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這蚌埠城,人還不如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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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一聲清脆的耳光,在死寂的巷子裡,顯得格外響亮。

  豹爺一巴掌,將那個叫囂的手下扇得原地轉了半圈,嘴角當場就見了血。

  「蠢貨!」

  豹爺的眼睛,死死地盯著地上那具屍體,那雙豺狼般的眸子裡,第一次,露出了名為「恐懼」的神色。

  他混跡蚌埠各個碼頭十幾年,殺過人,也見過血。

  可他從未見過,如此乾淨利落的殺人手法。

  他們是干苦力,偶爾才做個綁票的工作。

  從傷口來看,一擊斃命,沒半點多餘的動靜。

  這樣的人是他們能惹得起的?

  「都他媽給我聽好了!」

  豹爺緩緩直起身,聲音沙啞,卻帶著一股不容置疑。

  他環視著自己這群早已被嚇破了膽的手下,一字一頓地說道:「那兩個不是肥羊、是兩條披著羊皮的狼崽子!」

  「或者,是狼崽子身邊,跟著一群我們看不見的鬼子①」

  「我們被盯上了。」

  他深吸一口氣,那股子混雜著血腥與陰溝腐臭的氣味,讓他感到一陣戰慄。

  「現在馬上都他媽給我滾回碼頭!」

  「這個月誰他媽也別再出碼頭!」

  「否則。」

  豹爺的目光,從每一個手下的臉上掃過:「柱子,就是咱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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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天還未大亮,旅館外的大街小巷裡,便響起了鐵路局工作人員扯著嗓子的吆喝聲。

  「鐵路通了!去北邊的車,九點發!」

  這聲音,對被困在這座城市的旅客來說,無異於天籟。

  王凌岳和陳默收拾好那點簡單的行李,臉上都帶著一絲難以言說的忐忑。他們走下樓,將那把帶著銅鏽的鑰匙,放在了櫃檯上。

  「掌柜的,叨擾了。」王凌岳抱了抱拳,聲音裡帶著幾分歉意。

  那掌柜的抬起眼皮,渾濁的目光,卻越過了王凌岳,徑直落在了他身後的陳默身上。

  他深深地,看了陳默一眼。

  那眼神,很複雜。有探究,有審視,更多的,是一種心照不宣的忌憚。

  最終,他只是微微點了點頭,什麼也沒說。

  這一個眼神,比千言萬語,都更有分量。

  兩人走出旅館,匯入了前往車站的人流。

  街道兩旁的店鋪,已經開了門。早起的民眾,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議論著什麼。

  「聽說了沒?昨晚南邊那黑巷子裡,死了個漕幫的。」一個正在掃地的店家,壓低聲音對旁邊的煙販子說道。

  煙販子磕了磕菸斗:「還能是誰?豹爺手底下那個叫柱子的渾人唄。聽說是讓人一刀封喉,乾淨得很。」

  「嘖嘖,這又是哪路神仙過境了?」

  「誰知道呢,不過,警察局那邊,可是一點動靜都沒有。」

  店家嗤笑一聲,往地上啐了口唾沫:「動靜?動靜大了去了!全城的警察,一大清早都他媽出動了,正滿大街地給縣長太太找她那條丟了的哈巴狗呢!」

  「嗨,一條狗,還能比人命金貴?」

  「金貴?」店家掃地的動作停了,臉上露出一種麻木到了極點的、近乎可笑的神情,「在這蚌埠城,別說你我了,就是漕幫那幫爺,十條命捆一塊兒,也未必有縣長太太那條狗的一根毛金貴,那縣長以前可是正八經的國民黨大員!」

  「唉,這世道...」

  煙販子長長地嘆了口氣,不再說話,只是將菸斗里的菸灰,重重地磕在了牆角。

  王凌岳和陳默,從這些議論聲中穿行而過。

  陳默面無表情,仿佛什麼都沒聽見。

  王凌岳的腳步,卻變得越來越沉重。

  他的臉色,一點點地,變得慘白。

  王凌岳想起了自己曾在魯迅先生的文章里,讀到過的那些麻木的、看客般的同胞。他曾以為,那是一種文學上的誇張,一種為了警醒世人而刻意放大的悲哀。


  可直到今天,直到他親耳聽到,一條人命的價值,被如此理所當然地,放在了一條哈巴狗之下時,他才真正明白。

  那不是誇張。

  那就是現實。

  從旅館到車站,不過短短一里路。

  王凌岳卻像是走了一輩子那麼長。

  他一路沉默,一言不發。

  只是那雙藏在鏡片後的、曾經充滿了書生意氣的眼睛。

  此刻,卻被一種冰冷的、徹骨的悲涼所填滿。

  這世道,本不該是這樣的。

  「哐當、哐當……」

  火車重新啟動,那熟悉的、單調的聲響,將身後的蚌埠城,連同那裡的血腥與荒誕,一點點地甩遠。

  車廂里,依舊擁擠而喧鬧。

  王凌岳靠在窗邊,看著窗外飛速倒退的、滿目瘡痍的江淮大地,一言不發。

  他腦子裡,反反覆覆迴響著的,都是蚌埠街頭那些路人麻木的議論聲。

  人不如狗。

  這四個字,像一把燒紅的烙鐵,狠狠地烙在了他那顆被聖賢書和救國道理填滿的心上。

  該如何改變?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必須去北方,去那個風暴的中心,去親眼看看,這個國家,究竟爛到了何種地步。

  身旁的陳默,依舊是那副沉默寡言的樣子。他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像是在假寐,只有那微微翕動的鼻翼,和偶爾抽動一下的手指,才表明他並非真的睡著了。

  津浦線,自蚌埠往北,下一站,便是宿縣、而後便是彭城。

  火車抵達彭城時,已是傍晚。

  這裡,是陳默名義上的故鄉。

  兩人沒有多做停留,只是在車站附近找了家還算乾淨的旅館,簡單地住了一夜。

  第二天中午,在陳默的力薦之下,兩人來到了一家名為「悅來樓」的館子。

  「兩位小爺,裡邊請!」

  一個肩上搭著白毛巾的店小二,眼尖地迎了上來。

  「吃點什麼?」

  陳默沒有看菜單,直接開口:「來一份『羊方藏魚』。」

  那店小二聞言,眼睛一亮,臉上的笑容頓時真切了幾分。

  「得嘞!小爺您可是點著了!咱們悅來樓的『羊方藏魚』,那可是這彭城地面上獨一份的招牌!」

  他一邊麻利地擦著桌子,一邊滔滔不絕地介紹起來。

  「這道菜,那可是有講究的!傳說是咱們彭城的老祖宗,那位寫了『大風起兮雲飛揚』的漢高祖,最愛吃的一道菜!」

  「您二位瞧好了,我們這兒的羊,用的是魯南山裡頭吃百草長大的小山羊,取最嫩的那塊方肉;

  魚呢,是微山湖裡野生的活鯽魚。

  將那鯽魚去了刺,塞進羊肉里,加上咱們樓里秘制的香料,用小火,足足煨上三個時辰!」

  「等上了桌,您一筷子下去,那羊肉,是入口即化;那魚肉呢,是鮮美無比。羊肉的膻,魚肉的腥,相互抵消,只剩下那一個『鮮』字!保管您二位吃完了,連舌頭都想吞下去!」

  這番話說得王凌岳食指大動,暫時忘卻了心中的煩悶。

  兩份冷麵,一盤「羊方藏魚」,足足花去了兩塊大洋。

  那滋味,確實如店小二所說,鮮美到了極致。

  一頓飯,吃得酣暢淋漓。

  次日下午,兩人再次坐上了北上的火車。

  這一次,再無阻礙。

  火車一路呼嘯,穿過了廣袤的華北平原。

  當第二天的晨曦,透過車窗上厚厚的冰霜,照進這節擁擠的車廂時,一道悠長的汽笛聲,響徹天際。

  天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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