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共同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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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行健隨後約見了蒼蠅介紹的那位老闆。

  「陳叔,這位就是我老大,尖沙咀揸Fit人機哥。」蒼蠅介紹道,「機哥,這位就是華強北的陳老闆。」

  「陳老闆你好。」林行健伸手道。

  「機哥你好。」陳老闆也伸手道。

  他的樣子約莫四十多歲,戴著一副金絲眼鏡,透著一股子精明能幹。

  「聽說你想走貨,不知道是什麼貨?」陳老闆問道。

  「手機。」林行健答道,「最新款諾基亞手機。」

  「有多少貨?」陳老闆立刻問道。

  「至少一百萬的貨。」林行健伸出一根手指頭道。

  「這麼多?你們能運過去麼?」陳老闆好奇的問道。

  「運不過去,我不收錢。」林行健笑道。

  「痛快。」陳老闆點了點頭。

  「好,只要你能運過去,每一台我加價兩成。」陳老闆道。

  「兩成?!我冒的風險太大。」林行健擺手道,「陳老闆如果想做這筆生意,那就至少兩成半。」

  「好,你痛快我也痛快,那就兩成半。」陳老闆點了點頭。

  「就這麼定了,回頭我會通知你交貨地點和數量。」林行健又道,「希望咱們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陳老闆笑道。

  ……

  林行健隨後又派了傻彪、阿強去內地,打探了陳老闆的底細。

  看看他究竟是真的華強北大賣家,還是妄圖想騙他貨的騙子,亦或者是條子。

  很快傻彪、阿強穿回消息,那位陳老闆的確是華強北的大賣家,有好幾家店鋪都是他的。

  確認陳老闆的身份後,林行健才又找到魚頭標。

  「老大,想不想賺一筆?」林行健笑著問道。

  「當然了,誰會嫌錢少?」魚頭標點頭笑道,「聽說你最近發了財啊,又是買跑車,又是買豪宅,怎麼,做的什麼生意這麼賺?」

  「嗨,老大,別取笑我了,都是貸款買的。」林行健笑道,「你也知道,我現在怎麼說也算大哥,總得包裝一下嘛。不然,小弟怎麼肯服氣呢?」

  「說的倒也是。」魚頭標笑道,「出來混,要想鎮得住場子,派頭一定不能弱。可惜我是走粉的,不能威。」

  「是,老大低調點好。」林行健點點頭,「這個生意,就是我之前跟你提到過得,運手機到國內。

  我負責備貨,老大你來運。我跟那邊說好了,所有貨到了那邊,加價兩成半,我只要一成就好。」

  「我能賺一成半?這麼便宜我?」魚頭標一聽樂道。

  「你是我老大嘛,我讓利給你也是應該的。」林行健笑道,「怎麼樣老大,你覺得划算,咱們就做。不划算的話,我再找別人。」

  「既然你都找到我了,我能拒絕你麼?」魚頭標擺手道,「行,那就試試吧。」

  ……

  隨後,林行健註冊一家外貿公司,從諾基亞分銷商手中進貨,然後再交給魚頭標運到內地。

  搞外貿,對他來說都是小意思,因此生意很快做了起來。

  林行健全程交由蒼蠅負責,讓他當外貿公司的法人,並負責與魚頭標和陳老闆接洽。

  第一批貨很快就運了過去,中間好在沒出什麼岔子。

  為了賺錢,魚頭標還是比較能幹的。

  運過去之後,陳老闆也痛快的付了帳,沒有發生賴帳扯皮之類的事。

  於是首批貨一百萬,林行健毛利二十萬,收益還是比較不錯的。

  魚頭標也賺了二十萬,他對此也很是滿意。

  走粉雖然賺得多,但逮到就得槍斃。哪怕香江沒有死刑,也得關到死了。

  但是運手機就不同了,抓到了也就關幾年,甚至還可能關不了,風險相對就小多了。

  因此他也願意繼續做下去。

  於是林行健跟陳老闆、魚頭標商議好,每周運一批貨過去,每次貨物都價值百萬左右。

  這樣的話,就算萬一途中被查到,損失也能夠承受得住。


  而且一旦中途損失的話,由林行健和魚頭標各負擔百分之五十,這樣也能減輕林行健的損失。

  之后蒼蠅全面負責這單生意,做的很不錯,每個月都能讓林行健收入百萬,也算是很不錯的收益了。

  ……

  而就在林行健跟魚頭標的生意做的如火如荼時,他還聽說了吉米仔購買刻錄DVD的機械。

  林行健隨後主動找上門去。

  「吉米,好久不見了。」他笑著說道。

  「好久不見。」吉米仔點了點頭,「你是來要帳的麼?」

  「哎,大家都是兄弟,談錢就見外了。」林行健擺手笑道,「我知道你最近想搞影碟,怎麼樣,算我一份?」

  吉米一聽,瞅了他一眼,「你怎麼知道的?」

  「這個世界上哪有秘密?」林行健笑道。

  「算你一份,怎麼算?」吉米仔又問道。

  「兩百多萬算我入股。」林行健又道,「占多少股份你說了算。」

  「這麼信我?」吉米仔見他這麼說,略有些詫異的問道。

  「決於金之貨者,不爭銖兩之價。」林行健擺手道,「做這種生意能賺多少錢,只要合作愉快,將來賺大錢的機會多得是。」

  他可是知道吉米仔的雄心壯志,絕不甘心只做一個賣影碟的。兩年之後,他就會利用販售影碟盤所建的物流渠道,準備在內地建設物流園區。

  事實上,物流這一行也的確很賺錢。

  順豐快遞當年上市時,市值最高達到五千三百億元。

  吉米仔建得物流園區,一年什麼都不做,都有億元進帳,可是相當賺錢的。

  「行,那我就算你一個。」吉米仔點了點頭。

  他的滬江街不像金馬倫道那麼繁華,更多的是時鐘酒店、一樓一風這種生意。

  他雖然壟斷這條街的皮肉生意,每個月能賺兩三百萬,但還要交給社團一部分,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之前購買DVD刻錄機,他又花了一大筆錢,現在要償還林行健兩百多萬,的確有點不湊手。

  所以林行健摻一股也好,正好他也省得還錢了。

  而且他還蠻欣賞林行健的,上次龍頭棍的事,他其實可以不幫忙的,直接把龍頭棍交給火牛,立功更大。

  但林行健偏偏沒有,才給了他跟阿樂討價還價的機會。因此他也決定還林行健一個人情。

  「謝謝。」林行健笑道,「其實你不吃虧的,將來需要錢儘管找我,我不算你利息。」

  吉米仔一聽,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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