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你們走不了
人能追得上踏板摩托嗎?
答案是,能!
尤其是在市區。
踏板摩托再快,再比汽車方便,它也是機動車。
只要是機動車,他就不可能在城市裡暢通無阻,一刻不停的狂奔。
但是宋之和能。
一個找了五年親生兒子,見到希望的父親能!
這人騎著摩托車恰好過了一個綠燈路口兒。
結果到下個路口是紅燈。
其實他已經騎出很遠了,差不多有一公里了。
除了一開始聽見身後有個吶喊聲,他感覺早就甩掉了。
眼前的紅燈還有個十三四秒。
左右車來車往,他也實在沒辦法橫穿過去。
索性就停了下來。
剛準備趁這個功夫點根煙。
就看見身後一個中年男人風一樣沖了過來。
「臥槽!!」
這人怒罵一聲,就準備擰油門,先往右拐。
結果剛將手放到油門上。
宋之和已經到了眼前,一拳就轟在了他臉上。
這貨當場被打懵了。
車一個趔趄翻倒。
宋之和第一時間上前抱住那小男孩。
這騎摩托車的男子賊喊捉賊。
「來人吶,有人搶孩子啦!!」
「有人搶我的孩子啦!」
一聽說搶孩子,周圍呼啦超圍上來一大堆路人。
「怎麼回事!?」
騎摩托男子指著宋之和。
我帶著我兒子騎摩托車,他突然上來打倒我,抱著我兒子。
宋之和此時仿佛已經和外界失去了聯繫。
雙手捧著小男孩的臉,仔細的看對方的眼睛,看對方完好的那半張臉。
剎那間淚如雨下。
「兒子,兒子!!是我!爸爸找到你了。」
「爸爸對不起你。」
有人上前來,想要拉開宋之和。
「哎哎哎,你怎麼回事兒啊?」
「這是你的孩子嗎?」
宋之和頓時瘋狂的甩開對方的手,另一隻手死死的抱住小男孩。
雙目赤紅的瞪著對方。
隨後環顧四周。
「我找了我兒子5年!!!」
「這就是我兒子。我兒子丟了整整5年吶!!!」
「報警!如果有人覺得我是人販子,現在就報警,我求你們立刻報警!!」
「我就在這裡等!!」
宋之和狂吼一番,便淚如雨下的死死抱住兒子。
此時這小男孩卻也像是被施了定身術一樣。
雖然他的印象沒有這個眼前這個男人。
但是這個男人的聲音。
卻讓小男孩有種莫名的熟悉感。
仿佛會在他每天的夢中想起的聲音一樣,溫暖,厚重。
聽著宋之和狀若癲狂的怒吼。
他不但沒有絲毫的害怕。
反而在宋之和將他摟入懷中之後。
他甚至有種想要抱住對方的衝動。
但是他不敢。
因為惡魔就在身後。
如果他現在做錯了任何一步。
到了晚上他會回歸地獄。
等待他的是無盡的毒打和燙傷,甚至是關冷櫃。
周圍的人也都是面面相覷。
看宋之和這個態度好像確實不像人販子。
哪有人販子請求周圍人們報警的,而且還不跑。
此時詹清博和孫蘭也追了上來。
孫蘭一見眼前狀況,也立刻跪到地上,雙手捧著小男孩的臉去看。
雖然5年沒見了。
但肌膚接觸的那一刻。
孫蘭作為母親,立刻無比確認,這就是自己的孩子。
霎時間放聲大哭!
而奇怪的是,那個騎摩托車的人也沒跑。
聽到報警,雖然說臉上有點兒異樣,但周圍這麼多人看著呢。
他還是主動拿起手機。
「報警,當然得報警了,我肯定要報警!」
「這是我的孩子,我還怕你們嗎?!」
「我們都有手續的!」
其實周圍有很多路人已經從他的話中聽到了一點彆扭。
關鍵就在於「手續」二字。
如果真的是親生父子,試問哪個正常人會用手續這兩個字兒來強調父子關係。
為防止這個騎摩托車的不會真正報警,有人也報了警。
在等待執法局趕來的路上。
詹清博拿出了宋之和的手機。
打開軟體之後,長長的舒了一口氣,然後讓宋之和夫婦看了一眼。
宋之和夫婦哭的更厲害了。
因為軟體上那個地址下邊有一條新的信息。
「坐標重疊,若身份確認,請大膽擁抱你的孩子。」
很快,執法局的車來了。
將所有涉事人員全都帶回了執法局。
這一路上小男孩極度配合,像個玩偶一樣一動不動。
也不哭,也不鬧,仿佛沒有生命。
不管誰跟他說話,他都不說話,也沒有任何眼神交流。
進了執法局。
騎摩托車的男子反而硬氣起來。
「查,你們查嘛。」
「他叫吳小四,我叫吳強。」
「這是我兒子!在我戶口上呢這能錯的了嗎?」
執法局的人查驗過後。
發現男孩戶口登記確實是叫吳小四,而且確實是這個吳強的兒子。
今年五歲半。
宋之和和孫蘭大喊:
「不對,執法同志。」
「他肯定是在說謊,他們肯定是跟人販子有關係,這就是我兒子,我不可能認錯的。」
「他也不是5歲半,他是6歲半。」
「我們之前在公安系統有登記的,我們一直在找他,5年了!」
「是啊,執法同志,我是當媽的,我不可能認錯的。」
「你看!你看這照片!」
宋之和兩人拿出孩子的照片和小男孩比對。
說實在的,小男孩有一半臉被毀容了,而且現在面黃肌瘦,跟他們照片裡這個面色紅潤,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不是一回事兒。
縱然是底子有那麼一點點像,但實在是不能作為主要證據
「少廢話,你們他媽在大街上抓個孩子,就說是你們自己孩子。」
「我看你們是找自己失蹤,孩子找瘋了,你隨便找一個孩子就說是自己的。」
「執法同志,我跟你說啊,這種事兒非常多,你可別搭理他們。」
宋之和突然喊道:
「驗DNA。」
「執法同志,我申請驗DNA。」
「如果DNA結果顯示這不是我的孩子,我願意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那摩托車男子頓時瞳孔一縮。
強裝鎮定的連連擺手。
「憑什麼,唉執法同志,憑什麼?」
「他大街上隨便拽個孩子就要驗DNA,我有義務配合他嗎?」
「我們還有事兒呢,我有什麼義務配合你啊?」
執法同志一聽一看。
也只能聽個大概的情況。
畢竟在執法員的視角當中,兩個看上去精神狀態不佳,而且衣著破爛的人。
抱著一個小孩,說是他們的孩子。
而這個孩子的父親有正常的戶口登記,咬定這兩個人是神經病。
不站在上帝視角的話,很難立刻分清楚對錯。
唯一可疑的就是這個小孩臉部燙傷和腿有問題,但殘疾人有很多,並不能說明什麼。
而且進來之後因為著急和頭腦混亂。
宋之和沒有說出最重要的,這小孩在要飯這個信息。
於是一個執法員清了清嗓子,提醒宋之和:
「這個孩子現在有正常的戶口登記。」
「如果你呢,執意要跟這個孩子做親子鑑定。」
「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對方要是拒不配合的話,那他就屬於違法了。」
「放心,如果是你的孩子,那麼今天肯定能給你討回一個公道。」
詹清博很清楚,執法員只能幫他們到這兒。
因為執法員沒有權利直接要求對方必須配合抽血查驗,現在就去。
於是詹清博提醒道:
「是啊宋哥。」
「反正在永夜黎明軟體上面已經顯示找到了。」
「那我們就可以直接通過這個軟體後台去聯繫承安集團的法律顧問。」
「我了解過了,對於這種官司,他們是免律師費的。」
幾個執法員聽到承安集團幾個字。
都是暗暗咋舌。
竟然真的是通過那個新出的軟體找到的。
他們今天還討論來著,說公安系統里傳出消息,好像確實有不少人通過這個軟體尋親成功了。
他們還以為是宣傳炒作呢。
畢竟承安集團名氣大的邪門。
而那吳強此時卻有點兒慌了。
「那個什麼,沒事兒的話,我們得先走了。」
「我跟你們說,你們真的認錯了,這不是你們的孩子。」
「當然你們要是非願意花那個冤枉錢,我也不攔著啊。」
「但是我們真該走了。」
「來,四兒,跟爸回家了走。」
說著話,他朝那小男孩招了招手。
小男孩下意識想要掙脫宋之和的懷抱。
宋之和卻是抱的十分緊。
而吳強急於離開的態度,也讓執法員們警惕起來。
「你等會吧,這事涉拐,沒弄清楚之前,你肯定是走不了。」
「在這兒先待一會吧啊。」
隨後他轉向宋之和:
「如果你們要打算提起訴訟的話就快點。」
「承安集團的法律程序快。」
「只要他們管,你們一會就能拿到受理書,然後過來找我們,馬上就能立案調查。」
答案是,能!
尤其是在市區。
踏板摩托再快,再比汽車方便,它也是機動車。
只要是機動車,他就不可能在城市裡暢通無阻,一刻不停的狂奔。
但是宋之和能。
一個找了五年親生兒子,見到希望的父親能!
這人騎著摩托車恰好過了一個綠燈路口兒。
結果到下個路口是紅燈。
其實他已經騎出很遠了,差不多有一公里了。
除了一開始聽見身後有個吶喊聲,他感覺早就甩掉了。
眼前的紅燈還有個十三四秒。
左右車來車往,他也實在沒辦法橫穿過去。
索性就停了下來。
剛準備趁這個功夫點根煙。
就看見身後一個中年男人風一樣沖了過來。
「臥槽!!」
這人怒罵一聲,就準備擰油門,先往右拐。
結果剛將手放到油門上。
宋之和已經到了眼前,一拳就轟在了他臉上。
這貨當場被打懵了。
車一個趔趄翻倒。
宋之和第一時間上前抱住那小男孩。
這騎摩托車的男子賊喊捉賊。
「來人吶,有人搶孩子啦!!」
「有人搶我的孩子啦!」
一聽說搶孩子,周圍呼啦超圍上來一大堆路人。
「怎麼回事!?」
騎摩托男子指著宋之和。
我帶著我兒子騎摩托車,他突然上來打倒我,抱著我兒子。
宋之和此時仿佛已經和外界失去了聯繫。
雙手捧著小男孩的臉,仔細的看對方的眼睛,看對方完好的那半張臉。
剎那間淚如雨下。
「兒子,兒子!!是我!爸爸找到你了。」
「爸爸對不起你。」
有人上前來,想要拉開宋之和。
「哎哎哎,你怎麼回事兒啊?」
「這是你的孩子嗎?」
宋之和頓時瘋狂的甩開對方的手,另一隻手死死的抱住小男孩。
雙目赤紅的瞪著對方。
隨後環顧四周。
「我找了我兒子5年!!!」
「這就是我兒子。我兒子丟了整整5年吶!!!」
「報警!如果有人覺得我是人販子,現在就報警,我求你們立刻報警!!」
「我就在這裡等!!」
宋之和狂吼一番,便淚如雨下的死死抱住兒子。
此時這小男孩卻也像是被施了定身術一樣。
雖然他的印象沒有這個眼前這個男人。
但是這個男人的聲音。
卻讓小男孩有種莫名的熟悉感。
仿佛會在他每天的夢中想起的聲音一樣,溫暖,厚重。
聽著宋之和狀若癲狂的怒吼。
他不但沒有絲毫的害怕。
反而在宋之和將他摟入懷中之後。
他甚至有種想要抱住對方的衝動。
但是他不敢。
因為惡魔就在身後。
如果他現在做錯了任何一步。
到了晚上他會回歸地獄。
等待他的是無盡的毒打和燙傷,甚至是關冷櫃。
周圍的人也都是面面相覷。
看宋之和這個態度好像確實不像人販子。
哪有人販子請求周圍人們報警的,而且還不跑。
此時詹清博和孫蘭也追了上來。
孫蘭一見眼前狀況,也立刻跪到地上,雙手捧著小男孩的臉去看。
雖然5年沒見了。
但肌膚接觸的那一刻。
孫蘭作為母親,立刻無比確認,這就是自己的孩子。
霎時間放聲大哭!
而奇怪的是,那個騎摩托車的人也沒跑。
聽到報警,雖然說臉上有點兒異樣,但周圍這麼多人看著呢。
他還是主動拿起手機。
「報警,當然得報警了,我肯定要報警!」
「這是我的孩子,我還怕你們嗎?!」
「我們都有手續的!」
其實周圍有很多路人已經從他的話中聽到了一點彆扭。
關鍵就在於「手續」二字。
如果真的是親生父子,試問哪個正常人會用手續這兩個字兒來強調父子關係。
為防止這個騎摩托車的不會真正報警,有人也報了警。
在等待執法局趕來的路上。
詹清博拿出了宋之和的手機。
打開軟體之後,長長的舒了一口氣,然後讓宋之和夫婦看了一眼。
宋之和夫婦哭的更厲害了。
因為軟體上那個地址下邊有一條新的信息。
「坐標重疊,若身份確認,請大膽擁抱你的孩子。」
很快,執法局的車來了。
將所有涉事人員全都帶回了執法局。
這一路上小男孩極度配合,像個玩偶一樣一動不動。
也不哭,也不鬧,仿佛沒有生命。
不管誰跟他說話,他都不說話,也沒有任何眼神交流。
進了執法局。
騎摩托車的男子反而硬氣起來。
「查,你們查嘛。」
「他叫吳小四,我叫吳強。」
「這是我兒子!在我戶口上呢這能錯的了嗎?」
執法局的人查驗過後。
發現男孩戶口登記確實是叫吳小四,而且確實是這個吳強的兒子。
今年五歲半。
宋之和和孫蘭大喊:
「不對,執法同志。」
「他肯定是在說謊,他們肯定是跟人販子有關係,這就是我兒子,我不可能認錯的。」
「他也不是5歲半,他是6歲半。」
「我們之前在公安系統有登記的,我們一直在找他,5年了!」
「是啊,執法同志,我是當媽的,我不可能認錯的。」
「你看!你看這照片!」
宋之和兩人拿出孩子的照片和小男孩比對。
說實在的,小男孩有一半臉被毀容了,而且現在面黃肌瘦,跟他們照片裡這個面色紅潤,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不是一回事兒。
縱然是底子有那麼一點點像,但實在是不能作為主要證據
「少廢話,你們他媽在大街上抓個孩子,就說是你們自己孩子。」
「我看你們是找自己失蹤,孩子找瘋了,你隨便找一個孩子就說是自己的。」
「執法同志,我跟你說啊,這種事兒非常多,你可別搭理他們。」
宋之和突然喊道:
「驗DNA。」
「執法同志,我申請驗DNA。」
「如果DNA結果顯示這不是我的孩子,我願意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那摩托車男子頓時瞳孔一縮。
強裝鎮定的連連擺手。
「憑什麼,唉執法同志,憑什麼?」
「他大街上隨便拽個孩子就要驗DNA,我有義務配合他嗎?」
「我們還有事兒呢,我有什麼義務配合你啊?」
執法同志一聽一看。
也只能聽個大概的情況。
畢竟在執法員的視角當中,兩個看上去精神狀態不佳,而且衣著破爛的人。
抱著一個小孩,說是他們的孩子。
而這個孩子的父親有正常的戶口登記,咬定這兩個人是神經病。
不站在上帝視角的話,很難立刻分清楚對錯。
唯一可疑的就是這個小孩臉部燙傷和腿有問題,但殘疾人有很多,並不能說明什麼。
而且進來之後因為著急和頭腦混亂。
宋之和沒有說出最重要的,這小孩在要飯這個信息。
於是一個執法員清了清嗓子,提醒宋之和:
「這個孩子現在有正常的戶口登記。」
「如果你呢,執意要跟這個孩子做親子鑑定。」
「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對方要是拒不配合的話,那他就屬於違法了。」
「放心,如果是你的孩子,那麼今天肯定能給你討回一個公道。」
詹清博很清楚,執法員只能幫他們到這兒。
因為執法員沒有權利直接要求對方必須配合抽血查驗,現在就去。
於是詹清博提醒道:
「是啊宋哥。」
「反正在永夜黎明軟體上面已經顯示找到了。」
「那我們就可以直接通過這個軟體後台去聯繫承安集團的法律顧問。」
「我了解過了,對於這種官司,他們是免律師費的。」
幾個執法員聽到承安集團幾個字。
都是暗暗咋舌。
竟然真的是通過那個新出的軟體找到的。
他們今天還討論來著,說公安系統里傳出消息,好像確實有不少人通過這個軟體尋親成功了。
他們還以為是宣傳炒作呢。
畢竟承安集團名氣大的邪門。
而那吳強此時卻有點兒慌了。
「那個什麼,沒事兒的話,我們得先走了。」
「我跟你們說,你們真的認錯了,這不是你們的孩子。」
「當然你們要是非願意花那個冤枉錢,我也不攔著啊。」
「但是我們真該走了。」
「來,四兒,跟爸回家了走。」
說著話,他朝那小男孩招了招手。
小男孩下意識想要掙脫宋之和的懷抱。
宋之和卻是抱的十分緊。
而吳強急於離開的態度,也讓執法員們警惕起來。
「你等會吧,這事涉拐,沒弄清楚之前,你肯定是走不了。」
「在這兒先待一會吧啊。」
隨後他轉向宋之和:
「如果你們要打算提起訴訟的話就快點。」
「承安集團的法律程序快。」
「只要他們管,你們一會就能拿到受理書,然後過來找我們,馬上就能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