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週遊藍星
我叫週遊,華國交州蒼梧郡人。
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我有超憶症。
媽媽說,我一生下來就這樣。
用那些穿著白大褂的人的話來說,這是一種極為罕見的記憶現象,特徵在於個體能夠自發、詳細地回憶起自己生活中的大量特定事件和經歷。
說白了,就是我能記住自己經歷過的一切。
是,一切。
你可能會覺得這很酷,像電影裡的超能力。但信我,這一點都不酷。
它沒讓我變成大家想像中的天才,反倒像個甩不掉的包袱,在我成長的路上,不停地給我下絆子。
比如,每次我情緒一激動,那些亂七八糟的,精確到像素點的記憶,就像開了閘的洪水,一股腦地往我腦子裡灌。我的小腦袋瓜處理不了這麼多東西,唯一的反應就是「啪」地一下,直接昏過去。
再比如,我直到八歲,才磕磕巴巴地學會開口說話。
沒有了音樂就退化耳朵,沒有了戒律就滅掉燭火。在我還不能用語言表達自己的那幾年裡,時間過得特別特別慢。
媽媽總是摸著我的頭說,等我長大就好了。
我那時候,真的好想快點長大啊。
五歲那年,我好像摸到了一點門道,學會了控制自己的能力,學會有選擇地,不去記那些讓我不開心的事情。
我以為生活會慢慢好起來。
可惜,六歲那年的那場地震,像一顆生了鏽的鐵釘,死死地釘在了我的腦海里,怎麼拔也拔不掉。
媽媽說,凡事要往好的方面想。
所以,作為那棟樓里唯一的倖存者,我應該算是足夠幸運的吧?
後來,我被送到了朝歌福利院。
一個話都說不清楚的小孩,理所當然地,成了大家欺負的對象。
我記得媽媽以前說過,我長大了,懂事了。所以,我沒有去怪那些比我大,卻還不懂事的孩子。
我知道,他們也和我一樣,失去了爸爸媽媽,只是他們不記得,爸爸媽媽有沒有告訴過他們,要懂事。
雖然我能原諒他們,但日子還是很難熬。
我每天都會跑到福利院的大門口,蹲在那裡等著。
我總覺得,下一秒,媽媽就會從那個街角拐過來,然後把我接走。
一開始,還有老師會過來勸我,一遍一遍地告訴我,我的媽媽已經不在了。
我沒告訴他們,我有超憶症。這件事,我比誰都記得清楚。
我只是不說話,默默地等著。
大人們好像都很討厭「等待」這件事,但我卻覺得很開心。
在等媽媽來接我的那些時間裡,我可以偷偷地發呆。我可以給門口的每一朵小花,每一棵小草,天上的每一朵雲,甚至是偶爾路過的每一隻飛鳥,都取一個好聽的名字。我還會偷偷為它們寫一些小詩。
「所有的轉折隱藏在密集的鳥群中,天空與大地都無法察覺,懷著美夢卻可以看見,摸索顛倒的瞬間。」
我能從老師們看我的眼神里,讀出同情和不解,但我還是每天都去,樂此不疲。
很多人都覺得,要抬頭才能看見宇宙。
其實,低頭也可以。
後來,老師們大概是覺得我沒救了,也就不再來勸我了。
不過沒關係,只要我不放棄自己,就好了。
我記得,那個把我從廢墟里刨出來的消防員叔叔告訴我,是媽媽用她那瘦弱的身體,硬生生地撐住了我頭頂那塊掉下來的混凝土塊,才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媽媽沒有放棄我,所以我更不能放棄自己。
讓我感到高興的是,從那以後,那些比我大的孩子們,開始有意無意地躲著我了。
我知道,他們在背後叫我「神經病」,但我一點也不在乎。我也不怕被孤立。
我只是希望,時間能過得再快一點,能快點長大就好了。
八歲那年,我終於磕磕絆絆地,學會了一些最簡單的詞語。
只不過,這好像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有一天午休,我的枕頭和被套不知道被誰拿走了,我只能趴在教室的桌子上睡覺。
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身後的窗簾杆「嘩啦」一聲掉了下來,噼里啪啦的響聲把我嚇了一大跳。
巧的是,副院長王阿姨正好從窗外路過,我一下子就被她抓了個正著。
她沒有像別的老師那樣凶我,而是很溫柔地走進來,問我為什麼要拉窗簾。
我想,大概是因為我平時都很乖,所以她的好奇心,蓋過了責備。
「不…不是我,它自己掉下來的。」
我很著急地想解釋,但在那個教室里還沒裝監控的年代,這樣的話從一個小孩子嘴裡說出來,顯得特別蒼白無力。尤其,還是一個我這樣,說話都不利索的孩子。
果然,王阿姨的臉色一下子就變了。她有點生氣地質問我:「不是你是誰?做錯事情不敢承認,算什麼男子漢?」
很多年後我才明白,當別人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再來問你問題的時候,你最好不要順著對方的思路去說。
只不過,當時我才八歲。王阿姨的質問讓我一下子慌了神,腦子裡瞬間閃過了好多好多我沒辦法忘掉的,不好的記憶。
或許是看我急得快要哭出來的樣子,王阿姨的語氣緩和了一些:「沒關係的,這個窗簾我重新裝好就行了。但你要記住,小孩子一定要誠實,犯了錯要勇於承認才是好孩子。」
我一時之間,不知道應該怎麼解釋。我只覺得好委屈,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就是不肯掉下來。
但比起被誤解,我更害怕王阿姨從此以後不喜歡我了。
我記得,剛來福利院的時候,只有王阿姨說過,她很喜歡像我這樣懂事的小朋友。
就在我的小腦袋瓜里,被各種混亂的記憶和想法擠得快要爆炸的時候,一個念頭,像流星一樣,突然划過了我的腦海。
——如果,我直接承認錯誤,會怎麼樣呢?
對啊,王阿姨生氣的點,在於我「不承認錯誤」,而不是我「做錯了事情」啊。
想到這裡,我瞬間就控制住了自己,冷靜了下來。
我吸了吸鼻子,對王阿姨承認了錯誤。
果不其然,王阿姨臉上的陰雲瞬間就散了,她笑著摸了摸我的腦袋說:「沒關係的,勇於承認錯誤還是好孩子。下次不許這麼調皮了哦。」
說完,她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根我最喜歡吃的,草莓味的棒棒糖,遞給了我。
我開心地接了過來。這是我第一次,收到獎勵。
從那天起,我就明白了。有時候,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因為人們,總是只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事情。
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我已經八歲了,我已經學會說話了。
所以,我不是小孩子了。
有無數人,曾經反反覆覆地提醒我,媽媽已經不在了。
所以,我也不能再是小孩子了。
九歲那年,馬修來了。
他是我們新來的音樂老師,也是一個,把音樂看得比命還重的人。
一開始,他的課上得並不順利。總有那麼幾個調皮搗蛋的孩子,在他課上搗亂。
他那胖胖的,像熊一樣的身材,成了大家嘲笑的焦點。不過,我沒有參與其中。
壞孩子,才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媽媽告訴過我這句話。以前我還不是很懂,但現在,我懂了。
馬修好像有著用不完的耐心和樂觀。他沒有跟那些壞孩子計較,也沒有在校長進來的時候選擇告狀。
他只是不厭其煩地,一遍又一遍地,跟我們講那些關於音樂,關於夢想的道理。
一開始,這個做法並沒有什麼用。那些孩子看他好欺負,反而變本加厲地搗亂。
直到一個月後,馬修用他的音樂,慢慢地,感染了那些同樣缺愛的大孩子們。我們的音樂課,也終於漸漸步入了正軌。
讓我感到意外的是,後來,就連那些平日裡脾氣暴躁的任課老師們,也被馬修的熱情感染了,主動過來幫忙,成立了一個合唱團。
比如,我們的數學老師李言,就成了我們合唱團的鋼琴手。
而我,雖然能記住馬修教的每一個樂理知識,每一個音符,但我就是唱不出來。這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
馬修說過,音樂是除了語言之外的另一種表達。
李言老師也說過,數學是宇宙的通用語言,是當前人類有且僅有的一種,超越語言的表達方式。
他們說的都很有道理,但也讓我很困擾。
明明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都不擅長傾聽,為什麼我們還要學習這麼多種,表達的方式呢?
不過,相比於數學,我還是更喜歡音樂。
雖然我還是沒辦法開口唱歌,但我真的,不想離開合唱團。
好在,馬修沒有放棄我。他在合唱團里,給我留了一個特殊的位置——他的樂譜翻頁手。
馬修告訴我,他的合唱團,離不開我。這句話,讓我高興了好幾天。
我想,我已經開始,被人需要了。
後來,我們的合唱團,參加了各種各樣的演出和比賽,還拿到過一次全國合唱比賽的第二名。
那段時間,是我在福利院裡,最開心的日子。
只可惜,好景不長。馬修後來,因為犯了錯,必須離開福利院。
那天,我依舊像往常一樣,在大門口等著媽媽。正巧,看到了提著行李,準備離開的馬修。
我不希望他走,但我知道,大人們的世界裡,充滿了身不由己。
我鼓起這輩子最大的勇氣,跑過去問他,能不能帶著我一起走。
很可惜,馬修說,這樣不合規矩。
我很清楚,馬修也和我一樣,是從小孩子長大的。所以,他也要遵守規矩。
我失望地看著他坐上了那輛黑色的汽車。
然而,讓我沒想到的是,汽車開出去沒多遠,又停了下來。
車門打開,馬修回頭,對我招了招手。
那一刻,我感覺整個世界,都亮了。
那一年,我十歲。
那是我這輩子,最開心的一天。因為,我終於,有了一個父親。
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我有超憶症。
媽媽說,我一生下來就這樣。
用那些穿著白大褂的人的話來說,這是一種極為罕見的記憶現象,特徵在於個體能夠自發、詳細地回憶起自己生活中的大量特定事件和經歷。
說白了,就是我能記住自己經歷過的一切。
是,一切。
你可能會覺得這很酷,像電影裡的超能力。但信我,這一點都不酷。
它沒讓我變成大家想像中的天才,反倒像個甩不掉的包袱,在我成長的路上,不停地給我下絆子。
比如,每次我情緒一激動,那些亂七八糟的,精確到像素點的記憶,就像開了閘的洪水,一股腦地往我腦子裡灌。我的小腦袋瓜處理不了這麼多東西,唯一的反應就是「啪」地一下,直接昏過去。
再比如,我直到八歲,才磕磕巴巴地學會開口說話。
沒有了音樂就退化耳朵,沒有了戒律就滅掉燭火。在我還不能用語言表達自己的那幾年裡,時間過得特別特別慢。
媽媽總是摸著我的頭說,等我長大就好了。
我那時候,真的好想快點長大啊。
五歲那年,我好像摸到了一點門道,學會了控制自己的能力,學會有選擇地,不去記那些讓我不開心的事情。
我以為生活會慢慢好起來。
可惜,六歲那年的那場地震,像一顆生了鏽的鐵釘,死死地釘在了我的腦海里,怎麼拔也拔不掉。
媽媽說,凡事要往好的方面想。
所以,作為那棟樓里唯一的倖存者,我應該算是足夠幸運的吧?
後來,我被送到了朝歌福利院。
一個話都說不清楚的小孩,理所當然地,成了大家欺負的對象。
我記得媽媽以前說過,我長大了,懂事了。所以,我沒有去怪那些比我大,卻還不懂事的孩子。
我知道,他們也和我一樣,失去了爸爸媽媽,只是他們不記得,爸爸媽媽有沒有告訴過他們,要懂事。
雖然我能原諒他們,但日子還是很難熬。
我每天都會跑到福利院的大門口,蹲在那裡等著。
我總覺得,下一秒,媽媽就會從那個街角拐過來,然後把我接走。
一開始,還有老師會過來勸我,一遍一遍地告訴我,我的媽媽已經不在了。
我沒告訴他們,我有超憶症。這件事,我比誰都記得清楚。
我只是不說話,默默地等著。
大人們好像都很討厭「等待」這件事,但我卻覺得很開心。
在等媽媽來接我的那些時間裡,我可以偷偷地發呆。我可以給門口的每一朵小花,每一棵小草,天上的每一朵雲,甚至是偶爾路過的每一隻飛鳥,都取一個好聽的名字。我還會偷偷為它們寫一些小詩。
「所有的轉折隱藏在密集的鳥群中,天空與大地都無法察覺,懷著美夢卻可以看見,摸索顛倒的瞬間。」
我能從老師們看我的眼神里,讀出同情和不解,但我還是每天都去,樂此不疲。
很多人都覺得,要抬頭才能看見宇宙。
其實,低頭也可以。
後來,老師們大概是覺得我沒救了,也就不再來勸我了。
不過沒關係,只要我不放棄自己,就好了。
我記得,那個把我從廢墟里刨出來的消防員叔叔告訴我,是媽媽用她那瘦弱的身體,硬生生地撐住了我頭頂那塊掉下來的混凝土塊,才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媽媽沒有放棄我,所以我更不能放棄自己。
讓我感到高興的是,從那以後,那些比我大的孩子們,開始有意無意地躲著我了。
我知道,他們在背後叫我「神經病」,但我一點也不在乎。我也不怕被孤立。
我只是希望,時間能過得再快一點,能快點長大就好了。
八歲那年,我終於磕磕絆絆地,學會了一些最簡單的詞語。
只不過,這好像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有一天午休,我的枕頭和被套不知道被誰拿走了,我只能趴在教室的桌子上睡覺。
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身後的窗簾杆「嘩啦」一聲掉了下來,噼里啪啦的響聲把我嚇了一大跳。
巧的是,副院長王阿姨正好從窗外路過,我一下子就被她抓了個正著。
她沒有像別的老師那樣凶我,而是很溫柔地走進來,問我為什麼要拉窗簾。
我想,大概是因為我平時都很乖,所以她的好奇心,蓋過了責備。
「不…不是我,它自己掉下來的。」
我很著急地想解釋,但在那個教室里還沒裝監控的年代,這樣的話從一個小孩子嘴裡說出來,顯得特別蒼白無力。尤其,還是一個我這樣,說話都不利索的孩子。
果然,王阿姨的臉色一下子就變了。她有點生氣地質問我:「不是你是誰?做錯事情不敢承認,算什麼男子漢?」
很多年後我才明白,當別人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再來問你問題的時候,你最好不要順著對方的思路去說。
只不過,當時我才八歲。王阿姨的質問讓我一下子慌了神,腦子裡瞬間閃過了好多好多我沒辦法忘掉的,不好的記憶。
或許是看我急得快要哭出來的樣子,王阿姨的語氣緩和了一些:「沒關係的,這個窗簾我重新裝好就行了。但你要記住,小孩子一定要誠實,犯了錯要勇於承認才是好孩子。」
我一時之間,不知道應該怎麼解釋。我只覺得好委屈,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就是不肯掉下來。
但比起被誤解,我更害怕王阿姨從此以後不喜歡我了。
我記得,剛來福利院的時候,只有王阿姨說過,她很喜歡像我這樣懂事的小朋友。
就在我的小腦袋瓜里,被各種混亂的記憶和想法擠得快要爆炸的時候,一個念頭,像流星一樣,突然划過了我的腦海。
——如果,我直接承認錯誤,會怎麼樣呢?
對啊,王阿姨生氣的點,在於我「不承認錯誤」,而不是我「做錯了事情」啊。
想到這裡,我瞬間就控制住了自己,冷靜了下來。
我吸了吸鼻子,對王阿姨承認了錯誤。
果不其然,王阿姨臉上的陰雲瞬間就散了,她笑著摸了摸我的腦袋說:「沒關係的,勇於承認錯誤還是好孩子。下次不許這麼調皮了哦。」
說完,她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根我最喜歡吃的,草莓味的棒棒糖,遞給了我。
我開心地接了過來。這是我第一次,收到獎勵。
從那天起,我就明白了。有時候,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因為人們,總是只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事情。
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我已經八歲了,我已經學會說話了。
所以,我不是小孩子了。
有無數人,曾經反反覆覆地提醒我,媽媽已經不在了。
所以,我也不能再是小孩子了。
九歲那年,馬修來了。
他是我們新來的音樂老師,也是一個,把音樂看得比命還重的人。
一開始,他的課上得並不順利。總有那麼幾個調皮搗蛋的孩子,在他課上搗亂。
他那胖胖的,像熊一樣的身材,成了大家嘲笑的焦點。不過,我沒有參與其中。
壞孩子,才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媽媽告訴過我這句話。以前我還不是很懂,但現在,我懂了。
馬修好像有著用不完的耐心和樂觀。他沒有跟那些壞孩子計較,也沒有在校長進來的時候選擇告狀。
他只是不厭其煩地,一遍又一遍地,跟我們講那些關於音樂,關於夢想的道理。
一開始,這個做法並沒有什麼用。那些孩子看他好欺負,反而變本加厲地搗亂。
直到一個月後,馬修用他的音樂,慢慢地,感染了那些同樣缺愛的大孩子們。我們的音樂課,也終於漸漸步入了正軌。
讓我感到意外的是,後來,就連那些平日裡脾氣暴躁的任課老師們,也被馬修的熱情感染了,主動過來幫忙,成立了一個合唱團。
比如,我們的數學老師李言,就成了我們合唱團的鋼琴手。
而我,雖然能記住馬修教的每一個樂理知識,每一個音符,但我就是唱不出來。這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
馬修說過,音樂是除了語言之外的另一種表達。
李言老師也說過,數學是宇宙的通用語言,是當前人類有且僅有的一種,超越語言的表達方式。
他們說的都很有道理,但也讓我很困擾。
明明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都不擅長傾聽,為什麼我們還要學習這麼多種,表達的方式呢?
不過,相比於數學,我還是更喜歡音樂。
雖然我還是沒辦法開口唱歌,但我真的,不想離開合唱團。
好在,馬修沒有放棄我。他在合唱團里,給我留了一個特殊的位置——他的樂譜翻頁手。
馬修告訴我,他的合唱團,離不開我。這句話,讓我高興了好幾天。
我想,我已經開始,被人需要了。
後來,我們的合唱團,參加了各種各樣的演出和比賽,還拿到過一次全國合唱比賽的第二名。
那段時間,是我在福利院裡,最開心的日子。
只可惜,好景不長。馬修後來,因為犯了錯,必須離開福利院。
那天,我依舊像往常一樣,在大門口等著媽媽。正巧,看到了提著行李,準備離開的馬修。
我不希望他走,但我知道,大人們的世界裡,充滿了身不由己。
我鼓起這輩子最大的勇氣,跑過去問他,能不能帶著我一起走。
很可惜,馬修說,這樣不合規矩。
我很清楚,馬修也和我一樣,是從小孩子長大的。所以,他也要遵守規矩。
我失望地看著他坐上了那輛黑色的汽車。
然而,讓我沒想到的是,汽車開出去沒多遠,又停了下來。
車門打開,馬修回頭,對我招了招手。
那一刻,我感覺整個世界,都亮了。
那一年,我十歲。
那是我這輩子,最開心的一天。因為,我終於,有了一個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