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104鮮美大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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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章 104鮮美大腹

  「相比之下,人類的刀可鋒利的多了,刀刃划過的剎那,它們並不會感覺到疼痛,頂多就是脖子一涼,腦袋有點眩暈,僅此而已。」

  「若是問我怎麼會知道這種事————你們還是去問屠夫吧,這事不歸廚子管。」

  將渾身冰涼的樅樹雞丟進背簍里,他回到河邊洗乾淨箭矢身上沾染的血跡,瞄了眼河底的刺網。

  短短几分鐘時間,居然已經有兩條倒霉蛋自投羅網。

  魚可不像哺乳動物有那麼聰明的大腦,尤其是洄游期的鮭魚,身體完全由本能控制,只想著前進前進再前進。

  被刺網攔住之後,它們也只會以為是被障礙物阻攔了,掙扎期間身上的魚鱗就會掛在刺網線上,要麼就是鑽孔的時候當場被卡住。

  以前看節目的時候他還在疑惑為什麼往水裡放張漁網就能抓到魚,直到現在他才徹底明白其中的原理。

  跟紅鮭魚不同的是,阿拉斯加帝王鮭是深海魚,這就意味著它們可以生吃,安全係數比不是深海魚的紅鮭魚要高的多的多。

  將兩條帝王鮭撈上岸,一刀插進大腦,流利地開膛破肚,將所有內臟全部丟進河裡。

  「帝王鮭洄游的時候身體不會變色,但體內卻會分泌皮質醇,這玩意無法被它的內臟代謝,會導致腐爛,所以洄游的帝王鮭內臟不能吃,這也是它們產完卵後也會死亡的原因。」

  清洗乾淨後,挑最肥美的大腹位置切下一片,從魚皮上扯下。

  冬季的帝王鮮體內脂肪線超級清晰,粗壯的白色線條規律地夾雜在橘紅色魚肉之間,光用看的他就忍不住吞咽起口水。

  冰涼的魚肉接觸到舌尖的剎那,一層醇厚的油脂擴散開來,三文魚獨特的油香令他陶醉的眯起雙眼。

  舌尖輕輕一頂,肥美的魚肉如黃油般當場化開。

  這種像是在吃燉化了的五花肉口感的感覺根本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它不像是熊油那樣帶有腥臊味,也不像羊油那樣帶著羊膻味,就是純粹的香!

  硬要說有什麼缺點的話,就是少了點山葵和醬油。

  新鮮山葵的味道沒有人們認知中的綠管芥末那麼沖,那玩意其實是辣根,是另外一種東西。

  新鮮的山葵所擁有的芥末沖味大概只有辣根的三分之一,整體口味偏甜,搭配用昆布和柴魚熬煮的刺身醬油一起食用,能最大限度激發出刺身的鮮美,同時也能適當抑制油脂的油膩感。

  在他享受冬日極品美味的時候,耳畔終於響起心心念念的直升機引擎聲。

  抬頭。

  一團黑點由遠及近,從他頭頂掠過,直奔安德烈庇護所所在的位置飛去。

  他明白,羅伯特這是在告訴他,該回庇護所了,下一個輪到的就是他。

  「這傢伙,還挺有人情味,懂得根據選手的安排來決定體檢順位。」

  他跟安德烈約好的事節自組肯定知道,因此先去找安德烈再來找他,能同時節省兩人的時間。

  「差不多了,今天的目的主要也是收回刺網,有這兩條帝王鮭,午餐的花樣能稍稍多些。」

  安德烈願不願意吃他才懶得管,反正他自己肯定是要吃的。

  「待會兒我該兌換些什麼東西好呢————」

  隨手將兩條帝王鮭也丟進背簍里,再將刺網從木頭上取下、卷好,同樣也收進背簍里。

  剛站起身,冥冥之中有種感覺,像是被什麼東西盯著看似的。

  難道是育空狼?!

  他心中一驚,下意識握住工兵鏟把手,警惕地環顧四周。

  在河流斜對岸不遠處,一頭體型巨大有著棕褐色毛髮和樹枝般分叉長角的鹿正警惕地望著這邊。

  見他發現了自己,那傢伙口中發出奇怪的悠長鳴叫聲,保持盯著他的姿勢,腦袋慢慢低垂,靠近河邊小口小口舔舐起來。

  「這個角————」

  林宸注意力落在那對鹿角上。

  「不是巴掌型,那就不是駝鹿,馴鹿似乎沒有這麼大的體型,而且生活在北極圈內,這裡還稍微偏南了些,不過下雪之後應該會開始到處亂跑尋找食物。」

  「它的尾巴內側沒有白色絨毛,也不是白尾鹿,安德烈說過白尾鹿體型比較小,動作靈敏。」


  一個個排除過後,他腦海里最終只剩下一個名字。

  「阿拉斯加馬鹿。」

  「對,就是它,有著馬的體型,樹枝般分叉的尖角,還有寬寬的黑鼻頭,看上去憨憨的,是馬鹿沒錯。」

  「看樣子對面分布著不少鹿群的棲息地啊,又是駝鹿又是馬鹿的,還有棕熊和麝牛,我這邊怎麼都是些小動物?」

  他歪著腦袋想了想,估計是因為這邊是育空狼群領地的緣故,大型食草動物都不願意過來,只剩下這些小東西。

  棕熊雖然也吃肉,但冬季的它們更願意捕食鮭魚,吃夠了就回去冬眠,幾乎不會怎麼威脅到其它物種。

  它們真正有威脅性的時期在春天中下旬,萬物復甦的季節,從冬眠中醒來後棕熊的體重會暴跌,而且部分雌性棕熊在冬眠期間還會抽空醒來生娃,生完繼續睡。

  這種習性就導致了它們在結束冬眠後需要補充大量營養,加上有幼崽跟隨,那時候才是它們脾氣最兇殘的時期。

  「上次安德烈提議的牛不知道怎麼樣了,從他找我合作來看,獨自一人應該搞不定————也不知道以我現在的程度能不能單挑。」

  深深看了幾眼對面那個大傢伙,他沒有繼續逗留,背著沉甸甸的行囊轉身朝著來時的路返回。

  他才在河邊逗留半個小時左右,之前留下的足跡已經被新雪覆蓋五分之一有餘。

  粗略估計,兩個小時左右足跡就會消失。

  「看樣子以後要是想出門的話,最好一次性把事情解決,要麼就是兩次出門的間隔不要超過一個小時,否則很容易找不著路。」

  在風雪天迷路可是很嚴重的事情,長時間暴露在低溫環境下,不用久,只要幾個小時,人的神志就會慢慢模糊,身體也會失去知覺。

  剛回到庇護所附近,熟悉的引擎聲以極快的速度由遠及近,最後在崖頂老位置緩慢下降。

  隨著直升機高度降低,大片大片雪霧被吹散,麵粉般揚的到處都是。

  「嘖。」

  林宸皺起眉頭,眼底閃過一絲不滿。

  「這幫傢伙,居然把沙土吹到我院子裡來,這不是故意污染我的水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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