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這個傻子,連做夢都夢見寧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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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詠君還沒說出口,睡夢中的江璃卻是咂巴咂巴了嘴,在說起夢話來了。

  「大哥哥,好吃,你也吃,啊,小璃餵你。」

  高詠君呆若木雞。

  這個傻子,連做夢都夢見寧霄!

  寧霄卻是倏然就笑了,那笑容,是發自內心的笑。

  為什麼,就因為傻子不會偽裝,一切都是真的嗎?

  就因為傻子做夢,也在想著他,有好吃的也會惦記著嗎?

  寧霄缺這些,會把這些放在眼裡嗎?

  剛剛想說的話,被江璃打斷了,就一點興致都沒有了。

  車子在高家別墅前停了下來,傭人迎了上來。

  寧霄連車都沒下,因為江璃還靠著他的肩頭睡著。

  傭人上前來,連忙恭敬喊了一聲:「大小姐。」

  她上前來扶高詠君。

  高詠君想說些什麼,寧霄伸手做了一個噓聲的手勢。

  因為江璃快要醒了,睫毛都顫了顫。

  高詠君就朝寧霄點了點頭。

  在車門被關閉之前,傭人看到了這一幅場景,差點要驚呼出聲。

  好傢夥,寧霄這是一下子勾搭兩個,左擁右抱嗎?

  她真為大小姐不值!

  寧霄的車子走了,傭人絮絮叨叨:「大小姐,你的腳扭傷了?那個車上的女人是誰啊?不是說寧先生不近女色嗎?怎麼肩膀上還靠著一個。」

  高詠君神色淡淡:「是江璃那個傻子。」

  傭人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是她啊。別人都傳,寧先生很寵這個小傻子呢,現在看來,好像是真的。」

  高詠君的聽著,指甲都掐進了肉里了,卻感覺不到疼似的。

  傭人還在說:「大小姐,如果你真嫁進去了,可能你也要疼著那個小傻子。不然的話,寧先生肯定會不高興的。」

  高詠君笑得溫婉大方:「這是自然的。」

  不過是多一個人吃飯而已,她有什麼容不下的。

  回到家裡,高母張琴就迎了上來。

  「怎麼樣,今天見面還愉快嗎?我倒是聽傭人說了,今天是阿霄親自送你回來的。」

  高詠君坐在位置上,情緒看起來並不高。

  張琴慈愛地摸了摸她的頭髮:「看起來不高興啊?是不是阿霄給你氣受了?男人麼,在外面打拼事業忙碌,心情有時候欠佳也在所難免的。這個時候,我們做女人的,就應該多包容一點。」

  高詠君把頭靠在張琴肩膀上:「媽,不是這樣的。媽,如果我要嫁過去,就得容忍自己跟別的女人,分享丈夫。」

  張琴臉色立即變了。

  「詠君,這是什麼意思?阿霄在外面有人了?」

  「這倒不是,就是,他不是養著江家的那個傻子嗎?以後,我嫁過去,這個傻子也在家裡。而且,她傻了,就不可能嫁人,就得跟我們生活一輩子。媽,你知道嗎?她居然說要當阿霄的新娘子。你說,萬一哪天,她傻病發作,會不會對我們未來的寶寶不利?」

  張琴皺了皺眉,如果是這樣,就難辦了。

  不過,她很快就笑起來:「江家已經破產了。這是阿霄的手筆,顯然,他的確是很在意這個傻子。不過,雖然江璃姓江,但她並不是江家的親生女兒,而是被領養回來的。只要我們幫她找到親生父母,自然是可以將她送回親生父母那裡。那阿霄哪裡還有理由留著她?」

  高詠君豁然開朗。

  「媽,你說得很對。」

  張琴替高詠君整理了兩鬢的頭髮,聲音柔和又堅定:「阿霄這麼多年,一直沒有女人。說起來,你算是唯一,至於那個小傻子,只是個意外。既然是意外,處理了,就不足為患。我們也會抓緊時間幫她找到家人的,這點你不用擔心。

  還有啊,女人才是一個家的溫度,是一個家的定海神針。寧老爺子這麼滿意你,阿霄也沒有別的喜歡的人,你的勝算是很大的,你要抓緊時間。你們倆人都不年輕了。」

  *

  當車子緩緩地駛動起來時,江璃本來似醒非醒的,又陷入香甜睡眠中。

  寧霄用肩膀撐著她,不由多看了江璃幾眼。


  她倒是睡得沒心沒肺的。

  當個傻子,也沒什麼不好。

  到達雅苑時,江璃才終於醒過來了。

  她揉了揉眼睛,將毛毛抱下來。

  晚上不用周姨幫毛毛洗澡,江璃自己做了。

  替毛毛把四隻爪子都洗乾淨,又用濕毛巾替毛毛擦乾淨毛髮,用梳子替它梳好。

  做這一切時,江璃都沒有讓旁人幫忙,又餵毛毛吃了東西,她才洗了澡上床去睡覺。

  今天的江璃,有點粘人。

  她沒有馬上睡覺,而是站在寧霄的書房門口,用濕漉漉的眼睛盯著他。

  寧霄看過來,聲音冷淡沒有起伏:「做什麼?小傻子?」

  自從上次寧霄說過,如果她變聰明了,就要送她走,江璃現在並不排斥寧霄叫她小傻子,反倒是喜歡。

  仿佛只要寧霄叫她傻子,就是承認她傻,就不會把她給送走。

  「大哥哥,我睡不著,你能陪陪我嗎?」

  寧霄嗤笑了一聲。

  「你在車上睡了那麼久,現在自然睡不著了。睡不著,就自己去床上乖乖躺著。」

  要讓他當爹哄孩子睡,寧霄自認為自己還沒有那個閒心。

  江璃哦了一聲,看起來有點沮喪。

  她垂頭喪氣地離開了,寧霄不為所動。

  他不會對這些事物費太多的心,投入太多的感情。

  在他看來,江璃這種,就是阿貓阿狗,養著不餓死就行。

  就像毛毛,偶爾他也會逗一下這隻小蠢狗,但如果還要別的更多的,那什麼都沒有。

  寧霄忙完時已經是深夜。

  經過江璃的書桌時,寧霄停下了腳步。

  他不知道江璃平常都在本子上畫些什麼。

  江璃喜歡畫畫,而且還畫得不錯。

  現在又養了毛毛,應該會有不少小狗的畫吧。

  寧霄打開了畫本,唇角勾起淺淺的弧度。

  第一張,畫的居然是他。

  旁邊備註:大哥哥。

  寧霄翻下去,第二頁,還是他,旁邊的備註,仍然是大哥哥。

  寧霄繼續往下翻,一個本子都差不多要翻完了,他的臉上已經沒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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