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侯亮平被舉報了
蔡成功被判刑的第二天,下午四點。
侯亮平剛結束與長明集團的溝通,回到辦公室,還沒來得及坐下,敲門聲就響了。
「進。」
門被推開,進來的是三個人。
為首的正是,現在主持省檢察院工作的,常務副檢察長林國立。
林檢察長身後跟著兩名工作人員,一男一女,都表情嚴肅,手裡拿著公文包。
侯亮平心裡微微一沉,常務副檢察長很少直接來反貪局,更少帶著這樣正式的陣仗。
侯亮平從辦公桌後站起身,面上儘量保持平靜,「林檢,有什麼指示?」
林國立五十出頭,沒有與侯亮平握手,只是點了點頭。
「侯亮平局長,有個情況,需要向你核實。」
林檢察長身後那名女檢察員,從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雙手遞給林國立。
林國立接過,卻沒有立刻翻開,而是先看向侯亮平。
「接到實名舉報線索,反映你本人存在受賄及非法經營問題。
經初步審查,線索具體、指向明確,根據相關規定,需要請你配合說明情況。」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窗外的陽光斜射進來,照亮空氣中懸浮的微塵。
侯亮平笑了,笑容裡帶著明顯的荒謬感。
「林檢,這個玩笑開大了吧?我?受賄?非法經營?」
林國立的表情,卻沒有絲毫變化。
「不是玩笑。
舉報稱,你與丁義珍、蔡成功合夥經營煤礦。
具體來說,是林城的煤礦,也就是蔡成功名下,後來轉讓給現礦主的那座礦。」
侯亮平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走到會客區,站在林國立對面單人的沙發前。
「林檢,請您繼續。」
林國立翻開文件,語氣平鋪直敘,不帶任何情感色彩。
「第一,工商登記材料。
蔡成功名下林城煤礦,原始文件中,確係出現了『侯亮平』的身份證號碼,及身份證複印件。
經與公安機關戶籍系統比對,該號碼與你本人身份證號碼完全一致,複印件確係你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第二,資金往來記錄。
煤礦的分紅記錄顯示,煤礦分兩次向其中署名『侯亮平』的帳戶,累計支付分紅款三十萬元整。
該帳戶的開戶行是民生銀行,開戶人姓名、預留證件與你完全一致。
第三,證人證言。
現礦主在接受詢問時證實,當初接手煤礦時,蔡成功明確告知『有局長級人物也是股東之一,只是不方便出面』,並出示了相關文件。
該證言,已製作筆錄。」
林國立合上文件,看向侯亮平。
「侯局長,這些情況,請你解釋。」
侯亮平沒有立刻說話,就這麼站著,通過窗戶,看向樓下院子的幾棵梧桐樹。梧桐樹葉,在初夏的風裡輕輕晃動。
「林檢,您說的這些『證據』,我今天是第一次聽說。
證據顯示時間,我在最高檢反貪總局工作,人在北京,從未去過林城,更不可能和丁義珍、蔡成功合夥開礦。
身份證號碼一致,不代表那就是我。簽名可以偽造,帳戶可以冒名開設。
至於那個礦主的證言……,我想當面和他對質。」
林國立點點頭,似乎早料到這個反應。
「程序上可以安排。但現在的問題是,舉報線索明確,證據初步成形。
按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你必須暫停職務,配合調查。」
侯亮平看向林國立,問道,「林檢,暫停所有職務?」
「不是暫停你的局長職務,」林國立糾正道。
「是暫停你目前手頭正在辦理的,京豐、京盛煤礦調查工作。
同時,你需要就舉報涉及的問題,向組織作出說明。」
林國立的話,明確了不是「停職審查」,是「暫停具體工作」;不是「接受調查」,是「向組織說明」。
「這是誰的決定?」侯亮平問道。
「省檢察院黨組,根據舉報線索和初步核實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辦公室里再次陷入沉默,那名男檢察員看了一眼手錶,動作很輕微,但侯亮平注意到了。
「林檢,」侯亮平坐下,身體前傾,雙手交握放在膝上。
「我要求兩件事。
第一,我要見沙瑞金書記和省紀委高育良書記。
第二,在見到兩位領導之前,我不會在任何說明材料上簽字。」
林國立與他對視了幾秒,緩緩點頭。
「可以。沙書記和高書記那邊,我們會按程序報告。
但現在,你需要先跟我們走一趟。
有些程序需要履行,有些問題需要當面記錄。」
「現在?去哪裡?」
「專門的談話室,已經準備好了。」林國立的語氣平靜,卻不容置疑。
「這是正常工作程序,侯局長應該清楚。」
侯亮平看了一眼自己的辦公桌。
電腦還開著,屏幕上是他剛剛整理的京豐、京盛煤的相關問題,桌角放著陳海車禍案的卷宗複印件。
「我需要拿個人物品嗎?」侯亮平問道。
「暫時不用。只是談話。結束後,你可以回來取。」
林國立話說得客氣,但侯亮平很明白。
這意味著,他不能碰辦公桌上的任何文件,不能接觸電腦,不能打電話——至少在被允許之前。
深吸一口氣,侯亮平拿起掛在衣架上的夾克,走到門口時停頓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辦公室。
陽光正好照在桌面的黨旗和國旗上,金色的徽章微微反光。
「好的,林檢,走吧。」
反貪局的走廊很長,侯亮平走在中間,兩名檢察員一左一右,在侯亮平兩側。
幾個辦公室的門開著,有人探頭看了一眼,又迅速縮回去。
省檢察院,專門的談話場所。
林檢察長看著侯亮平,「侯亮平,作為法律工作者,應該明白,程序就是程序。
今天讓你配合,不是因為我相信那些舉報材料,而是因為——既然有人舉報,且證據相對清晰,就必須按程序辦。」
侯亮平看了看談話室,肅穆的環境。
「我理解。但林檢,您在這個位置上多年,應該看得出,這個時機很巧妙。」
「什麼時機?」
「我剛剛著重進行了,京豐、京盛煤礦的調查,前局長陳海剛剛醒過來。
然後,就出現了這份,說我『與蔡成功合夥開礦』的舉報。
巧合得讓人不得不懷疑。」
侯亮平剛結束與長明集團的溝通,回到辦公室,還沒來得及坐下,敲門聲就響了。
「進。」
門被推開,進來的是三個人。
為首的正是,現在主持省檢察院工作的,常務副檢察長林國立。
林檢察長身後跟著兩名工作人員,一男一女,都表情嚴肅,手裡拿著公文包。
侯亮平心裡微微一沉,常務副檢察長很少直接來反貪局,更少帶著這樣正式的陣仗。
侯亮平從辦公桌後站起身,面上儘量保持平靜,「林檢,有什麼指示?」
林國立五十出頭,沒有與侯亮平握手,只是點了點頭。
「侯亮平局長,有個情況,需要向你核實。」
林檢察長身後那名女檢察員,從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雙手遞給林國立。
林國立接過,卻沒有立刻翻開,而是先看向侯亮平。
「接到實名舉報線索,反映你本人存在受賄及非法經營問題。
經初步審查,線索具體、指向明確,根據相關規定,需要請你配合說明情況。」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窗外的陽光斜射進來,照亮空氣中懸浮的微塵。
侯亮平笑了,笑容裡帶著明顯的荒謬感。
「林檢,這個玩笑開大了吧?我?受賄?非法經營?」
林國立的表情,卻沒有絲毫變化。
「不是玩笑。
舉報稱,你與丁義珍、蔡成功合夥經營煤礦。
具體來說,是林城的煤礦,也就是蔡成功名下,後來轉讓給現礦主的那座礦。」
侯亮平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走到會客區,站在林國立對面單人的沙發前。
「林檢,請您繼續。」
林國立翻開文件,語氣平鋪直敘,不帶任何情感色彩。
「第一,工商登記材料。
蔡成功名下林城煤礦,原始文件中,確係出現了『侯亮平』的身份證號碼,及身份證複印件。
經與公安機關戶籍系統比對,該號碼與你本人身份證號碼完全一致,複印件確係你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第二,資金往來記錄。
煤礦的分紅記錄顯示,煤礦分兩次向其中署名『侯亮平』的帳戶,累計支付分紅款三十萬元整。
該帳戶的開戶行是民生銀行,開戶人姓名、預留證件與你完全一致。
第三,證人證言。
現礦主在接受詢問時證實,當初接手煤礦時,蔡成功明確告知『有局長級人物也是股東之一,只是不方便出面』,並出示了相關文件。
該證言,已製作筆錄。」
林國立合上文件,看向侯亮平。
「侯局長,這些情況,請你解釋。」
侯亮平沒有立刻說話,就這麼站著,通過窗戶,看向樓下院子的幾棵梧桐樹。梧桐樹葉,在初夏的風裡輕輕晃動。
「林檢,您說的這些『證據』,我今天是第一次聽說。
證據顯示時間,我在最高檢反貪總局工作,人在北京,從未去過林城,更不可能和丁義珍、蔡成功合夥開礦。
身份證號碼一致,不代表那就是我。簽名可以偽造,帳戶可以冒名開設。
至於那個礦主的證言……,我想當面和他對質。」
林國立點點頭,似乎早料到這個反應。
「程序上可以安排。但現在的問題是,舉報線索明確,證據初步成形。
按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你必須暫停職務,配合調查。」
侯亮平看向林國立,問道,「林檢,暫停所有職務?」
「不是暫停你的局長職務,」林國立糾正道。
「是暫停你目前手頭正在辦理的,京豐、京盛煤礦調查工作。
同時,你需要就舉報涉及的問題,向組織作出說明。」
林國立的話,明確了不是「停職審查」,是「暫停具體工作」;不是「接受調查」,是「向組織說明」。
「這是誰的決定?」侯亮平問道。
「省檢察院黨組,根據舉報線索和初步核實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辦公室里再次陷入沉默,那名男檢察員看了一眼手錶,動作很輕微,但侯亮平注意到了。
「林檢,」侯亮平坐下,身體前傾,雙手交握放在膝上。
「我要求兩件事。
第一,我要見沙瑞金書記和省紀委高育良書記。
第二,在見到兩位領導之前,我不會在任何說明材料上簽字。」
林國立與他對視了幾秒,緩緩點頭。
「可以。沙書記和高書記那邊,我們會按程序報告。
但現在,你需要先跟我們走一趟。
有些程序需要履行,有些問題需要當面記錄。」
「現在?去哪裡?」
「專門的談話室,已經準備好了。」林國立的語氣平靜,卻不容置疑。
「這是正常工作程序,侯局長應該清楚。」
侯亮平看了一眼自己的辦公桌。
電腦還開著,屏幕上是他剛剛整理的京豐、京盛煤的相關問題,桌角放著陳海車禍案的卷宗複印件。
「我需要拿個人物品嗎?」侯亮平問道。
「暫時不用。只是談話。結束後,你可以回來取。」
林國立話說得客氣,但侯亮平很明白。
這意味著,他不能碰辦公桌上的任何文件,不能接觸電腦,不能打電話——至少在被允許之前。
深吸一口氣,侯亮平拿起掛在衣架上的夾克,走到門口時停頓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辦公室。
陽光正好照在桌面的黨旗和國旗上,金色的徽章微微反光。
「好的,林檢,走吧。」
反貪局的走廊很長,侯亮平走在中間,兩名檢察員一左一右,在侯亮平兩側。
幾個辦公室的門開著,有人探頭看了一眼,又迅速縮回去。
省檢察院,專門的談話場所。
林檢察長看著侯亮平,「侯亮平,作為法律工作者,應該明白,程序就是程序。
今天讓你配合,不是因為我相信那些舉報材料,而是因為——既然有人舉報,且證據相對清晰,就必須按程序辦。」
侯亮平看了看談話室,肅穆的環境。
「我理解。但林檢,您在這個位置上多年,應該看得出,這個時機很巧妙。」
「什麼時機?」
「我剛剛著重進行了,京豐、京盛煤礦的調查,前局長陳海剛剛醒過來。
然後,就出現了這份,說我『與蔡成功合夥開礦』的舉報。
巧合得讓人不得不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