠掃開。

  看到老叔就在身邊,李尋心頭壓力頓減。

  他單手掐住地上那隻掙扎的狼脖子,用力一擰。

  號稱腦袋硬如鐵、骨頭比鋼強的野狼,竟被他活活掐斷了頸骨!

  「他媽的!有種繼續上啊!今兒爺不砍翻你們全家,算我白姓李!」那頭狼背上的口子猛地噴出血來,全濺到了李尋臉上。

  火光一照,活像個剛從閻王殿殺出來的煞星。

  狼群愣是被他這副模樣震住了。

  一個個夾著尾巴,動都不敢動。

  直到遠處傳來一聲尖長的嚎叫,那群野東西才死死盯著李尋,咬起地上同伴的屍首,一步步往後退。

  花花也懂事得很,知道別追窮狗,立馬撒腿跑回主人身邊蹲下。

  這一出看得大伙兒全傻了眼。

  尤其是白璐,腦子裡直接蹦出張飛在橋頭吼退曹軍的畫面。

  眼前這場景,簡直跟書里寫的一模一樣。

  一人鎮山河,萬獸皆俯首!

  「你個混帳玩意,想嚇死我是不是!」

  李學武見狼群總算走了,腿都軟了,衝著李尋就開罵。

  媽的,這小子膽子肥得沒邊了。

  一群餓狼圍上來,他眼皮都不眨一下就衝進去,硬生生把這群畜生給打怕了。

  要生在古代,就這份狠勁兒,不說封侯拜將,起碼也是個帶刀侍衛起步。

  李尋抬手抹了把臉上的血。

  咧嘴一笑:「咳,不裝不怕,真慫了,今晚咱們屯就得成狼窩了,明兒全村人吃飯都得端碗上我家。」

  「滾蛋!胡說什麼呢!」

  李學武氣得直樂,話都接不上了。

  李尋低頭瞅了眼手裡死透的狼,又看看剛才開槍打的地方——除了一攤血,啥都沒留下。

  嘆口氣說:「可惜啊,讓它們拖走一頭,不然給媳婦和小姨子一人整條狼毛圍脖,冬天圍著多神氣,走在街上都帶風。」

  李學武:……

  他真是快被這侄子整啞火了。

  可話說回來,今兒要是沒叫上這小子,真按他說的,大傢伙兒明天還真只能排隊去他家喝西北風了。

  車上抱著獵槍哆嗦了半天的白璐,眼看狼群散了,剛鬆一口氣。

  結果一聽李尋這番對話,整個人僵住了。

  這輩子頭一回對哪個男人有點心動,好傢夥,人家早有家室了。

  那種滋味,真沒法說,心裡空了一下。

  死裡逃生後,幾個人情緒都不錯。

  老余最誇張,拉著李尋就是一頓猛夸,誇得李尋耳朵發燙,直擺手。

  後來一路太平,沒啥意外。

  一群人順順利利回到屯子。


  老余感激李尋救場,乾脆先送他回家,再回頭去安頓李學武和三個知青。

  「哥,你咋啦?」

  院門口,秀秀和小敏早就踮腳盼了好久。

  看見牛車回來,心剛落地,可一眼瞅見李尋滿臉是血,又提了起來。

  白璐這時候也偷偷瞄了秀秀一眼。

  原以為自己長相在村姑堆里算拔尖的。

  沒想到這一比,竟還差了那麼一截。

  心頭頓時咯噔一下,自尊有點掛不住。

  「沒事,路上碰上條不開眼的野狗,蹭了點血。」

  秀秀不信,伸手就往他臉上摸,確定沒破皮,才安心下來。

  「怎麼這麼晚才回來?」

  「路上耽擱了點事。」

  說完,李尋把東西從牛車上拎下來。

  轉頭招呼:「叔,余叔,進屋喝兩盅暖和暖和?」

  「不了不了。」李學武擺手,「還得趕緊給這幾個知青找住處,再晚回去,你嬸子該坐不住了。」

  「那行,路上慢點!」

  揮揮手,老余趕著牛車,帶著人繼續往屯裡走。

  秀秀總覺得,剛才那個城裡來的女知青,看她的眼神,好像藏著點說不出的味兒。

  「姐夫,你這一大堆袋子,買的啥呀?」

  看姐夫活蹦亂跳的,小敏立刻來了精神,眼睛黏在他手上那幾包東西上。

  李尋笑著把整堆布料塞她懷裡:「不是答應給你們做冬衣嘛,特意挑的布和棉花。」

  「哇!紅底白花加黑邊,姐夫你怎麼知道這是我最愛的款!」

  小姑娘一解開袋子就驚呼出聲,翻來覆去地看,愛不釋手。

  李尋挑眉一笑:「你是我親小姨子,喜歡啥顏色能不知道?」

  小姑娘又甜又美,心裡像灌了蜜。

  其實李尋心裡門兒清——這年頭的姑娘,十個有九個見花布就挪不動步,照著差不多的樣子買准沒錯。

  秀秀也湊過來看了一眼,眼裡亮光一閃。

  嘴上卻說:「買灰布就夠了,這種花布貴,還買這麼多,哪用得完?」

  李尋搖頭:「不行不行,我家秀秀這麼俊,必須穿最好看的。剩下些材料,夏天給你們倆縫條單裙穿。」

  「就會說話哄人開心。」

  如今兩人早已定了名分,秀秀也不像從前那樣扭捏,笑著往袋子裡翻了翻。

  忽然皺眉:「你自己咋啥都沒買?連塊做衣裳的布都沒有?」

  「嗨,我兩件衣服輪著換就行,費那勁幹啥,等穿爛了再說。」

  話剛落音,秀秀腦子一轉——他出門時兜里沒幾個錢,定是為了她們姐妹挑貴的買,自己一分沒留。

  心裡又是歡喜又是心疼。

  小敏也沒吭聲,但腦子裡的想法跟她姐一模一樣。

  姐夫這麼疼她,啥都想著她。

  她肖小敏不能當忘恩負義的白眼狼。

  尋思著啥時候悄悄動用自己的私房錢,也給姐夫扯塊好料子,做件體面棉襖。

  不得不說,姐妹倆一條心。

  此刻想的幾乎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要是李尋知道了,估計也只能撓頭苦笑。

  他是真覺得,男人嘛,糙一點沒關係,反正大家都這樣。

  他犯不著為這點事搞特殊。

  所以壓根就沒打算給自己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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