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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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林樾。

  樾,聲生不息,如同老家的黃河水。

  我出生在黃河臂彎里一片泛白的鹽鹼地上。

  土坯房,冬天漏風,夏天漏雨。

  爹娘的臉,像被鹼水泡過的樹皮,溝壑里刻滿了累。

  窮,是糊在身上的第二層皮,洗不掉,甩不脫。

  十歲那年,雨剛停,我光著腳丫子踩進泥地里撥拉麥穗。

  腳底板裂了口子,鹼土鑽進去,疼得鑽心。

  隔壁二丫穿著城裡親戚給的粉裙子,站在田埂上喊:「林樾,你腳咋跟老樹皮似的?髒死了!」

  我猛地縮回腳,恨不得鑽進泥里去。

  那天的風,又濕又重,帶著黃河的土腥味。

  它沒吹走我的羞臊,卻像把什麼東西,一顆硬邦邦、帶著土腥氣的種子,摁進了我心窩子裡。

  家裡常揭不開鍋,但爹總會咬著菸袋鍋子對我說:「樾兒,念書。念書才有出路。」

  一旁的煤油燈芯跳動著,像只快累死的螢火蟲。

  我趴在炕沿上,把借來的舊課本翻得起了毛邊兒。

  書里的字,是另一個世界的光。

  念著「黃河之水天上來」,窗外的河水聲好像沒那麼吵了;念著「大鵬一日同風起」,胸口那點憋屈也散了些。

  我把月亮讀缺了又讀圓,油燈熬幹了又添上便宜的煤油。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絕。

  我懂了,走出去,得像黃河水,認準了海,就悶頭往前淌,不急那一時半刻的浪花。

  鎮上老師拿著我幾乎滿分的卷子,手直抖:「這孩子,是塊璞玉!不能埋在這鹼窩子裡!」

  去縣城中學那天,娘把一卷用手帕包了又包的毛票塞進我補丁摞補丁的包袱。

  我背著包袱,像背著整個鹼灘的重量,沒敢回頭。

  黃河在身後吼著,像在給我壯膽,又像在哭。

  縣城中學像個花花世界。

  我穿著娘納的千層底,褲腳還沾著干泥點,站在光潔的瓷磚地上,生怕把它踩髒了。

  食堂里,我縮在角落啃冷饅頭就鹹菜疙瘩。

  城裡女生端著香噴噴的肉菜走過。

  她們嘰嘰喳喳,像一群羽毛鮮亮的鳥,而我,是只灰撲撲的土麻雀。

  現在的我,已經不會再因自己的出身而感到自卑。

  我曾被父親高高舉過頭頂,所以到哪都不應低人一等。

  有一次,我的破鋼筆漏墨,弄髒了前桌張麗的新裙子。

  她尖叫著跳起來:「林樾!你這鄉巴佬!賠得起嗎你?!」

  周圍的鬨笑聲像針,扎得我滿臉通紅,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我張了張嘴,卻發不出聲音。

  那晚,我在熄燈後的水房裡,就著冷水洗了把臉,對著模糊的鏡子,第一次那麼清晰地看見自己眼裡的怯懦。

  我攥緊了拳頭,指甲掐進掌心。

  鹽鹼灘女兒的骨頭硬,硌碎牙也得往下咽。

  我知道,心裡的種子要破土,得靠自己的汗,一滴一滴往下砸。

  那張來自金陵大學錄取通知書,像塊燒紅的烙鐵,燙得整個鹼灘都知道了。

  爹娘臉上的褶子,第一次笑成了花。

  火車開動時,汽笛聲蓋過了黃河的嗚咽。

  我扒著車窗,看著爹娘的身影越來越小,最後變成地平線上的兩個黑點。

  金陵,我來了。

  金陵郡真大啊。高樓像山一樣壓過來,車流像河一樣淌過去。

  我突然想起書中一句話:

  「人既要被繁華震撼過,又要被質樸感動過,這兩種體會之間,丈量著一個生命能夠擁有的寬度。」

  我站在鼓樓廣場,看著莊嚴的城樓,忽然覺得,黃河邊的土坯房和這裡,都是我生命不可或缺的坐標。

  世界很大,我的心,也該裝得下這份遼闊。

  讀書,給了我翅膀。而讓我真正飛起來的,是山。


  大二那年,學校登山社招新。

  海報上,皚皚雪山,湛藍天空,一個身影站在山巔,渺小又無比強大。

  鬼使神差地,我報了名。

  第一次攀岩訓練,我笨手笨腳,手心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但當我的手指死死摳住岩點,身體懸空,拼盡全力向上挪動一寸時,一種從未有過的力量感從腳底板直衝頭頂。

  誰能想到,一個在黃河邊鹼灘上、連像樣山頭都沒見過的丫頭片子,血液里會奔涌著對高山的渴望?

  書本讓我看到天,登山,讓我親手去夠那天!

  訓練是扒皮抽筋的苦。

  零下幾十度的冰壁上,風像刀子割臉。

  凍僵的手指不聽使喚,腳上的舊登山靴磨得腳踝血肉模糊。

  每次精疲力竭,躺在冰冷的雪地上喘氣,眼前總會浮現出十歲那年泥濘的麥田,想起張麗刻薄的臉。

  但奇怪的是,當汗水流進眼睛,模糊了視線,那些曾讓我夜不能寐的委屈和憤怒,似乎也隨著汗水流走了一些。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絕。

  登山,拼的不是一時之勇,是日復一日的死磕,是筋疲力盡後還能再挪一步的韌性。

  這感覺,像極了當年在煤油燈下啃書本的勁頭。

  憑著這股勁頭,我被特招進了國家登山隊。

  一次高海拔拉練,突遇暴風雪。

  能見度驟降,寒風卷著雪粒子抽在臉上。隊友失散了,我獨自被困在一處陡峭的冰壁下。氧氣稀薄,寒冷像無數細針扎進骨髓。

  恐懼攫住了我,死亡的陰影從未如此之近。

  就在意識快要模糊時,我死死抓住胸前掛著的一塊小石頭。

  那是離家時,爹從黃河灘上撿的,他說黃河石硬氣,能護著我。

  指尖傳來冰冷的觸感,奇蹟般地讓我穩住了心神。

  我想起了黃河水,它遇山繞行,遇石沖刷,卻從未停下奔向大海的腳步。

  我深吸一口刺骨的寒氣,憑著那股在鹼灘和書本里磨出來的死磕勁兒,一寸一寸,硬是挪到了避風處。

  當隊友找到我時,我幾乎成了個冰坨子,但心是滾燙的。

  站在安全處回望那片吞噬一切的白色,一種前所未有的豁達湧上心頭。

  天地如此廣大,個人的恩怨得失,何其渺小?

  那些曾欺負我、嘲笑我的人,他們的刻薄,何嘗不是被狹隘的環境擠壓出的戾氣?

  他們或許也曾是某種不公的受害者,內心的扭曲無處安放,才傾瀉到更弱小的我身上。

  我不再恨他們了。

  恨太沉重,像背著一座山。

  我漸漸明白過來,這種人性的惡,往往紮根於制度性的貧瘠土壤。

  從某種角度看,他們也是被無形枷鎖困住的可憐人。

  這份理解,不是寬恕,而是站在更高處,看清了人性掙扎的複雜脈絡,是放過自己,也看清了世界。

  唯一遺憾的是,那日的凍傷,讓我從此遠離了登山這項運動。

  之後,我回歸了校園生活。

  所幸國家隊的傷殘津貼,讓我不再需要勤工儉學。

  忘了是哪一天,音樂和舞蹈找上了我,為我續上了登山的魂。

  從此,登山鞋變成舞鞋,呼嘯的風聲變成了交響樂。

  再後來,我加入了四季,改名林知春,一炮而紅。

  長安郡的古城樓上,我們完成了第一次出道演出。

  城樓下是歡呼吶喊的人群,身邊是我的新隊友們。

  識月是西北富商之女,雖不受待見,但從小吃喝用度不愁。

  念荷是公司高層之女,雖自幼喪母,但父親始終相伴身邊。

  曉冬是北平世家嫡女,雖其父早亡,但一路族中長輩扶持。

  命運是座環流島。

  我們起點不同,終點不同,但此刻,長安的風同時在我們身上吹拂,城樓下的掌聲一起為我們而鳴……

  再後來,我們開始跑通告。

  大家時而分開,時而聚集。直到那天,念荷說要去參加一檔節目,時間是一個月。

  她什麼都沒說,但我知道,這個叫週遊的男人一定對她有著特殊意義。

  不得不說,週遊確實很有魅力。

  情商高,有才華,會講故事……與之接觸下來,甚是令人心動。

  念荷是個好女孩,他……的確算得上是良配。

  於是,我決定將自己的心思藏起來,用對待工作的態度與之相處。

  離開節目後,我們各奔東西。我帶著識月繼續行程,以為我們不會再見面了。

  直到今晚,我從識月這裡看到了這個故事。

  故事從一個叫「馮帆」的登山愛好者開始。

  和我一樣,馮帆也離開了他此生最愛的登山項目——這是他對自己的懲罰。

  直到外星人到來,馮帆有了一次登上「海上高山」的機會。

  歷經萬難,他終於登上了那座「山峰」。

  在與外星人交流的過程中,馮帆發現,這個來自地心世界的文明,也曾試圖攀登一座高峰……

  聽他說「文明探索像獨自攀冰壁」,我突然想起暴風雪裡被困的滋味。

  冷風往骨頭裡鑽,連呼吸都怕驚動死神,那種孤獨,和週遊藏在故事裡的孤獨,是一個味兒。

  「當他們抬起頭,看見燦爛的星空時,地核文明十萬年的探索終於得到了最後的報償……」

  這句話深深地觸動了我,原來我們的起點,竟然是另一個文明探索了十萬年的終點。

  原來,「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絕」這句話,從文明的尺度上看同樣適用。

  而週遊接下來的話給了我更多的震撼。

  「人類所處的宇宙,不過是一個兩百億光年半徑的『泡世界』,是一塊更大固體中的空泡。」

  「山,無處不在。而人類卻仍在山腳下。」

  「光速是一個山腳、空間是一個山腳。人類正禁錮在光速和空間這狹窄的深谷中……」

  這故事太特別了。

  沒有伏地魔的凶戾,沒有混沌蝴蝶的悲壯,卻用一個文明跨越萬年的「登山」,把那種孤獨又執著的勁兒寫得入木三分。

  尤其是聽到「他們終於站在認知的頂峰,看見另一群登山者」時,我突然鼻子一酸。

  這不就像我和他嗎?

  之前聽《帶上她的眼睛》,我還覺得是巧合,可《山》不一樣。

  至少,對我而言,不一樣。

  它太細膩了,那種對「認知邊界」的執著,對孤獨探索的共情……

  我甚至想起之前討論《混沌蝴蝶》時,他說「個人在時代里像蝴蝶,可蝴蝶也能掀起風暴」,那時候我就覺得,他看事情的角度比很多圈內編劇都深。

  夜裡躺在床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全是週遊講述《山》時的樣子。

  我突然沒忍住笑。

  以前總覺得自己夠理性,知道綜藝里的互動都是工作,可現在才發現,原來,我早就栽了。

  我總笑別人看綜藝動真感情,沒想到輪到自己,連他講個故事都能走心。

  我對著天花板發呆,試著給自己找台階下。

  夏念荷喜歡週遊,這誰都看出來。可她才多大?

  她喜歡的是會寫歌、會扣籃、會講笑話的週遊,是一個全能的哥哥。

  或許他們之前有過交集,但那又如何呢?

  念荷會為《山》的浪漫鼓掌,但她沒嘗過「拼盡全力才摸到一點光」的苦,她不懂週遊說「兩個文明相遇」時,藏在字里的「終於找到同類」的慶幸。

  可我懂。

  我能懂他聊《哈利・波特》時,對「凡人的惡」的思考。

  能懂他講《混沌蝴蝶》時,對理想主義的心疼。

  現在還能懂《山》里,那種跨越時空找到「同類」的慶幸。

  就像當年在冰壁上看到隊友的燈,那種踏實,我現在從他身上也摸到了。

  這種懂,不是粉絲對偶像的崇拜,是兩個能聊到一塊去的人,最難得的共鳴。

  正想著,手機震了一下。

  是公司發來的消息,問我願不願意接下《熟悉的陌生人》的常駐邀請,說節目組那邊希望整個四季能夠留下,並表示余曉冬那邊已經同意。

  我盯著屏幕看了半分鐘,突然笑出聲。

  這是上天給的緣分,我沒有拒絕的理由,不是嗎?

  我手指飛快敲下回覆:「我接。」

  我叫林知春。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絕。

  或許最後,與你在頂峰並肩而立的,會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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