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第三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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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0章 第三重意思

  陳容慨然道:「此等正義之事,當算上我一個!」

  臧洪神情莊重:「我今初為議郎,若此事不得回應,亦當上書言之!」

  「不宜操之過急。」崔琰拒絕後解釋說,「且不說此次上書本是分內之事,太傅盧公賢德,自不會為弟子遮掩。我所慮者,唯有小人以己之心度君子之腹,從中作梗,阻塞聖聽。要有此事,諸君彈劾不遲。」

  「季珪所言甚是!」陳容想了想,覺得很有道理,他和臧洪倒都沒覺得這是崔琰想獨占功勞,畢竟這事本就是人家先發現先上書的。

  說話間,臧洪與崔琰皆覺得對方是堅守聖人教誨的君子,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兩人初次見面,皆有相交之意。

  歷史上,這兩人一個被袁紹冤殺,一個被曹操冤殺,而今湊在一起,倒也算是命運使然了。

  此事告一段落,臧洪又問說:「季珪方才曾說三重意思,不知這第三重所謂者何?」

  崔琰對臧洪說道:「這一條,還與太學生鄉吏有關。」

  臧洪此前一直在琅琊國任職,對於太學生充任鄉里官吏的情況多有耳聞,也曾同陳容有過書信交流,對此還算了解。

  他說:「而今太學生鄉吏多在雒陽周邊,以及屯田的三輔,而今此策已行三載,只怕司隸校尉部都未遍及吧!」

  崔琰點頭認可,臧洪一語中的,太學生鄉吏最大的問題就是數量。

  他說道:「我此前所在軹縣原鄉為有秩,原鄉有十一里,鄉中只我一人來自太學。非我自吹自擂,我至原鄉一年,使之比軹縣另外兩鄉卻是要好上一籌。鄉官里吏雖有私心,大體上總過得去。」

  「然後來我回到雒陽,卻看到了其中差距。當時我曾想,若我治下里中有三五太學生,定能做得更好。」

  臧洪與陳容一同頷首,兩人皆知崔琰所說的是實話。通過策試的太學生與尋常里正相比,無論是道德水平還是實際才能,差距還是很明顯的。甚至其中有些太學生連實際經驗都更勝一籌。

  其實漢室的鄉不算太多,總共一千一百餘縣,三千六百餘鄉,平均下來一縣不過三鄉有餘。

  且其中百石鄉官中的三老需要選用有名聲的本地宗老,剩下的還有有秩(薔夫)、游繳連同從屬與鄉中的鄉佐鄉乾等。

  這些官職看起來不多,且還要給本地人留下位置,但還要算上里和亭呢!

  而鄉里與亭是有區別的。

  鄉之下是里,最初的原則是百戶為里,十里一鄉。隨著人口的增多,在雒陽附近,一里有一兩百戶很普遍。

  鄉里這一層級負責戶籍、賦稅等民事。

  至於「十里一亭」的亭,則不同於鄉里這樣的民治結構,而是與其下「五里一郵」的郵一起,作為專門的治安機構,也負責政令傳遞。

  值得說明的是,亭之里非百戶之里,指的是距離,一鄉中有三五個亭是常態,鄉與亭之間理論上沒有隸屬關係。

  鄉、亭各有治決訟事之權,只在民事和刑事上有所偏頗,在實際操作中,也會有雙方一同判案的情況。當然,一些大罪還是得由縣廷來審判的。

  如比較常見的經濟糾紛案,不論是欠錢還是買賣不公,鄉有秩(薔夫)與亭長皆能判案。

  而也被稱做里正的里魁,與百姓離得最近。

  這些位置時刻影響著基層治理的好壞,所以現在鄉里小吏中太學生占比最多的雒陽縣鄉里,治理情況最好。

  對於一些太學生來說,當個百石的鄉官也就罷了,但要他們當里魁,只負責一兩百戶,便不願了。

  崔琰解釋說:「我此前拜訪老師,聽說去歲和前歲策試所通過的太學生,數量一年不如一年,去歲尚有四百餘,今歲只得三百人。想要以之充實鄉里,遠遠不足。」

  比之第一次策試,足足少了四成多,歸根結底,還是參加的人只能從太學生中來,而願意走這條路的太學生的培養速度跟不上錄用的速度。

  陳容不解:「此自是矛盾之處,然則與我等入西園軍何干?」

  崔琰卻並未直接回答,而是繼續說:「世人常以籍貫結交,郡國多有排外之舉,昔日有驅逐長吏者,更何況鄉官?此前鄉官里吏多由本地鄉人充任,我等能輕鬆為之,實則因此地距天子治下不遠,且有關君奉命除惡在前。是以,兩年多來,太學生鄉官里吏只在司隸校尉部為之,非只因為過策試者不足。」


  臧洪對此也深有感觸:「我在縣中,見官吏犯法,去職治罪後只能遴選本地鄉人充任,明知彼輩姻親故舊,多有關聯,卻也只能擇而用之。」

  「正是如此!據我所知,西園軍與近乎父死子繼的北軍五營不同,其成軍之時,乃是徵召天下多地郡國之壯士為之。」鋪墊了許久,崔琰終於說出了他認為的第三重意思——

  「私以為,陛下有意以軍中老兵外任為鄉官里吏,昔日有以有功之卒為亭長者,陛下此番,或可說是效仿此舉,欲要在鄉里官吏上稍作嘗試。」

  陳容聞言一怔,他只想到天子有意以西園軍為基礎擴增軍隊,崔琰所想的確是他未曾想到的角度,但仔細想來,而今國庫空虛不是秘密,放眼四周也無繼續擴軍的必要,反而是崔琰所說更有道理。

  他坦然道:「季珪兄大才,吾不如也。」

  陳容又說:「我此前也曾聽得老兵抱怨,其久在軍中,月俸雖能養家,然離家日久,一旦受傷或是年邁,便要返回家中。只是其在軍中日日遵從軍法,所學儘是殺伐之術,回鄉後想要重新拿起耒耜耕種,卻並不容易。」

  「乃有家境貧寒無子嗣者、亦有子女不孝者,往往老無所依。」

  臧洪也贊同道:「正是此理,老兵年邁,不能上陣殺敵,卻不可將之棄若敝履,如能繼續在鄉里為國效力,又能領一份俸祿,作為生計,也是一樁善事!」

  「只是以我所見,能勝任鄉里官吏的老兵未必有許多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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