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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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知導師不由問她,「你朋友?」

  溫廷彥含笑看著她。

  「僅僅只是認識而已。」簡知此刻是半醉的,但是,還沒醉糊塗,怎麼也不可能說出「前夫」二字。

  安娜笑容甜甜的,「我和她,我們是好朋友。」

  這個她,安娜指的簡知。

  簡知都愣了一下,尷尬自然是化解了,但是,安娜也太善良可愛了吧?

  簡知心裡都想,還好她和溫廷彥離婚的時候仿佛生死仇人一樣斷得乾乾淨淨,她絕不是什麼偶爾詐屍的前妻,不然,都對不起安娜這份可愛。

  安娜的插話,讓「溫廷彥是簡知什麼人」這個話題終結了,大家相互自我介紹,認識了一番,就開始第二場酒。

  全程,簡知並沒有怎麼說話,只是聽。

  聽導師、另一名和溫廷彥聊音樂和這邊的舞蹈,他們聊的時候,簡知就坐在座位吃吃喝喝,因為導師總是時不時要夸一夸簡知,反而讓她有點不知道怎麼接話,那就以吃為敬吧。

  安娜和笛悠的位置挨在一起,安娜說很喜歡《鹿鳴》這個舞蹈,笛悠一聽就來勁了,必須給安娜說道說道,於是連比劃帶說,又有酒精的加持,笛悠仿佛找到了知音,跟安娜說得停不下來。

  一個小時以後,簡知的眩暈加重,他們說話的聲音也開始變遠。

  但是此刻氣氛不錯,屋子裡燒著壁爐,也暖暖的,很舒服。

  簡知靠著牆壁,眼睛微微眯著,有些迷濛起來。

  再後來,導師和另一名男生什麼時候走了,她也不知道,但笛悠喝得也有點多,作為年輕人,不想那麼早睡,於是簡知模模糊糊聽見笛悠在問:你們怎麼會到這個村子裡來的呢?簡團長帶我來這裡之前,我完全不知道世界上有這麼個地方。

  「我們的朋友曾經來過,我們跟著他的腳步來的。」安娜說。

  簡知是在這一刻稍稍清醒的,「孟承頌還來過這裡嗎?」

  「是的。」這次回答她的人是溫廷彥,「如果不是在他的旅行日記里看到,我們也不會知道,在世界的角落有這麼個地方。」

  「他……也會跟著跳舞?」簡知腦子裡還有點糊塗。

  「會啊。」溫廷彥忽然念道,「這裡的石頭房子居然是粉色的,山海之間,遺世而立。羊肉燉得稀爛,土豆和胡蘿蔔吸飽了湯汁,黑麵包蘸著湯,嗯,暖和,管飽。旁邊的老頭兒開始拉手風琴,琴聲一起,氣氛就對了,對到什麼程度呢?我也能上去跳舞。不知道那個愛跳舞的女孩來了這裡會怎樣?這裡的東西——房子、食物、音樂,都直接,不繞彎子。你需要溫暖,有爐火;需要飽腹,就有燉肉;需要宣洩,就有音樂。粗糙,卻挺好。」

  「你念的是什麼?」簡知恍恍惚惚的,但每一個字都聽進去了,「孟承頌的日記嗎?」

  「是的,我現在住的,就是他曾經住過的民宿。」

  簡知點點頭,像是有點能摸索到孟承頌的風格了。

  每一篇旅行日記都簡單利落,如果寫景,寥寥幾筆就能讓人想像出他眼裡的世界是什麼樣子,如果是寫食物……

  她拈起一片黑麵包,蘸著燉肉的湯,咬一口。

  依然很硬,挺有嚼勁,沒沾上肉湯的部分,能把她口腔內的肉扎疼。

  她想像著孟承頌吃這種黑麵包時的情形,不知道是不是醉酒的原因,人暈乎著,這個人的影像卻在腦海里漸漸清晰起來。

  她開始想起這個人,好像無論吃什麼都吃得很開心。

  是有一次吧?

  她練功練得太晚,去食堂吃飯的時候幾乎都空盆了,窗口還剩他一個人在打飯。

  她平時沒怎麼注意他,那時乍一看,才發現他吃得可真多啊,比她的飯盒大一倍的飯盆,裡面裝滿了米飯。

  而窗口只有兩個菜盆里還有一點菜渣,剛好夠一勺白菜,一個炒肉片,他準備包圓的。

  她來了,他就只打了半勺白菜就準備走。

  她猜,是把肉和剩下的白菜留給了她。

  當時她還叫他來著,「那個肉片,我們一人一半啊?」

  她覺得不好意思,他那一大盆飯,就著半勺白菜怎麼吃?

  他忽然回頭,神秘地和她說,「我有一道美味佳肴,你敢不敢跟我去吃?」


  「啊?」簡知當時被他的表情跟弄迷糊了,什麼美味佳肴?要她一起去吃?

  她後來是真的跟他去了,主要是覺得,他把肉留給自己,她有點不好意思,想著,如果他是騙她的,那她就把肉再分他一半。

  結果,那天傍晚,他帶著她在學校的樹林子裡翻了好一陣的知了猴。

  當他把一小堆知了猴堆在她面前時,她整個人都不好了。

  「你……還是吃肉吧?」她臉都白了,把自己的碗遞過去。

  「你不懂。」他神秘地說,「可好吃了。」

  然後,她就看著把這一堆知了猴洗乾淨,處理好,拿幾塊石頭搭了個簡易灶,拿他自己的不鏽鋼飯盆蓋子當鍋子,把知了猴放在上面烤。

  他還邀請她吃……

  她真的是抱著最大的歉意,才留下來一直陪著他的,如果不是她,他也不用吃這東西。

  可是,還要她吃,她可就死也不敢嘗試了……

  她甚至把她碗裡的肉都分到他碗裡了,他還要堅持吃知了猴,還說,「既然你給我一半肉,我就給你一半蟲子。」

  她被嚇得趕緊把碗撤回來,最後,他還是把肉還回給她了——瘦肉,肥肉和辣椒他留下來了。

  他說,哇,給蟲子加點肥肉和辣椒,它更好吃了。

  他是真的吃得津津有味。

  簡知真的,不知道那個傍晚,是怎麼把碗裡的飯吃完的,應該得虧她練功練得太餓了,才沒有被影響食慾……

  結果,吃完回去的時候,他還說,「你知道嗎?其實蝗蟲也很好吃的,下次……」

  沒有下次!

  堅決沒有下次!

  她都沒等他把話說完,就抱著碗飛快從他身邊跑開了。

  不想再多一聽一個字!

  然後,她就聽見他在她身後大聲笑。

  笑得很開心那種。

  他好像常常都是這麼開心的。

  簡知的眼神有些恍惚。

  她坐在民宿里,在爐火和燉肉的香味中,醉意朦朧,仿佛又回到了那個傍晚,知了猴在簡陋的石頭灶上被烤得噼啪作響。眼前的人,脫了校服外套,讓她拿著,只穿了件寬鬆的T恤,到處抓知了猴。

  哦,對,孟承頌喜歡穿寬鬆的衣服。

  尤其春秋的時候,總是有許多寬鬆的粗針毛衣……

  她眯著眼睛,恍惚中,對面說話的人,是孟承頌的樣子。

  「孟承頌。」她醉意朦朧的,忽然打斷了對方的話,「你後來抓蝗蟲吃了嗎?」

  話音停止。

  對面的人呆了一下,「你叫我什麼?」

  「孟承……」簡知揉揉眼睛,嗐,原來是溫廷彥啊……

  她擺擺手,「抱歉,看錯了。」

  「你喝醉了。」溫廷彥笑著說。

  簡知點點頭,是啊,不然怎麼能把人認錯呢。

  忽然就覺得,有點意興闌珊。

  她撐著額頭,「真是喝多了,今天早點休息吧。」

  她起身,搭著笛悠,「走,我們回房間去了。」

  「好的,團長。」笛悠酒量比她好,啤酒只是點燃了笛悠的情緒,但是,人還挺清醒。

  笛悠還回頭跟安娜道「拜拜」,然後吐著簡知回房間去了。

  溫廷彥和安娜一起,幾乎異口同聲,說了聲「拜拜」。

  簡知萬萬沒想到,這個晚上,她居然做夢夢到孟承頌了。

  十二年了,其中甚至有好些年,她都把這個人忘記在腦後了,在異國他鄉某個角落的她,居然會夢到他。

  夢到他開著一輛很酷的改裝越野車飛馳而來,低沉的引擎轟鳴聲撕破了海岸線的寧靜。

  她和一群同學站在一個碼頭上等,等著他由遠及近,最後在他們面前停下。

  車門推開,孟承頌跳下車,穿著件磨損的工裝褲,皮靴,身上套件寬大的毛衣,毛衣被海風吹得緊貼在身上。

  「嘿,你們都到了啊?我給你們帶了美味佳肴。」然後,就看見他從車裡拿出來一盤……炸蝗蟲。


  冉琛在她身邊尖叫。

  這個夢就醒了。

  黑暗中,夢裡孟承頌被海風吹亂的頭髮和燦爛的笑容,清晰得仿佛就在眼前,她甚至覺得,她聞到了汽油、海風和陽光混合的味道,野性又乾淨。

  可是,她知道,那是夢。

  只能是夢。

  夢裡那麼鮮活的人,早已經不在了。

  他的遺物,還是她親手埋在古剎的百年樟樹下。

  為什麼會這樣呢?

  他生前,她絲毫不會想起他,他離開人世多年以後的如今,卻時不時聽見人提起他。

  現在還做夢了。

  這種感覺不好受,像有什麼東西堵在心裡,哽得很。

  她摸到手機,默默搜索:夢見一個去世的人,代表什麼?

  網上的答案卻是一大串分析,分各種不同的情況。

  於是她又補充:是一個很久沒見面的同學,從前也只是普通同學關係,甚至沒有太多來往。

  網上又給出了分析:可能他代表著一個「過去的時代」或某種特質,象徵著你目前生活中需要、缺失或者正在經歷的某種品質。

  簡知放下了手機。

  不管網上解夢說得對不對,但有一點她是認可的。

  孟承頌身上的特質,是她需要的——肆意張揚地活著,溫暖燦爛地活著,哪怕一生極其短暫,也一定要如煙花般曾經璀璨。

  放下手機後的她,很快又沉入了夢鄉。

  這一覺倒是無事。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人也清醒了,再想起昨晚的夢,覺得應該是喝酒的時候想到了高中往事,才會做夢的。

  第二天她要和導師去島上的傳統舞者老人家家裡去走訪。

  原本說好是他們住的這家房東帶著過去,但房東臨時有事要出島,就委託隔壁家,其實就是他哥哥,帶著他們去。

  於是簡知他們來到隔壁找房東哥哥。

  簡知忽然想起昨天有說到,孟承頌當年就住的這家,不由多打量了幾眼這家民宿。

  發現這家民宿開的時間更長一點,應該是這個村子裡最早的民宿了。

  這家民宿彰顯權威的方式,就是有一大柜子的客人留言本。

  這也是這個店的特點之一——很乾淨,但是處處都充滿著歷史感。

  簡知站在柜子門口,心裡想著,會不會有一頁是孟承頌的留言啊?

  但她馬上要出發了,來不及一本本找,這也太多了!

  「你站在這裡,是想找孟承頌的留言嗎?」身後忽然想起一個聲音。

  簡知回頭,只見溫廷彥和安娜出來了。

  安娜在溫廷彥身後沖她笑。

  她也和安娜禮貌地打招呼,然後回答溫廷彥的話,「剛剛是這麼想的,但是……這會來不及了。」

  「我找過了。」溫廷彥說。

  「真有?」簡知還是有點期待的,想看。

  「我拍下來了。」溫廷彥把手機拿了出來,打開了照片。

  簡直好奇的伸過頭去看,溫廷彥卻把手機藏了起來。

  「我傳給你吧。」溫廷彥點開照片,和她的手機碰。

  於是,一張寫有現在對簡知來說算得上熟悉字體的照片傳了過來。

  「本來房東說我可以把這一頁撕走的,但是我想,阿頌的夢想就是走遍世界每個角落,那就讓他的印記留在他停留過的地方吧,就算是做個記號,讓世界裡記得他來過。」

  溫廷彥和她說話的時候,她已經打開了照片看,邊看邊點頭,她認可溫廷彥這個想法,而照片上的字也進入她眼帘。

  如果你想忘記這個世界,請來這裡。

  如果你想記得這個世界,請來這裡。

  一個會讓人遺忘,又會讓人想要思念的地方。

  這段話可就寫得太隱晦了。

  她的理解是,來到這裡,音樂,啤酒和舞蹈可以讓人忘記煩惱,可是到了這裡以後,又會格外想念自己思念的人。

  所以,孟承頌有思念的人……

  她想起昨晚溫廷彥念他的旅行日記時提到一個「跳舞的女孩」,忍不住問溫廷彥,「孟承頌是有女朋友嗎?他提到的跳舞的女孩就是吧?」

  簡知覺得這是合理的。

  也許他就是帶著女朋友來的呢,因為女朋友愛跳舞,他才會陪她來感受音樂和舞蹈的極致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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