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菸鬼樂隊破防(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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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魯點了一杯「後悔莫及」,哦不,是威士忌酸,苦酒入喉心作痛。

  他回想起去年4月,那真是段好時光。

  在和亞歷克斯積累了數年製作音樂的技巧,順手撈了幾個聽起來厲害、但擺攤都嫌占地方的獎盃之後,他們倆終於和索尼旗下的Disruptor唱片簽約。

  當時他特麼的都以為命運的齒輪開始轉動了。

  去年六月,他們與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羅澤斯達成合作,製作Future bass風格單曲《Roses》。

  好消息:《Roses》火了。

  壞消息:但他們沒火。

  因為《Roses》雖然是兩邊合作的產物,但主要光環集中在了女歌手羅澤斯身上。

  他們在歌曲里的存在感,大概相當於曾毅之於鳳凰傳奇。

  準確的說,曾毅在鳳凰傳奇大多數歌里的存在感比菸鬼樂隊合作的這首單曲強多了。

  《郎的誘惑》之於曾毅,便是《Roses》之於菸鬼。

  所以,哪怕這首歌一路狂飆衝到公告牌百強單曲榜第六名,人們提起它,只會說「羅澤斯那首《Roses》真好聽」,菸鬼樂隊?

  Who?

  查無此鬼。

  好在生活給你一棒子,也會賞你顆甜棗。

  今年二月,他們又雙叒叕和一位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女歌手黛雅合作,推出了新歌《Don't Let Me Down》。

  這首歌表現不俗,六月時已經在公告牌榜單上躥升,眼看就要衝進前五。

  那段時間,亞歷克斯和安德魯走路都帶風,感覺自己就是音樂界即將升起的雙子星,閃耀奪目。

  直到他們倆在某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忽然反應過來:等等,這《Don't Let Me Down》的劇本怎麼有點眼熟?

  是的,他們犯了個和《Roses》時一樣的錯。

  因為他們依舊不是主唱,只是編曲。

  雖然在編曲地位相對較高的阿美莉卡,他們能分到點尊重,但吸走絕大多數目光的,依舊是那個在台前光芒萬丈的黛雅。

  本來他們其實也挺高興的。

  不是主唱,他們也展現出自己的價值。

  這合作曲大火,前陣子還賣了一首歌,錢包鼓鼓,正是人生得意須盡歡的時候。

  安德魯甚至在酒吧里都志得意滿起來,跟一個看不起自己的酒鬼幹了一架。

  雖然被打得鼻青臉腫,但笑得像個二百斤的孩子,合不攏嘴。

  一起喝酒的地下樂隊朋友見狀便開始起鬨,有人嚷道:「安德魯,你的臉又被拳頭親腫了!」

  安德魯不理他,只管朝酒保喊:「再來兩杯,最烈的那種!」

  地下樂團的朋友又故意拔高了嗓門,說:

  「安德魯,你們菸鬼啥時候自己能唱火一首歌啊?」

  安德魯瞪大了眼睛說:「難道《Roses》和《Don『t Let Me Down》不火嗎?」

  「火啊!但那跟你們有啥關係?人家記得的是羅澤斯和黛雅!」

  安德魯的臉瞬間漲紅,額頭上青筋暴起,爭辯道:

  「編曲火也是火!《Roses》里我也唱了!……雖然詞少了點,聲音糊了點……但那不也是唱了嗎!」

  接著便是一些更難懂的話,什麼「製作賦能歌曲價值」,什麼「和聲鋪墊情緒高潮」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酒吧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於是安德魯更加懷念那首被他「送」出去的《Closer》——他寧願用「送」這個詞,也不願承認是「賣」。

  他又噸噸噸灌了半瓶酒,想到到手的美金,以及公司畫的下首歌加大推廣力度的大餅,不禁美滋滋地做起夢來,高舉酒杯:

  「敬未來最偉大的菸鬼樂隊!」

  然後,酒吧DJ非常貼心地放了一首熟悉的歌,現場開始慢搖。

  安德魯一個激靈,酒醒了一半。

  他大叫一聲:「這TM是我的歌!」

  朋友們發出了更大聲的嘲笑:


  「你的歌?醒醒吧安德魯!這是海爾希和那個LUCZ的歌!」

  「哈哈,啤酒喝多了出現幻聽了吧?你們菸鬼有幾首自己唱的招牌歌啊?」

  地下樂隊的朋友們不僅雙手比出國際友好手勢,還有個哥們醉醺醺地模仿起西部槍手,敲著褲襠猥瑣地來了個「三重鄙視」,場面一度十分辣眼睛。

  只有安德魯知道自己心情糟透了,他惡狠狠地看向那幫酒友說:

  「這就是我的歌,只是我賣給別人了!」

  酒友們笑得更歡快了:「安德魯,你是不是被亞歷克斯的夢話傳染了?」

  安德魯急得舌頭都快打結了:「你們怎麼就不信呢!」

  「不是我們不相信,就算真是你寫的那又如何?」有朋友嗤笑道,「現在這首歌是別人的,你知道它現在要火了嗎?我女友愛死了LUCZ了。」

  他說這話時,臉上露出些許無奈,歌舞廳的燈光打在他頭上,閃過一絲綠意。

  安德魯這下連酒都喝不下去了。

  恍恍惚惚回到家,他正準備打開電腦查個究竟,亞歷克斯就像一顆炮彈一樣沖了進來。

  「Holy shit!」他抓著手機衝進安德魯的房間,「我們好像被截胡了?」

  安德魯聞言,無名火狂冒。

  如果當時他沒賣掉歌曲,如果不被更優質的發行渠道糊弄了雙眼,如果……

  可安德魯不知道,如果的意思就是沒有如果。

  兩人相互對視,一眼皆是露出茫然無措的神色。

  不是,這歌怎麼能火了呢?

  不對,我們的歌憑什麼不能火?

  不行,那歌現在是別人的了,它不該火啊!

  ……

  一時間,他們陷入左右腦互搏的狀態。

  最後,亞歷克斯很生氣地說:

  「不行,不能讓那該死的黃皮膚再囂張下去了,我要去揭穿他!」

  「揭穿什麼?」

  「我們才是這首歌的原作者!」

  「那又怎樣?」安德魯茫然道,「而且,我們連署名權都打包賣了啊,一分錢版稅都分不到了。」

  亞歷克斯沉默了。

  但下一秒,他仿佛下定了決心:「不行!這是在竊取我們的音樂靈魂!我們去推特上發動粉絲!我們也不是完全沒粉絲!」

  安德魯猶豫了三秒,最終點了點頭:「對,必須讓他們給個說法!」

  賣了自己的作品不可怕,可怕的是賣了的作品火了。

  安德魯感覺自己被竊取了一段人生。

  而且他隱約記得就算賣了歌曲,自己也有署名權,那去平台上宣稱這首歌是自己的,也沒有什麼問題。

  ……

  「問題大了去了。」陸承洲對著電話那頭的海爾希說,「歌都發了,憑什麼要給他們加上署名?沒必要,菸鬼樂隊那邊要是想鬧,就讓他們去鬧。」

  海爾希吃驚地說:「這樣你可能背負沒必要的污點。」

  陸承洲淡淡地說:「有什麼污點?署名權的問題嗎?」

  「這難道不是問題嗎?」

  「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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