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黑風山寨
只是終究是她經驗淺了。
土匪不講武德,不但假扮驛站,還在茶水裡面下藥。
金蘭英一時不察中了招,即使如此,他也憑藉頑強意志準備殺出重圍。奈何寡不敵眾,最終被土匪頭子一刀砍傷。
土匪老大本來想將她一刀殺了了事,好在他是個女人,再加上山上的兄弟早就憋壞了,在幾個兄弟的懇求下留下了她。
至於被她殺死的土匪,那只能怪他們命不好,土匪窩子大多數都是亡命之徒,哪有什麼兄弟情誼。
「現在傷的太重了,真氣喪失的太多了,要是有幾顆人參就好了。她立馬就能掙脫繩索,將這些土匪反殺。」
今天雖然是她第一次殺人,除了砍第一刀的時候有些猶豫之外,之後並沒有任何的不適應。
想來自己應該是天生的女俠。
「江湖險惡明明書上都有寫了,可惜實踐和理論終究是有些差距。」
現在她重傷頻死,估計活不過今晚,終究是要為自己的大意而買帳。
「就是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再死而復生過來?」
「再醒來也不是你了,孩子。」
虛空之中平易嘆了一口氣。
「土匪應該不吃人,這顆種子要是被埋到地下不知道何時才能蛻變完成?」
「罷了,就當是晚幾天甦醒。」
平易說完一抬手引出一股紅色能量,順著青色的線傳遞過去。
王小四的血煞神側重於肉體恢復,比真氣更適合療外傷。
這股能量很快進入金蘭英的體內,潛伏在還沒有完全消融的超凡種子之中。
做完這一切,做完這一切,平易打了一個哈欠,再次陷入沉睡。
山路崎嶇,路途顛簸。
金蘭英的傷口再次崩裂開來,隨之再次陷入了昏迷當中。
再一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出現在了地牢當中。
只是感覺腹部沒有那麼疼了,伸手摸了摸,發現傷口已經癒合。
身體裡也莫名其妙,多出許多真氣,力量也比之前大了一些。
「奇怪,之前我身上的真氣,明明已經快耗光了。可這又是什麼情況?」
她想不通,便不去想。
仙藥神奇不是她能夠想像的。
「或許是我之前吃的上好寶藥,全都積攢在我的身體裡,現如今生命垂危突然爆發了。」
想想自己之前吃的那麼多人參靈芝,不可能就那麼一點變化,一定有她不知道的變化。
金蘭英沒有懷疑其他,臨陣突破絕地反擊本就是話本上最典型的劇情。
如今這好運輪到她,乃是她多年來的福報。
有一部分金蘭英的確猜對了,她的確在蛻變,可是天地無靈氣,至少如今沒有,所以她要完全覺醒,必須要吞服大量的寶藥。
平易傳過來的能量,恰好成為了她覺醒的最後一部分。
黑風山寨,張燈結彩,四處掛滿了紅燈籠。
蘇家小姐被強行換上了嫁衣,押到了聚義堂,跟黑老大拜堂成親。
山寨的二當家是一個尖嘴猴腮的書生,他嬉笑著來到殿前扯著嗓子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送入洞房!」
蘇小姐受人擺布,被人強摁著拜完了堂。
黑老大哈哈笑著根本沒給他機會,直接扯掉了她頭上的蓋頭。
「送入什麼洞房,老子現在就想要就地解決,兄弟們想不想看?」
「想!」
「哈哈哈,你們想吃屁呢!」黑老大逗了逗兄弟,喝了一大口酒。那張黑黑厚厚的臭嘴,直接摁到了蘇小姐的軟唇上。
腥臭的酒水灌進蘇小姐的嘴裡,嗆的她眼淚直流猛地咳嗽。
「喲,這就哭了。這才哪到哪,做我的女人有你哭的時候。」
黑老大舔了舔唇,將蘇小姐死死的摟在懷裡,一隻手端起一碗烈酒,強行餵給她。
「跟我喝一個交杯酒,要不然我就把你賞給我們這幫兄弟。」
眾多漢子聽聞眼睛冒出綠光,蘇小姐嚇的渾身顫抖,強忍著淚水,咽下了這碗苦酒。
現在她多希望自己不任性,乖乖聽父親的話待在家裡。
可惜一切都晚了!
地牢門口兩個身材瘦弱的土匪,聽到外面的歡聲笑語,心裡不是滋味。
其中一個高個子土匪罵罵賴賴的說道,「操,憑什麼他們在裡面吃酒玩女人,咱們偏偏要在這裡受累。」
矮個子土匪撐著長刀回道,「誰讓咱們倆入山時間短不受重視,再說跟咱們一樣看山的不還有其他兄弟嗎?」
「我就是氣不過,那個老二尖嘴猴腮的,一點實力沒有憑什麼能當老二?還不是他長了一張巧嘴,能把黑老大舔的舒服。」
「人家有文化,讀過聖賢書,你要是會舔,你也去舔呢。」
「你當我沒給其他兄弟舔過。」
此話一出,兩人瞬間沉默。
這種事他之前也幹過。
可一想起那事,兩人心中又升起一股燥熱。
矮個子土匪罵了一聲,「操,你說的老子想玩女人了!」
「正好的地牢里關了三個妞,要不咱們兩個分分?」
「你不要命了,有兩個可是老大看上的,一會兒要送到他房裡的。」
「說的也是。」
高個子土匪有些遺憾,隨後忽然想道,「哎,最後一個老大可沒說要,要不咱們兩個拿她嘗嘗鮮?」
二人說的正是金蘭英,之前說好了把他帶回來送給兄弟。
僧多粥少,狼多肉少,就算是被玩死也不一定能輪到他們。
矮個子土匪一想起金蘭英的鐵青的容貌,以及肚子上的那道傷疤,身體不禁一寒。
「那姑娘都快死了,整個人跟鬼一樣!我實在下不去嘴。要不,咱倆互相解決一下。」
「滾吧!我跟你可夠夠的了。你不去我去。」
高個的土匪一臉猴急地打開了門鎖,剛脫下褲子,就對上了金蘭英那雙翻白的眼睛。
他嚇的身體一顫,還沒等叫出聲!
一隻手穿過了他的身體,結束了他的性命。
金蘭英站起身,從屍體裡抽出手,嫌棄的甩了甩手上的鮮血。
輕聲說道,「真氣附著於手掌,果然可以穿透血肉之軀。不過太髒了,還是用刀的好。」
土匪不講武德,不但假扮驛站,還在茶水裡面下藥。
金蘭英一時不察中了招,即使如此,他也憑藉頑強意志準備殺出重圍。奈何寡不敵眾,最終被土匪頭子一刀砍傷。
土匪老大本來想將她一刀殺了了事,好在他是個女人,再加上山上的兄弟早就憋壞了,在幾個兄弟的懇求下留下了她。
至於被她殺死的土匪,那只能怪他們命不好,土匪窩子大多數都是亡命之徒,哪有什麼兄弟情誼。
「現在傷的太重了,真氣喪失的太多了,要是有幾顆人參就好了。她立馬就能掙脫繩索,將這些土匪反殺。」
今天雖然是她第一次殺人,除了砍第一刀的時候有些猶豫之外,之後並沒有任何的不適應。
想來自己應該是天生的女俠。
「江湖險惡明明書上都有寫了,可惜實踐和理論終究是有些差距。」
現在她重傷頻死,估計活不過今晚,終究是要為自己的大意而買帳。
「就是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再死而復生過來?」
「再醒來也不是你了,孩子。」
虛空之中平易嘆了一口氣。
「土匪應該不吃人,這顆種子要是被埋到地下不知道何時才能蛻變完成?」
「罷了,就當是晚幾天甦醒。」
平易說完一抬手引出一股紅色能量,順著青色的線傳遞過去。
王小四的血煞神側重於肉體恢復,比真氣更適合療外傷。
這股能量很快進入金蘭英的體內,潛伏在還沒有完全消融的超凡種子之中。
做完這一切,做完這一切,平易打了一個哈欠,再次陷入沉睡。
山路崎嶇,路途顛簸。
金蘭英的傷口再次崩裂開來,隨之再次陷入了昏迷當中。
再一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出現在了地牢當中。
只是感覺腹部沒有那麼疼了,伸手摸了摸,發現傷口已經癒合。
身體裡也莫名其妙,多出許多真氣,力量也比之前大了一些。
「奇怪,之前我身上的真氣,明明已經快耗光了。可這又是什麼情況?」
她想不通,便不去想。
仙藥神奇不是她能夠想像的。
「或許是我之前吃的上好寶藥,全都積攢在我的身體裡,現如今生命垂危突然爆發了。」
想想自己之前吃的那麼多人參靈芝,不可能就那麼一點變化,一定有她不知道的變化。
金蘭英沒有懷疑其他,臨陣突破絕地反擊本就是話本上最典型的劇情。
如今這好運輪到她,乃是她多年來的福報。
有一部分金蘭英的確猜對了,她的確在蛻變,可是天地無靈氣,至少如今沒有,所以她要完全覺醒,必須要吞服大量的寶藥。
平易傳過來的能量,恰好成為了她覺醒的最後一部分。
黑風山寨,張燈結彩,四處掛滿了紅燈籠。
蘇家小姐被強行換上了嫁衣,押到了聚義堂,跟黑老大拜堂成親。
山寨的二當家是一個尖嘴猴腮的書生,他嬉笑著來到殿前扯著嗓子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送入洞房!」
蘇小姐受人擺布,被人強摁著拜完了堂。
黑老大哈哈笑著根本沒給他機會,直接扯掉了她頭上的蓋頭。
「送入什麼洞房,老子現在就想要就地解決,兄弟們想不想看?」
「想!」
「哈哈哈,你們想吃屁呢!」黑老大逗了逗兄弟,喝了一大口酒。那張黑黑厚厚的臭嘴,直接摁到了蘇小姐的軟唇上。
腥臭的酒水灌進蘇小姐的嘴裡,嗆的她眼淚直流猛地咳嗽。
「喲,這就哭了。這才哪到哪,做我的女人有你哭的時候。」
黑老大舔了舔唇,將蘇小姐死死的摟在懷裡,一隻手端起一碗烈酒,強行餵給她。
「跟我喝一個交杯酒,要不然我就把你賞給我們這幫兄弟。」
眾多漢子聽聞眼睛冒出綠光,蘇小姐嚇的渾身顫抖,強忍著淚水,咽下了這碗苦酒。
現在她多希望自己不任性,乖乖聽父親的話待在家裡。
可惜一切都晚了!
地牢門口兩個身材瘦弱的土匪,聽到外面的歡聲笑語,心裡不是滋味。
其中一個高個子土匪罵罵賴賴的說道,「操,憑什麼他們在裡面吃酒玩女人,咱們偏偏要在這裡受累。」
矮個子土匪撐著長刀回道,「誰讓咱們倆入山時間短不受重視,再說跟咱們一樣看山的不還有其他兄弟嗎?」
「我就是氣不過,那個老二尖嘴猴腮的,一點實力沒有憑什麼能當老二?還不是他長了一張巧嘴,能把黑老大舔的舒服。」
「人家有文化,讀過聖賢書,你要是會舔,你也去舔呢。」
「你當我沒給其他兄弟舔過。」
此話一出,兩人瞬間沉默。
這種事他之前也幹過。
可一想起那事,兩人心中又升起一股燥熱。
矮個子土匪罵了一聲,「操,你說的老子想玩女人了!」
「正好的地牢里關了三個妞,要不咱們兩個分分?」
「你不要命了,有兩個可是老大看上的,一會兒要送到他房裡的。」
「說的也是。」
高個子土匪有些遺憾,隨後忽然想道,「哎,最後一個老大可沒說要,要不咱們兩個拿她嘗嘗鮮?」
二人說的正是金蘭英,之前說好了把他帶回來送給兄弟。
僧多粥少,狼多肉少,就算是被玩死也不一定能輪到他們。
矮個子土匪一想起金蘭英的鐵青的容貌,以及肚子上的那道傷疤,身體不禁一寒。
「那姑娘都快死了,整個人跟鬼一樣!我實在下不去嘴。要不,咱倆互相解決一下。」
「滾吧!我跟你可夠夠的了。你不去我去。」
高個的土匪一臉猴急地打開了門鎖,剛脫下褲子,就對上了金蘭英那雙翻白的眼睛。
他嚇的身體一顫,還沒等叫出聲!
一隻手穿過了他的身體,結束了他的性命。
金蘭英站起身,從屍體裡抽出手,嫌棄的甩了甩手上的鮮血。
輕聲說道,「真氣附著於手掌,果然可以穿透血肉之軀。不過太髒了,還是用刀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