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美國夢】
第218章 【美國夢】
拐進小巷之後,林行健就將蘿絲護在身後。
「你在做什麼?」蘿絲有些不明白。
就在這時,小巷內忽然進來三個人,一個人手上拿著槍,另兩人手上拿著刀子。
「看你們的樣子,應該賺了很多錢吧,能不能分給我們一些?」拿槍的人笑著問道。
「你們是強盜。」蘿絲立刻明白過來。
「不,我們是羅賓漢,劫富濟貧,把錢交出來,我不想傷害你。」拿槍的人解釋道,「不過如果你們不配合,那我也不介意給你一槍。」
「別這樣做,我給你們錢。」林行健說著,將裝著錢的袋子遞了過去。
拿槍的人走過來,伸手正要去接。
林行健飛起一腳,就踢掉了他手中的槍,跟著一拳將他擊倒在地。
另一人一見,立刻舉著刀子,朝他捅了過來。
林行健側身避過,隨後一抓他的手腕,用力一擰,就將他的手扭成了麻花,手中的刀子也不得不放手。
跟著林行健又是一拳,將他打翻在地。
最後一人見狀,目露驚色,想不到林行健那麼能打。
他猶豫著朝林行健捅了過來。
林行健避都沒避,一記手刀直接砍中他的手腕。
就聽噹啷一聲,刀子掉落在地。
跟著他一記撩陰腿,就讓那人跪在地上,捂著襠部,痛苦的砷吟起來。
「我們走。」林行健從地上撿起槍,然後向蘿絲說道。
蘿絲驚訝的瞪大了雙眼。
剛才一幕實在是太驚艷了。林行健電光火石間,就打敗了三名持械歹徒,其中還有一人是拿槍的。
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他簡直就是英雄,玫瑰騎士的化身。
「傑克,你沒受傷吧?」蘿絲關心的問道。
「當然沒有,憑他們幾個,還傷不了我。」林行健擺手笑道。
「你實在太厲害了。」蘿絲激動的道,「天吶,你怎麼敢,那可是三個人,手裡還拿著兇器————」
「我說過的,我學過一點功夫。」林行健笑道,「就算他們有幾十人,也休想傷害到我。」
「我的上帝。」蘿絲頗為欽佩,「對了,你怎麼知道,他們會搶劫我們?」
「很正常,很多人都會這樣做。他們會躲在賭坊周圍,看誰贏了錢,就會偷偷跟上來,等到了僻靜之處就上來搶。」林行健解釋道。
「那他們怎麼知道我們贏了錢?」蘿絲好奇的問道。
「很簡單,看出來人的表情就知道了。開開心心出來了,十有八九贏了錢。」林行健解釋道,「一臉沮喪出來的,十有八九是輸光了。」
「原來如此。」蘿絲恍然大悟。
接下來幾天,林行健和蘿絲就從布魯克林區的閣樓搬去了曼哈頓的公寓居住。
蘿絲雖然不計較物質,但也沒有受虐的心理,能住的好一點,吃得好一點,她當然也是不介意的。
搬到新家之後,他們的生活也上了一個新階層,由平民階層上升為中產階層。
——
他們住著每月租金四十美元的公寓,穿著時尚新潮的最新款衣服,隔三差五去高檔餐廳吃飯,還可以聽上檔次的音樂會,以及去豪華的電影院看電影————
甚至還僱傭了一名女傭,幫助他們做一些日常雜務。
林行健、蘿絲平時還是作畫。
林行健畫的是印象派,他推崇莫奈、埃德加·德加和文森特·梵谷。
蘿絲畫的是立體主義,她更推崇巴勃羅·畢卡索和喬治·布拉克。
在有了滿意的畫作之後,他們就會把畫送去畫展展覽。
紐約不僅是金融中心、商業中心,同樣也是文化中心、藝術中心。
這裡有很多的畫廊,知名的有諾德勒畫廊、馬修·馬克斯畫廊、現代藝術館、布魯克林美術館、紐約新藝術館等等。
這些畫廊經常會舉辦各種展覽,吸引民眾和收藏家的關注。
林行健和蘿絲雖然不算知名畫家,但是畫的畫還是有新意的,因此那些畫廊也願意展出他們的畫。
不過因為他們暫時沒有名氣,所以那些畫作賣大錢是不可能的,能賣到五美元到十美元,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但蘿絲對此已經很滿意。
因為這是她自己掙的錢,用自己的雙手、頭腦賺到的錢。
除了畫畫之外,林行健繼續自己的小說創作。
他的《老人與海》在六月份的《大都會》雜誌上正式全文刊出。
這篇小說刊登出去之後,立刻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小說中頑強奮鬥,不屈不撓的老人形象,非常契合如今美國人白手起家、艱苦奮鬥的精神,因此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反響。
好幾家出版社都聯繫到林行健,希望將這本小說單獨出版。
不過《老人與海》只是一部中篇小說,不適宜單獨出一本書,所以他們還希望將林行健的其他作品,集結成冊出版。
於是,林行健又寫了《荒野獵人》這部中篇小說。
《荒野獵人》本是美國作家麥可·龐克於二零零二年推出的長篇小說。一六年被改編成電影,也是由小李子主演的。
電影在全球拿下了五億三千萬美元票房,還幫小李子爭取到了奧斯卡最佳男演員獎,可以說是相當不錯的一部作品。
它講述的是十八世紀,一群狩獵者前去北美狩獵皮毛時,獵人修斯被熊襲擊,身受重傷,又被同伴拋棄,連兒子都被殺死。
為了復仇,他既要躲避印第安人、其他狩獵者的追殺,還要在冰天雪地中長途跋涉。
最終他吃盡苦頭,終於手刃了仇敵。
這部《荒野獵人》的主題,跟《老人與海》是一樣的,都是講主角不屈不撓、歷經艱險、終償所願的故事,很符合現在美國民眾的心態。
因為現在很多美國人都是移民來的。他們來美國的目的,就是想在美國實現美國夢。
而美國夢的核心,就是只要肯努力奮鬥,就能過上更好的生活。
所以《老人與海》也好,《荒野獵人》也好,都是這種不屈不撓、勇敢奮鬥的主題,自然很容易讀者們的共鳴。
所以七月份集結出版後,就在美國大賣了三百多萬冊。
按林行健每冊能分十美分計算,三百萬冊小說,就讓他賺到了三十萬美元。刨除繳稅之外,還能拿到二十萬美元左右。
拐進小巷之後,林行健就將蘿絲護在身後。
「你在做什麼?」蘿絲有些不明白。
就在這時,小巷內忽然進來三個人,一個人手上拿著槍,另兩人手上拿著刀子。
「看你們的樣子,應該賺了很多錢吧,能不能分給我們一些?」拿槍的人笑著問道。
「你們是強盜。」蘿絲立刻明白過來。
「不,我們是羅賓漢,劫富濟貧,把錢交出來,我不想傷害你。」拿槍的人解釋道,「不過如果你們不配合,那我也不介意給你一槍。」
「別這樣做,我給你們錢。」林行健說著,將裝著錢的袋子遞了過去。
拿槍的人走過來,伸手正要去接。
林行健飛起一腳,就踢掉了他手中的槍,跟著一拳將他擊倒在地。
另一人一見,立刻舉著刀子,朝他捅了過來。
林行健側身避過,隨後一抓他的手腕,用力一擰,就將他的手扭成了麻花,手中的刀子也不得不放手。
跟著林行健又是一拳,將他打翻在地。
最後一人見狀,目露驚色,想不到林行健那麼能打。
他猶豫著朝林行健捅了過來。
林行健避都沒避,一記手刀直接砍中他的手腕。
就聽噹啷一聲,刀子掉落在地。
跟著他一記撩陰腿,就讓那人跪在地上,捂著襠部,痛苦的砷吟起來。
「我們走。」林行健從地上撿起槍,然後向蘿絲說道。
蘿絲驚訝的瞪大了雙眼。
剛才一幕實在是太驚艷了。林行健電光火石間,就打敗了三名持械歹徒,其中還有一人是拿槍的。
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他簡直就是英雄,玫瑰騎士的化身。
「傑克,你沒受傷吧?」蘿絲關心的問道。
「當然沒有,憑他們幾個,還傷不了我。」林行健擺手笑道。
「你實在太厲害了。」蘿絲激動的道,「天吶,你怎麼敢,那可是三個人,手裡還拿著兇器————」
「我說過的,我學過一點功夫。」林行健笑道,「就算他們有幾十人,也休想傷害到我。」
「我的上帝。」蘿絲頗為欽佩,「對了,你怎麼知道,他們會搶劫我們?」
「很正常,很多人都會這樣做。他們會躲在賭坊周圍,看誰贏了錢,就會偷偷跟上來,等到了僻靜之處就上來搶。」林行健解釋道。
「那他們怎麼知道我們贏了錢?」蘿絲好奇的問道。
「很簡單,看出來人的表情就知道了。開開心心出來了,十有八九贏了錢。」林行健解釋道,「一臉沮喪出來的,十有八九是輸光了。」
「原來如此。」蘿絲恍然大悟。
接下來幾天,林行健和蘿絲就從布魯克林區的閣樓搬去了曼哈頓的公寓居住。
蘿絲雖然不計較物質,但也沒有受虐的心理,能住的好一點,吃得好一點,她當然也是不介意的。
搬到新家之後,他們的生活也上了一個新階層,由平民階層上升為中產階層。
——
他們住著每月租金四十美元的公寓,穿著時尚新潮的最新款衣服,隔三差五去高檔餐廳吃飯,還可以聽上檔次的音樂會,以及去豪華的電影院看電影————
甚至還僱傭了一名女傭,幫助他們做一些日常雜務。
林行健、蘿絲平時還是作畫。
林行健畫的是印象派,他推崇莫奈、埃德加·德加和文森特·梵谷。
蘿絲畫的是立體主義,她更推崇巴勃羅·畢卡索和喬治·布拉克。
在有了滿意的畫作之後,他們就會把畫送去畫展展覽。
紐約不僅是金融中心、商業中心,同樣也是文化中心、藝術中心。
這裡有很多的畫廊,知名的有諾德勒畫廊、馬修·馬克斯畫廊、現代藝術館、布魯克林美術館、紐約新藝術館等等。
這些畫廊經常會舉辦各種展覽,吸引民眾和收藏家的關注。
林行健和蘿絲雖然不算知名畫家,但是畫的畫還是有新意的,因此那些畫廊也願意展出他們的畫。
不過因為他們暫時沒有名氣,所以那些畫作賣大錢是不可能的,能賣到五美元到十美元,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但蘿絲對此已經很滿意。
因為這是她自己掙的錢,用自己的雙手、頭腦賺到的錢。
除了畫畫之外,林行健繼續自己的小說創作。
他的《老人與海》在六月份的《大都會》雜誌上正式全文刊出。
這篇小說刊登出去之後,立刻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小說中頑強奮鬥,不屈不撓的老人形象,非常契合如今美國人白手起家、艱苦奮鬥的精神,因此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反響。
好幾家出版社都聯繫到林行健,希望將這本小說單獨出版。
不過《老人與海》只是一部中篇小說,不適宜單獨出一本書,所以他們還希望將林行健的其他作品,集結成冊出版。
於是,林行健又寫了《荒野獵人》這部中篇小說。
《荒野獵人》本是美國作家麥可·龐克於二零零二年推出的長篇小說。一六年被改編成電影,也是由小李子主演的。
電影在全球拿下了五億三千萬美元票房,還幫小李子爭取到了奧斯卡最佳男演員獎,可以說是相當不錯的一部作品。
它講述的是十八世紀,一群狩獵者前去北美狩獵皮毛時,獵人修斯被熊襲擊,身受重傷,又被同伴拋棄,連兒子都被殺死。
為了復仇,他既要躲避印第安人、其他狩獵者的追殺,還要在冰天雪地中長途跋涉。
最終他吃盡苦頭,終於手刃了仇敵。
這部《荒野獵人》的主題,跟《老人與海》是一樣的,都是講主角不屈不撓、歷經艱險、終償所願的故事,很符合現在美國民眾的心態。
因為現在很多美國人都是移民來的。他們來美國的目的,就是想在美國實現美國夢。
而美國夢的核心,就是只要肯努力奮鬥,就能過上更好的生活。
所以《老人與海》也好,《荒野獵人》也好,都是這種不屈不撓、勇敢奮鬥的主題,自然很容易讀者們的共鳴。
所以七月份集結出版後,就在美國大賣了三百多萬冊。
按林行健每冊能分十美分計算,三百萬冊小說,就讓他賺到了三十萬美元。刨除繳稅之外,還能拿到二十萬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