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針對大風廠的絕殺(下)
羅律師等趙瑞龍與高小琴消化得差不多了,才繼續道。
「其實他們應對這三千八百萬債務,還有一個選擇。
那就是依據有限責任制原則,放棄股權,這樣股權債務清零。
同時不會連累到他們的新大風公司。」
趙瑞龍對羅律師將第二方案作為備用方案大感不解,追問道。
「清零?放棄股權就沒事了?
羅律師,你等等,既然他們能選擇放棄股權來抵債,來個債務清零。
那我們為啥還要在第一方案里好心地給他們留6%?
直接上第二方案,逼他們放棄股權,我們拿100%不是更乾淨利落嗎?」
羅律師在提出第二套方案時,就料到會有此一問,收斂起了臉上的笑容。
「趙總,問得好。從純粹的商業角度,100%控股當然最乾淨。
但做企業,尤其是做到我們這個規模,不能只算商業帳,還得算政治帳、算社會帳。」
羅律師頓了頓,確保趙瑞龍和高小琴都在認真聽。
「您想,如果我們採用第二方案,通過訴訟強制執行,最終結果是什麼?
是大風廠手裡那點股權,被我們在法律程序上徹底、乾淨地『清零』了。
這會帶來什麼觀感?」
羅律師沒有趙瑞龍與高小琴回答,直接給出了結論。
「這會坐實我們山水集團『巧取豪奪』、『吃干抹淨』的惡名。
大風廠事件是個剛過去的一個膿瘡,好不容易才平息。
如果我們現在用法律手段,把這個事件的最後一批當事人變成『一無所有的赤貧者』。
這在輿論上是極其危險的。
他們會成為一顆隨時可能被引爆的炸彈。
任何一個有心的對手,都可以利用他們來攻擊我們,攻擊支持這個項目的政府領導。」
高小琴則思考得更遠,敏銳地注意到羅律師第一個方案中的一個細節。
「羅律師,你第一方案里,給他們留下了6%的股權。
這6%會不會太多了點?
將來會不會成為我們項目里的一個『小釘子』,雖然不致命,但總是礙眼?」
羅律師推了推眼鏡,眼中閃過一絲冷光。
「高總問到了最關鍵的地方。
這正是我要補充的——無論他們選哪條路,最終的結局都已註定。
這6%,不過是暫時放在他們那裡的數字而已。
最終,都不可能是6%。」
羅律師拿起一張紙,快速寫下幾行數字,推到兩人面前。
「我們退一步講,就算他們『明智』地選擇了第一方案,保住了那6%的股權。
那麼我們這個文旅項目,後續還需不需要巨額投入?」
趙瑞龍理所當然地回答道。
「廢話,剛才不說了嗎?前期至少三四個億!」
羅律師用筆點著數字道。
「好,那我們就算初期需要投入三億四千萬。
而之前我們討論的,銀行那六千萬的債務,如果最終我們通過『債轉股』的方式將其轉化為銀行對項目公司的股權投資。
那麼整個項目初期的總資本金將來自三部分。
我們山水集團投入的三億四千萬、銀行債轉股的六千萬、以及大風廠作價的一個億。
總盤子就是:3.4億 + 0.6億 + 1億 = 5個億。
現在,我們來重新計算股權。
我們和銀行是真正的資金投入者,而大風廠的土地,在我們完成控股後,自然由我們主導作價一個億注入新項目公司。
那麼,在這個全新的五億資本金的公司里,原先大風廠工會那6%的股權,就對應六百萬。
經過這麼一輪巨額增資,會被稀釋到什麼程度呢?」
羅律師寫下了一個殘酷的公式:
「600萬 / 5億 = 1.2%。
他們將從6%,被稀釋到僅僅1.2%。
從一個還有點聲音的小股東,徹底變成一個微不足道、人微言輕的財務投資者。
而作為我們給他們留下最後臉面,我們可以要求他們簽署一個《一致行動人協議》。」
高小琴的嘴角終於露出了徹底放心的愉悅微笑。
「1.2%……,到時候,他們連在股東會上發言的底氣都沒有。」
羅律師同時給出了致命一擊選擇。
「當然,法律是『公平』的。
在公司增資時,他們作為原股東,有權按照持股比例認繳新增資本,以維持自己的股權不被稀釋。
如果他們想保住那6%的股權,那麼在這次初次高達四億的增資中,他們需要跟投……」
羅律師故意頓了頓,然後清晰地說道:
「四億乘以6%,等於兩千四百萬。
高總,趙總,你們覺得,連一千四百萬都拿不出來的新大風公司,能拿得出兩千四百萬嗎?」
趙瑞龍對羅律師地操作拍案叫絕。
「這就是一個死局!他們要麼現在死,要麼將來死!
就等於給他們判了死刑,連緩刑的機會都沒有!」
羅律師用筆在紙上畫了一個小圈,繼續道。
「而且,如果我們『允許』他們保留一點點股權,哪怕只有1.2%,哪怕微不足道,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第一,這在法律上和道義上,都體現了我們的『寬容』和『合作精神』。
我們給了他們一條生路,而不是我們把他們逼上了絕路。
這層『溫情脈脈的面紗』,價值千金。
第二,這1.2%的股權,就是最好的緩衝墊和擋箭牌。
未來任何人想用『侵吞工人利益』來攻擊我們,我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說:
那些工人至今仍是我們的股東,他們在共享企業發展的紅利!
這1.2%,就是『民眾共同富裕』的代表,是我們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
最後,羅律師對第一方案總結道。
「趙總,高總,大風廠事件,讓工人股權徹底清零,吃相太不好看,後患無窮。
而留下這微不足道的一點,卻能給我們換來巨大的政治正確性和操作空間。
而且這股權是長期投資,後續投資,他們要不要根據比例注資?
用一點點股權,買一個長治久安,這筆買賣,難道不划算嗎?」
趙瑞龍聽完,沉默了半晌,終於緩緩點頭,臉上露出了心領神會的笑容。
「我明白了……這不是股權,這是他媽的『保護費』,是交給輿論看的。
高,實在是高!」
高小琴也深深點頭,表示讚賞。
「羅律師思慮周詳,冠冕堂皇。
這樣一來,我們既達到了商業目的,又占據了道德高地,還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好,就以你提的第一方案執行,第二方案作為備用談判手段。」
「其實他們應對這三千八百萬債務,還有一個選擇。
那就是依據有限責任制原則,放棄股權,這樣股權債務清零。
同時不會連累到他們的新大風公司。」
趙瑞龍對羅律師將第二方案作為備用方案大感不解,追問道。
「清零?放棄股權就沒事了?
羅律師,你等等,既然他們能選擇放棄股權來抵債,來個債務清零。
那我們為啥還要在第一方案里好心地給他們留6%?
直接上第二方案,逼他們放棄股權,我們拿100%不是更乾淨利落嗎?」
羅律師在提出第二套方案時,就料到會有此一問,收斂起了臉上的笑容。
「趙總,問得好。從純粹的商業角度,100%控股當然最乾淨。
但做企業,尤其是做到我們這個規模,不能只算商業帳,還得算政治帳、算社會帳。」
羅律師頓了頓,確保趙瑞龍和高小琴都在認真聽。
「您想,如果我們採用第二方案,通過訴訟強制執行,最終結果是什麼?
是大風廠手裡那點股權,被我們在法律程序上徹底、乾淨地『清零』了。
這會帶來什麼觀感?」
羅律師沒有趙瑞龍與高小琴回答,直接給出了結論。
「這會坐實我們山水集團『巧取豪奪』、『吃干抹淨』的惡名。
大風廠事件是個剛過去的一個膿瘡,好不容易才平息。
如果我們現在用法律手段,把這個事件的最後一批當事人變成『一無所有的赤貧者』。
這在輿論上是極其危險的。
他們會成為一顆隨時可能被引爆的炸彈。
任何一個有心的對手,都可以利用他們來攻擊我們,攻擊支持這個項目的政府領導。」
高小琴則思考得更遠,敏銳地注意到羅律師第一個方案中的一個細節。
「羅律師,你第一方案里,給他們留下了6%的股權。
這6%會不會太多了點?
將來會不會成為我們項目里的一個『小釘子』,雖然不致命,但總是礙眼?」
羅律師推了推眼鏡,眼中閃過一絲冷光。
「高總問到了最關鍵的地方。
這正是我要補充的——無論他們選哪條路,最終的結局都已註定。
這6%,不過是暫時放在他們那裡的數字而已。
最終,都不可能是6%。」
羅律師拿起一張紙,快速寫下幾行數字,推到兩人面前。
「我們退一步講,就算他們『明智』地選擇了第一方案,保住了那6%的股權。
那麼我們這個文旅項目,後續還需不需要巨額投入?」
趙瑞龍理所當然地回答道。
「廢話,剛才不說了嗎?前期至少三四個億!」
羅律師用筆點著數字道。
「好,那我們就算初期需要投入三億四千萬。
而之前我們討論的,銀行那六千萬的債務,如果最終我們通過『債轉股』的方式將其轉化為銀行對項目公司的股權投資。
那麼整個項目初期的總資本金將來自三部分。
我們山水集團投入的三億四千萬、銀行債轉股的六千萬、以及大風廠作價的一個億。
總盤子就是:3.4億 + 0.6億 + 1億 = 5個億。
現在,我們來重新計算股權。
我們和銀行是真正的資金投入者,而大風廠的土地,在我們完成控股後,自然由我們主導作價一個億注入新項目公司。
那麼,在這個全新的五億資本金的公司里,原先大風廠工會那6%的股權,就對應六百萬。
經過這麼一輪巨額增資,會被稀釋到什麼程度呢?」
羅律師寫下了一個殘酷的公式:
「600萬 / 5億 = 1.2%。
他們將從6%,被稀釋到僅僅1.2%。
從一個還有點聲音的小股東,徹底變成一個微不足道、人微言輕的財務投資者。
而作為我們給他們留下最後臉面,我們可以要求他們簽署一個《一致行動人協議》。」
高小琴的嘴角終於露出了徹底放心的愉悅微笑。
「1.2%……,到時候,他們連在股東會上發言的底氣都沒有。」
羅律師同時給出了致命一擊選擇。
「當然,法律是『公平』的。
在公司增資時,他們作為原股東,有權按照持股比例認繳新增資本,以維持自己的股權不被稀釋。
如果他們想保住那6%的股權,那麼在這次初次高達四億的增資中,他們需要跟投……」
羅律師故意頓了頓,然後清晰地說道:
「四億乘以6%,等於兩千四百萬。
高總,趙總,你們覺得,連一千四百萬都拿不出來的新大風公司,能拿得出兩千四百萬嗎?」
趙瑞龍對羅律師地操作拍案叫絕。
「這就是一個死局!他們要麼現在死,要麼將來死!
就等於給他們判了死刑,連緩刑的機會都沒有!」
羅律師用筆在紙上畫了一個小圈,繼續道。
「而且,如果我們『允許』他們保留一點點股權,哪怕只有1.2%,哪怕微不足道,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第一,這在法律上和道義上,都體現了我們的『寬容』和『合作精神』。
我們給了他們一條生路,而不是我們把他們逼上了絕路。
這層『溫情脈脈的面紗』,價值千金。
第二,這1.2%的股權,就是最好的緩衝墊和擋箭牌。
未來任何人想用『侵吞工人利益』來攻擊我們,我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說:
那些工人至今仍是我們的股東,他們在共享企業發展的紅利!
這1.2%,就是『民眾共同富裕』的代表,是我們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
最後,羅律師對第一方案總結道。
「趙總,高總,大風廠事件,讓工人股權徹底清零,吃相太不好看,後患無窮。
而留下這微不足道的一點,卻能給我們換來巨大的政治正確性和操作空間。
而且這股權是長期投資,後續投資,他們要不要根據比例注資?
用一點點股權,買一個長治久安,這筆買賣,難道不划算嗎?」
趙瑞龍聽完,沉默了半晌,終於緩緩點頭,臉上露出了心領神會的笑容。
「我明白了……這不是股權,這是他媽的『保護費』,是交給輿論看的。
高,實在是高!」
高小琴也深深點頭,表示讚賞。
「羅律師思慮周詳,冠冕堂皇。
這樣一來,我們既達到了商業目的,又占據了道德高地,還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好,就以你提的第一方案執行,第二方案作為備用談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