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我也要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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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真的如汪校長分析的那樣嗎?

  開始我還懷疑,但過了幾天,事情漸漸明朗。

  各種消息都傳了出來,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讓人莫衷一是。

  有人說新來的張書記確實厲害,立即召開市委常委會,蕭市長列席參加,共同研究要不要學校賠償學生家長的問題。

  張書記提出第一個問題:學校該不該賠償。

  這種事放在會上來討論。所有的常委,誰敢說學校要賠償?

  那麼,劉市長就成了孤家寡人。

  張書記提出第二個問題,這樣擾亂教學秩序,堵住學校大門一周的家長該不該抓?

  政法委韋書記第一個出來表態:應該馬上抓起來。

  張書記提出第三個問題,一個普通市民敢在一中鬧上一個星期,他的後面是否有人主張?我在太和市當市長時,就總結出一條經驗。

  敢於鬧事的,敢跟政府叫板的,後面一定有人。

  這件事該不該查查鬧事者的後台?

  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又出來表態,一定成立調查組,要把後台查個水落石出。

  聽說劉市長始終沒有認錯。他跟新來的張書記扛上了。說過去也是採取息事寧人的辦法。自己沒有什麼錯誤,只是考慮問題欠周。

  當然,我也是道聽途說,汪校長也沒有資格參加會議,他也不是特別清楚。

  不過,汪校長的分析卻十分正確。

  我唯一可以打探一點消息來源的地方,就是師父那兒。

  他真是秀才不出門,全知天下事。

  常委開完會那天晚上,我去他那兒坐坐。張行遠送了兩斤茶葉給我,我提著這兩斤茶葉去拜訪師父。

  兩人邊喝茶邊聊天。

  我把在社會上聽到的消息說給他聽。

  他微微一笑,說道:「你說的基本上正確。」

  我就提出了一個疑問:

  「劉市長沒有想到後果嗎?這明明拿不到桌面上來討論的,他卻不聽蕭市長的建議。」

  李老笑了。

  我說:「師父,你要教教我嘛。」

  李老說:「真正的原因是劉市長橫行慣了。早幾年一中擴建,有個拆遷戶就是不搬。原來的書記也想動手,但劉市長說這個地方情況複雜。

  萬一激起矛盾,事情鬧大了,省里領導只追究下面的責任,到時,大家的烏紗帽都可能保不住。所以,前任書記就沒動手了。

  該硬的時候不硬,前任書記就沒有威信了。市里都是劉市長說了算。

  這一次,劉市長故技重演,心想張書記新來,這麼大的事情總要找他一起商量一下。想不到……」

  我立即接話:「想不到蕭市長與張書記聯手,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

  李老笑道:「對。蕭市長先向張大書記匯報。兩人商量好了,一定要抓人。蕭再去找劉。劉就說叫學校賠點錢算了。

  蕭不同意。劉也沒想到蕭先找了張書記,一向強硬慣了,他沒把姓蕭的看在眼裡,於是說,你不同意,那你去處理嘛,鬧出事來,不要找我。

  蕭就說:你寫個紙條給我嘛,說全權委託我處理。我馬上抓人。

  劉一聽,往桌上一巴掌,說:你屬哪個領導?

  ……

  李老說書一樣,講得現場感十足。

  我笑道:「您好像就在現場一樣。」

  李老說:「我在政研室這麼久,領導的秘書基本上是政研室出去的。都是我的徒子徒孫。」

  我哈哈大笑。

  回到自己宿舍,我想寫個東西,但張行遠在宿舍里,我就只好到辦公室去。

  我在電腦上敲出一行標題:建議查查王利川

  尊敬的蕭市長,向您反映一個情況。我在社會上聽到一些傳聞,《秦江日報》駐四水記者站站長王利川,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經常幫人了難。

  此次一中鬧事的家長就是王利川在背後指使的,聽說這個王站長經常挑起事端,指使別人鬧事,又以記者身份,要求採訪相關當事人。

  通過這個外圍操作,與鬧事者分成。我是聽說的,是否屬實,不敢妄下定論。


  知名不具。

  我看了兩遍,列印出來,把信封裝好,坐在那兒沉思。

  為什麼要寫封信呢?

  我有兩個目的。

  一是為汪校長保駕護航,這一次,那個李校長肯定會被抹掉。汪校長接任水到渠成。如果這個混帳記者站長不調走。下次,他會搞汪校長的名堂。

  二是在這場鬥爭中,我也要貢獻一份力量,雖然我與權力圈離得很遠很遠,但是,我要有一張入場券啊。不然,連看戲的資格都沒有。

  我讓蕭市長明白:

  我不是個純粹的「醫生」,是個懂事的,可以培養的,堅定地站在他這一邊的……X+Y+Z=他的人。

  檢查了兩遍,覺得語氣不強烈,又在結尾加上一句:

  為四水安寧計,此人不除,後患無窮。

  我重列印一張,把原來的那張,用打火機點燃,餘燼成灰,在煙缸里熄滅。

  我把這封信重新裝進信封,又回宿舍取了一條圍巾,獨自一人往蕭市長家走去。

  以我一年多的經驗告訴大家,你要領導認可,就必須狠狠地團結他的家屬。團結家屬的方法就是上門總帶個小禮物。

  千萬不要送大禮啊。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送個小禮品。

  我上電梯,到了蕭市長門口,敲了敲。

  凌老師開門,笑道:「老蕭剛好出去,還不到五分鐘。」

  我笑道:「我又是來找市長的。有個同學在上海,我托他買了幾條圍巾,送一條給您。」

  凌老師非常高興,說道:「不要客氣。」

  凡是說不要客氣的,就是對方不拒絕你。真的拒絕你,就是手搖個不停,甚至把你推出門外。

  我走進客廳,把紙袋交給凌老師,說道:

  「我覺得你系紅圍巾比較好看。特意要我朋友買了條紅色的。」

  她邊泡茶邊笑道:「你還注意這些?」

  我說:「有一次我看見你穿了個紅色的外衣套,特別漂亮。」

  她笑道:「同事說太艷了。」

  我搖頭:「不艷。同事是認為你是領導夫人。那條規定領導夫人就只能中矩中規?穿著打扮是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凌老師哈哈大笑。

  我當然不能停留太久,萬一有客人進來的就不好辦了。迅速從口袋掏出信封,故意抽出半截,說道:

  「蕭市長安排我寫個稿子,他回來了,請你轉交給他。」

  凌老師接過,說:「好。」

  趕快撤離。

  我邊退邊說:「我估計藥粉快用完了,九月初再送一些過來。」

  凌老師邊送我邊說道:「好了不少,謝謝你啊,曉東。」

  凡是不加姓的稱呼,就是一種親密關係。

  我說:「不用謝。這是我應該做的。」

  從蕭市長家出來,下了電梯,我遠遠地看見一中李校長正向這邊走來。

  他不認識我,我認識他。

  我迎著他走過。

  心想,尊敬的李校長,晚了。你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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