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宰他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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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排很柴,肉還是冰凍了好久的,就跟殭屍肉似的,口感特別的差。甚至,還有一些異味。

  胡聰實在是難以下咽,於是就在那裡吃玉米粒。雖然這玉米粒也是凍貨,沒有任何的香甜味,但至少咽得下去。

  明明可以直接搶的,非要給一份難以下咽的牛排。

  胡聰只能在心裡,如此的感嘆。

  苟小佳切了一小塊牛排,用叉子叉著,放進了嘴裡。她一咀嚼,就吃到了一股子怪味。但是,因為這是自己家的店,她不能吐啊!

  於是,苟小佳只能硬著頭皮,把牛排吞進了肚子裡。

  這牛排太難吃了,還不新鮮。苟小佳不想再吃,哪怕一口!別說是吃,就算是聞,她都不想聞。

  苟小佳端起橙汁,喝了一口,問:「甘燁是你們科長?」

  胡聰愣了一下,不知道苟小佳為什麼要突然提甘燁,但他還是點了點頭,回答說:「對,甘燁是我們科長。」

  回答完了之後,胡聰還下意識的補充了一句,道:「甘燁的兒子,都上小學了。」

  「上小學了?在哪裡上小學?」苟小佳順口八卦了一下。

  「就在人民小學,咱們縣最好的小學。原本,甘燁因為房子沒有在人民小學那一片,他孩子讀不了那裡。後來,聽說他去找了關係,請人民小學的校長徐國榮吃了頓飯,應該還送了點兒禮。」胡聰說。

  苟小佳一聽,甘燁居然給徐國榮送過禮?

  這可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啊!

  於是,她繼續問道:「甘燁給徐國榮送的什麼啊?」

  「好像是兩瓶茅子,還有兩條華子。當然,這個我也是聽說的。畢竟,我又沒在現場。」

  胡聰感覺自己說了太多,因此找補了這麼一句。

  為了不引起胡聰的懷疑,苟小佳沒有繼續在這個問題上糾纏。

  因為,她已經聽出來了,胡聰知道的就只有這麼多。

  既然已經找到突破口了,胡聰嘴裡又問不出更多的東西了。

  所以,苟小佳悄悄給張嫣然發了條信息,叫她給她打電話,好讓她脫身。

  信息剛一發過去,苟小佳的手機就響了。

  「不好意思,我先接個電話。」

  苟小佳拿著手機,去了包房外面。

  很快,苟小佳接完電話回來了。

  「胡聰,不好意思,家裡出了一點兒事,我得趕回去處理。下次我請你吃飯,今天我就先撤了。」苟小佳隨口編了個理由。

  「要不,我送你回家?」

  胡聰想要跟苟小佳多待一會兒,哪怕只是一起坐在後排座上,聞聞她的味兒,他都開心。

  「不用了,我打車回去就行。」

  苟小佳才不想跟胡聰多待呢!跟這種沒出息,混了好幾年,還只是一個小科員的廢物待在一起,她感覺有些掉身價。

  雖然連送苟小佳回家的機會都沒有,但胡聰還是覺得,今天這頓晚餐,讓他跨出了捅破那層窗戶紙的第一步。

  胡聰壓根兒就沒有想到,他這隻癩蛤蟆,根本就沒有去捅苟小佳這層窗戶紙的資格。

  ……

  縣委家屬院這邊,王仁德破天荒的沒有出去應酬,而是直接回了家。

  主要是,這個月他連續應酬了十幾天,這副被酒色掏空了的軀體,實在是撐不住了。

  回到家裡,見苟敏躺在沙發上,在那裡看電視。

  肚子有些餓了,想吃點兒家常菜的王仁德,便嘴甜的問道:「老婆,今晚吃什麼啊?」

  「吃屁!吃不吃?要吃把嘴湊過來,我給你放!」苟敏沒好氣的答。

  一想到自己這個混帳老公,三天兩頭的在外面偷腥,她就生氣。

  「要不,你給我整點兒紅燒肉?我好久沒吃老婆你燒的紅燒肉了,怪想念的。」王仁德說。

  「家裡沒豬肉。」苟敏答。

  「我去買,我這就去買。」王仁德說。

  反正小區門口就有生鮮店,那裡什麼菜都有,走路也就兩三分鐘。

  「去吧!」苟敏瞪了王仁德一眼。


  「老婆稍等,老公我這就去買肉。」

  王仁德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浪了太久,突然有點兒喜歡這種家的感覺。

  人嘛,就是這樣。在家裡待久了,想要出去浪。在外面浪久了,又想要有個家。

  雖然王仁德有很多女人,但能給他家的感覺的,只有苟敏這個原配。

  孫大媽生鮮店。

  今天生意不好,豬肉還剩了不少,孫芳群正在發愁呢!

  畢竟,她學著城裡那些生鮮店打的招牌,是不賣隔夜肉。

  平日裡,她每天可以賣一頭豬的。

  今天,不知道怎麼的,還剩了好幾塊肉沒有賣。就連那塊最好的三線肉,都沒有賣掉。

  就在這時,王仁德走進了店裡。

  孫芳群一看,頓時就熱情的招呼道:「王縣長,你親自來買菜啊?」

  「想吃紅燒肉,我家那口子叫我來買點。你看你這些肉,哪一塊做紅燒肉好一點啊?」

  王仁德不會買菜,也不知道哪塊肉好,哪塊肉不好?

  畢竟,作為縣長大人,他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人物。

  大人物,都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就連下個車,都要人來開車門。就連吃個飯,都要秘書餵到嘴裡面。

  孫芳群把那塊最好的三線肉拿了起來,說:「王縣長,這塊肉好,最適合做紅燒肉了。」

  「行,就這塊。」王仁德看了一眼別的肉,發現確實是孫芳群手裡的這一塊,看著最順眼。

  孫芳群把肉放在了秤上,說:「兩斤六兩,五十二塊錢,收你五十塊。」

  這肉其實沒這麼貴的,就算是上午,也都是十三塊錢一斤,這都晚上了,都是賣十塊錢一斤的。

  之所以收王仁德兩倍的價格,是因為孫芳群知道,王仁德是個貪官。因此,不宰他白不宰,宰一刀她才解氣。

  「行!」

  王仁德掃了碼,付了五十塊。

  他沒買過菜,不知道豬肉多少錢一斤。但是,五十塊對於他來講,實在是太便宜了。

  畢竟,王仁德在外面應酬,最差都是喝茅子,一杯都不止值五十塊。

  王仁德提著肉回去,苟敏接過肉一看,說:「呵!這肉選得還不錯,適合做紅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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