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符號
《血字的研究》在約翰·莫萊等知識分子的背書下,銷量節節攀升,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名字,開始成為倫敦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然而,聲名鵲起帶來的,並非全是讚譽。對於習慣了傳統英雄敘事的維多利亞社會而言,福爾摩斯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異類」。
他孤僻、傲慢,對社交規則嗤之以鼻;他不像紳士那樣依靠榮譽和直覺,卻像個冷酷的化學家一樣,痴迷於菸灰、泥土和血跡;他甚至被描繪成有藥物依賴的傾向。很快,一些保守的報刊,便開始了對這個角色的口誅筆伐。
「一個將古柯鹼溶液當作摯友的怪胎,也能被稱為英雄嗎?」
「《血字的研究》所宣揚的,不過是一種毫無榮譽感的、躲在陰溝里窺探的警察技倆!」
文章的抨擊尚且隱晦,而那些廉價小報上的諷刺漫畫,則更為惡毒。
這天下午,埃莉諾來家裡,手裡還拿著一份剛買的《倫敦新聞畫報》。她一言不發地走進客廳,臉色異常難看。莉莉安注意到她的情緒,關切地問道:「埃莉諾,你怎麼了?」
埃莉諾沒有回答,只是將報紙「啪」的一聲,用力地拍在了桌子上。
亞瑟和莉莉安湊過去一看。
在報紙的中縫娛樂版,一幅粗糙而誇張的漫畫占據了顯眼的位置。畫中,一個狀如禿鷲、鷹鉤鼻長得不成比例的瘦削男人,正趴在地上,像條狗一樣,用鼻子瘋狂地嗅探著一灘污漬。他身旁,放著一根巨大的注射器,標題用扭曲的字體寫著——《貝克街的「名偵探」與他最新的「線索」》。
這不僅僅是對書中人物的攻擊。在莉莉安看來,這更是對哥哥亞瑟心血的無情踐踏與污衊。
她的雙手,緊緊攥成了拳頭。
「他們憑什麼這樣畫他!」
「他們根本不懂!福爾摩斯先生不是這樣的!」
亞瑟看著那幅漫畫,心中也湧起一陣不快,但他還是安慰妹妹道:「莉莉安,別在意。這只是些無聊的噪音。」
「不!」
莉莉安卻是搖搖頭。
也覺得,不能就這麼算了!
「這不是噪音!這是污衊!亞瑟,你用文字創造了他,而我是個畫師。他們可以用畫筆扭曲他,我就能用畫筆,還他本來的樣子!」
那一刻,一種強大的使命感,忽然充斥她的心房。
接下來幾天,她都開始抱著《血字的研究》開始看,連續看了十幾遍,一直講小說裡面關於福爾摩斯的默寫和設計,都瞭然於胸。
「一個瘦削、頎長的身影」,「銳利的鷹鉤鼻」,「冷靜而專注的眼神」,「獵鹿帽」……
靈感,如同決堤的洪水,洶湧而至。
莉莉安睜開雙眼,拿起炭筆。筆尖在紙上飛速地移動,發出「沙沙」的聲響。
一個前所未有的、極具辨識度的偵探形象,在她的筆下,一點一點地誕生了。
他側身站立,身披一件雙排扣的長款風衣,顯得身形挺拔而孤傲。頭上,是那頂標誌性的獵鹿帽,帽檐的陰影,讓他銳利的眼神顯得更加深邃。他一手持著手杖,另一隻手,則將一柄造型古樸的石楠根菸斗送到唇邊,仿佛正陷入一場關乎生死的沉思。而在他的風衣口袋裡,還隱約露出一截放大鏡的黃銅手柄。
畫面的背景,是模糊的、被濃霧籠罩的貝克街。
而他,就是這片迷霧中,唯一的光源與燈塔。
當亞瑟早晨起來,叫莉莉安出來吃飯的時候,他看到了這幅畫。
那一瞬間,他感覺自己的呼吸,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扼住了。
他呆呆地站在那裡,目光死死地鎖住畫紙。畫中的那個男人,他既熟悉,又陌生。那分明是他筆下的福爾摩斯,但又比他文字描述的,更加具象,更加鮮活,更加充滿一種攝人心魄的魅力。
甚至,比後世的很多影視化,動畫作品裡面的形象,還要更「像」福爾摩斯一點。
「莉莉安……」
亞瑟有些不敢相信,「這……這是……」
「這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埃莉諾抬起頭,臉上帶著一絲疲憊,但眼神卻亮得驚人,「這才應該是他的樣子。」
「把它寄出去。」
亞瑟看著妹妹,點點頭,語氣無比鄭重,「就寄給那家刊登了諷刺畫的《倫敦新聞畫報》。但是,不要署上你的名字。」
埃莉諾立刻明白了哥哥的用意。
一個無名讀者出於熱愛而創作的畫,遠比作者的家人親自下場反擊,更具說服力。
……
兩天後,《倫敦新聞畫報》編輯部。
主編菲利普·安德森,一個為發行量頭疼的中年男人,正在審閱著堆積如山的讀者來稿。大部分都是對他們那幅諷刺漫畫的抗議信,他對此嗤之以鼻——爭議,就意味著關注度。
就在這時,他的助手將那個硬紙筒包裹放在了他的桌上。
「先生,一個匿名的投稿,沒有任何回郵地址。」
安德森不耐煩地打開紙筒,抽出了那捲畫紙。當他在桌面上緩緩展開畫卷時,他臉上的不耐煩,一點一點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驚訝,然後是難以置信的震撼。
作為一名資深的畫報主編,他每天要看無數的插畫。但眼前這一幅,不一樣。
它不僅僅是一幅畫。
它是一個宣言。
畫中男人的形象,帶著一種令人過目不忘的魔力。獵鹿帽、菸斗、風衣……每一個元素都如此獨特,又如此和諧地統一在一起。它精準地擊中了公眾對「神探」的所有想像,又徹底顛覆了之前所有陳腐的描繪。
安德森的商業嗅覺,如同獵犬一般,立刻聞到了其中蘊含的巨大價值。
刊登它嗎?這等同於自己打自己的臉,否定了自己報紙前幾天的觀點。
不刊登?他幾乎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埋沒了這幅畫,它遲早會出現在別的報紙上,到那時,《倫敦新聞畫報》將淪為整個倫敦的笑柄。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擊著,內心進行著激烈的博弈。最終,一個大膽甚至堪稱狡猾的念頭,占據了他的腦海。
他拿起筆,在稿紙上寫下了一行字,然後用力地揮手叫來了版面設計:「把今天的娛樂版整個空出來!就用這張圖!標題給我用最大號的字體!」
一周後,一個普通的星期二早晨。
整個倫敦的報攤,都出現了奇特的景象。幾乎所有購買《倫敦新聞畫報》的人,都被頭版之下那一個巨大的版面徹底吸引住了。
編輯部以一種前所未有的魄力,用整整一個版面,只刊登了埃莉諾的那一幅畫。沒有任何多餘的文字,只有那石破天驚的、由主編親自擬定的標題:
《一位讀者的來信:這,才是我們心中的神探福爾摩斯!》
這不再是一次簡單的投稿發表,這是一次精心策劃的、引爆全城的公共事件。
這幅畫,如同一場完美的風暴,瞬間席捲了公眾的視野。人們第一次擁有了一個統一的、可以想像的福爾摩斯形象。他不再是那個被報紙醜化的「怪胎」,而是一個冷靜、睿智、充滿神秘魅力的都市英雄。
無數人拿著報紙,在街頭巷尾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他孤僻、傲慢,對社交規則嗤之以鼻;他不像紳士那樣依靠榮譽和直覺,卻像個冷酷的化學家一樣,痴迷於菸灰、泥土和血跡;他甚至被描繪成有藥物依賴的傾向。很快,一些保守的報刊,便開始了對這個角色的口誅筆伐。
「一個將古柯鹼溶液當作摯友的怪胎,也能被稱為英雄嗎?」
「《血字的研究》所宣揚的,不過是一種毫無榮譽感的、躲在陰溝里窺探的警察技倆!」
文章的抨擊尚且隱晦,而那些廉價小報上的諷刺漫畫,則更為惡毒。
這天下午,埃莉諾來家裡,手裡還拿著一份剛買的《倫敦新聞畫報》。她一言不發地走進客廳,臉色異常難看。莉莉安注意到她的情緒,關切地問道:「埃莉諾,你怎麼了?」
埃莉諾沒有回答,只是將報紙「啪」的一聲,用力地拍在了桌子上。
亞瑟和莉莉安湊過去一看。
在報紙的中縫娛樂版,一幅粗糙而誇張的漫畫占據了顯眼的位置。畫中,一個狀如禿鷲、鷹鉤鼻長得不成比例的瘦削男人,正趴在地上,像條狗一樣,用鼻子瘋狂地嗅探著一灘污漬。他身旁,放著一根巨大的注射器,標題用扭曲的字體寫著——《貝克街的「名偵探」與他最新的「線索」》。
這不僅僅是對書中人物的攻擊。在莉莉安看來,這更是對哥哥亞瑟心血的無情踐踏與污衊。
她的雙手,緊緊攥成了拳頭。
「他們憑什麼這樣畫他!」
「他們根本不懂!福爾摩斯先生不是這樣的!」
亞瑟看著那幅漫畫,心中也湧起一陣不快,但他還是安慰妹妹道:「莉莉安,別在意。這只是些無聊的噪音。」
「不!」
莉莉安卻是搖搖頭。
也覺得,不能就這麼算了!
「這不是噪音!這是污衊!亞瑟,你用文字創造了他,而我是個畫師。他們可以用畫筆扭曲他,我就能用畫筆,還他本來的樣子!」
那一刻,一種強大的使命感,忽然充斥她的心房。
接下來幾天,她都開始抱著《血字的研究》開始看,連續看了十幾遍,一直講小說裡面關於福爾摩斯的默寫和設計,都瞭然於胸。
「一個瘦削、頎長的身影」,「銳利的鷹鉤鼻」,「冷靜而專注的眼神」,「獵鹿帽」……
靈感,如同決堤的洪水,洶湧而至。
莉莉安睜開雙眼,拿起炭筆。筆尖在紙上飛速地移動,發出「沙沙」的聲響。
一個前所未有的、極具辨識度的偵探形象,在她的筆下,一點一點地誕生了。
他側身站立,身披一件雙排扣的長款風衣,顯得身形挺拔而孤傲。頭上,是那頂標誌性的獵鹿帽,帽檐的陰影,讓他銳利的眼神顯得更加深邃。他一手持著手杖,另一隻手,則將一柄造型古樸的石楠根菸斗送到唇邊,仿佛正陷入一場關乎生死的沉思。而在他的風衣口袋裡,還隱約露出一截放大鏡的黃銅手柄。
畫面的背景,是模糊的、被濃霧籠罩的貝克街。
而他,就是這片迷霧中,唯一的光源與燈塔。
當亞瑟早晨起來,叫莉莉安出來吃飯的時候,他看到了這幅畫。
那一瞬間,他感覺自己的呼吸,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扼住了。
他呆呆地站在那裡,目光死死地鎖住畫紙。畫中的那個男人,他既熟悉,又陌生。那分明是他筆下的福爾摩斯,但又比他文字描述的,更加具象,更加鮮活,更加充滿一種攝人心魄的魅力。
甚至,比後世的很多影視化,動畫作品裡面的形象,還要更「像」福爾摩斯一點。
「莉莉安……」
亞瑟有些不敢相信,「這……這是……」
「這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埃莉諾抬起頭,臉上帶著一絲疲憊,但眼神卻亮得驚人,「這才應該是他的樣子。」
「把它寄出去。」
亞瑟看著妹妹,點點頭,語氣無比鄭重,「就寄給那家刊登了諷刺畫的《倫敦新聞畫報》。但是,不要署上你的名字。」
埃莉諾立刻明白了哥哥的用意。
一個無名讀者出於熱愛而創作的畫,遠比作者的家人親自下場反擊,更具說服力。
……
兩天後,《倫敦新聞畫報》編輯部。
主編菲利普·安德森,一個為發行量頭疼的中年男人,正在審閱著堆積如山的讀者來稿。大部分都是對他們那幅諷刺漫畫的抗議信,他對此嗤之以鼻——爭議,就意味著關注度。
就在這時,他的助手將那個硬紙筒包裹放在了他的桌上。
「先生,一個匿名的投稿,沒有任何回郵地址。」
安德森不耐煩地打開紙筒,抽出了那捲畫紙。當他在桌面上緩緩展開畫卷時,他臉上的不耐煩,一點一點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驚訝,然後是難以置信的震撼。
作為一名資深的畫報主編,他每天要看無數的插畫。但眼前這一幅,不一樣。
它不僅僅是一幅畫。
它是一個宣言。
畫中男人的形象,帶著一種令人過目不忘的魔力。獵鹿帽、菸斗、風衣……每一個元素都如此獨特,又如此和諧地統一在一起。它精準地擊中了公眾對「神探」的所有想像,又徹底顛覆了之前所有陳腐的描繪。
安德森的商業嗅覺,如同獵犬一般,立刻聞到了其中蘊含的巨大價值。
刊登它嗎?這等同於自己打自己的臉,否定了自己報紙前幾天的觀點。
不刊登?他幾乎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埋沒了這幅畫,它遲早會出現在別的報紙上,到那時,《倫敦新聞畫報》將淪為整個倫敦的笑柄。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擊著,內心進行著激烈的博弈。最終,一個大膽甚至堪稱狡猾的念頭,占據了他的腦海。
他拿起筆,在稿紙上寫下了一行字,然後用力地揮手叫來了版面設計:「把今天的娛樂版整個空出來!就用這張圖!標題給我用最大號的字體!」
一周後,一個普通的星期二早晨。
整個倫敦的報攤,都出現了奇特的景象。幾乎所有購買《倫敦新聞畫報》的人,都被頭版之下那一個巨大的版面徹底吸引住了。
編輯部以一種前所未有的魄力,用整整一個版面,只刊登了埃莉諾的那一幅畫。沒有任何多餘的文字,只有那石破天驚的、由主編親自擬定的標題:
《一位讀者的來信:這,才是我們心中的神探福爾摩斯!》
這不再是一次簡單的投稿發表,這是一次精心策劃的、引爆全城的公共事件。
這幅畫,如同一場完美的風暴,瞬間席捲了公眾的視野。人們第一次擁有了一個統一的、可以想像的福爾摩斯形象。他不再是那個被報紙醜化的「怪胎」,而是一個冷靜、睿智、充滿神秘魅力的都市英雄。
無數人拿著報紙,在街頭巷尾展開了激烈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