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8章 家具廠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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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藉助提前獲取的員工排班表,隊員確認此時的陳江正在二號打磨車間進行早班作業。打磨車間內部粉塵漫天,空氣渾濁,機器高速運轉的轟鳴聲震耳欲聾,嘈雜的環境既方便便衣隊員隱蔽靠近,也給嫌疑人逃竄提供了天然掩護。

  陸川抬手示意隊員放緩腳步,分散站位,從車間左右兩側迂迴包抄。透過漫天木質粉塵,眾人很快在流水線操作台旁鎖定目標人物。陳江上身穿著黑色連帽衛衣,下身搭配深色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嶄新的白色戶外運動鞋,身形、穿搭、外貌,與專案組掌握的所有特徵完全一致。他正低著頭,手持打磨機,麻木地處理實木板材,整個人狀態浮躁,動作粗暴,時不時煩躁地磕碰操作台,能明顯看出其近期心態極差。

  就在陸川準備下達抓捕指令,穩步上前實施控制的瞬間,生性敏感多疑的陳江似乎察覺到了異樣。他猛地抬頭,目光掃視四周,精準捕捉到幾名便衣隊員刻意掩飾的站位,再結合近期化工廠命案在城郊務工圈流傳的消息,瞬間預判到危險。

  沒有任何多餘遲疑,陳江瞳孔驟縮,直接扔掉手中的打磨設備,無視周邊詫異的工友,轉身越過流水線操作台,不顧一切朝著車間後方的應急消防通道狂奔逃竄。

  「攔住他!」陸川厲聲喝止,抓捕行動正式打響。

  兩名就近的隊員立刻提速追擊,緊隨陳江身後衝出打磨車間。陳江對廠區內部路線似乎早已爛熟於心,逃竄路線刁鑽且毫無規律,專門選擇狹窄物料夾縫、低矮貨架盲區、廢棄半成品堆放區穿行,試圖甩開追擊的警方隊員。他狂奔穿過物料倉庫,翻越一米二高的木質貨箱圍擋,徑直朝著廠區後側無人值守的圍牆缺口衝去,意圖翻越圍牆逃離管控範圍。

  此人爆發力極強,亡命逃竄之下速度遠超常人,急躁暴戾的性格在這一刻展現得淋漓盡致。但他終究無法掙脫早已布控完成的天羅地網。外圍待命的王帥早已預判其逃竄路線,提前帶領兩名隊員迂迴至圍牆缺口處蹲守。

  當陳江雙手撐住圍牆頂端,準備翻身翻越的一瞬間,王帥猛地上前,單手扣住其腳踝,發力向下拖拽,另一名隊員同步上前,死死按住陳江的後背與肩膀。前後夾擊、上下制衡,直接將妄圖逃竄的陳江死死按壓在圍牆水泥檯面上。

  「放開我!你們憑什麼抓我!我沒有犯法!」陳江劇烈掙扎,四肢瘋狂扭動,脖頸青筋暴起,嘴裡嘶吼著雜亂的反抗話語,情緒徹底失控,戾氣盡顯。

  面對嫌疑人的暴力反抗,隊員們按照執法規範,快速控制其四肢、固定軀幹,將其翻身按壓在地,雙膝抵住其腰腹與後背,杜絕其二次掙扎逃竄的可能性。整套抓捕動作乾脆利落,全程耗時不足三分鐘。待陳江體力耗盡、反抗力度減弱後,隊員當眾向其出示傳喚證與手銬,依法對其進行強制措施,戴上手銬後將其帶離廠區,押送至刑偵支隊專用封閉式審訊室。

  上午十點十五分,犯罪嫌疑人陳江被正式羈押至江城市刑偵支隊審訊室。審訊室密閉隔音,空間狹小壓抑,僅有一盞冷白色頂燈、一張審訊桌與兩把座椅,無多餘裝飾,目的就是從環境層面施壓,瓦解嫌疑人的心理防線。室內全程無死角監控、錄音錄相,所有審訊流程嚴格遵守刑事訴訟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審訊過程合法合規,所有口供具備法律效力。

  本次審訊由陸川親自主審,王帥擔任副審,另有專職記錄員同步存檔筆錄。審訊開始前,陸川依照法定流程,告知陳江其所享有的申辯、沉默、聘請律師等合法權利,並明確告知其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

  起初階段,陳江的牴觸情緒達到頂峰。他腰背緊繃,頭部低垂,雙手被手銬約束放置桌面,無論審訊人員如何提問,始終閉口不言,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態。即便陸川耐心詢問其四月下旬到訪化工廠、與張奎產生借貸糾紛的相關問題,陳江依舊置若罔聞,拒不做出任何回應。

  僵持近四十分鐘後,陳江見沉默無法逼退警方,態度開始變得蠻橫囂張,抬起頭直視陸川,語氣帶著極強的挑釁意味:「警官,我不懂你們在說什麼。我確實認識張奎,我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髮小,之前也確實去找過他借錢,但我錢沒借到之後就直接離開了,之後再也沒有見過他。他死沒死、怎麼死的,和我沒有半點關係,你們沒有證據,憑什麼無緣無故抓我?」

  此時的陳江,依舊心存僥倖。在他的認知里,自己作案時全程規避監控顯性鏡頭,僅僅留下細微的足跡與指紋類微量物證,這類物證隱蔽性極強,警方大概率無法完整提取、精準溯源;且二人借貸爭吵時隔一月有餘,時間跨度大,只要自己死咬牙關拒不認罪,沒有直接目擊證人的情況下,警方根本無法給自己定罪。

  「我們沒有證據,不會專程跨區域抓捕你。」陸川神色平靜,語氣不疾不徐,沒有被陳江的挑釁激怒,反而緩緩拋出第一重物證,擊碎其僥倖心理,「第一,足跡物證。案發三號閒置庫房北側雜草倒伏區域,我們提取到一枚殘缺男士戶外工裝鞋印,尺碼四十二碼。經過技術科專項比對,你今日被捕時腳上所穿白色運動鞋,鞋底花紋、磨損程度、受力承壓面,與現場殘缺鞋印高度重合;且技術部通過足底壓力模型測算,腳印主人身高體重數據,與你本人完全匹配。」

  此話一出,陳江原本囂張的神態瞬間僵硬,眼神下意識飄忽閃躲,心底第一次生出慌亂。但他依舊沒有放棄抵抗,咬緊牙關,強裝鎮定反駁:「同款鞋子滿大街都是,市面上穿這個尺碼、這款鞋子的人成千上萬,憑一雙鞋子的腳印就認定我是兇手?未免太過草率,根本不能當做定罪證據。」(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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