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伏擊強盜
林客將死去強盜的屍體拖到路邊,又簡單清理了一下地上的血跡,自己也悄悄埋伏在拐角的森林裡。
抽出羽箭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林客拿著弓躲在一棵樹後,距離小路大概有十米遠的位置。
而且還是處在小坡上方,能夠很好的觀察路上的情況。
林客決定見機行事。
如果強盜的人數多,還有鎧甲弓箭的話,那麼自己就在這躲著不出來,等他他們走後在繼續前進,避免遭遇上爆發衝突。如果對方實力一般,那就留下他們。
一夥剛剛搶劫完村子的強盜,手上的贓物肯定不少,而且其中肯定有自己目前急需的物資,或許這次出行可以提前回程了。
至於還回去……林客並不覺得被強盜洗劫後的村子,還會有人來找自己索要物資。
現如今北方的諾德人入侵北地,整個北方一片混亂,各種強盜、傭兵、領主軍隊層出不窮。
就連許多原本只是普通的,只知道勞作的村民,也都會趁機出來兼職,這也是自己選擇到深山中生活的一個原因。
外面的世道太亂了,不是被抓去做徵召農兵,就是被強盜搶劫,這種日子恐怕會持續很長的一段時間,直到諾德人搶到足夠的財富離去。
北地的領主們有足夠的人手去維持治安,那些膽大的北地人才會消停下去。
混亂的世界,該死的世道,林客心中暗罵著,默默注視著前方。
過了將近半個多小時,前方路上才傳出響動聲,林客仔細望去,就看見一伙人有說有笑地朝著自己的方向走來。
一行四人,為首的是一個穿著破舊武裝衣、拿著一把伐木斧頭的高大男人,身材魁梧雄壯,滿臉胡茬看不清面容。
跟在領頭壯漢後面的一個男人稍顯矮小,手裡沒有任何武器,穿著麻衣,手上牽著的繩子一頭拴著匹馱馬,馬背邊上兩邊綁了好多個鼓鼓的麻袋,一些零散物品裸露在外用繩子固定,看著收穫頗豐。
走在最後的是兩個農民打扮的傢伙,一人拿著鐮刀,一人拿著鋤鎬,滿心歡喜地談論著搶劫時的場景。
「趁著那個傢伙沒有注意,直接被我一鋤頭鋤死了。」
「還好你下手快,那個傢伙看著很強壯,看著和雷蒙老大一樣強壯。」
「那個可惡的女孩跑的太快了,要是抓到了至少可以賣兩個金弗。」
「雜種!要不是那隻狗一直叫,我們可以靜悄悄地把他們都殺光。」
「聽雷蒙老大的准沒錯,該死的瘸子這次不肯跟我們出來幹這一票,等我們把糧食運回去,看看那個該死的有多麼吃驚。」
「還是雷蒙老大主意多,趁著秋末去干一票,今年冬天終於不用餓肚子了。」
「……」
看著越來越近的幾個強盜,林客的心中開始有些猶豫。
不是之前預料的一對三,而是一對四。
哪怕自己先用弓箭放倒一個,那還會剩下三個。
正面廝殺的話,原先是農奴的自己,長期以來一直都是飢一頓再飢一頓,即便這些天,自己天天有肉吃,稍微強壯了些許,但在速度和力量上,對上眼前這些看著高大的傢伙,並不占優勢。
手上的弓箭威力和準頭都不夠,領頭強盜最強壯,加上又有武裝衣護身,屬於是威脅是最大的一個。
只有想辦法先解決他,剩下的才好辦。
正當林客在猶豫時,對面的樹林裡突然傳來響動。
是那個還被困住的男孩發出的聲音!
不僅僅是林客聽到了,小路上的強盜們也聽到了響聲,頓時一個個都拔出了武器警戒起來,四下張望。
為首那個名叫雷蒙的強盜,盯著那發出聲音的方向看了一會兒,開口說道:
「傻根,你去看一下。」
中間牽馬的強盜一愣,拿著從馱馬背上麻袋中抽出的一把短刀,小心翼翼地走進了林子。
暫時少了一個人。
林客看著背對著自己的剩下三人,知道現在是自己下手的最好時機了。
一旦被他們發現那個男孩,看到隱藏的屍體,完全警覺起來搜查附近的樹林找到了自己,那就要正面惡戰一場。
沒有過多猶豫,林客站起身張弓搭箭,對準了為首的那個壯漢後背,一箭射了過去。
普通的武裝衣主要是用皮革或布料製成的上衣,幾層乃至十幾層的麻衣布料和皮革堆疊在一起,具備一定防禦力。
而高級的軍士武裝衣則是鑲嵌了金屬片製成的鎧甲。能夠有效地保護身體免受刀劍、箭矢等武器的傷害。
同時,武裝衣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只有貴族和富人才能夠擁有和穿著高質量的武裝衣。
很顯然,那個為首的壯漢強盜的武裝衣只是最為簡單的麻布堆疊製作而成的,而且還是破破爛爛,沒有修復的殘次品。
林客的這一箭,射穿了對方的防禦,箭頭深深插在他的腰子上。
慘叫聲響起,十來米的距離,那個強盜雷蒙根本來不及反應,更何況他還是背對著林客,壓根就沒料到會被偷襲。
雷蒙的這一聲大叫也讓一旁的另外兩個強盜大吃一驚。
還沒等他們反應過來,林客搭弓又是一箭,而這一箭卻是沒有再射雷蒙,反倒是直接把一旁拿鋤鎬的強盜給射翻在地。
自己這次就帶了四支箭出門,現在還剩下兩支箭,對方反應過來了,很難再直接命中。
扔下弓箭,林客抽出武裝劍衝出樹林,一聲戰吼,驚地幾人方寸大亂。
那個沒有受傷,手拿鐮刀的強盜一轉身,就見到穿戴頭盔鎧甲,手裡拿著長劍的一名軍士從暗處沖了出來,那雙圓睜的大眼僅是對著他一瞪,當即把武器一扔,朝著最近的樹林就鑽了進去。
逃跑!
快逃跑!
不過片刻就傷亡一半人手,此時不跑待到何時。
沒有去理會逃跑的傢伙,林客一劍砍翻那個還在哀嚎,正要從地上掙扎而起的強盜。隨即雙手握劍,對準已經面對自己過來的強盜頭子雷蒙。
雷蒙此刻也是手握斧頭,對著衝出來的林客,滿臉憤怒。
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上前和林客拼殺,一是因為自己腰上受了傷,只要稍微一動就渾身疼痛,根本使不上力氣,二是對眼前這個全副武裝軍士的一番突襲產生了畏懼,只能任由自己的同伴一死一逃,不敢做過多的動作。
「我是雷蒙,人稱大塊頭雷蒙,這片區域都知道我的大名!你是誰的人!為什麼要襲擊我!」
林客全神貫注地看著雷蒙,沒有說話,緩緩朝後退去。
這一退反倒讓雷蒙沒了辦法,如果林客直接衝上來,自己憑藉著強壯的身體和過人的武藝,站在原地用斧頭猛擊,還是有信心砍死這個該死的傢伙。
但是林客選擇了後退。
雷蒙朝前走了一步,腰上的血便不停流出,撕扯的傷口讓他感到一陣劇痛。
該死!該死!該死!
「傻根!你這混蛋!你在哪裡!快給我滾回來!和我一起殺了個傢伙!」
雷蒙呼喊著去樹林中查看動靜的僅剩一名手下,充滿了憤怒。
而此刻,殺了一個強盜的林客已經重新退回了樹林,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
抽出羽箭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林客拿著弓躲在一棵樹後,距離小路大概有十米遠的位置。
而且還是處在小坡上方,能夠很好的觀察路上的情況。
林客決定見機行事。
如果強盜的人數多,還有鎧甲弓箭的話,那麼自己就在這躲著不出來,等他他們走後在繼續前進,避免遭遇上爆發衝突。如果對方實力一般,那就留下他們。
一夥剛剛搶劫完村子的強盜,手上的贓物肯定不少,而且其中肯定有自己目前急需的物資,或許這次出行可以提前回程了。
至於還回去……林客並不覺得被強盜洗劫後的村子,還會有人來找自己索要物資。
現如今北方的諾德人入侵北地,整個北方一片混亂,各種強盜、傭兵、領主軍隊層出不窮。
就連許多原本只是普通的,只知道勞作的村民,也都會趁機出來兼職,這也是自己選擇到深山中生活的一個原因。
外面的世道太亂了,不是被抓去做徵召農兵,就是被強盜搶劫,這種日子恐怕會持續很長的一段時間,直到諾德人搶到足夠的財富離去。
北地的領主們有足夠的人手去維持治安,那些膽大的北地人才會消停下去。
混亂的世界,該死的世道,林客心中暗罵著,默默注視著前方。
過了將近半個多小時,前方路上才傳出響動聲,林客仔細望去,就看見一伙人有說有笑地朝著自己的方向走來。
一行四人,為首的是一個穿著破舊武裝衣、拿著一把伐木斧頭的高大男人,身材魁梧雄壯,滿臉胡茬看不清面容。
跟在領頭壯漢後面的一個男人稍顯矮小,手裡沒有任何武器,穿著麻衣,手上牽著的繩子一頭拴著匹馱馬,馬背邊上兩邊綁了好多個鼓鼓的麻袋,一些零散物品裸露在外用繩子固定,看著收穫頗豐。
走在最後的是兩個農民打扮的傢伙,一人拿著鐮刀,一人拿著鋤鎬,滿心歡喜地談論著搶劫時的場景。
「趁著那個傢伙沒有注意,直接被我一鋤頭鋤死了。」
「還好你下手快,那個傢伙看著很強壯,看著和雷蒙老大一樣強壯。」
「那個可惡的女孩跑的太快了,要是抓到了至少可以賣兩個金弗。」
「雜種!要不是那隻狗一直叫,我們可以靜悄悄地把他們都殺光。」
「聽雷蒙老大的准沒錯,該死的瘸子這次不肯跟我們出來幹這一票,等我們把糧食運回去,看看那個該死的有多麼吃驚。」
「還是雷蒙老大主意多,趁著秋末去干一票,今年冬天終於不用餓肚子了。」
「……」
看著越來越近的幾個強盜,林客的心中開始有些猶豫。
不是之前預料的一對三,而是一對四。
哪怕自己先用弓箭放倒一個,那還會剩下三個。
正面廝殺的話,原先是農奴的自己,長期以來一直都是飢一頓再飢一頓,即便這些天,自己天天有肉吃,稍微強壯了些許,但在速度和力量上,對上眼前這些看著高大的傢伙,並不占優勢。
手上的弓箭威力和準頭都不夠,領頭強盜最強壯,加上又有武裝衣護身,屬於是威脅是最大的一個。
只有想辦法先解決他,剩下的才好辦。
正當林客在猶豫時,對面的樹林裡突然傳來響動。
是那個還被困住的男孩發出的聲音!
不僅僅是林客聽到了,小路上的強盜們也聽到了響聲,頓時一個個都拔出了武器警戒起來,四下張望。
為首那個名叫雷蒙的強盜,盯著那發出聲音的方向看了一會兒,開口說道:
「傻根,你去看一下。」
中間牽馬的強盜一愣,拿著從馱馬背上麻袋中抽出的一把短刀,小心翼翼地走進了林子。
暫時少了一個人。
林客看著背對著自己的剩下三人,知道現在是自己下手的最好時機了。
一旦被他們發現那個男孩,看到隱藏的屍體,完全警覺起來搜查附近的樹林找到了自己,那就要正面惡戰一場。
沒有過多猶豫,林客站起身張弓搭箭,對準了為首的那個壯漢後背,一箭射了過去。
普通的武裝衣主要是用皮革或布料製成的上衣,幾層乃至十幾層的麻衣布料和皮革堆疊在一起,具備一定防禦力。
而高級的軍士武裝衣則是鑲嵌了金屬片製成的鎧甲。能夠有效地保護身體免受刀劍、箭矢等武器的傷害。
同時,武裝衣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只有貴族和富人才能夠擁有和穿著高質量的武裝衣。
很顯然,那個為首的壯漢強盜的武裝衣只是最為簡單的麻布堆疊製作而成的,而且還是破破爛爛,沒有修復的殘次品。
林客的這一箭,射穿了對方的防禦,箭頭深深插在他的腰子上。
慘叫聲響起,十來米的距離,那個強盜雷蒙根本來不及反應,更何況他還是背對著林客,壓根就沒料到會被偷襲。
雷蒙的這一聲大叫也讓一旁的另外兩個強盜大吃一驚。
還沒等他們反應過來,林客搭弓又是一箭,而這一箭卻是沒有再射雷蒙,反倒是直接把一旁拿鋤鎬的強盜給射翻在地。
自己這次就帶了四支箭出門,現在還剩下兩支箭,對方反應過來了,很難再直接命中。
扔下弓箭,林客抽出武裝劍衝出樹林,一聲戰吼,驚地幾人方寸大亂。
那個沒有受傷,手拿鐮刀的強盜一轉身,就見到穿戴頭盔鎧甲,手裡拿著長劍的一名軍士從暗處沖了出來,那雙圓睜的大眼僅是對著他一瞪,當即把武器一扔,朝著最近的樹林就鑽了進去。
逃跑!
快逃跑!
不過片刻就傷亡一半人手,此時不跑待到何時。
沒有去理會逃跑的傢伙,林客一劍砍翻那個還在哀嚎,正要從地上掙扎而起的強盜。隨即雙手握劍,對準已經面對自己過來的強盜頭子雷蒙。
雷蒙此刻也是手握斧頭,對著衝出來的林客,滿臉憤怒。
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上前和林客拼殺,一是因為自己腰上受了傷,只要稍微一動就渾身疼痛,根本使不上力氣,二是對眼前這個全副武裝軍士的一番突襲產生了畏懼,只能任由自己的同伴一死一逃,不敢做過多的動作。
「我是雷蒙,人稱大塊頭雷蒙,這片區域都知道我的大名!你是誰的人!為什麼要襲擊我!」
林客全神貫注地看著雷蒙,沒有說話,緩緩朝後退去。
這一退反倒讓雷蒙沒了辦法,如果林客直接衝上來,自己憑藉著強壯的身體和過人的武藝,站在原地用斧頭猛擊,還是有信心砍死這個該死的傢伙。
但是林客選擇了後退。
雷蒙朝前走了一步,腰上的血便不停流出,撕扯的傷口讓他感到一陣劇痛。
該死!該死!該死!
「傻根!你這混蛋!你在哪裡!快給我滾回來!和我一起殺了個傢伙!」
雷蒙呼喊著去樹林中查看動靜的僅剩一名手下,充滿了憤怒。
而此刻,殺了一個強盜的林客已經重新退回了樹林,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