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陸亦可升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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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國企員工權益保障局的設立問題,在中組部、國資委、央編辦協商後,意見達成一致。

  第二周周一下午,漢東省委常委會會議室。

  深紅色的橢圓形會議桌旁,十三名常委悉數在座。

  省委書記沙瑞金坐在主位,面前攤開兩份文件:

  一份是《關於在部分省份試點設立國有企業員工權益保障局的通知》,另一份是京州市委報送的《關於推薦周銘、孫連城同志任職的請示》。

  清了清嗓子,沙瑞金聲音沉穩地開門見山道。

  「同志們,今天會議有幾項重要的人事議題需要審議。

  首先,是落實中央文件精神,我省作為首批試點省份,需要儘快確定省級央國企業員工權益保障局局長人選。

  其次,是京州市委推薦的兩位同志——周銘、孫連城的任職問題。

  先請春林同志,先匯報央國企員工權益保障局相關情況。」

  省委組織部長吳春林翻開面前的文件夾,推了推眼鏡,開始匯報導。

  「瑞金書記,各位同志。

  根據中央文件要求,省級央國有企業員工權益保障局將作為省國資委內設機構,局長高配為省國資委副主任。

  這是一個全新的、責任重大的崗位,人選必須政治過硬、熟悉國企和職工權益相關領域工作,同時具備較強的法治思維和矛盾調處能力。

  經過前期摸底和初步篩選,組織部提出了兩位建議人選,供常委會審議。

  第一位,陸亦可同志,女,35歲,現任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處長。」

  吳春林部下說著,調出陸亦可的簡歷投影,介紹道。

  「該同志長期在檢察系統工作,先後在公訴、反貪等重要崗位任職。

  參與辦理過多起重大複雜案件,其中就包括涉及國有企業的職務犯罪案件。

  政治立場堅定,法律素養紮實,辦案風格嚴謹細緻,原則性強,在省檢察院內部評價很高。」

  吳部長在介紹陸亦可時,還特別強調道。

  「選擇陸亦可同志,主要基於三點考量。

  一是她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敏銳的法律風險識別能力。

  這有助於新機構從一開始就在法治軌道上規範運行,確保各項工作有法可依、程序嚴謹。

  二是她長期在反腐一線,對國有企業的運作模式、潛在風險點有直觀認識,了解職工權益可能受損的關鍵環節。

  三是她作風硬朗,敢於碰硬,正適合這個需要直面矛盾的新機構。」

  接著陸亦可後,吳部長開始介紹第二位候選人。

  「第二位,劉建業同志,男,45歲,現任省國資委企業改革處處長。」

  吳部長切換投影,介紹劉建業道。

  「劉建業同志長期在國資委系統工作,熟悉國企改革、國資監管的各項政策和業務流程。

  對全省國有企業情況掌握比較全面,工作經驗豐富,協調能力較強。」

  然後,吳部長以客觀的語氣分析道。

  「劉建業同志的優勢在於業務熟悉,能夠較快上手。

  但相比之下,在法治專業背景、獨立查辦案件的經驗以及處理複雜尖銳矛盾的一線歷練方面,稍顯不足。

  新機構雖然設在國資委,但其職能具有一定的外部監督和權益救濟屬性,需要一定的超脫性和強有力的法治支撐。」

  匯報完畢,在會前溝通的默契下,吳春林部長又補充了兩句。

  「組織部經過綜合比選,傾向於推薦陸亦可同志。當然,最終請常委會審議決定。」

  會議室里安靜了片刻,這個新機構權力不小,局長人選自然引人關注。

  但吳部長的傾向性很明顯,而且新部門權大責任也大,還是生領域,沒參考,工作難度較大,常委們一時都在靜觀其變。

  沙書記首先尊重地看向將要退休的劉省長,「劉省長,關於吳部長提議的兩個候選人有什麼看法?」

  劉省不緊不慢地發言道,「我沒有什麼意見,各位常委討論給出相應意見即可。」

  劉省長的沒意見,在明顯的傾向性語境中,顯然就是贊同。


  沙瑞金將話轉向高育良,這位省委三號,省委專職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育良書記,有什麼看法?」

  高育良他身體微微後靠,雙手交疊放在桌上,露出經典的、略帶學者氣的沉思表情。如同在做理論研討一般,不疾不徐地開口。

  「嗯,這兩個人選,很有意思。

  劉建業同志是『內行管內行』,優勢在於業務無縫銜接;陸亦可同志是『外行管內行』,優勢在於視角全新、規範性強。

  從理論上講,一個新設立的、帶有監督和救濟性質的機構。

  如果完全從原系統內部產生負責人,很容易陷入『路徑依賴』,甚至可能被原有的思維慣性和利益網絡同化。

  這不符合機構改革的初衷。」

  高育良的目光掃過眾人,最後落在陸亦可的簡歷上。

  「陸亦可同志,她的整個職業訓練都在法律體系內,講究的是證據、程序、合法性。

  由她來執掌這個新機構,恰恰能帶來一股『清風』。一種嚴格按照法律和制度辦事的新風氣。

  這非常符合當前依法治國、推進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總體要求。

  從制度建設的理論高度看,我傾向於支持陸亦可同志。

  她能夠幫助這個新機構,從一開始就樹立起規範、權威、公正的形象。」

  在省長不發言的情況下,高育良從理論層面為陸亦可的任命定了基調,且高屋建瓴,無可辯駁。

  由於後面還有市委推薦的任命討論問題,陸亦可從江臨舟算,也是京州市委自己人。

  李達康從務實的角度上,開口附和高育良道。

  「育良書記從理論層面分析得很到位。我從實際工作角度補充幾句。

  這個權益保障局成立後,第一個硬骨頭很可能就是京州能源的歷史遺留問題。

  這個問題涉及兩萬職工,情況複雜,敏感度高。

  處理這種問題,光懂業務不夠,更需要魄力、定力和嚴格依法辦事的能力。

  陸亦可同志在檢察院,跟腐敗分子打交道都不怵,讓她去協調職工權益問題,在氣勢上和專業上都能壓得住陣腳。

  而且這個機構未來必然要和紀檢、檢察、信訪等多個部門頻繁協作。

  陸亦可同志來自檢察系統,熟悉這套協作流程和語言,溝通成本會低很多,工作效率會更高。

  從京州工作未來的配合度來看,陸亦可同志是更合適的人選。」

  李達康的發言,從實操層面強調了陸亦可的優勢,尤其點明了與京州未來工作的配合。

  表明支持是基於實際工作需要的考量,完全符合他京州市委書記的身份。

  高育良與李達康,從理論與實際雙重角度形成了大勢。

  紀委書記田國富只能發言符合一番,這種人事討論不發言。

  只有兩種情況:要麼如同劉省長要退休,超脫物外;要麼就是被孤立,地位不保。

  「我談點看法。這個權益保障局,不是一般的業務局。

  局長人選,除了業務能力,更重要的是政治定力、原則性和抗壓能力。

  陸亦可同志在檢察院的表現,辦案原則守得牢,不怕得罪人。

  這種強紀律性特質,對這個新崗位至關重要。為確保有效運轉,其工作的規範性和權威性尤其重要。

  面對可能需要『揭蓋子』的情況,陸亦可同志可能更合適。」

  田國富發言後,見沒有人要發言。分管省國資委的常委副省長,才開口說道。

  「兩位同志都很優秀。從國資委工作角度,我們當然歡迎熟悉業務的同志。

  但正如各位同志所言,這個新機構的定位特殊,確實需要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相對獨立的履職姿態。

  我尊重省委的決策,無論哪位同志來,國資委都會全力支持配合。」

  討論在幾個回合後,意見逐漸清晰。

  多數常委認為,新機構的特殊性質,更需要陸亦可那樣兼具法治剛性、辦案經驗和原則性的幹部。

  劉建業作為業務型幹部,更適合在改革處繼續發揮作用。

  沙瑞金,最後開口,總結道。

  「看來大家的意見比較一致。

  新機構要有新氣象,更需要強有力的法治支撐和敢於擔當的精神。陸亦可同志是個合適的人選。

  擬任命陸亦可同志,為漢東省國資委副主任,央國企職工權益保障局局長。

  現在進行舉手表決。」

  最後,陸亦可的任命全票通過。沙瑞金看向吳春林。

  「春林部長,請組織部按程序抓緊辦理相關考察和任命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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