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黃金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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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瑪麗教堂內部,有一個神職人員專用區域,閒人免進。

  一間辦公室里,堆積著大量文件,記錄著最近半個月內孟菲斯出現的異常生物,以及各路獵魔人的領賞明細。

  伏案閱讀文件的男子,不惑之年,目光如電。

  很難想像,他實際年齡已經五十多歲了。

  他叫奧斯丁·萊恩,一名聖騎士,人送外號黃金獅子。

  聖騎士並不是一種超凡序列,而是一種尊稱,意為「聖光庇佑的騎士」。

  在光明教廷內部,只要達到第七序列,並加入聖堂騎士團,都可以號稱聖騎士。

  奧斯丁本來在洛杉磯任職,那座城市號稱天使之城,是光明教廷在北美的樞紐。

  由於萊恩兄弟的離奇死亡,奧斯丁來到了孟菲斯。

  這位聖騎士在世上最後兩個親人沒了,可以想像他的心情。

  然而他調查了一個星期,毫無頭緒。

  光明教廷也不是萬能的,總有人能避開追查,這也是教廷用高額賞金吸引各路獵魔人的主要原因。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到了4月25號星期五,有人為黃金獅子提供了關鍵線索。

  敲門進來的黑人男子,赫然是兇殺組探員麥爾斯。

  「下午好,萊恩教官。」

  走進去的麥爾斯,對奧斯丁的稱呼,耐人尋味。

  北美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只要是騎士職業的超凡者,完成過三次狩獵任務,就會得到當地教堂的主教推薦,參加騎士訓練營。

  以州為單位,田納西州的訓練營,就在孟菲斯的羅德學院。

  類似於孩子們的夏令營,通常在暑期進行。當學生們放暑假之後,教廷會派出一名第八序列的騎士,對第九序列的新手騎士進行培訓。

  偶爾,還會出現第七序列的聖騎士,展開進階版的訓練。

  麥爾斯曾經被黃金獅子特訓過兩次,因此有了「教官」這個稱呼。

  打招呼的麥爾斯,心情很複雜。

  一方面,黃金獅子是他敬仰的前輩,他做夢都想成為那樣的聖騎士。

  另一方面,麥爾斯對萊恩兄弟的做法,實在不敢苟同。

  五年前,麥爾斯和當時很年輕的米雅,曾經與萊恩兄弟合作過一次。

  當時對付一個狼人家庭,大萊恩進去就開槍了,無差別攻擊,不分男女老幼。

  小萊恩更狠,殺了人還放火,一把大火將房子化為灰燼。

  後來法醫進行屍檢,麥爾斯才發現,大火燒死了一個八歲小男孩。

  根據他調查到的情報,那對狼人夫婦,本身是人類,被高序列狼人撕咬過之後,完成了轉化,成為狼人的時間一共只有五年。

  換言之,那對夫婦變成狼人的時候,小男孩已經三歲了,並沒有狼人血統。

  從那以後,他和米雅,再也沒有跟萊恩兄弟合作過。

  也是從那以後,麥爾斯內心壓抑著一種悲憤,他看不慣萊恩兄弟的做法,但架不住那對兄弟有個叔叔是高貴的聖騎士。

  從私人角度來說,萊恩兄弟之死,麥爾斯覺得很解氣,鼓掌叫好的心都有。

  但他畢竟是一名執法人員,有著他的底線,他的職業道德。

  正是職業素養的加持,他來見了黃金獅子,提供了一條線索:「教官,在你兩位侄子遇害的前一天晚上,費伍德球場發生了一起命案,受害者史密斯被人割下了透露。」

  「法醫鑑定結果,兇手用某種未知的利器,切開了受害人的脖子。」

  「我也看過屍體,根據我個人經驗,那是一種高序列吸血鬼,用鋒利的指甲作案,高速切割之下,一瞬間切開了史密斯的脖子。」

  奧斯丁神色一動:「我兩個侄子也被砍下了腦袋,你是說,兩件案子的兇手,是同一個人?」

  麥爾斯既不承認也不否認:「我們兇殺組找到了一位目擊證人,大雨當晚,有個醉漢醉倒在路邊,高燒不退,第二天被送進了醫院。經過搶救,他昨天甦醒過來,錄了口供。」

  「根據目擊證人的證詞,那天晚上,他看見一個穿西裝的紳士,打著雨傘,在費伍德球場外面的路燈下,嘴裡哼著歌兒,一個人跳《雨中曲》……」


  「我的同事們並不相信這套證詞,目擊證人有多年的酗酒記錄,經常醉得分不清東南西北,這種醉漢的證詞到底有幾分真實性,誰也不能保證。」

  說到這裡,麥爾斯神色嚴肅,和他以前跟陶源喝下午茶的熱情模樣判若兩人:「接下來我要說的話,沒有確鑿證據,純屬個人推斷。」

  奧斯丁很配合:「沒關係,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你儘管說出來。」

  麥爾斯果然展開了假設:「那天晚上雨越下越大,就算是喝醉的人,在大雨沖刷之下,也能保持三分清醒。所以我判斷,目擊證人看見的畫面,並不是幻覺。」

  「根據目擊證人回憶,那個打著傘的紳士,用雨傘遮住了頭部,他看不清長相。我問他,既然沒看見臉,為什麼會覺得對方是個紳士?目擊證人是這樣回答的,那個男人的西裝材質很好,動作非常優雅,每一步都像在跳華爾茲,又有點像跳芭蕾舞。」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人,當年在歐洲屢屢作案的國際通緝犯。」

  「我的同伴米雅·布蘭卡,她的父母八年前去歐洲旅行,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遭到格雷福斯襲擊,夫妻二人都被斬首。」

  「根據奧地利警方提供的信息,那也是一個雨夜,有目擊證人看見撐著傘的西裝男子,在風雨中翩翩起舞。」

  「後來米雅通過教廷從歐洲傳回來的情報,確認了兇手身份——法外狂徒,格雷福斯!」

  聽到這話,奧斯丁唰地一下站了起來。

  穩重的聖騎士,出現了情緒波動:「沒錯,就是他!」

  「格雷福斯是個瘋子,追求優雅,同時又追求簡單粗暴,最喜歡斬首!」

  「斬斷我兩個侄子頸脖的兇手,用了一把斧子,出手非常快,瞬間完成高速切割,現場沒有大面積濺射血跡。擅長這種作案手法的,一定是格雷福斯!」

  麥爾斯說道:「據說八年前,格雷福斯已經是第七序列後期的子爵,現在他到了什麼等級,誰也說不準。這件案子,遠遠超出兇殺組的能力範疇,希望聖堂騎士團能夠捉住兇手。」

  「你放心,接下來交給我!」

  奧斯丁胸有成竹,確認了目標之後,開始有的放矢。

  他立刻展開行動,出動了大量神職人員。

  派出去的每一個人,手裡都拿著一個小小儀器,類似指南針。

  當初麥爾斯對戰狼人的時候,那句「科技,改變命運」,多少受到了騎士訓練營的影響。時代在發展,光明教廷也與時俱進,融合了現代科技。

  聖堂騎士團還有個科研實驗室,招攬了頂尖人才,專門研發對付黑暗生物的高科技設備。

  眼下這些神職人員手裡的小型儀器,絕對不是指南針那麼簡單,構造非常精密,能夠捕捉超聲波,而且是吸血鬼特有頻率的那種超聲波。

  只要捕捉到到了,就能形成GPS追蹤,讓吸血鬼無處遁形。

  派出去的上百人,有的開車,有的騎車,有的步行,展開了地毯式搜索。

  人多力量大,晚上九點多,查出了線索。

  一名神職人員的儀器出現了反應,捕捉到一縷超聲波軌跡。

  那種行動軌跡,從郊區,延伸到了萊恩農場的方向。

  自從血案發生後,警方在農場貼了封條,按理說沒人會去那種兇殺現場。

  但是奧斯丁有他自己的想法,教廷追捕多年的法外狂徒格雷福斯,行事極為瘋狂,有一種明顯的個人風格——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也正因為那種風格,十年前,奧斯丁和四個同伴,成功埋伏過格雷福斯。

  當時五個騎士聯手,把格雷福斯打成重傷,遺憾的是法外狂徒變成蝙蝠飛走了。

  那次失手,導致奧斯丁的兄長和大嫂遭到了報復。

  十年前奧斯丁卡在第八序列巔峰,沒能力報仇。後來化悲憤為力量,突破到了第七序列。

  現如今他有足夠的信心,即使和法外狂徒一對一,他也可一戰。

  奧斯丁堅信,那個瘋狂的格雷福斯,故意躲在萊恩農場,讓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於是乎,他單槍匹馬殺了過去。

  如假包換的單槍匹馬,出了城之後,奧斯丁變身了。

  身上出現一套威風凜凜的金色鎧甲,像極了動漫里的黃金聖鬥士。


  鎧甲覆蓋率超過了99%,僅有眼眶部位的頭盔小孔,露出兩隻銳利如鷹的眼睛。

  黃金鎧甲的腰帶,有巴掌寬,肚臍下那個皮帶扣,赫然是一個拳頭大小的雄獅腦袋,正是【黃金獅子】這個綽號的由來。

  變身後的奧斯丁,手裡握著一桿長槍,猶如傳說中屠龍勇士的龍槍。

  這還不算完,他胯下,居然騎著一匹雪白戰馬!

  高序列的變身系超凡者,就是這麼神奇,連坐騎也能變出來。

  這樣的單槍匹馬,奔襲速度奇快,片刻間抵達了萊恩農場。

  到了目的地,白馬速度不減,全副武裝的奧斯丁,似乎察覺到了什麼,全速朝著廚房沖了過去。

  轟!

  高速奔襲的衝擊力,把木製的房子沖得四分五裂。

  裡面一條人影,反應快得驚人,瞬間閃到十米開外。

  那是一個穿著灰色西裝的英俊男子,手裡端著高腳杯,裡面的半杯紅酒還在晃悠,姿態非常優雅,一副很上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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