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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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院考慮到時間和場地成本,以及公平性,期中考核個人賽採用的是積分制。

  學院會給所有學生隨機選擇對手。

  每場的勝者會獲得敗者擁有的積分。

  最後積分最高的為冠軍。

  若有積分相等的,則會額外加賽。

  這其實並不公平,也不能很好體現每個學生的實際實力。

  但這是天元學院一直以來的傳統。

  初代院長認為,這就是超凡者踏入未知地下城時最真實的境遇。

  35級之後的地下城,幾乎一切都是未知的。

  當你以35級的準備踏入35級的地下城,迎面撞上的可能是弱小的25級雜兵,也可能是足以碾壓你的45級精英。

  而那強大的精英或許已在上一場戰鬥中被他人重創,讓你能撿個便宜……

  地下城裡的機遇與風險,從來就不對等。唯有依靠絕對的力量,碾過所有偶然與不公,一路贏到最後的人,才配得上冠軍之名。

  所以,對戰表中詳細記載著每個人每場的對手。

  許星落VS譚金竹

  許星落VS朱家豪(金融院霸總)

  許星落VS楊莉媛(法學院一姐)

  許星落VS金勝汐

  許星落VS潘洋

  這兩場替代了原本「科學院院花」和「社會院大哥大」的位置。

  李兢幾乎瞬間就明白了這微妙變動的源頭。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他的存活。

  他的存活影響了隨機的結果。

  他立即搜索了自己的對戰列表,結果嚇了他一跳。

  李兢VS秦瑟菲(科學院院花)

  李兢VS周金龍(社會院大哥大)

  李兢VS金勝汐

  李兢VS滕心悅

  李兢VS羅子豪

  然而,這還不是最致命。

  最致命的是,這些對手的對手都是臭魚爛蝦!

  根本不是打不過他的對手。

  這意味著,如果李兢不親手擊敗秦瑟菲、周金龍等人,他們就能從那些弱者身上輕鬆收割大量積分,最終的總分極有可能威脅到許星落的排名。

  金勝汐還好說,她反正要和許星落打。

  以金勝汐目前的實力,是不足以正面戰勝許星落的。

  其他幾個人,雖說硬實力也不如許星落,但指不定運氣好,打贏了一個「身攜巨款」的倒霉蛋,獲得大量的積分,超過所有人。

  李兢倒是不介意把秦瑟菲、周金龍、羅子豪全乾掉。

  但滕心悅就很棘手了。

  如果他把上面三人全乾掉,那他身上的積分一定會很高。

  這時,如果他再輸給滕心悅,滕心悅就會獲得巨額積分!

  這是不能接受的!

  反之,滕心悅被幹掉,滕心悅就直接無緣決賽。

  許星落還要靠擊殺她來證明自己的硬實力。

  這也是不能接受的!

  擦!

  李兢越看頭越暈。

  乾脆在校園內找了個石椅坐下仔細思考解決辦法。

  很快,他發現,上天還是有憐憫之心的。

  他的對戰順序非常好!

  他一二戰打秦瑟菲和周金龍,第三戰打的金勝汐而不是滕心悅。

  也就是說,他盡可以贏下兩把,然後故意輸給金勝汐。

  這樣一來,自己身上的積分就清空了。

  再對戰滕心悅,就可以毫無顧忌地輸給她了!

  當然,有可能滕心悅會因此少了一些積分。

  於是李兢又查看了一番滕心悅的對戰列表,根據這些學生的大概實力進行演算。

  這一算就是半小時。

  李兢終於得出結果:

  滕心悅差他這一場的積分剛剛好能和許星落(全勝)時的積分一致。


  冥冥之中似乎自有定數!

  李兢正要鬆一口氣,卻忽然發現另一個致命的漏洞——

  他和金勝汐簽過契約。

  金勝汐不能對他出手!

  出手就意味著,金勝汐要賠償他一個億!

  要知道,「契約」這個超凡道具,為了防止有人會用它來刷資產,即讓將死之人和活人簽契約,活人白賺一億。

  「契約」有自己的隱藏機制。

  如果違約者違約時身上的資產不足以償還違約金,將會被強制賦予「奴隸」臨時主職,成為對方的奴隸,任由對方操控,直到違約者賺夠違約金為止。

  「奴隸」主職是九等主職,是《金錢至上》中為數不多幾乎全是負面技藝的主職。

  李兢還打算以後搞一個拿來保命。

  可不是什麼好主職。

  李兢想過給金勝汐轉一個億。

  但問題是,期中考核基本所有的老師都會去看。

  當中肯定不缺有探查信息類技藝的老師,一眼就能看出金勝汐身攜巨款!

  那可是一個億!

  這個等級的比試根本用不上這麼多錢!

  兩人必然被懷疑!

  如果坦白簽契約的事,那不就相當於變相承認當年「金勝汐下海洗腳城」輿論的事,校方很難不懷疑。

  金勝汐後面還要轉到社會院,如果有這麼個難看的經歷,鐵定沒戲!

  如果不坦白契約,就一定會被懷疑串通、作弊!

  這個問題就更大了!

  李兢驀然驚覺,當年為了躲避被命運一腳踢死而倉促埋下的種子,其蜿蜒生長的根須,至今仍在緊緊纏繞著他的現在,甚至未來。

  他沉默了許久,指尖無意識地在石椅扶手上敲擊。

  眼下似乎只剩下趕快和金勝汐簽下「人事部經理」的「僱傭契約」這一個辦法。

  由於一個超凡者只能簽一個契約,「僱傭契約」是更為高級的契約,完全可以覆蓋。

  而且他給金勝汐賦予職業彌補她失去「兵主」主職的損失,早點簽也沒什麼不妥,就是理由有點難找。

  但這時,李兢又發現一個遺留的問題——

  他和譚金竹籤過契約,不能主動找金勝汐。

  「契約」可不允許你鑽空子。

  如果拜託別人去找金勝汐,也相當於他主動找。

  也就是說,他得等金勝汐在期中考核前,主動來找他,否則這計劃免談。

  可問題是,他之前還特意叮囑金勝汐,沒事不用來找他,並且金勝汐前兩天才來找過,按照金勝汐例行公事的頻率,如果沒有要緊事告訴他,半個月才會找他一次。

  現在又是「考試周」,金勝汐自己肯定也忙得焦頭爛額,找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擦!

  難道我真得違約把錢給譚金竹?

  那可是好不容易才白嫖來的一個億!

  當年為了貪那五千萬,現在卻要連本帶利全吐出來。

  難道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李兢再次發出感嘆。

  他決定再等等,等到最後一天如果金勝汐沒有來找他,他就必須壯士斷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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