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少女情懷總是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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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光透過窗簾的縫隙,在地板上投下狹長的光斑。

  屋子裡很靜,只有攝像機低沉的嗡鳴,以及……身旁傳來的,均勻而綿長的呼吸聲。

  這聲音像帶著某種魔力,將白天的喧囂與刻意維持的距離感輕輕撫平。

  我側躺著,透過那道半透明的紗質屏風,能模糊地看到他熟睡的輪廓。

  心底那個被小心翼翼守護的秘密,再也關不住,如潮水般漫上心頭。

  我叫夏璃。

  當然,現在,我是夏念荷。

  記憶的起點,總是和爸爸那個磨破了邊的帆布包,以及不斷搬遷的行李箱聯繫在一起。

  我們住過牆皮會掉渣的地下室,也住過夏天像蒸籠的城中村閣樓。

  媽媽,只存在於一張舊照片裡,穿著白裙子,抱著襁褓中的我,笑眼彎彎。

  爸爸說,媽媽是在生我時走的。

  所以我從不敢在他面前提「媽媽」二字,怕看見他像那次打碎相框後,蹲在地上撿碎片時,肩膀無聲顫抖的樣子。

  七歲那年,我們搬到了珠崖郡的一個老小區。

  爸爸蹲下來,摸著我的頭說:「夏璃,以後我們就住這兒了,不會再搬了。」

  我看著他眼角的皺紋,點了點頭,心裡卻不敢全信。

  直到那個下午,爸爸帶回來一個男孩。

  他比我高半個頭,襯衫洗得發白,頭髮軟軟地貼在額前,手裡緊緊攥著一個布偶兔子,耳朵都快磨掉了。

  爸爸說:「夏璃,這是週遊,以後他就是你哥哥了。」

  我躲在爸爸身後,偷偷看他。

  他不像別的男孩那樣吵鬧,只是安靜地站著,見我看他,便把兔子遞到我手中。

  「這個給你,它叫小白。」

  從那天起,我便有了一個哥哥。

  哥哥起得比我早。他會幫我熱好饅頭,時不時在我書包里塞一顆水果糖。

  放學時,他總在校門口的老槐樹下等我,懷裡揣著怕化掉的草莓味冰棍。

  我發燒說胡話想吃草莓蛋糕,他跑遍三條街,用光所有零花錢給我買回來一個小蛋糕和退燒藥,額頭全是汗。

  那段日子,老舊的房子終於有了「家」的溫度。我以為會一直這樣下去。

  可十歲那年,哥哥還是要走了。

  爸爸說,他要去長安郡的少年音樂班上學。

  我拉著他的衣角,眼淚止不住地掉。

  「哥哥,你能不能不走?我以後再也不跟你搶電視了。」

  「夏璃乖,哥哥去學好音樂,回來給你寫歌,買好多好多草莓蛋糕。」他蹲下來,擦掉我的眼淚,聲音還是那麼輕。

  我知道,他答應的事一定會做到。

  我把小白布偶塞回他手裡。

  「那你帶著小白,想我的時候就看看它。」

  他走的那天,我沒去送。

  我躲在房間裡,聽著汽車發動的聲音遠去,才敢哭出來。

  那天晚上,我抱著他買的最後一根草莓冰棍,在沙發上坐了一夜。

  家裡一下子空了。

  爸爸變得更忙,經常幾天不回家。

  我每天面對空蕩蕩的屋子,再也沒有熱好的饅頭,沒有等在校門口的身影,沒人給我講題,沒人陪我。

  我開始變得沉默。

  後來,我發現音樂能讓我不那麼難過。

  我哼唱哥哥以前唱過的歌,那些旋律像是有魔力。

  哥哥說他的音樂老師馬修曾經說過,音樂是另一種語言,能說出說不出的情緒。我那時不懂,後來才明白。

  爸爸察覺了我的變化,給我報了音樂班,買了一架二手電子琴。

  我拼命地學,從基礎樂理開始,練到手指發酸時,就會想起週遊,想起他說要給我寫歌,然後便又有了力氣。

  不知從何時起,我的記憶里不再管他叫「哥哥」,而是直呼其名「週遊」。

  也許是他離開太久,久到我快忘記他抱我過馬路的樣子;也許是我知道,他有了新生活,而我也在長大,我們之間隔了太遠的距離。


  十六歲那年,爸爸事業起飛,成了公司高層。

  他跟我說,公司要組建練習生班,問我願不願意加入。他說華語文娛產業前景廣闊,希望我能抓住機會。

  我相信爸爸,答應了下來。

  出道需要藝名,爸爸打算依照華國傳統為我取表字,並以此充當藝名。

  「就叫『念荷』吧。你媽媽叫何清如,『荷』諧音『何』。爸爸希望你能記住媽媽,也能像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永葆初心。」

  我點了頭,眼淚掉了下來。那是他第一次主動說起媽媽的名字

  從此,我成了夏念荷。

  我再次見到週遊,是在《華國金嗓子》的舞台上。

  他高了,成熟了,穿著黑色唐裝,眼神堅定。

  他唱了一首我沒聽過的歌,聲音沙啞卻有力量。我坐在電視前,為他搖旗吶喊。

  我一度以為他會是冠軍,可結果是止步十六強。我氣得扔了抱枕,打電話跟爸爸抱怨有黑幕。

  「夏璃,這個世界是複雜的……怪爸爸沒本事啊,沒辦法為他撐腰。」他告訴我,這個圈子光有實力不夠,還有很多彎彎繞繞。

  我掛了電話,想了很久,終於明白爸爸讓我做練習生的深意。

  他希望我有足夠的實力和資源,能在這個複雜的圈子裡站穩腳跟,不用像週遊一樣才華被埋沒。

  後來,我和姐妹們以「四季」之名出道,一炮而紅。

  站在炫目的舞台上,看著台下揮舞的螢光棒,我總會想,如果週遊也能站在這裡,該多好。

  直到那天,爸爸帶回了《熟悉的陌生人》的策劃案。

  那是一檔將兩個陌生人用鐵鏈捆綁的綜藝,核心賣點就是一百萬華元的最終獎勵。

  我很奇怪,這種級別的綜藝本不該讓爸爸操心才是。

  難道是他覺得結局看點那裡的囚徒困境比較有意思?

  「將兩個相處接近一個月的陌生人隔開,誰選擇離開就能私吞100萬……」

  這個設定的確還算過關,衝突看點足夠了,也很考驗人性。但這也不算什麼極具創意的點吧?至少遠不如公司策劃了一年的《無限挑戰》啊。

  《無限挑戰》都沒讓爸爸這麼上心,而這檔小綜藝到底有什麼魔力呢?

  直到在嘉賓名單上看到了「週遊」兩個字,我才明白原因。

  幾乎沒有任何猶豫,我就求爸爸讓我參加。

  爸爸起初不答應,怕影響我的前途。

  他表示已經動用了自己的資源,將節目提升為公司重點項目,並配備了最好的團隊,讓我不用擔心。

  我很糾結,但心裡有個聲音告訴我,一定不要放過這次機會。

  於是我拼命撒嬌保證,他終於拗不過我,只得答應下來。

  我開心極了,滿懷期待。

  在爸爸的提醒下,我去聽了他的專輯《破曉》。

  十一首歌,首首驚艷。

  《青花瓷》、《送別》、《無地自容》……我不明白,這麼好的音樂為何無人問津。

  我想,他參加節目,一定是為了讓更多人聽到他的歌吧。

  錄製當天,走進演播廳,看到他站在那裡,我的心跳快得不像話。

  他比電視上更清瘦,但很精神。

  他對我禮貌點頭,眼神里全是陌生。

  那一刻,失落和委屈湧上心頭,但很快被我說服:

  我現在是夏念荷,不是小夏璃了。而且女大十八變,他認不出才正常。

  看著他打量我時眼中閃過的驚艷,我心裡生起一絲竊喜。

  一個念頭冒出來:我要以粉絲的身份和他相處,幫他宣傳音樂,等到節目最後一天,再揭開真相,看他驚訝的樣子!

  嗯,我真是個天才。

  節目第一天,一起做飯,他做的菜還是和以前一樣,味道有點咸。

  筷子夾起燉肉時,我忽然笑了——以前他做紅燒肉也總咸,我會撅著嘴把肉挑到他碗裡,說「哥哥做的飯是咸掉牙的愛心餐」。

  現在再嘗這熟悉的味道,卻一點也不難吃了,眼眶反而發熱。


  蛋炒飯帶著焦香,這味道里裹著的,是我記了很多年的安穩。所以哪怕簡單,我也吃得滿心歡喜。

  他幫我遞紙巾時,目光在我臉上停留,微微皺眉,像在回憶什麼。我瞬間慌了,心臟狂跳,生怕他問出口。

  還好,他轉而說起了跳操的動作。

  聊到《南山南》時,他眼底一閃而過的落寞,像根針扎進我心裡。

  那歌詞太細了,「你在南方的艷陽里大雪紛飛」……

  我忍不住想,這是不是寫給某個女孩的?是不是有人曾陪他看南山秋景,後來又走散了?

  我發現自己對他的感情變了,不再是單純的妹妹對哥哥的依賴。

  他叫我吃飯時,我盯著他的喉結忘了回應;不小心碰到手背,我會臉紅縮手;想到他可能有心上人,胸口就堵得難受。

  我告訴自己這不對,他是哥哥啊。可腦子不聽使喚,怕節目結束後,我們就再無交集。

  我為這種想法感到羞恥。

  洗漱時,看著鏡中紅著眼眶的自己,用冷水拍臉,試圖清醒。

  他是週遊,是給我買草莓冰棍的哥哥,我怎麼能……

  可現在,躺在這裡,聽著他近在咫尺的呼吸聲,所有糾結仿佛都被撫平了。

  這麼多年,我終於又離他這麼近。

  月光靜謐,我輕輕閉上眼睛,嘴角揚起一個堅定的弧度。

  我是夏念荷。

  週遊,這一次,我不會再失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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