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肖恩家的小子
第110章 肖恩家的小子
在曼徹斯特的老家過完聖誕節,亞歷克斯·肖恩沒急著回洛杉磯。
樂隊歐洲巡演快開始了,但其他幾個人會先到倫敦集合,他還能在家待幾天。
他就想用這幾天,好好陪陪家裡人,把這兩年不在身邊的空給補上。
最高興的是妹妹艾莉森。
哥哥真回來了,不是電視裡、海報上那個,是活生生會跟她鬥嘴搶零食的亞歷克斯。
她像個小尾巴,哥哥走哪她就跟到哪。
天氣稍微好點,她就拽著亞歷克斯出門,說是去買東西或者散步,其實就是去顯擺。
走在住了十幾年的老街上,艾莉森腰杆挺得筆直。
碰見街角麵包店的威爾斯太太,她立馬站住,嗓門清亮:「威爾斯太太!
看,我哥!亞歷克斯!他從洛杉磯回來了!」
看見正在修整花園的老鄰居約翰,她也喊:「約翰爺爺!我哥在家呢!」
一開始亞歷克斯還有點不自在,被妹妹這麼拉著介紹,但街坊們的反應讓他放鬆下來。
他們沒那麼狂熱,更像看一個出息了的鄰居家孩子。
威爾斯太太用圍裙擦著手,笑呵呵地打量亞歷克斯。
「哎喲,真是亞歷克斯!壯實了!你們那歌,我孫子天天放,叫《Creep》是吧?吵是吵了點,調子還行!」
說著不由分說塞過來兩個剛烤好、熱乎乎的麵包卷。
「拿著,嘗嘗!看味道變沒變!」
老約翰放下剪子,眯著眼笑:「好小子!有出息了!你爸之前還跟我念叨你呢。
那電影————吸血鬼那個?看了!你演得不賴!就是片子花里胡哨的。
能在裡頭當主角,給咱們這條街爭光!」
他伸出粗糙的手,在亞歷克斯胳膊上重重拍了兩下,力氣不小。
去街口的報刊亭買報紙,老闆凱文一瞅見亞歷克斯,眼睛亮了。
「喲!大明星來了!快看這期《NME》,又有你們樂隊!」
他麻利地翻到裡面,指著照片和字兒。
「瞧這夸的!艾莉森,你哥現在是咱曼徹斯特的招牌了!」
最後錢也沒要,硬是塞了本雜誌給亞歷克斯。
就連路過社區那家叫「老橡樹」的小酒館,窗邊坐著喝酒的幾個老熟臉也認出了他,隔著玻璃笑著朝他舉杯。
「嘿!亞歷克斯!幹得漂亮!專輯賣瘋了!」
其中一個還扯著嗓子,有點跑調地哼了幾句《Don「tLookBackin
Anger》,那股熟絡勁兒讓亞歷克斯心裡挺暖和。
艾莉森可得意壞了。
聽著鄰居夸哥哥,看他們投來羨慕的眼光,她小臉放光,下巴抬得老高,好像那榮耀也有她一份。
亞歷克斯看她那臭屁樣兒,忍不住伸手揉亂她頭髮。
艾莉森「哎呀」一聲,趕緊扒拉頭髮,兄妹倆都笑了。
父親羅伯特·肖恩高興,但藏得深點。
這幾天家裡要是來了老朋友、老同事,聊著聊著准能說到亞歷克斯頭上。
老工友傑克嗓門大:「羅伯特,你兒子真行!電影演得好,唱歌也棒!廣播裡老放他的歌!」
這時候羅伯特就會端起他那張慣常的嚴肅臉,努力壓著嘴角,擺擺手。
「咳,還行吧。小子運氣好,碰上了。有點小成績,早著呢,路長得很。」
他說著端起茶杯,好像要遮住點啥。
可他那兩邊灰白的鬍子尖兒,不受控制地往上翹,眼角的笑紋也藏不住。
旁邊的亞歷克斯和艾莉森互相擠擠眼,心裡門兒清:老爸美著呢。
媽媽瑪吉的開心最直接。
亞歷克斯送她的那條真絲絲巾,簡直成了她的新皮膚。
甭管是去街角小雜貨鋪買點牛奶麵包,還是去大點的超市採購,哪怕就是去隔壁瓊斯太太家送兩塊自己烤的點心,瑪吉必定把那條絲巾系得妥妥帖帖。
有時打個結,有時就松松搭著,反正得讓人一眼看見。
在雜貨店排隊,收銀的瑪麗安笑著夸:「瑪吉,這新絲巾真襯你!好看!」
瑪吉立刻眉開眼笑,手指頭不自覺地摸著絲巾滑溜溜的邊兒,聲音都高了些O
「是吧?謝謝啊!是亞歷克斯,我兒子,從洛杉磯給我帶回來的聖誕禮物!
他說這顏色配我。
這孩子,在外頭還想著我。」
瑪吉話里話外都是滿足,臉上開心的表情任誰都能看得見。
去超市碰上熟識的主婦,人家說一句「絲巾真別致」,瑪吉又接上了。
「亞歷克斯買的,洛杉磯帶回來的。」
每說一次,她臉上的笑就深一分,背也挺得更直。那條絲巾就是她的開心果O
亞歷克斯看著這些,妹妹的顯擺,老爸的「嘴硬」,老媽藏不住的得意。
街坊鄰居或真心或隨口的誇讚,都像小石子投進家裡這潭水,漾起一圈圈暖意。
他啥也沒多說,就是陪著。
幫媽媽在廚房打打下手,哪怕就是剝個蒜;跟爸爸在客廳看會兒電視新聞,雖然那新聞通常挺沒勁。
或者被艾莉森拽著,在熟悉的老街石板路上瞎溜達,聽她嘰嘰喳喳講學校誰又怎麼了。
這些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兒,擱現在,感覺特別踏實,特別暖和。
團聚的日子總顯得飛快,一轉眼就到了該動身去倫敦和樂隊匯合的日子,亞歷克斯的行李箱放在門廳。
「爸,媽,你們真不跟我一起去倫敦看看?」
亞歷克斯看著父母,又問了一次。他其實知道答案,但總想再問問。
「不去了,」7
羅伯特擺擺手,語氣乾脆:「廠子裡最近訂單多,忙得很,走不開。
你帶著艾莉森去就行,讓她見見世面。」
他穿著那件舊工裝外套,像是隨時準備出門。
亞歷克斯心裡明白,想讓父親放下工廠的活計,現在還不是時候。
老爸的脾氣倔,認準的事誰說也沒用。
他只好把話咽回去,換了個說法:「那您自己多注意身體,別太拼。
現在家裡有我呢,您不用再像以前那樣沒日沒夜地幹了。」
羅伯特表面上不耐煩地「嘖」了一聲,眉頭習慣性地皺起:「去了趟洛杉磯,倒學會教訓我了?」
但他那微微上翹的鬍子尖,和眼角一閃而過的笑意,還是泄露了他心底的高興,兒子知道心疼他了。
另一邊,瑪吉正跟亞歷克斯那個看著挺能裝的行李箱較勁。
她不停地往裡塞東西,用油紙包好的自製燕麥餅乾、幾小袋硬糖、幾塊巧克力,甚至還有一小罐她自製的草莓醬。
一邊塞一邊念叨:「倫敦那邊濕冷濕冷的,不比咱們這兒強多少。
你可得多穿點,毛衣帶夠了嗎?圍巾呢?千萬別著涼感冒了,身體要緊————」
「媽,放心吧,都帶了,我會注意的。」亞歷克斯趕緊應聲,語氣帶著安撫的保證。
他轉頭看向旁邊一臉雀躍、小背包都背好了的艾莉森。
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寫滿了對倫敦的嚮往。
亞歷克斯習慣性地想揉揉她的頭髮,手剛伸過去就被艾莉森「啪」一下拍開了。
「頭髮剛梳好!」艾莉森抗議道,但臉上是藏不住的興奮。
亞歷克斯笑了笑,對父母說:「等倫敦站巡演結束,我就讓克里斯送艾莉森回來。」
克里斯是街角雜貨店布朗太太的兒子,一個高大結實、話不多但挺可靠的小伙子。
這次專門跟著去倫敦,任務就是寸步不離地看好艾莉森。
一聽這話,艾莉森的小臉立刻垮了下來,嘴巴撅得老高:「啊?就回倫敦啊?我還要跟你去巴黎!去羅馬呢!」
羅伯特眼睛一瞪,習慣性的威嚴就上來了:「胡鬧!那是你哥去工作!
你以為去旅遊觀光呢?跟著添亂!」
眼看艾莉森委屈得眼圈都要紅了,亞歷克斯趕緊打圓場:「這樣,艾莉森,等夏天巡演徹底結束,沒那麼忙了,我接你和爸媽去洛杉磯住一陣子。
帶你們去聖莫妮卡海灘曬太陽,怎麼樣?」
「真的?」
艾莉森的眼睛瞬間又亮了,像兩顆小星星:「你說真的?不騙人?」
「當然,」
亞歷克斯肯定地點頭:「我什麼時候騙過你?」
艾莉森歪著腦袋想了想:「那倒沒有!」
陰轉晴的速度快得驚人,她立刻拽住亞歷克斯的胳膊:「那快點!我們趕緊出發吧!克里斯還在外面等著呢!」
「好,這就走。」亞歷克斯提起行李。
和父母擁抱告別,又跟聞訊趕來的街坊鄰居簡單打了招呼。
在大家「一路平安」、「演出成功」的祝福聲中,亞歷克斯帶著妹妹和克里斯,坐上了去倫敦的火車。
車窗外的曼徹斯特街景緩緩後退,這一次離開,亞歷克斯的心境與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心裡那份長久以來漂泊無依的空落感,似乎被家裡這幾天的溫暖填滿了不少。
他找到了一個可以穩穩落腳的港灣,也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要為之努力的責任。
倫敦對艾莉森來說,完全是新世界。雖然離曼徹斯特不算太遠,但她從沒來過。
火車一到站,她的眼睛就不夠用了。
高樓、紅色的雙層巴士、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切都讓她興奮不已。
亞歷克斯安頓好住處,第二天就兌現承諾,陪著艾莉森和克里斯在倫敦城裡好好玩了一天。
去了大本鐘下面仰著脖子看,在特拉法加廣場追著鴿子跑,站在倫敦塔橋上吹著泰晤士河的風,讓克里斯拿著相機咔嚓咔嚓拍個不停。
艾莉森的笑聲就沒停過,克里斯則盡職盡責地當好了攝影師和拎包「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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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曼徹斯特的老家過完聖誕節,亞歷克斯·肖恩沒急著回洛杉磯。
樂隊歐洲巡演快開始了,但其他幾個人會先到倫敦集合,他還能在家待幾天。
他就想用這幾天,好好陪陪家裡人,把這兩年不在身邊的空給補上。
最高興的是妹妹艾莉森。
哥哥真回來了,不是電視裡、海報上那個,是活生生會跟她鬥嘴搶零食的亞歷克斯。
她像個小尾巴,哥哥走哪她就跟到哪。
天氣稍微好點,她就拽著亞歷克斯出門,說是去買東西或者散步,其實就是去顯擺。
走在住了十幾年的老街上,艾莉森腰杆挺得筆直。
碰見街角麵包店的威爾斯太太,她立馬站住,嗓門清亮:「威爾斯太太!
看,我哥!亞歷克斯!他從洛杉磯回來了!」
看見正在修整花園的老鄰居約翰,她也喊:「約翰爺爺!我哥在家呢!」
一開始亞歷克斯還有點不自在,被妹妹這麼拉著介紹,但街坊們的反應讓他放鬆下來。
他們沒那麼狂熱,更像看一個出息了的鄰居家孩子。
威爾斯太太用圍裙擦著手,笑呵呵地打量亞歷克斯。
「哎喲,真是亞歷克斯!壯實了!你們那歌,我孫子天天放,叫《Creep》是吧?吵是吵了點,調子還行!」
說著不由分說塞過來兩個剛烤好、熱乎乎的麵包卷。
「拿著,嘗嘗!看味道變沒變!」
老約翰放下剪子,眯著眼笑:「好小子!有出息了!你爸之前還跟我念叨你呢。
那電影————吸血鬼那個?看了!你演得不賴!就是片子花里胡哨的。
能在裡頭當主角,給咱們這條街爭光!」
他伸出粗糙的手,在亞歷克斯胳膊上重重拍了兩下,力氣不小。
去街口的報刊亭買報紙,老闆凱文一瞅見亞歷克斯,眼睛亮了。
「喲!大明星來了!快看這期《NME》,又有你們樂隊!」
他麻利地翻到裡面,指著照片和字兒。
「瞧這夸的!艾莉森,你哥現在是咱曼徹斯特的招牌了!」
最後錢也沒要,硬是塞了本雜誌給亞歷克斯。
就連路過社區那家叫「老橡樹」的小酒館,窗邊坐著喝酒的幾個老熟臉也認出了他,隔著玻璃笑著朝他舉杯。
「嘿!亞歷克斯!幹得漂亮!專輯賣瘋了!」
其中一個還扯著嗓子,有點跑調地哼了幾句《Don「tLookBackin
Anger》,那股熟絡勁兒讓亞歷克斯心裡挺暖和。
艾莉森可得意壞了。
聽著鄰居夸哥哥,看他們投來羨慕的眼光,她小臉放光,下巴抬得老高,好像那榮耀也有她一份。
亞歷克斯看她那臭屁樣兒,忍不住伸手揉亂她頭髮。
艾莉森「哎呀」一聲,趕緊扒拉頭髮,兄妹倆都笑了。
父親羅伯特·肖恩高興,但藏得深點。
這幾天家裡要是來了老朋友、老同事,聊著聊著准能說到亞歷克斯頭上。
老工友傑克嗓門大:「羅伯特,你兒子真行!電影演得好,唱歌也棒!廣播裡老放他的歌!」
這時候羅伯特就會端起他那張慣常的嚴肅臉,努力壓著嘴角,擺擺手。
「咳,還行吧。小子運氣好,碰上了。有點小成績,早著呢,路長得很。」
他說著端起茶杯,好像要遮住點啥。
可他那兩邊灰白的鬍子尖兒,不受控制地往上翹,眼角的笑紋也藏不住。
旁邊的亞歷克斯和艾莉森互相擠擠眼,心裡門兒清:老爸美著呢。
媽媽瑪吉的開心最直接。
亞歷克斯送她的那條真絲絲巾,簡直成了她的新皮膚。
甭管是去街角小雜貨鋪買點牛奶麵包,還是去大點的超市採購,哪怕就是去隔壁瓊斯太太家送兩塊自己烤的點心,瑪吉必定把那條絲巾系得妥妥帖帖。
有時打個結,有時就松松搭著,反正得讓人一眼看見。
在雜貨店排隊,收銀的瑪麗安笑著夸:「瑪吉,這新絲巾真襯你!好看!」
瑪吉立刻眉開眼笑,手指頭不自覺地摸著絲巾滑溜溜的邊兒,聲音都高了些O
「是吧?謝謝啊!是亞歷克斯,我兒子,從洛杉磯給我帶回來的聖誕禮物!
他說這顏色配我。
這孩子,在外頭還想著我。」
瑪吉話里話外都是滿足,臉上開心的表情任誰都能看得見。
去超市碰上熟識的主婦,人家說一句「絲巾真別致」,瑪吉又接上了。
「亞歷克斯買的,洛杉磯帶回來的。」
每說一次,她臉上的笑就深一分,背也挺得更直。那條絲巾就是她的開心果O
亞歷克斯看著這些,妹妹的顯擺,老爸的「嘴硬」,老媽藏不住的得意。
街坊鄰居或真心或隨口的誇讚,都像小石子投進家裡這潭水,漾起一圈圈暖意。
他啥也沒多說,就是陪著。
幫媽媽在廚房打打下手,哪怕就是剝個蒜;跟爸爸在客廳看會兒電視新聞,雖然那新聞通常挺沒勁。
或者被艾莉森拽著,在熟悉的老街石板路上瞎溜達,聽她嘰嘰喳喳講學校誰又怎麼了。
這些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兒,擱現在,感覺特別踏實,特別暖和。
團聚的日子總顯得飛快,一轉眼就到了該動身去倫敦和樂隊匯合的日子,亞歷克斯的行李箱放在門廳。
「爸,媽,你們真不跟我一起去倫敦看看?」
亞歷克斯看著父母,又問了一次。他其實知道答案,但總想再問問。
「不去了,」7
羅伯特擺擺手,語氣乾脆:「廠子裡最近訂單多,忙得很,走不開。
你帶著艾莉森去就行,讓她見見世面。」
他穿著那件舊工裝外套,像是隨時準備出門。
亞歷克斯心裡明白,想讓父親放下工廠的活計,現在還不是時候。
老爸的脾氣倔,認準的事誰說也沒用。
他只好把話咽回去,換了個說法:「那您自己多注意身體,別太拼。
現在家裡有我呢,您不用再像以前那樣沒日沒夜地幹了。」
羅伯特表面上不耐煩地「嘖」了一聲,眉頭習慣性地皺起:「去了趟洛杉磯,倒學會教訓我了?」
但他那微微上翹的鬍子尖,和眼角一閃而過的笑意,還是泄露了他心底的高興,兒子知道心疼他了。
另一邊,瑪吉正跟亞歷克斯那個看著挺能裝的行李箱較勁。
她不停地往裡塞東西,用油紙包好的自製燕麥餅乾、幾小袋硬糖、幾塊巧克力,甚至還有一小罐她自製的草莓醬。
一邊塞一邊念叨:「倫敦那邊濕冷濕冷的,不比咱們這兒強多少。
你可得多穿點,毛衣帶夠了嗎?圍巾呢?千萬別著涼感冒了,身體要緊————」
「媽,放心吧,都帶了,我會注意的。」亞歷克斯趕緊應聲,語氣帶著安撫的保證。
他轉頭看向旁邊一臉雀躍、小背包都背好了的艾莉森。
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寫滿了對倫敦的嚮往。
亞歷克斯習慣性地想揉揉她的頭髮,手剛伸過去就被艾莉森「啪」一下拍開了。
「頭髮剛梳好!」艾莉森抗議道,但臉上是藏不住的興奮。
亞歷克斯笑了笑,對父母說:「等倫敦站巡演結束,我就讓克里斯送艾莉森回來。」
克里斯是街角雜貨店布朗太太的兒子,一個高大結實、話不多但挺可靠的小伙子。
這次專門跟著去倫敦,任務就是寸步不離地看好艾莉森。
一聽這話,艾莉森的小臉立刻垮了下來,嘴巴撅得老高:「啊?就回倫敦啊?我還要跟你去巴黎!去羅馬呢!」
羅伯特眼睛一瞪,習慣性的威嚴就上來了:「胡鬧!那是你哥去工作!
你以為去旅遊觀光呢?跟著添亂!」
眼看艾莉森委屈得眼圈都要紅了,亞歷克斯趕緊打圓場:「這樣,艾莉森,等夏天巡演徹底結束,沒那麼忙了,我接你和爸媽去洛杉磯住一陣子。
帶你們去聖莫妮卡海灘曬太陽,怎麼樣?」
「真的?」
艾莉森的眼睛瞬間又亮了,像兩顆小星星:「你說真的?不騙人?」
「當然,」
亞歷克斯肯定地點頭:「我什麼時候騙過你?」
艾莉森歪著腦袋想了想:「那倒沒有!」
陰轉晴的速度快得驚人,她立刻拽住亞歷克斯的胳膊:「那快點!我們趕緊出發吧!克里斯還在外面等著呢!」
「好,這就走。」亞歷克斯提起行李。
和父母擁抱告別,又跟聞訊趕來的街坊鄰居簡單打了招呼。
在大家「一路平安」、「演出成功」的祝福聲中,亞歷克斯帶著妹妹和克里斯,坐上了去倫敦的火車。
車窗外的曼徹斯特街景緩緩後退,這一次離開,亞歷克斯的心境與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心裡那份長久以來漂泊無依的空落感,似乎被家裡這幾天的溫暖填滿了不少。
他找到了一個可以穩穩落腳的港灣,也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要為之努力的責任。
倫敦對艾莉森來說,完全是新世界。雖然離曼徹斯特不算太遠,但她從沒來過。
火車一到站,她的眼睛就不夠用了。
高樓、紅色的雙層巴士、熙熙攘攘的人群————一切都讓她興奮不已。
亞歷克斯安頓好住處,第二天就兌現承諾,陪著艾莉森和克里斯在倫敦城裡好好玩了一天。
去了大本鐘下面仰著脖子看,在特拉法加廣場追著鴿子跑,站在倫敦塔橋上吹著泰晤士河的風,讓克里斯拿著相機咔嚓咔嚓拍個不停。
艾莉森的笑聲就沒停過,克里斯則盡職盡責地當好了攝影師和拎包「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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