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准卿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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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4章 准卿所奏

  賈詡離開了雲台殿。

  他不得不承認天子的懷疑有道理。

  好在天子並沒有因各處連綿不絕的叛變而被沖昏頭腦。

  而是很特別信任地將此事交給了他,還專門表示此事已經過去六七年了,便是查不出什麼也是正常的……

  可天子越這麼說,賈詡就越想查出些什麼。

  回到校事部所在,賈詡略加思索,對手下一個衛士吩咐道:「喚王粲來見我!」

  等到王粲抵達,賈詡說清來龍去脈後,對著見獵心喜的王粲說道:「許攸之案,有嫌疑者甚多,但最有嫌疑的,乃是北海國與下邳國之間琅琊、東海二地之長吏、大族。」

  王粲聞言,應命道:「此案雖難,但校尉盡可以放心地交給我!」

  「別急,我話還沒說完呢!此案只能在暗中調查。」

  王粲聞言,皺著眉頭思索了好一陣,問賈詡道:「校尉,若我說這一年多來我在校事部待夠了,校尉願意將我調任他處嗎?」

  賈詡心頭一動,笑著說道:「若你好生跟本校尉說也就罷了,若是恃才傲物,少不得要奏請將你貶官至地方,去當個郡丞、長史之類的。」

  王粲補充道:「為了不讓我安穩,每到一地不久,校尉就會想著打擊報復,將我遷到別處。」

  「這些地方最好再有些案子,讓我在查案的同時翻一翻過去的陳年舊事,同時還能避免打草驚蛇。」

  說著,王粲忽然搖頭嘆息一聲:「只是這樣,未免對校尉名聲有礙,不可取,不可取……」

  賈詡眼見王粲這時候開始裝模作樣了,當即捲起面前的卷宗,丟向了王粲,笑罵道:「快滾吧!明天你就不用來了!」

  顯然,他並不在乎自己攤上一個睚眥必報的名聲,甚至心中還有點樂於見到呢!

  王粲卻不急著走,他尤還在同賈詡拉扯:「此去東行,校尉得給我些幫手啊,怎麼著也得是牽子經一般的人物吧?」

  「我可手無縛雞之力……」

  「牽招?你還真敢想!」賈詡望著不給人手就不走的王粲,說道,「牽招早就在徐州露過面,不過前段時間校事部從各處收來了一些好苗子,其中有個人瞧著不錯,南陽魏延。」

  「你自己去瞧瞧行不行。」

  王粲得了許諾,滿心歡喜的離開了。

  只留下賈詡嘆息一聲——王粲自此離開校事部,只怕不會回來了。

  過目不忘,多好的人才啊!

  可惜,這裡不能讓王粲施展出全部的才華。

  也罷,趁此機會讓王粲再幫他帶一帶新人。

  不過,賈詡想著,還得防一手,別教王粲再把新人給拐跑了,他遂又吩咐道:「等王仲宣見過魏延後,將魏延帶來。」

  有他出馬,不愁魏延不肯留下來。

  次日,被火速貶官為琅琊國長史的王粲便帶著剛剛出道的魏延連同家僕等人離開了雒陽。

  不知緣由的孫策、馬超、諸葛亮幾人前來相送,但見王粲雖被貶官,臉上卻帶著喜色。

  「此去東行,正好游遍大漢河山。」

  「我欲趁此機會,著書一部,名曰東遊記,如何?」

  孫策幾人不明所以。

  王粲說這話時並沒有避著人,當日便傳到了校事校尉賈詡的耳中。

  據聞當時賈詡正在見客,聞言嗤笑道:「他王仲宣既然要游遍河山,那我就助他游個遍!」

  路上,知道內情的魏延見王粲笑容滿面,不由請教道:「君之笑容宛如發自內心,不知是如何裝出來的?」

  王粲一愣,指著周邊問道:「我二人奉命出遊,你難道不開心嗎?」

  「是查案!」魏延強調道,他是部曲出身,身份低微,但他卻不甘心如此,是以才抓住機會加入了校事部。

  原本被派來跟著王粲查案,魏延很是激動,可現在,他卻覺得賈校尉所託非人。

  「你得先騙過自己,才能騙過別人!」

  魏延聽到這話,一時如雷貫耳,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對著王粲拜道:「多謝君不吝賜教!」

  「小事,也是你有悟性。」王粲擺了擺手。


  魏延則效仿方才的王粲向四下望去——如今已是初春時節,草木開始發芽,路邊田地里的麥苗鬱鬱蔥蔥,一片繁榮景象。

  看完一圈,只覺得自己心中的焦躁不復存在。

  這或許是王君故意告誡他的吧?

  而王粲則眨了眨眼:他竟然信了?

  ……

  重啟許攸之案只是個插曲,劉辯的重心終究還是要回到度田上來。

  度田之事所涉繁雜。

  即便劉辯很不喜歡一層層的疊加監督,可他卻不得不這麼做,以河間王劉陔為代表的宗室、以董卓為代表的幹吏、以袁紹為代表的名士……

  覆核之後,還要覆核。

  這將會是光熹七年仍要繼續的大工程。

  為此,劉辯已經做好了效仿光武帝,殺一批度田或是監察不力的二千石、刺史等高官。

  只是目前第一批覆核的結果還沒出來,而領頭的董卓早就忍不住喊打喊殺了。

  一些鄉吏看到朝廷覆核度田成果的力度後,還想要補救,如此,罪責還能稍輕些,可若是執迷不悟的——「陛下,兗州陳留、濟陰、山陽三地已粗疏覆核過一遍,地方田畝和人口大都與鄉里對得上。三郡國共查證小吏失職者百零三人,其中與人勾結隱沒田畝、證據確鑿者一十三人,皆坐死抄家,妻子流放邊地。餘九十人,視失職有差,流放至考評下等……」

  劉辯聽著董卓的匯報。

  雖然他已經要求根據小吏的罪行來判定處罰,像那種一里之中漏了些犄角旮旯的田畝這種無心之失,自然不可能處以流放之刑,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刑罰過重的問題。

  但這已經是他所能維持的最好結果了。

  「准卿所奏!」

  董卓繼續奏道:「經查,東郡聊城縣長收受本縣大戶錢財,於官冊之上為其隱瞞三成田畝。臣以為,可囚車押入雒陽受審。」

  劉辯:「准卿所奏!」

  董卓仍在繼續:「東郡太守劉翊有失察之過,臣以為,可先發公文斥責!」

  「准卿所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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