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洛寧風評兩極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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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極魚事件」第三次發酵的一周後,持續對此事關注的網友們並沒有等來官方對北極魚爺爺的二次調查結果,但卻收到了一份意外之喜。

  而這份意外之喜很快便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並且以迅雷不及掩耳響叮噹之勢衝上了各大新聞平台的熱搜榜前列。

  原因是洛寧市公安局發布通告:

  圍脖網名為「北極魚」的網民鍾某寧因在社交平台發布不當言論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沒錯,就是十五日的頂格處罰。

  鍾馨寧積極認罪悔過的態度並沒有換來減輕處罰,因為…「她不配」!

  這是市公安局局長在徵詢陳默對鍾馨寧的處罰意見時,他說的三個字。

  如果不是實在找不到可以把鍾馨寧送進監獄的法條,陳默又豈會默認警方只對她進行不疼不癢的行政拘留。

  像鍾馨寧這種吃裡扒外,無底線跪舔國外的賤皮子,就該讓她吃幾年牢飯,真以為長了個逼嘴,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啊。

  這次洛寧市公安局要給所有城市的公安打個樣,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肆意抹黑詆毀國家和人民要承擔法律責任,要付出血的代價。

  不怕蹲小黑屋的盡可以繼續嘴臭,繼續自帶狗糧為白皮子們辯經。

  同時,洛寧市公安局官方帳號發了一個視頻,那是一個採訪視頻,是鍾馨寧在鏡頭前哭哭啼啼認罪悔過,反思自己的道歉視頻。

  而這份警情通告和採訪視頻,無疑是踩了大殖子們的尾巴,個個又氣又怕,開始瘋狂帶節奏質疑洛寧市公安局濫用權力,迫害人權。

  「洛寧市公安局想幹什麼?網上講兩句牢騷話就要抓人,有毛病吧?」

  「這是在濫用公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這個口子絕對不能開,要不以後誰還敢在網上說話,到時候他們豈不是想抓誰就抓誰。」

  「洛寧市公安局真是瘋了,握草他媽個大傻叉,哪條法律規定不允許在網上講實話,要是這樣乾脆不讓上網算了,次奧特麼的,一群殺幣。」

  「大家都去省公安廳或者公安部,還有紀委政法委投訴洛寧市公安局,我們絕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胡作非為,今天被抓的是北極魚,明天可能就是我們。」

  「洛寧市真是刷新了我認知的下限,自由言論在他們那裡是擺設嗎?難不成我說國外的月亮就是圓,我就是崇洋媚外,我說國外更有人權和自由,我就是詆毀國家?」

  「……」

  大殖子們破了大防。

  表面上看他們是在為鍾馨寧鳴不平,實際上是擔心這把懸在腦袋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哪天落到自己頭上。

  如果真有了這樣的心理包袱,以後他們還能隨心所欲的揭露這個國家的黑暗和骯髒嗎?

  所以,他們的情緒都非常激動,有的人氣急敗壞的連發十幾條動態,言辭激烈的抨擊洛寧市公安局,甚至列出了洛寧市公安局的七宗罪。

  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利用巨大的輿論壓力逼迫洛寧市公安局做出妥協,撤銷對鍾馨寧的處罰,這樣他們就不用擔心以後的自己會因為說實話而被警方拘留了。

  但是…洛寧市公安局壓根不理會這些膈應的狗叫聲。

  人哪裡聽得懂狗在說什麼呢。

  更何況自帶狗糧的賤皮子終究是少數,他們的聲音一開始很大,可是很快便被鋪天蓋地的叫好聲淹沒。

  因為絕大多數人內心都有著樸素的價值觀和愛國情懷,洛寧市公安局對「北極魚」的處罰可謂是大快人心。

  這是一種情緒上的宣洩和滿足。

  自從「北極魚」在圍脖用高高在上的口吻諷刺普通人是被他們家割的韭菜,一茬一茬的很新鮮,罵老百姓都是一群沒見過世面,只配苟延殘喘當耗材的下等人後,她就已經引起了眾怒。

  不知道多少人想抽爛她那張臭嘴,然後用馬桶刷子好好的給她刷刷牙。

  所以,洛寧市公安局以抹黑詆毀侮辱國家和人民這點按照治安處罰條款對「北極魚」進行頂格的行政拘留是替大家出了口惡氣,也是公道和正義的體現。

  「我只能說洛寧市公安局幹得漂亮,這件事做得太好了,大快人心,像北極魚這種吃裡扒外的賤胚子就該抓起來進行思想改造。」

  「好多大殖子破防啊,笑死了,洛寧市這麼一搞,以後我看誰還敢明目張胆的辱國辱民,這幫奴性十足的東西早就該管管了。」


  「我舉雙手雙腿外加中間一條腿支持洛寧市公安局對北極魚的處罰,這才是干實事的人民公安,而不是任由狗在那裡咬人不作為。」

  「為洛寧市公安局點讚,我願稱之為大殖子們遇到過的最嚴厲的父親。」

  「一個個嘴上叫的厲害,結果都在刪以前的動態,生怕成為下一個北極魚,這波殺雞儆猴效果槓槓的。」

  「……」

  洛寧市公安局的警情通告極大的扭轉了網友們對這座城市的印象和評價,以前嗷嗷叫罵的,現在都在猛夸。

  這就是民心。

  大家原以為北極魚不會為自己的惡劣言行付出任何代價,心裡都憋著一股憤懣之氣,結果洛寧市公安局硬是把北極魚給抓了。

  這一抓足以載入史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拘留北極魚會極大的震懾那些崇洋媚外的東西,讓他們說話之前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擔起後果。

  最重要的是,警方高調宣布拘留北極魚是在傳遞一種信號,就是北極魚事件官方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代,無論是北極魚,還是北極魚的爺爺,只要是他們有違紀違法的行為存在就一定會受到懲罰,絕無可能仗著身份逃脫法律的制裁。

  「可惜啊,只能頂格拘留這條魚十五天,要是能關她幾年就好了。」

  網友們爽是爽了,卻還覺得不夠爽,十五天無非是讓鍾馨寧吃點苦頭,一轉眼十五天就過去了。

  不過很快就有一個圍脖暱稱叫人間正道是滄桑的網友說,「十五天的拘留僅僅只是開始,北極魚沒那麼快出來,她會一點點的為自己錯誤的言論而懺悔。」

  這話聽著是很解氣。

  但現在根本沒人相信,大家都覺得洛寧市公安局能拘留鍾馨寧十五天已經是盡力了,再多就是妄想,畢竟抓人也不是隨便就能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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