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 李佳佳對線侯亮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漢東省檢察院,侯亮平辦公室接待區。

  李佳佳站在侯亮平面前,神情冷靜,眼神銳利,與她在機場華美的外表形成鮮明對比。

  侯亮平則是一貫的公事公辦模樣。

  李佳佳率先開口,語氣平靜但帶著不容置疑的法律依據。

  「侯局長,我申請探視我的母親,歐陽菁。」

  侯亮平帶著公式化地回應。

  「李佳佳同志,你母親涉嫌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正在關鍵偵查階段。

  按照規定,現階段不允許家屬探視。」

  李佳佳微微挑眉,神情冷靜,寸步不讓。

  「侯局長,依據《看守所條例》,我作為在押嫌疑人歐陽菁的直系親屬,正式提交探視申請。

  這個行為本身,是合法合規的吧?」

  侯亮平面無表情,語氣強硬。

  「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為了案件的調查工作需要,你的申請,予以駁回。」

  李佳佳輕笑一聲,帶著譏諷。

  「侯局長駁回的理由,真是冠冕堂皇。

  你您是擔心我們母女二人在全程監控的探視間裡,用暗語『串供』嗎?

  還是說,你手裡有證據,能證明我李佳佳也與您調查的案件有關聯?」

  侯亮平眼神銳利,但沒有立即回答。

  李佳佳步步緊逼,「好,既然侯局長依法駁回我的申請。

  那麼,也請你依法行事,先給我出具一份書面的《駁回探視申請通知書》。」

  侯亮平眉頭緊皺,

  「你這是什麼意思?」

  李佳佳邏輯清晰,言辭犀利。

  「我的意思很明白。我當然知道偵查期間『一般不能』探視,但法律也規定了『經辦案機關批准』可以探視。

  這說明它不是絕對禁止,而是需要審批。

  我擁有申請的權利,您擁有審批的權力。

  現在你行使權力駁回了我的申請,我尊重。

  但依據程序正義,你必須對我的申請有一個明確的、書面的行政決定。

  請侯局長出具加蓋公章的駁回書,並請在文書上明確寫明駁回所依據的《刑事訴訟法》的具體條款,以及基於何種『調查需要』做出的此項決定。

  這不過分吧?否則,你今天口頭駁回,我明天再來申請,你再口頭駁回,這程序豈不成了兒戲?

  還是說,你侯局長辦事,習慣於心證,不需要留下文字痕跡?」

  這番話,將侯亮平逼到了必須遵循程序的角落。

  出具書面文件,就意味著他的決定將被記錄在案,需要經得起後續的審查和質疑。

  他不知道李佳佳要他留下文字痕跡想要做什麼?是不是李達康的手段。

  侯亮平臉色陰沉,盯著李佳佳,沉默了幾秒。

  他意識到這個女孩不僅懂法,更精通於利用程序來施加壓力。

  「李佳佳,你是在教我做事?」

  李佳佳毫不退縮,迎著他的目光。

  「不敢。我只是在請求侯局長,依法行政。

  如果你拿不出駁回的書面決定,那我是否可以理解為,我的探視申請在程序上並未被正式拒絕?

  那我是否可以現在、立刻、就在這裡,等待您的『批准』?」

  氣氛瞬間凝固,侯亮平深知,在這個問題上,李佳佳站在了程序正確的一方。

  如果他堅持不出具文書,事情鬧大,一個「違反程序、拒絕保障家屬合法權益」的帽子扣下來,對他和檢察院的形象都極為不利。

  侯亮平深吸一口氣,強壓怒火,對身邊的書記員說。

  「給她開一份《駁回申請通知書》,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此為虛構條款),理由寫『因案件偵查需要,暫不予批准探視』。」

  說完,他不再看李佳佳,就要離開。

  「侯局長別忙?我母親歐陽菁,目前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

  同時,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而作為直系親屬,我雖然不能直接會見,但有權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並有權為其委託辯護人。

  我現在,以直系親屬的身份,要求行使知情權。

  並明確我母親是否已委託,或是否需要我代為委託辯護律師。這,合乎程序吧?」

  李佳佳精準引用法條,將問題從「情感探視」拔高到了「行使法定權利」。

  侯亮平眉頭微皺,意識到對方有備而來。

  「案件情況涉及偵查秘密,暫時不能透露。

  委託律師的事情,歐陽菁本人會提出,不勞你費心。」

  「好,那請侯局長再開一份,《不允家屬知情通知》,請註明引用法律條款。」

  李佳佳再次提到。

  侯亮平深吸一口氣,「案件情況,需要整理。」

  「好,侯局長,我們明天再見。」

  李佳佳說完,轉身離開,姿態從容不迫。

  侯亮平看著她離去的背影,臉色鐵青,他知道,這個麻煩,遠沒有結束。

  李佳佳離開後,侯亮平站在窗前,眉頭緊鎖。

  侯亮平按下內部通話鍵:「亦可,你來一下。」

  陸亦可很快推門進來。

  「侯局,你找我?

  怎麼,那個李佳佳……有什麼問題嗎?」

  侯亮平轉過身,沒有回答,而是吩咐道。

  「亦可,去查一下,這個李佳佳,在美國這幾年,具體學的是什麼專業。」

  陸亦可更加不解,「你懷疑她?她一個剛回國的學生,能有什麼問題?是因為她今天來要求探視?」

  侯亮平走到辦公桌後坐下,手指無意識地敲著桌面,語氣帶著一絲被精準冒犯後的警覺。

  「問題?她現在看起來當然沒問題。

  她剛才,沒用哭鬧,沒用她父親的身份施壓,而是用程序、用法律條文,給我來了一招。

  每一步都卡在點上,要書面通知,談知情權。」

  侯亮平抬起頭,看著陸亦可。

  「我不知道她今天這齣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僅僅是為了見她媽一面?還是……有別的意圖。

  去查清楚她的背景,尤其是學術背景。我要知道她的思維方式是從哪裡來的。」

  陸亦可領會了侯亮平的擔憂,「明白了,我馬上去查。」

  一段時間後,陸亦可拿著剛列印出來的資料回到辦公室。

  陸亦可將資料遞給侯亮平,語氣帶著一絲匯報工作的嚴謹,也有一絲發現新情況的恍然。

  「侯局,查清楚了。李佳佳,六年前赴美留學。

  本科主修設計,但系統輔修了藝術經濟法。

  現在是設計專業研究生二年級,研究古代服飾的現代化改良設計。

  以及……創新設計的法律方向,重點關注智慧財產權與文化遺產保護相關的法律實務。」

  侯亮平一邊聽,一邊快速瀏覽著資料,當聽到「藝術經濟法」和「法律方向」時,他的手指停頓了一下。

  陸亦可看著侯亮平的反應,意味深長地補充了一句,語氣半是感慨,半是預警。

  「侯局,這個李佳佳,思維模式縝密,善於利用規則,而且對法律條款有超出常人的敏感和運用能力。

  這路子……你不覺得眼熟嗎?」

  陸亦可頓了頓,說出了那個意味深長地判斷:

  『這又是個『江市長』。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