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酒後一日
第221章 酒後一日
劉辯的這個回籠覺睡的很舒爽。🌷🍫 ➅9𝕊H𝕌𝓍.C𝐨M 😝💗
一直到日上三竿方才起床,告別了唐婉。
也因此,劉辯抵達雲台殿處理政務的時間比平常稍稍晚了一點點……吧?
反正他抵達雲台殿時,他的桌案上按照往日的進度已經積累了一大摞文書,其中大部分都是書寫在竹紙之上。
偏黃的竹紙映襯著少數的左伯紙愈發白了。
這也提醒了劉辯他今日要做的事之一。
他讓郭勝叫來一個小黃門,吩咐道:「朕見昨日侍中荀公飲了不少酒,去問一問荀公今日有沒有告假。沒有就將荀公請來……」
隨著竹紙的推廣,益州、荊州、揚州的多個郡國皆靠著竹林設置了造紙工坊,這其中既有畢嵐所設的官營,也有買下各種專賣權的私營,這些工坊的特點都是靠北。
能夠在三州北面的郡縣設置,就不會再往南去。
更南方的交州同樣盛產好竹,但卻少有人去。
漢文帝時,賈誼被貶為長沙王太傅,因長沙的氣候外加貶謫的鬱悶,讓他覺得自己命不久矣,遂作《鵩鳥賦》。
而今隨著氣候變遷,南方的濕熱線不斷南移,去長沙等地倒不會讓人覺得命不久矣了,交州接過了這個頭銜,但人心中對南方的刻板印象卻沒那麼好改變。
現在缺乏因戰亂而南遷的人口對南方的開發,以南方的總體情況,道路、水利,土地開發……說得好聽點就是進步空間非常大大,潛力非常足,未來非常可期。
對南方的開發已經可以緩緩進行了。
在等待荀爽的時間,劉辯批改起了奏書公文。
第一封表示彈劾曹嵩的,曹嵩現擔任的均輸令在光武之後便消失了,而今又被劉辯翻了出來。
其原屬大司農之下,六百石。
曹嵩原本當司空時是袁滂的上官,後來擔任太子率更令雖變成了千石但意義不同。均輸令放在大司農之下合情合理,因為均輸令本身就要和負責平抑物價的平準令配合。
後來劉辯選了個取巧的法子,除曹嵩為侍中,領均輸令。
近一年來,東宮屬官中除了常設的太子舍人,其他都已經安排的差不多了,曹嵩原本的太子率更令也是時候卸任了。
奏書來自汝南太守徐璆(qiú)。劉辯曾看過他的履歷,對他印象頗為深刻。
汝南郡因其位置上的優勢,還有袁氏的支持,是被設為最先施行均輸令的十來個郡國之一。
地方上的吏治在被整頓過一次之後,也勉強稱得上是有了將算賦折成物來徵收的前提條件。
徐璆本身是一位資歷非常光彩的幹吏,他在黃巾之亂前擔任荊州刺史時,一口氣彈劾了包括董太后外甥張忠在內的六個郡太守及其屬縣長吏在任上的貪污之舉,皆有真憑實據,最後都治了罪。
要知道,荊州一共才七個郡……
後來,徐璆在南陽郡協助朱儁平定黃巾,屢立戰功。
按理說,這麼一個賢才,早該出現在劉辯的面前,所以,徐璆的仕途不出意外地出意外了。
還是經典的配方——宦官。
只是這次又加了一個藥引子——董太后的外甥張忠。
徐璆因軍功抵罪才得以免官回家,但當時的憲帝沒有被蒙蔽太久,徐璆很快被重新徵用,遷為任城相、汝南太守。
說實話,當初劉辯在看徐璆的履歷到此處時,他合理地懷疑,憲帝當時聽信宦官和張超的讒言,甚至不是為了打壓徐璆,只是想要省下軍功的賞賜罷了。
歷史上,轉任東海相後的徐璆奉獻帝之命到許縣擔任衛尉,途中被袁術劫持。後袁術稱帝,他誓死不願為袁術效命,在袁術死後,他帶著傳國玉璽和汝南太守東海相的印綬交還獻帝。
徐璆上書彈劾倒不是覺得均輸法與民爭利,而是認為曹嵩吸引商人成為均輸官,一定會產生貪污的行為。
此外,他認為商人本就地位低賤,以商人為官會對百姓造成不良的影響,敗壞社會風氣。
徐璆說得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劉辯卻不能接受。
他想了想,決定跟徐璆透個底,批覆道——今漢律疏議已編修完成,正待發往州郡縣中,對貪污之罪,處罰已有定製。
劉辯不怕這些擔任均輸官的商人們藉機貪污,能被曹嵩選為均輸官的,多是家資不俗的豪商。
面對這些豪商,劉辯可以毫不猶豫地說,國庫空虛也不是一年兩年了,他十分期望這些豪商能暖一暖他的心。
甚至如果劉辯心夠黑,拿豪商治罪只需要隨便找點說得過去的理由就行了。但誰讓他是一個仁君呢!
在這方面,普通百姓想效仿都效仿不了,至於社會風氣……「道德淪喪,人心不古」的說法也不是第一次出現了,敗壞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不差這點。
但徐璆沒有說什麼與民爭利,桂陽郡太守周昕卻上書了。
桂陽郡地處荊南,除了本地特產外還有一個耒陽縣鐵礦,也在最先施行均輸法的範圍內。
劉辯記得周昕曾師從陳蕃,對於他的奏書,劉辯只畫了個圈,另準備讓賈詡去查一查這份奏書背後有沒有什麼能令他暖心的原因。
之後,劉辯又看了三個來自地方二千石的奏書,其上內容雷同,俱是歌功頌德,同時表達自己忠君愛國的優秀品德。
而在昨日,這樣的奏書劉辯收到了五份。
對此,劉辯一一批覆。
只有一份奏書讓他稍加停頓了一下,奏書的來源是金城太守馬騰,劉辯決定問一問馬超等人在三署和太學的表現後再作批覆。
就此,來自二千石的奏書便暫時告一段落了。
緊接著下一份奏書,劉辯看到了麋竺和甄儼一同的上書。
北地郡的戈居縣在早年曾設有開採鐵礦的礦場,但近些年因為羌亂而廢止。二人希望能夠由他們來繼續開採。
劉辯自無不允之理。
就算現在准許郡國自行開採鐵礦,但嚴格來說,山林河澤依舊是屬於皇帝的財產。就算不是,現在劉辯攜著大勝之威,他的詔令抵達,北地郡誰敢反對?
(本章完)
劉辯的這個回籠覺睡的很舒爽。🌷🍫 ➅9𝕊H𝕌𝓍.C𝐨M 😝💗
一直到日上三竿方才起床,告別了唐婉。
也因此,劉辯抵達雲台殿處理政務的時間比平常稍稍晚了一點點……吧?
反正他抵達雲台殿時,他的桌案上按照往日的進度已經積累了一大摞文書,其中大部分都是書寫在竹紙之上。
偏黃的竹紙映襯著少數的左伯紙愈發白了。
這也提醒了劉辯他今日要做的事之一。
他讓郭勝叫來一個小黃門,吩咐道:「朕見昨日侍中荀公飲了不少酒,去問一問荀公今日有沒有告假。沒有就將荀公請來……」
隨著竹紙的推廣,益州、荊州、揚州的多個郡國皆靠著竹林設置了造紙工坊,這其中既有畢嵐所設的官營,也有買下各種專賣權的私營,這些工坊的特點都是靠北。
能夠在三州北面的郡縣設置,就不會再往南去。
更南方的交州同樣盛產好竹,但卻少有人去。
漢文帝時,賈誼被貶為長沙王太傅,因長沙的氣候外加貶謫的鬱悶,讓他覺得自己命不久矣,遂作《鵩鳥賦》。
而今隨著氣候變遷,南方的濕熱線不斷南移,去長沙等地倒不會讓人覺得命不久矣了,交州接過了這個頭銜,但人心中對南方的刻板印象卻沒那麼好改變。
現在缺乏因戰亂而南遷的人口對南方的開發,以南方的總體情況,道路、水利,土地開發……說得好聽點就是進步空間非常大大,潛力非常足,未來非常可期。
對南方的開發已經可以緩緩進行了。
在等待荀爽的時間,劉辯批改起了奏書公文。
第一封表示彈劾曹嵩的,曹嵩現擔任的均輸令在光武之後便消失了,而今又被劉辯翻了出來。
其原屬大司農之下,六百石。
曹嵩原本當司空時是袁滂的上官,後來擔任太子率更令雖變成了千石但意義不同。均輸令放在大司農之下合情合理,因為均輸令本身就要和負責平抑物價的平準令配合。
後來劉辯選了個取巧的法子,除曹嵩為侍中,領均輸令。
近一年來,東宮屬官中除了常設的太子舍人,其他都已經安排的差不多了,曹嵩原本的太子率更令也是時候卸任了。
奏書來自汝南太守徐璆(qiú)。劉辯曾看過他的履歷,對他印象頗為深刻。
汝南郡因其位置上的優勢,還有袁氏的支持,是被設為最先施行均輸令的十來個郡國之一。
地方上的吏治在被整頓過一次之後,也勉強稱得上是有了將算賦折成物來徵收的前提條件。
徐璆本身是一位資歷非常光彩的幹吏,他在黃巾之亂前擔任荊州刺史時,一口氣彈劾了包括董太后外甥張忠在內的六個郡太守及其屬縣長吏在任上的貪污之舉,皆有真憑實據,最後都治了罪。
要知道,荊州一共才七個郡……
後來,徐璆在南陽郡協助朱儁平定黃巾,屢立戰功。
按理說,這麼一個賢才,早該出現在劉辯的面前,所以,徐璆的仕途不出意外地出意外了。
還是經典的配方——宦官。
只是這次又加了一個藥引子——董太后的外甥張忠。
徐璆因軍功抵罪才得以免官回家,但當時的憲帝沒有被蒙蔽太久,徐璆很快被重新徵用,遷為任城相、汝南太守。
說實話,當初劉辯在看徐璆的履歷到此處時,他合理地懷疑,憲帝當時聽信宦官和張超的讒言,甚至不是為了打壓徐璆,只是想要省下軍功的賞賜罷了。
歷史上,轉任東海相後的徐璆奉獻帝之命到許縣擔任衛尉,途中被袁術劫持。後袁術稱帝,他誓死不願為袁術效命,在袁術死後,他帶著傳國玉璽和汝南太守東海相的印綬交還獻帝。
徐璆上書彈劾倒不是覺得均輸法與民爭利,而是認為曹嵩吸引商人成為均輸官,一定會產生貪污的行為。
此外,他認為商人本就地位低賤,以商人為官會對百姓造成不良的影響,敗壞社會風氣。
徐璆說得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劉辯卻不能接受。
他想了想,決定跟徐璆透個底,批覆道——今漢律疏議已編修完成,正待發往州郡縣中,對貪污之罪,處罰已有定製。
劉辯不怕這些擔任均輸官的商人們藉機貪污,能被曹嵩選為均輸官的,多是家資不俗的豪商。
面對這些豪商,劉辯可以毫不猶豫地說,國庫空虛也不是一年兩年了,他十分期望這些豪商能暖一暖他的心。
甚至如果劉辯心夠黑,拿豪商治罪只需要隨便找點說得過去的理由就行了。但誰讓他是一個仁君呢!
在這方面,普通百姓想效仿都效仿不了,至於社會風氣……「道德淪喪,人心不古」的說法也不是第一次出現了,敗壞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不差這點。
但徐璆沒有說什麼與民爭利,桂陽郡太守周昕卻上書了。
桂陽郡地處荊南,除了本地特產外還有一個耒陽縣鐵礦,也在最先施行均輸法的範圍內。
劉辯記得周昕曾師從陳蕃,對於他的奏書,劉辯只畫了個圈,另準備讓賈詡去查一查這份奏書背後有沒有什麼能令他暖心的原因。
之後,劉辯又看了三個來自地方二千石的奏書,其上內容雷同,俱是歌功頌德,同時表達自己忠君愛國的優秀品德。
而在昨日,這樣的奏書劉辯收到了五份。
對此,劉辯一一批覆。
只有一份奏書讓他稍加停頓了一下,奏書的來源是金城太守馬騰,劉辯決定問一問馬超等人在三署和太學的表現後再作批覆。
就此,來自二千石的奏書便暫時告一段落了。
緊接著下一份奏書,劉辯看到了麋竺和甄儼一同的上書。
北地郡的戈居縣在早年曾設有開採鐵礦的礦場,但近些年因為羌亂而廢止。二人希望能夠由他們來繼續開採。
劉辯自無不允之理。
就算現在准許郡國自行開採鐵礦,但嚴格來說,山林河澤依舊是屬於皇帝的財產。就算不是,現在劉辯攜著大勝之威,他的詔令抵達,北地郡誰敢反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