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我這就去縣裡,給領導吹個更大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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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縣裡給我們下的任務,是儘可能完成20萬的外匯。

  你卻覺得,錦繡鄉可以主動申請五十萬!

  啥意思?

  李南征放下了文件,抬頭看著郝仁傑:「郝書記,您有把握在不到三個月內,引來五十萬的外資?或者有門路,讓咱們鄉的某些特產出口?」

  錦繡鄉的特產——

  農產品除了小麥就是玉米,再不就是冬天的大白菜。

  畜牧養殖這一塊,也就是戶下餵養的雞鴨鵝、豬羊和各類牲口。

  商品除了土法炮製的醬油醋等調料品,就是有個老破舊的鄉針織廠,或者戶下的小磨香油此類的。

  可以毫不客氣的說。

  錦繡鄉根本沒有任何一款農商產品,可以出口創外匯!

  「我哪兒有什麼門路,來引資創匯?咱們鄉的特產是什麼情況,你這個當鄉長的又不是不知道。」

  郝仁傑滿臉的自責——

  說:「今早我去縣裡開會時,見縣領導為創外匯這件事,愁的眼圈都發黑了。秉著為領導分憂的原則,我一時衝動下就說,我們錦繡鄉主動申請五十萬的外匯任務。事後!哎,我也挺後悔的。」

  李南征——

  真想抓起案几上的水杯,狠狠砸在郝仁傑這張豬腰子臉上!

  他哪兒是一衝動下,才為領導分憂啊?

  「呵呵。」

  李南征冷笑了下:「郝仁傑,你是故意的吧?其他鄉鎮避之不及的任務,被你主動的加倍申請。這樣,你就能給縣領導留下好印象。回來後,卻把任務推給我這個抓經濟的鄉長。完不成任務,我要擔負主要責任。僥倖完成的話,你則腆著個大臉的霸占首功。」

  郝仁傑被直呼其名後,神色淡定。

  他早就算到,李南征搞清楚情況後,會和他當場翻臉了。

  可這又怎麼樣呢?

  這廝當著那麼多人的面,都敢痛罵縣領導了。

  當面罵他這個平級的鄉書記,他還有什麼委屈的?

  反正今早他已經代表錦繡鄉,主動包攬了超額的外匯任務,退是退不回去了。

  啪噠一聲。

  郝仁傑點上了一根煙,擺出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其實和你說實話,五十萬的外匯任務,我還真沒看在眼裡。」

  李南征也懶得再罵他,也點上了一根煙。

  悠悠地說:「你如果主動為錦繡鄉,包攬五百萬外匯的任務,我也許還真會有些傷腦筋。」

  嗯?

  郝仁傑愣住。

  「你想拿區區五十萬外匯,來給我添堵。呵呵,你的眼界也就最多五十萬了。」

  李南征滿臉的不屑:「如果我是你,為了拍馬縣領導。更為了拉著我一起丟臉,才主動申請任務加倍的話。怎麼著,也得弄個兩百萬!」

  郝仁傑的眉頭,一下子皺起。

  問:「李南征,你不會指望你那個破食品廠,來創外匯吧?」

  郝仁傑也挺聰明。

  他知道南嬌食品的真正大老闆,就是李南征。

  還知道李南征在食品廠,投入了很大的心血。

  現在食品廠內的百十號人,乾的如火如荼。

  他派進去的臥底胡錦繡,每晚都會向他匯報食品廠的情況。

  郝仁傑也「擔心」李南征的食品廠,真玩出什麼花樣,還特意詢問過胡錦繡:「辣條,究竟是個什麼玩意?」

  胡錦繡告訴他說:「所謂的辣條,其實就是一種用麵皮做的鹹菜。」

  鹹菜啊?

  郝仁傑馬上就聯想到了,老百姓家裡自己醃製的疙瘩鹹菜了。

  就那種玩意,他懶得關心!

  不過現在——

  「對,我就是指望我那個破食品廠,來賺外匯。」

  李南征站起來:「既然你都主動為縣領導分憂了,那我這個抓經濟的鄉長,當然不能落後於你。我這就去縣裡,主動申請把我們錦繡鄉的外匯任務,加到一百萬。」


  其實。

  李南征一點都不想去縣裡。

  可他實在不想讓郝仁傑,拿著他的東西做嫁衣。

  儘管郝仁傑沒幾天好日子了——

  郝仁傑卻逼著他,不得不去縣裡一趟!

  「啊?你要主動申請一百萬?」

  郝仁傑的臉色一變。

  「對。我這就去縣裡,給領導吹個更大的牛逼。到時候完不成,呵呵,我們兩個一起擔著。」

  李南征譏諷地笑了下,快步出門。

  郝仁傑面如鍋底。

  他真沒想到,李南征會和他玩這一手。

  在他看來,別說是五十萬的外匯了,就算是二十萬,就憑錦繡鄉的情況,那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要不是抱著和李南征同歸於盡的想法——

  郝仁傑傻了,才會主動申請五十萬!

  他只會學其它鄉鎮,無限誇大本鄉鎮的難處,儘可能的往外推任務。

  可李南征倒是好。

  為了比他更加的出風頭,竟然要跑去縣裡吹更大的牛逼,要包攬百萬外匯!

  「媽的,早知道這樣,我就不主動申請五十萬了。」

  郝仁傑恨恨地罵了句時,敲門聲響起。

  馬來城來了。

  抱怨道:「郝書記,很多同志的報銷款,趙明秀都不給報啊。您得想個辦法,從李南征那邊,爭取到更大的簽字權。我堂堂的一個鄉黨群辦主任,簽字權只有二十塊錢!被外鄉鎮的同志知道後,大牙都笑下來了。」

  啥叫簽字權?

  就是某個鄉幹部公幹、或者乾脆說是公款吃喝時,拿回來單據要想去財務室報銷,得由領導簽字。

  級別、職務不同的領導,有著不一樣的簽字權。

  在鄉里的權力越大,簽字權就越大。

  李南征沒上來之前,馬來城的簽字權高達三百塊!

  也就是說。

  某幹部拿來了一張三百塊的單據,馬來城簽字後,就能去財務室領錢(當然,前提是鄉財政得有錢)。

  現在呢?

  馬來城的權限,只有區區二十塊!

  「更過分的是,就算是二十塊錢的單據。我在簽字後,趙明秀也得反覆審核。」

  馬來城憤憤地說:「上綱上線,哪怕是抽的煙貴個五毛錢,都不給報。」

  郝仁傑的腮幫子,抽抽了下。

  馬來城的簽字權,只有可憐的二十塊。

  他這個錦繡鄉第一的簽字權,是多少?

  肯定比馬來城高!

  是五十塊——

  反正郝仁傑親筆簽字的單據,超過五十塊後,趙明秀第一反應就是審核。

  如果數額超過三百塊,趙明秀就會呈獻到李南征那邊。

  李南征確定無誤簽字後,趙明秀才會放款。

  直白點來說就是,李南征把錦繡鄉的錢袋子,拴在了他自己的肋條上。

  以往從不把三五百當回事的郝仁傑等人,是一萬個不適應啊。

  「知道錢得標、周興道他們的簽字權,是多少嗎?」

  郝仁傑陰陰地問。

  「錢得標是五百,周興道是三百。」

  馬來城張嘴就來:「就連孫磊這個副主任,都是一百塊!是您的兩倍,我的五倍啊!欺負人,李南征簡直是太欺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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