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差生文具多
周日的陽光透過體育館高高的玻璃窗灑進來,體育館隔絕了冰冷的冷空氣,裡面暖洋洋的。
這次的活動場地,姜紓特意租了一個小型的體育館來進行,苗寨項目忙了好久,大家難得可以放鬆放鬆,體育館裡洋溢著輕鬆歡快的氣氛。
姜紓可以說是「差生文具多」的典型代表。
一身白色衝鋒衣,專業跑鞋,吸濕排汗面料的運動服,甚至還戴了副防藍光運動眼鏡,裝備之齊全令人側目。
至於實力嘛,就另當別論了。
這次趣味運動會的開銷都由姜紓包攬,從租借場地到採購飲料零食,姜紓一手都包了。
此刻,她正理直氣壯地坐在副駕駛座上閉目養神,美其名曰「保存體力」,把開車的任務完全交給了沈青敘。
「到了叫我。」她含糊地說,調整了一下坐姿。
沈青敘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越發覺得姜紓像只慵懶的貓,懶洋洋的,可愛的很。
車子平穩地駛入體育館停車場。
姜紓睜開眼,打了個小小的哈欠,目光隨意地掃過窗外。
突然,她眼睛眯了起來。
「那輛賓利......」她坐直身體,仔細辨認著車牌號,「很眼熟啊。」
果然,賓利的車門打開,一條穿著筆挺西裝褲的長腿邁了出來,緊接著是黑色的長風衣。
那人轉過身,露出一張稜角分明的臉。
不是姜斯明,又是誰?
沈青敘去找停車位了,姜紓推開車門,慢悠悠地晃蕩過去,臉上掛著似笑非笑的表情。
「喲,姜部長,」她聲音裡帶著明顯的調侃,「今天這是來運動的,看這打扮也不像啊?」
姜斯明對於姜紓的調侃不以為意,單手插在風衣口袋裡,姿態閒適,「怎麼,體育館不就是讓人運動的嗎,我不能來?」
姜紓抬起下巴,指了指身後的建築:「可是今天這個體育館,我包了。姜部長恐怕得換個地方運動了。」
姜斯明挑了挑眉,眼眸中閃過一絲笑意:「我妹妹包的場,不讓我這個當哥哥的進?」
「能進,能進,對了,明月和我都報了1000米比賽,」姜紓眉眼揚起,帶著幾分狡黠,「到時候,你該為難了,為誰加油啊?」
姜斯明目光卻越過她的肩膀,看到了正朝這邊走來的沈青敘,他挑了挑眉:「你不是帶了家屬來加油嗎,還需要我?」
姜紓轉過身,看到沈青敘朝他們走來。
他穿著和她同款的衝鋒衣,深藍色襯得他身形更加挺拔,他走到姜紓身邊,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
姜紓的手指微微收緊,感受著他掌心的溫度,然後抬起頭看向姜斯明:「走吧,進去吧。」
體育館內已經聚集了不少人,眾人看見姜紓走進來,身邊還跟著兩個氣質出眾,相貌俊美的男人時,原本喧鬧的場面安靜了一瞬。
老職員們大多認識沈青敘,沈氏集團的小沈總。但旁邊那位穿著黑風衣、神色冷峻的男人又是誰?
一個老職員好奇地開口:「小姜總,這位大帥哥是誰啊?」
宋明月站在人群邊緣,和幾個新員工說話,看見姜紓身邊跟著姜斯明時,一刻怔住了。
姜斯明走進來的第一眼,就捕捉到了宋明月的身影。
她穿著一身粉色衝鋒衣,襯得眉眼更加柔和,只是比起上次見面,似乎又清瘦了些。
他注意到她臉上帶著的淺淺笑意,那是他在她身邊時很少見到的輕鬆表情。
看來,她在這裡是開心的。
這個認知讓他心裡湧起一種複雜的情緒,既欣慰,也失落。
在場的人,有工作多年的老職員,也有剛入職不久的新面孔。
姜紓想著,是該好好介紹一下。
她看向沈青敘,聲音清晰:「這位是我男朋友,沈青敘,沈氏集團的小沈總。以後進行項目合作的時候,大家會經常見到他。」
然後她轉向姜斯明,卻發現姜斯明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某個方向。
順著他的目光看去,正是低著頭假裝整理袖子的宋明月。
姜紓用手肘輕輕懟了懟姜斯明,後者這才沉默地收回視線。
「至於這位,」姜紓故意拉長聲音,引來眾人的注意,「這是我哥,姜斯明,今天是來加油的。」
至於為誰加油,她就不保證了。
姜紓拍了拍手,將大家的注意力拉回:「行了行了,都準備起來吧!每個項目的前三名都有大獎,是我精心準備的,各位加油吧。」
聽到大獎,人群重新活躍起來,三三兩兩地散開去做熱身運動。
姜紓的1000米比賽安排在一個小時後,這段時間裡,她就一直在做心理建設。
沈青敘好笑地看著她一會兒站起來伸腿,一會兒扭腰,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
沈青敘:「緊張?」
「有點。」姜紓老實承認,「好久沒比賽了。」
「經過這些日子的晨跑,沒問題的。」沈青敘的聲音里滿是篤定。
這幾天,他天天拉著姜紓晨跑,從最初跑兩百米就氣喘吁吁,到現在跑五百米氣喘吁吁,進步顯而易見。
姜紓眼睛一亮:「那你覺得我能跑第幾?」
沈青敘認真地思考了幾秒,表情嚴肅:「前三。」
「真的?」姜紓驚喜地問,臉上綻開笑容。
一旁的姜斯明聽著兩人的對話,忍不住插嘴:「妹妹,你這個比賽一共就四個人報名。」
姜紓立刻瞪了他一眼,姜斯明聳聳肩,不再說話。
他的目光又不自覺地飄向遠處,宋明月正在做拉伸運動,粉色的身影在陽光下顯得格外單薄。
她始終沒有往這邊看,似乎在刻意保持著距離。
姜斯明看著,薄唇抿成一條直線,沒有說話。
沈青敘輕輕捏了捏姜紓的手,低聲說:「要不要去熱熱身?我幫你拉伸一下。」
姜紓點點頭,走到宋明月身邊時,姜紓停下腳步:「明月,一起熱身啊?」
宋明月抬起頭,目光飛快地掠過姜斯明所在的方向,然後對姜紓露出一個微笑:「好啊。」
這次的活動場地,姜紓特意租了一個小型的體育館來進行,苗寨項目忙了好久,大家難得可以放鬆放鬆,體育館裡洋溢著輕鬆歡快的氣氛。
姜紓可以說是「差生文具多」的典型代表。
一身白色衝鋒衣,專業跑鞋,吸濕排汗面料的運動服,甚至還戴了副防藍光運動眼鏡,裝備之齊全令人側目。
至於實力嘛,就另當別論了。
這次趣味運動會的開銷都由姜紓包攬,從租借場地到採購飲料零食,姜紓一手都包了。
此刻,她正理直氣壯地坐在副駕駛座上閉目養神,美其名曰「保存體力」,把開車的任務完全交給了沈青敘。
「到了叫我。」她含糊地說,調整了一下坐姿。
沈青敘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越發覺得姜紓像只慵懶的貓,懶洋洋的,可愛的很。
車子平穩地駛入體育館停車場。
姜紓睜開眼,打了個小小的哈欠,目光隨意地掃過窗外。
突然,她眼睛眯了起來。
「那輛賓利......」她坐直身體,仔細辨認著車牌號,「很眼熟啊。」
果然,賓利的車門打開,一條穿著筆挺西裝褲的長腿邁了出來,緊接著是黑色的長風衣。
那人轉過身,露出一張稜角分明的臉。
不是姜斯明,又是誰?
沈青敘去找停車位了,姜紓推開車門,慢悠悠地晃蕩過去,臉上掛著似笑非笑的表情。
「喲,姜部長,」她聲音裡帶著明顯的調侃,「今天這是來運動的,看這打扮也不像啊?」
姜斯明對於姜紓的調侃不以為意,單手插在風衣口袋裡,姿態閒適,「怎麼,體育館不就是讓人運動的嗎,我不能來?」
姜紓抬起下巴,指了指身後的建築:「可是今天這個體育館,我包了。姜部長恐怕得換個地方運動了。」
姜斯明挑了挑眉,眼眸中閃過一絲笑意:「我妹妹包的場,不讓我這個當哥哥的進?」
「能進,能進,對了,明月和我都報了1000米比賽,」姜紓眉眼揚起,帶著幾分狡黠,「到時候,你該為難了,為誰加油啊?」
姜斯明目光卻越過她的肩膀,看到了正朝這邊走來的沈青敘,他挑了挑眉:「你不是帶了家屬來加油嗎,還需要我?」
姜紓轉過身,看到沈青敘朝他們走來。
他穿著和她同款的衝鋒衣,深藍色襯得他身形更加挺拔,他走到姜紓身邊,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
姜紓的手指微微收緊,感受著他掌心的溫度,然後抬起頭看向姜斯明:「走吧,進去吧。」
體育館內已經聚集了不少人,眾人看見姜紓走進來,身邊還跟著兩個氣質出眾,相貌俊美的男人時,原本喧鬧的場面安靜了一瞬。
老職員們大多認識沈青敘,沈氏集團的小沈總。但旁邊那位穿著黑風衣、神色冷峻的男人又是誰?
一個老職員好奇地開口:「小姜總,這位大帥哥是誰啊?」
宋明月站在人群邊緣,和幾個新員工說話,看見姜紓身邊跟著姜斯明時,一刻怔住了。
姜斯明走進來的第一眼,就捕捉到了宋明月的身影。
她穿著一身粉色衝鋒衣,襯得眉眼更加柔和,只是比起上次見面,似乎又清瘦了些。
他注意到她臉上帶著的淺淺笑意,那是他在她身邊時很少見到的輕鬆表情。
看來,她在這裡是開心的。
這個認知讓他心裡湧起一種複雜的情緒,既欣慰,也失落。
在場的人,有工作多年的老職員,也有剛入職不久的新面孔。
姜紓想著,是該好好介紹一下。
她看向沈青敘,聲音清晰:「這位是我男朋友,沈青敘,沈氏集團的小沈總。以後進行項目合作的時候,大家會經常見到他。」
然後她轉向姜斯明,卻發現姜斯明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某個方向。
順著他的目光看去,正是低著頭假裝整理袖子的宋明月。
姜紓用手肘輕輕懟了懟姜斯明,後者這才沉默地收回視線。
「至於這位,」姜紓故意拉長聲音,引來眾人的注意,「這是我哥,姜斯明,今天是來加油的。」
至於為誰加油,她就不保證了。
姜紓拍了拍手,將大家的注意力拉回:「行了行了,都準備起來吧!每個項目的前三名都有大獎,是我精心準備的,各位加油吧。」
聽到大獎,人群重新活躍起來,三三兩兩地散開去做熱身運動。
姜紓的1000米比賽安排在一個小時後,這段時間裡,她就一直在做心理建設。
沈青敘好笑地看著她一會兒站起來伸腿,一會兒扭腰,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
沈青敘:「緊張?」
「有點。」姜紓老實承認,「好久沒比賽了。」
「經過這些日子的晨跑,沒問題的。」沈青敘的聲音里滿是篤定。
這幾天,他天天拉著姜紓晨跑,從最初跑兩百米就氣喘吁吁,到現在跑五百米氣喘吁吁,進步顯而易見。
姜紓眼睛一亮:「那你覺得我能跑第幾?」
沈青敘認真地思考了幾秒,表情嚴肅:「前三。」
「真的?」姜紓驚喜地問,臉上綻開笑容。
一旁的姜斯明聽著兩人的對話,忍不住插嘴:「妹妹,你這個比賽一共就四個人報名。」
姜紓立刻瞪了他一眼,姜斯明聳聳肩,不再說話。
他的目光又不自覺地飄向遠處,宋明月正在做拉伸運動,粉色的身影在陽光下顯得格外單薄。
她始終沒有往這邊看,似乎在刻意保持著距離。
姜斯明看著,薄唇抿成一條直線,沒有說話。
沈青敘輕輕捏了捏姜紓的手,低聲說:「要不要去熱熱身?我幫你拉伸一下。」
姜紓點點頭,走到宋明月身邊時,姜紓停下腳步:「明月,一起熱身啊?」
宋明月抬起頭,目光飛快地掠過姜斯明所在的方向,然後對姜紓露出一個微笑:「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